第2條球場和線條尺寸
2.1比賽場地
比賽場地應是一塊長方形、平坦且無障礙物的堅實平面(圖1)。
對於國際籃聯主要的正式比賽以及所有新建的比賽場地,其尺寸應是長28米、寬15米,從界線的內沿測量。
對於所有其它的比賽,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如地區委員會或國家聯合會,有權批准最小尺寸為長26米、寬14米的現有比賽場地。
2.2天花板
天花板或最低障礙物的高度應至少是7米。
2.3照明
比賽地面要被均勻和充分地照亮。照明設備的安置不得妨礙隊員和裁判員的視覺。
2.4線條
所有的線條應用相同的顏色(最好白色)畫出,寬5厘米並清晰可見。
2線和邊線
比賽場地是由兩條端線(比賽場地的短邊)和兩條邊線(比賽場地的長邊)限定出的區域。這些線不是比賽場地的部分。
2線
中線是一條從兩邊線的中點畫出的平行於端線的線。它向每條邊線外延伸15厘米。
2球線、限制區和罰球區
罰球線應畫成與每條端線平行。從端線內沿到它的最外沿應有5.80米,其長度為3.60米。它的中點應落在連接兩條端線中點的假想線上。
限制區是在球場上標出的地面區域,它由端線、罰球線和兩條起自端線(畫線的外沿距離端線中點3米)終於罰球線外沿的線所限定。除端線外,這些線都是限制區的一部分。可以在限制區裡面著色,但必須與中圈內的顏色相同。
罰球區是限制區加上以罰球線中點為圓心米為半徑向限制區外賽場上所畫出的半圓區域。在限制區內的半圓要畫成虛線。
罰球時供隊員們使用的沿罰球區兩出的位置區,應按圖2中的所示標出。
2圈
中圈應畫在球場的中央,半徑為1.8米(從圓周的外沿丈量)。如果在中圈裡面著色,它必須與限制區內的顏色相同。
2分投籃區域(圖1和圖3)
某隊的3分投籃區域是指除對方球籃附近被下述條件限製出的區域之外的整個賽場地區。這些條件包括:
*從端線引出兩條平行線,距對方球籃的中心垂直線與地面的交點6.25米。該交點距端線內沿中點的距離為1.57國籃球裁判網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以上述規定的同一點為圓心,畫半徑為6.25米(量到圓弧外沿)的半圓與兩平線相交。
2隊席區域(圖1)
球隊席區域應標在記錄台同側的場外,並按下述要求:
每個區域分別由一條從端線向外延伸至少長2米的線和另一條離中線5米且與邊線成直角並至少長2米的線所限定。
2.5記錄台和替補隊員席(長凳/椅子)的位置(圖4)
對於國際籃聯主要的正式比賽,下述球隊席和替補隊員席(長凳/椅子)的安排是強制性的,並也推薦給所有其它的比賽。
第3條器材
籃球器材更詳細的描述見「籃球器材附錄」。
3.1籃板和籃板支撐
3用整塊適宜的透明材料(最好具有適當韌度的安全玻璃)建造。
3板的尺寸應是橫寬l.80米,豎高l.05米。
3板上的所有線條應按下述要求畫出:
*如果籃板是透明的,用白色。
*在所有其它的情況中用黑色。
*寬度5厘米。
3板的前面須平整且按下圖(圖5)所示標出:
3板要按下述要求牢固安置(圖6):
*在球場兩端,與地面成直角,平行於端線。
*籃板前面的中央垂直線延伸至地面,與地面的接觸點落在與端線成直角的假想線上,此點距離端線內沿中點1.國籃球裁判網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3板上的包紮物應按下圖(圖7)所示:
3板支撐應按下述要求(圖6):
*籃板支撐構架(包括包紮物)的前面應距端線外沿至少2米。構架與背景相比應顏色鮮明,以便它對隊員是清晰可見的。
*籃板支撐應與地板固結致使它不能移動。
*籃板後的任籃板支撐應在其下表面給予包紮,從板面起包紮距離為1.20米。
包紮物的最小厚度應為5厘米,並且密度應和在籃板上包紮物的相同,
*所有籃板支撐構架必須有一個在面向球場的表面上被完全包紮的基座,其包紮高度從地面起最少2.l5米。包紮物的最小厚度應為10厘米。
3扎物應被製造成可防止肢體部位被夾住。
3.2球籃(圖8)
球籃應由籃圈和籃網組成。
3圈應按下列要求製造:
*材料應是實心鋼材,內徑45厘米,漆成橙色。
*圈材直徑最小是1.6厘米,最大為2.0厘米,在其下沿設有為系籃網的附加系統,以防止手指被夾住。
*籃網應繫在每一籃圈的12個(圍繞籃圈)等距離的位置上。連接籃網的器件不應有任何尖稜或容得手指進入的空隙。
*籃圈應固定在支撐籃板的構架上,這樣,任何作用在籃圈上的力不能被傳遞到籃板上。因此,在籃圈、固結件和籃板(玻璃或其施明材料)之間不應有直接的接觸。然而,空隙要足夠的小,以防止手指進入。
*每一籃圈的頂沿應位於水平,距地面3.05米,與籃板的兩條豎邊等距離。
*從籃板面到籃圈內沿的最近點是15厘米。
3以使用抗壓籃圈。
3網應符合下列要求:
*籃網應是白色的細繩懸掛在籃圈上,並製作成當球穿過球籃時有短暫的停留。網長不短於40厘米,不長於45厘米。(中國籃球裁判網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為繫在籃圈上,每一籃網要有12個小環。
*籃網的上半部應是半硬的,以防止:
——籃網反彈上去穿過籃圈可能形成障礙物。
——球被籃網托住或回彈出籃網。
3.3籃球
3應是圓形的為認可的單純的橙色並帶有8瓣按慣例成型的鑲片和黑色的接縫。
3殼應是皮,合成皮革,橡膠或合成物質製成。
3氣後使球從大約l.80米的高度(從球的底部量起)落到球場的地面上,反彈起來的高度在1.20米至1.40米之間(從球的頂部量起)。
3的接經的過度不得超過0.635厘米。
3的四周不得小於米,不得大於78厘米(7號)。重量不得少於567克,不得多於650克。
3隊應提供至少兩個按照上述規格的並使用過的球。主裁判員是確定球是否合乎標準的唯一鑒定人。如果經鑒定,兩球均不適宜作為比賽用球,主裁判員可以選擇客隊提供的球或從兩隊做賽前準備活動的用球中選擇一個。
3.4專用器材
主隊應提供下列專用器材供裁判員及記錄台人員使用:
3賽計時鐘和計秒錶
3賽計時鐘為比賽的各節計時和在比賽各節間的休息時使用,並且被正在讓與比賽有關的包括觀眾在內的每一個人都能清楚地看到的地方。
3使用一個適宜的可見裝置(不是比賽計時鐘)或計秒錶作為暫停計時。
3果主比賽計時鐘放置在比賽場地中央的上方,那麼在比賽場地兩端足夠高的地方各設一個同步的副比賽計時鐘,要讓與比賽有關的包括觀眾在內的每一個人都能看到。每一個副比賽計時鐘應指示剩餘的比賽時間。(中國籃球裁判網版權所有)
3秒鐘裝置
3秒鐘裝置要有一個控制單元去操縱該裝還以及符合下述規格的顯示單元:
*數字倒計數型,用秒指示時間。
*兩隊都不控制球時,裝置上不顯示。
*具有能停止並在重新開始時能繼續倒計時的能力。
3示單元應按以下方式設置:
*兩個顯示單元應分別架設在每塊籃板的上方且位於籃板後面。距離在30至50厘米之間(圖6和圖9-A),或
*4個顯示單元應分別設且在球場一個角落的地面上,在每條端線的後面2米處,或
*兩個顯示單元設置在地面上,處於外對角位置。記錄台左側的顯示單元應設置在到那裡最近的角落。兩個單元均應在每條端線後2米並距邊線延長部分2米(圖9-C)。
3示單元應讓與比賽有關的包括觀眾在內的每一個人清楚地看到。
3號
至少要有兩種獨立的聲響信號。能發出顯然不同的和非常響亮的聲響:。
*一種是為計時員和記錄員所用。對於計時員,該信號在指示一節或決勝期比賽時間終了時應自動地發出聲響。對於記錄員和計時員,當已請求了暫停、替換等,暫停開始後過去了50秒鐘或有可糾正的失誤的情況要引起裁判員的注意,在適當時候要手動操縱信號發出聲響。
*一種是為24秒鐘計時員所用,在指示認秒鐘週期結束時應自動地發出聲響。
兩種信號要足夠地強,在最不利或嘈雜的情況下容易地被聽到。
3錄板
記錄板應讓與比賽有關的包括觀眾在內的每一個人清楚地看到。
記錄板至少應顯示:
*比賽時間。
*比分。
*現時的節數。
*要登記的暫停次數。
3錄表
國際籃聯所有主要的正式比賽,應使用經國際籃聯世界技術委員會批准的正式記錄表。
3員犯規標誌牌
為記錄員提供隊員犯規標誌牌。標誌牌應是白色的,上面分別標有數字1至5(從1到4的數字為黑色,5為紅色),數字的最小尺寸為:長20厘米,寬10厘米。
3隊犯規標誌
為記錄員提供兩個全隊犯規標誌。
全隊犯規標誌應是紅色的,最小尺寸為:寬20厘米,長35厘米,當放在記錄台上時要讓與比賽有關的包括觀眾在內的每一個人清楚地看到。
也可以使用電的或電子的裝置,只要裝置的顏色和尺寸與上述指定的相同。
3隊犯規指示器
應有一個指明犯規到5次的適宜裝置,指明某隊已達到了全隊犯規處罰狀態。(第55條——全隊犯規:處罰)。(中國籃球裁判網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3.5國際籃聯正式的主要正式比賽所需的設施和器材
以下提及的設施和器材是國際籃聯下述主要正式比賽所需的:奧林匹克比賽;世界男子、女子、青年男子、女子、青少年男子、女子錦標賽;洲際男子、女子、青年男子、女子錦標賽。
這些設施和器材也推薦給所有其它的比賽。
3有的觀眾必須坐在距離比賽場地界線外沿至少5米處。
3賽場地應是:
*木製。
*用5厘米寬的界線標定。
*用鮮明反差的顏色畫出一條至少2米寬的外側界線(圖10)。
外側界線的顏色應與中圈和限制區的顏色相同。
3準備4名擦地人員,每半塊比賽場地2人。
3板應由適當韌度的安全玻璃製成。
3的表面應由皮革製成。為進行訓練和賽前的準備活動,競賽的組織者要提供至少12個製作和規格相同的球。
3賽場地上的照明不得少於1500勒克斯。這個標準應在比賽場地上方1.5米處測量。該照明應符合電視轉播的要求。
3賽場地應配備下述電子器材,從記錄台、比賽場地、球隊席以及與比賽有關的包括觀眾在內的每一個人都能清楚地看到。
3塊大記錄板(圖11),球場每端各一塊。
*放置在比賽場地中央上方的記錄板(呈立方體)不排斥使用兩塊記錄板的必要性。
*應給計時員提供一個操縱比賽計時鐘的控制台,並應給助理記錄員提供一個單獨的控制台。
*記錄板應包含一個清晰可見的數字倒計數型的鐘,在一節或決勝期的比賽時間結束時能自動地發出非常響亮的信號。
*記錄板上的比賽計時鐘和比賽得分顯示的高度最低是30厘米。
*所有的計時鐘都應同步且始終顯示比賽剩餘時間的總數。
*在每一節或決勝期的最後60秒鐘期間,應用秒和1秒的1/10為單位指明剩餘時間的總數。
*主裁判員應指定其中一個計時鐘為比賽計時鐘。
*記錄板(圈11)還應指明:
——每位隊員的號碼,有隊員的好更好。
——每隊的得分數,有每位隊員個人的得分數更好。
——球隊中每位隊員發生犯規的次數(這不排除需要由記錄員指明犯規次數的標誌牌。)
——全隊犯規次數從1到5(具有停在最大值5的功能)。
——節數從1到4並且用E表示決勝期。
——暫停次數從O到2。
3有一個副比賽計時鐘和一個發光的紅色電燈的24秒裝置(圖12)應安裝在每塊籃板的上方並在籃板後面,距離在30至50厘米之間(圖6)。
*24秒鐘裝置應是自動的數字倒計數型裝置,以秒來指明時間,並能自動發出非常響亮的信號來指示24秒鐘週期的結束。(中國籃球裁判網版權所有)
*24秒鐘裝置應與主要的比賽計時鐘連接,以便:
——當主要的比賽計時鐘停止時,該裝置也應停止。
——當主要的比賽計時鐘開始啟動時,該裝置必須能手動開始啟動。
——當該裝置發出聲響時,主要的比賽計時鐘應停止。
*24秒鐘裝置和副比賽計時鐘上數字顯示的顏色應不同。
*所有的副比賽計時鐘應符合上述的詳細說明。
*每塊籃板上方並位於籃板後面的電燈應是:
——當一節或決勝期比賽時間結束的信號響時和主要的比賽計時鐘同步發出紅色亮光。
——當24秒鐘週期結束的信號時和24秒鐘裝置同步發出紅色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