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喬.布萊恩特,也不是瓦妮莎,更不是娜塔麗亞,所以我無法從一個父親、妻子、女兒的角度窺視一位巨星兒子、丈夫、父親的內心的歡樂與悲傷,痛苦與掙扎。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球迷,普通到卡特可以在腳上拴兩個鐵球和我比扣籃;佩賈可以退到中線與我飆三分;姚明不要跳就可以和我拼蓋帽。雖然普通但並不妨礙我去追求完美,所以我喜歡「便士」,喜歡希爾,因為他們至少曾經接近完美。所以我也喜歡科比,進而願意在這個秋風蕭瑟的午後用自己粗俗不堪的文筆回味與感受這位偶像人物的心路歷程,淺嘗輒止,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一、有關96年的狂想
96年的那屆選秀大會可以說是自84年以來最成功的一屆,那屆新秀中的傑出人士更是被稱作黃金一代,而科比無疑是這黃金一代的代表人物。這讓他的職業生涯從一開始就抹上了一層亮色。但不知有沒有人想過,如果科比沒有選擇在96年進入NBA,那他又將如何?我知道這是一個狂想,但既然是扯談,就不妨「狂」一下。可以肯定的說,如果他沒有進入NBA,他會繼續他的學業。與一般黑人球星不同,科比的學習成績十分優秀,再加上在高中籃球界的威望,他無疑可以順利進入任何一所籃球名校。如果他喜歡,他可以像喬丹鄧肯那樣在大三或畢業時參加選秀。只要他發揮正常,他可以輕易擠掉布蘭德或肯揚.馬丁,拿到99年或2000年的狀元秀。這樣的話他將完全進入喬丹曾走過的軌跡:經過NCAA的打磨與鍛煉——以高順位進入一支魚腩球隊——迅速成為這支球隊的核心——拿到一切可以拿到的個人獎項——利用五到七年的時間將這支球隊打造成一支冠軍之師——創建一個不敗的王朝。聽著似乎有一些太過玄妙,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科比經過大學籃球的洗禮再進入NBA,他完全有理由成為一支球隊的主力,而不像他在湖人隊那樣坐了足足兩年的板凳。而且如果他不是僅在96年位列13位,黃蜂也不會輕易將他交換給湖人,他也不會遇到那個聯盟中最具統治力的中鋒,並且在他的壓制下苦苦奮爭了8年。由此可見,上帝對任何人都是公平的,他賦予了科比超乎常人的天賦,也讓他以一種別樣的方式接受了磨練。這無疑是科比看似完美生活的一種殘缺,但也讓科比更貼近真實。
二、源自扣籃大賽的敲門磚
對於一名每場僅上場十幾分鐘,得到6.7分的NBA菜鳥來說,如果想迅速揚名立萬的話,方法有兩個:一是到紐約的NBA總部狂揍一頓大衛.斯坦恩,二是得到扣籃大賽的冠軍。科比無疑會選擇後者。對於1997年的扣籃大賽我始終有兩個疑問:其一是如果阿倫.艾弗森不是因肩傷退出比賽,科比是否還是冠軍?要知道當年這個敢於和喬丹叫板的小個子的人氣還遠非是科比能望其項背的。其二是為什麼達爾文.漢姆遭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這位1996年NCAA扣籃大賽冠軍,首輪的三個動作:單臂大風車、雙手提拉球展腹背扣、左手拍板,右手單臂大風車個個一氣呵成。即使在再嚴格的評委眼中這三個動作中的任何一個也值40分,而結果是他最高分也只是得到36分。要知道科比在首輪也只得到37分,也就是說只要裁判稍微「正常」一些,科比首輪就會出局。這讓我們承認上帝有時會特殊眷顧某些人。儘管在首輪表現平平,但科比還是在決賽中表現了他的卓而不凡。有人說科比藉以奪冠的胯下換手扣籃彈跳有餘而創造力明顯不足,因為這個動作早在1994年就已經被伊賽亞.萊德演繹過了。但只要稍加留意,科比的扣籃與萊德的張狂不同,與卡特的勁暴不同,與喬丹的飄逸也不同。科比的扣籃充滿了舒展與帥氣,有點放肆,有點讓人難以置信,給人以飛翔的感覺。這個扣籃冠軍對科比而言,其意義決不是那個笨重的銀質獎盃,也不是那兩萬元的奪冠獎金,而是它讓全世界球迷開始關注這個來自費城,能夠高懸在籃筐之上的8號。這種關注改變了科比的職業生涯,也可以說也正是由於這種關注影響了未來NBA的格局。
三、「飛人」的激勵
科比有一個看似不凡但實際上毫無意義的稱謂:「飛人二世」,說不凡是因為能夠成為飛人的接班人本身就是一種肯定。說它毫無意義是因為儘管心酸但不得不承認科比成為飛人二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須勞神將科比和喬丹的各項技能橫向或縱向的比較,只需看看喬丹那輝煌的有些過分的榮譽簿:6次總冠軍、6次總決賽MVP、5次年度MVP、10次得分王、3次全明星賽MVP以及其他不必羅列的紀錄與獎項,也許在某個單項上科比達到喬丹的標準並不難,但要完全達到甚至超過,可以斷言:絕不可能!這對於同樣天縱奇才的科比來說,也可以說是一種遺憾。
遺憾雖有,但飛人對科比的激勵同樣不可估量。兩人第一次也可以說是最後一次真正意義的交鋒是在98年的全明星賽,對於我而言,那屆全明星科比讓我印象深刻的絕不是媒體鼓吹的什麼史上最年輕全明星球員,也不是開場時那個轉體360度的單臂灌筐。而是在第三節,科比面對喬丹的防守,虛晃—轉身—騰空—後仰—命中,就其當時這個後仰投籃的技術而言,與喬丹相比除彈跳高度外其它乏善可陳。可這絕對是一個嶄新的開端,要知道在此之前,科比在場上只熱衷於不斷突破與扣籃,對中投根本不屑一顧。而在這屆全明星賽上,當他看到喬丹一次次用看似平淡但威力十足的中投屢屢取分時,他終於明白如果他想成為喬丹而不想成為邁納的話,他必須學會跳投。從此,科比開始了每日千次跳投練習的魔鬼歷程。在這裡我們要感謝飛人,正是他的言傳身教,讓我們有幸在時下街球風氣流行的NBA,看到一位會扣籃的中投大師。要知道,這絕對彌足珍貴。
四、來自「答案」的「答案」
按照正常的順序,這裡應該寫奧尼爾。但之所以沒有寫奧胖而寫艾弗森,是因為對於這對「OK」組合分分和和雙方往往各執一詞,很難分辨誰是誰非,不必要多費口舌。而之所以寫艾弗森是因為艾弗森同樣是對科比的職業生涯產生很大影響的人,這種影響不是很簡單直觀,但絕對意義重大,至少它能夠讓我們更加完整的理解為什麼曾經至少表面親密無間的「OK」組合,最後會分道揚鑣乃至拔劍相向。
無論你是不是科比的球迷,你必須要肯定的一點是:每當我們提到96年的黃金一代時,首先想到的並不是俊朗的科比.布萊恩特,而是那個桀驁不馴的「答案」。與科比相比,艾弗森的負面新聞可謂是應接不暇,但無論是球迷還是媒體都對此淡而處之。理由很簡單,他本來就是一個「混混」,人們根本沒有奢望他像上帝一樣的聖潔。人們更多關注他近乎傳奇的成長歷程:出身寒微,身材矮小,依靠自己的打拼成為NBA的頂尖巨星。他那挑戰世人價值觀的勇氣、刺青、頭巾、膽大無畏的言論,他以小擊大的英雄形象,更符合廣大中下階層民眾的胃口,更容易贏得大眾的尊重與崇拜。可以說「答案」開創了一個完全屬於自己的時代,一個擺脫道德束縛,坦率而獨立的時代。
與艾弗森截然相反,科比出身富有,從小接受正規的籃球訓練,毒品和兇殺這些陰暗的社會垃圾從未有機會接近與他。如果說艾弗森是一個街頭混混,那科比就是一個天之驕子。在湖人隊的最初八年,科比一直被灌輸這樣的一種思想:一個年輕球員,應該虛心的接受培養,循序漸進,方有成功的一日。科比欣然接受這種模式,也算是獲得了一定的地位,這曾經讓他很滿足。但2001年總決賽與「答案」的直接對話,讓他第一次感覺到兩人的差距,聽著費城數萬名球迷齊聲高喊艾弗森的名字,科比有些困惑,要知道即使是在斯台普斯他也未曾受到過這樣的待遇。這一切都是因為艾弗森是一個敢於天下爭的叛逆小子,從不掩飾自己的好惡。正是在這種精神的指引下,艾弗森才能成為費城的城市化身,球隊為了他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更換主力球員與主教練。這只是為了迎合這位標榜自由、個性的小個子。而科比卻更像一個模範生,凡事謹慎處之,輕易不越雷池半步。這讓他與奧尼爾能夠冰釋前嫌,合力拿下三個總冠軍,但也逐漸讓他變得索然無味,泯為眾人。儘管他同樣擁有一顆好勝的心與不俗的身手。正因為如此,從01-02賽季開始,科比的賽場作風開始改變,他不再為了迎合奧尼爾而犧牲自己的意志,他在比賽中更多的加入了自我因素,更多的控球時間,更多的投籃機會。這是奧尼爾絕對無法容忍的,兩個矛盾不斷升級,終於劍拔弩張。當然這並不是兩人最終分手的全部原因,但至少是原因之一。
五、性侵犯案的解脫
體育史上有許多令人費解的謎案,例如98年羅納爾多在世界盃決賽上的失常,比如93年喬丹的突然離去,又如2003年科比的性侵犯案。時過境遷,除了兩位當事人之外無人能夠說清在2003年6月30日科羅拉多州鷹郡Lodgeamp;Spa度假村豪華套房裡究竟發生了什麼。我們所瞭解到的大多為媒體的妄自揣度和斷章取義。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在2004年9月審結的刑事訴訟案遠沒有畫上句號。它對美國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NBA公眾形象的衝擊遠遠超過案件本身的範疇。它讓籠罩在科比身上的光環逝去。這也標誌著一個時代的遠去,一個由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一輩球星們支撐起的傳統價值觀的時代宣告徹底終結。它讓全世界的母親都陷入了絕望,因為她們可以為孩子們所樹立的最後一座童話偶像坍塌了。它讓球迷不會再對著球星做宗教性的膜拜。它讓比賽回歸了它商業性和娛樂性的本來面目。不會再有什麼精神圖騰,有的只是喧囂的娛樂現場和流水線上製造的明星。它讓喬丹的接班人也注定只是一個虛無的囈語。
這個案件對科比而言,讓他失去了以往白璧無瑕的公眾形象和數以千萬計的廣告和約,但對他同樣是一種解脫。從進入NBA那天開始,科比就竭盡全力想將自己營造成喬丹那樣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公眾偶像。他無論在場上還是場下都會嚴格約束自己的言行,他不讓自己或準確的說每個人都會有的醜陋的一面示眾。他希望在球迷心中留下一個偉大的球員、丈夫、父親這樣一個讓人頂禮膜拜的完美形象。但發生在2003年的案件,讓科比全心營造的美麗泡沫轉瞬間破滅的無影無蹤。對科比而言從此無需在費力的偽裝自己,他可以完全徹底的從自己往日虛妄的想像中掙脫出來。他從此可以文身,只要他喜歡;他從此可以爆粗口,只要他想做;他可以向任何讓自己不快樂的事情說不,只要他開心。更重要的是,他終於可以擺脫枷鎖完全投入的打球,這對於他對於每一個熱愛他的球迷無疑是這個讓人心煩意亂的事件所帶來的意想不到的收穫。
六、事關未來的「自私」
從科比出道以來,有關他自私的指責就不絕於耳。無數理論家都在提醒科比:如果他想成功,就一定要學會傳球。對此我的觀點是:以目前這支湖人隊而言,科比若想率領球隊殺出一條血路,他非但不應該多傳球反而他必須學會自私,當然這種自私不是科比式的而是艾弗森式的自私。如果仔細觀察你可以發現科比以往的自私是一種完美主義的自私,一種學院派的自私。具體表現是:當他選擇突破時,他會隨時準備在被堵截的情況下把球傳出去,這也是你很少看到科比被蓋帽的原因;當他持球進攻的時候他會隨時準備和你一對一的單挑,這也是你很少看到科比通過無球跑動得到空檔後迅速跳投得分的原因-科比就是這種類型的自私的球員:他要以完美的方式贏得勝利。
而另外一位被一致認為「自私」的代表人物艾弗森與科比明顯不同,這主要在於當他決定突破上籃的時候,就是有三個硬漢在那裡等著,他也會毫不猶豫的衝進去,他根本不會考慮被蓋帽丟面子,或者當他一旦遇到空位,就是出手,他在得分這個環節上是異常堅決的,他從不在乎命中率是多少,也不在乎結果是什麼,他只是把球扔向籃筐。所以我說,艾弗森的自私是一種個人英雄主義的自私,一種街頭的自私。
我可以翻給大家看兩組數據,截至04-05賽季3月28日湖人與76人比賽前,同年進入NBA的科比與艾弗森兩人分別打了620場與602場比賽,前者共出手10693次,艾弗森是13869次,這說明艾弗森是真正的球隊領袖,而科比則無法掌握更多的投籃機會;科比有4313次走上罰球線,而後者有5378次,這說明艾弗森比科比製造了更多的被侵犯的機會,說明艾弗森更敢於在對手死防的情況下硬吃。如果你認為科比是因為奧尼爾的存在,才導致自己無法擁有更多得分機會的話,那在04-05賽季,奧尼爾跑路了,同樣截至3月28日湖人與76人比賽前科比共出手1179次,而艾弗森是1594次。很明顯,即使沒有奧尼爾,科比一樣沒有更多的佔有投籃機會。這在3月28日湖人與76人比賽中,再次得到印證,艾弗森出手22次,罰球15次;而科比只出手15次,罰球7次,這場比賽76人的第二得分手韋伯僅拿到可憐的5分,而湖人有4名球員得分達到兩位數但卻輸掉了比賽。
以上事例我想說明一個道理,作為一名偉大的球員,如果你擁有一幫偉大的隊友,你就要學會團隊籃球,比如90年以後的喬丹。而如果你沒有一幫偉大的隊友,你就必須要打出強烈的個人風格的比賽,因為你沒必要也沒有可能指望一幫庸才能夠像你一樣得分,比如90年之前的「飛人」。
七、飛翔或墮落
「FlyOrDie」這是科比最喜歡的雷鬼樂隊N新專輯的名字,裡面有一段歌詞:「一個靈魂迷失在海上,他徘徊回顧,這是生存的迷航,選擇是如此艱難,該飛翔,還是死亡。」04-05賽季對追求完美的科比而言是失敗的,更是一種墮落,但如果他能在硝煙散盡後重新飛翔,無疑是一種昇華。請相信科比,他會給我們帶來奇跡,正如七年前我們相信喬丹一樣!
最後用一句俗不可耐但卻符合我此時心聲的話送給科比:Ibelieveyoucanf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