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慢的獵犬怪在我高速的蹂躪下,終於不支,轟然倒地。在地獄獵犬怪的後面一座血紅的傳送陣露了出來。(讀者甲:轟然倒地是大傢伙倒地的聲音吧?)嘿嘿,我只是渲染一下我的英雄風采,即使是殺掉一隻蟑螂,我也會用轟然倒地的。Hiahiahia……
獵犬怪暴的是一堆金幣和一根暗金法杖。我為了避免嫌疑沒有落下,而是招呼惡魔過來。緩緩的落在了惡魔的旁邊,看到惡魔的眼中滿是崇拜的目光。沒辦法,速度就是法師最大的弱點,現在看到我這個「閃電奇俠」,怎能不讓他羨慕呢?我乾咳了一聲,示意他我在一個同性這種目光的注視下會不好意思的。
拿起地上的暗金法杖,我默默的感受著它的屬性,暗金的光芒一閃,現出了法杖的原形來。湛藍的杖身表面還暗暗流動著暗金流痕,杖頭是一塊天藍色的寶石,縈縈的放著柔和的藍光。
海之深藍,暗金法杖,魔法攻擊力55-60,+30%雙倍打擊,+30%冰封效果,+3點魔力。相比之下,我的暗金巨人匕的攻擊力已經遠遠落伍了,20-25的攻擊力,如果我不會絕殺的話相信現在我的匕首很難破怪的防了。我將海之深藍遞給惡魔,笑著說:「簡直就是給你量身打造的一樣啊,幸好有我這個鑒定師在這裡,否則你就得只能看不能用了。」
惡魔出奇的沒有接過去:「這個是咱們倆打到的,應該平分的,我不能獨吞了它。」
「怎麼平分?你要杖身我要杖頭嗎?不如這樣分好了,」我撿起地上的金幣,數了數,竟有800個,我收入了囊中,將海之深藍塞在了惡魔的手裡:「我要錢,你要杖,這樣分公平吧?」
惡魔堅決的拒絕道:「哪能這麼分呢?光是這根杖的鑒定費都快趕上你的金幣了。這根杖市價起碼在10000金幣,還是有價無市。不如這樣,我再給你5000金幣,算是咱倆平分了怎麼樣?你知道兄弟錢還是有一些的。」
我搖搖頭:「我雖然錢不是很多,但是如果我想要錢的話,絕對也不會太少。救命之恩還沒謝過呢怎麼能要你的錢呢?不如這樣吧,反正不知道後面還有什麼厲害的BOSS,打到誰的裝備就歸誰怎麼樣?不要再唧唧歪歪了,我把你當朋友才讓給你的,要是個我看不順眼的傢伙,你看我還給他杖嗎?」
話說到這裡惡魔已經不能拒絕了,否則就是不把我當兄弟了。惡魔見也只好這樣了,換上了海之深藍。這根杖可是比他以前的好太多了,雖然這小子有錢,但是正如他說的,好東西都是有價無市的,身為現在高手榜第一位的惡魔的左手,用的也不過是區區一根黃金杖而已。看來,我也得考慮找把好的匕首了,可惜我不是聖級鐵匠,否則運氣好的話還能打出把神器來。惡魔看著我自己一個人在那裡嘿嘿的傻笑,碰了我一下說道:「天下,下去嗎?」
下去,當然得下去了,否則怎麼回去啊?也不知道有什麼東西在地獄裡等著我們呢,我彷彿聽見了撒旦的狂笑聲。怕怕,雖然成為了吸血鬼,我現在還不知道該隱和撒旦什麼關係呢?聽說撒旦的老婆莉麗思和該隱有那麼一腿,希望這個撒旦不會吃醋把我滅在那裡。轉念一想,撒旦那種大人物應該不會和我這個小人物斤斤計較吧,能夠和上帝對峙千萬年的首領,自有其過人之處啊。
於是,惡魔和我同時踏入了血紅的傳送陣中,一瞬間,我彷彿聽見萬千的哀嚎聲從傳送陣中傳出來,所以我剛一踏在實地,便展開翅膀飛了起來,環顧四周。這裡比地獄入口還要黑,我的可見度比剛才還要低了,此時我正飄浮在一個巨大的空間中,腳下到處是零碎的石塊兒,整個我能見到的空間就是一塊平地,不知道遠處有些什麼。
我見周圍沒什麼危險,便降了下來落在了惡魔的身邊。惡魔指著遠處對我說:「天下,那邊的斷崖處有一個洞口,我們過去看看吧!」
我驚訝的看著這個死靈巫師,沒想到他竟能看那麼遠:「這也是你作為死靈巫師的特技嗎?能夠在這麼黑的地方看的那麼遠。」
惡魔一聽我這麼說的意思就是我看不到了,不由的開心的笑起來:「哈哈,天下,我終於找到比你強的地方了。你知道嗎?和你在一起會讓人自卑的,你的實力太強大了。」我不由的嘿嘿笑起來,能夠讓高手榜第一人產生自卑感,我也算是小有成就了吧。
於是,我跟著惡魔向他說的那個洞口走去。現在只希望這個地獄不會真的是13層,否則等我倆出去時,沒準公測已經結束了。不由的佩服起惡魔來,他那兩隻狼眼竟能看這麼遠,我倆走了足足2個小時才走到他說的斷崖,而我的變身已經恢復了,看來只能靠我真正的實力來闖關了。經過一路的攀談,我和惡魔現在已經成了無話不說的朋友,知道他因為醉心練級沒有練任何生活職業,他覺得練習生活職業只對掙錢有點幫助,而他卻是不缺錢。當他聽說我自己做出一件神器後,不由瞪大了眼睛看著我,神器啊,那麼可遇不可求的東西竟然可以被我作出來,這世界還有天理嗎?我深沉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沉聲說道:「惡魔,這個世界有些東西是你羨慕不來的。」
我給他講起了我的第一個神器阿瑞斯的謝禮,講起了我的鑒定老師,講起了我的黃金獅子靴,講起了我的裁縫老師,講起了我送給老師的霓裳羽衣……惡魔聽完後不由的感歎道:「任何事情都是講機緣的,而機緣,也得是當它來到後你有能力抓住它才能稱之為機緣。也許在別人眼中你只是個走了狗屎運的傢伙,但是誰又知道你為此付出了多少呢?能夠在開始時跳出神之台階,能夠平心靜氣的潛心練習生活技能,能夠自創凌波殺掉狼王,能夠在15級時衝上血月山獨闖古堡,能夠將一件神器送給一個NPC。我想,這絕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到的。如果誰要是再說你只不過是個走了狗屎運的傢伙,那他一定是個喜歡妒忌人的白癡。」
雖然我很自負,但是惡魔這樣誇我我還是有點不好意思了,仔細想想還真是像惡魔說的那樣,所有的事情都是講究機緣的,如果我沒有殺掉那頭狼王,也許我現在還是在新手城裡為了幾個金幣疲於奔命呢。又或許,只憑那個阿瑞斯的謝禮就注定我不會是一個平凡的人。
有一件事情你不服不行,那就是緣分。
不由埋怨起作者來,怎麼都寫了七萬多字了,我那生命中的另一半還沒有出現啊?(作者語:笨蛋,你不是剛說過有一件事不服不行嗎?因為你的緣分還沒到呢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