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好月圓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正義之聲
    震驚S市高層的周所長案件,終於在案發一個月零十天後開庭了。

    由資深優秀的老法官任審判長,一名中堅法官和一名年輕法官出任副審,可能的話,其中再配一名女法官,是國法院庭審的習慣原則。但這次不同,由刑一庭庭長鍾偉祥領銜的三名法官,青一色是資深法官,男性。這是院方的重視,更是法院在市委壓力下的慎重決定。

    公訴人方情況相似,唯一不同的是領銜者,三十二歲的才婧婕檢查官是六個人中最年輕的一個,儘管這並不能否認她的幹練。才婧婕美麗、成熟、嫵媚又大方,如同認為鍾偉祥不像個法官,肖石認為她更不適合當檢查官,那查檢官制服下飽滿而充滿誘惑的身體,實在太易於讓人犯罪了,肖石以前常常這樣想。

    肖石跟她很熟,平時都叫她才姐,雖然接觸並不太多,但這位姐姐同樣親暱而隨便,這不,剛一坐下,她就從公訴人席上向他擠眼睛了。

    「唉,這個才姐,也不分場合。」肖石熟視無睹,面無表情。

    高春娥平靜而安祥地坐在被告席上,彷彿這個法庭中,她是唯一無關的人。肖石向她點了個頭,示意她不用擔心,高春娥露出一絲微意,眼中也綻出光彩。開庭前,肖石告訴她,不必在意法庭的結果,他會讓她回家過年,一定。她相信,相信這個年輕人強大的自信。

    旁聽位座無虛席,有許多肖石熟悉和不熟悉的人,常家三口都在,楊洛和肖凌坐在一起,凌月如和周海敏在她們身後,公安部門的人集中在一角,蕭遠山、秦劍鋒、李拴等都在其中,所有人都在期待著這位年輕「主任」的表現,李文東也在,他同樣以另外的方式期待著。

    我們的肖主任還沒有出庭辯護的律師資硌,第一辯護由方雨若掛名;他是以「被告親友」的身份充當第二辯護。

    正式開庭了,沒等鍾大法官宣讀法庭紀律,被告席上的高春娥突然站起,大聲道:「法官,我丈夫是清白的,我是冤枉的,我沒有殺人!」

    法庭一陣嘩然,儘管此類事情並不少見,但都是在例行詢問之後,這一時刻,作為審判長的老鍾還沒說話呢。

    「未經詢問不得隨意發言!辯護人沒提醒被告嗎?」鍾偉祥眼光凌厲,刷地向肖石射來。

    法庭基本紀律,即使辯護人沒提醒被告,看守所也會提醒,這種情況五般只是警告被告人,不會責備辯護人,不過鍾偉祥猜測,這肯定是肖石的安排,所以他沒客氣。

    旁聽席上的蕭遠山和秦劍鋒、凌月如和周海敏,都雙雙相視一笑,他們也是這樣想的。

    高春娥被流動基金強制坐下,肖石平靜地站起身,施了一禮:「已經提醒了,我想被告可能比較激動,想搶先申訴丈夫所受的屈辱和自己的冤枉吧!」

    鍾偉祥無奈的看了他一眼,有些責備,還有一絲欣賞。肖石坐下,向對面的才婧婕瞥了一眼,換來女檢查官一個飽含深意的媚眼。

    先聲壓人。的確是肖石特意安排的,他可不想等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公佈罪狀,在整個法庭對被告人的鄙視甚至仇恨中辯護。心理上的優勢,永遠是必要的。

    隨後,法庭進入正常程序,審判長宣佈開庭、宣讀法庭紀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公佈被告人罪狀等等,下到公訴人首次陳述之後,輪到了辯護方。

    出人意料的,肖石拒絕了。

    如果說開放前被告大聲疾呼已經取得了先機,現在放棄首次辯護的重要機會,就實在讓人很不解了,鍾偉祥向他發出詢問的眼光,問道「你確定?」

    肖石點了點頭。

    「請公訴方出示證據。」鍾偉祥破鑼般的公鴨嗓在法庭上響起。

    換下來,捭松、指紋、彈殼、假造的現場照片等一一被出列,才婧婕用她美妙的聲音,結合犯罪動機、現場狀況,進行了解釋陳述,還不時向肖石飄一眼。

    「辯護方。」鍾偉祥很不客地喊了一句,臭小子,這回該說話了吧!

    肖石平靜起身,先環顧了整個法庭,然後才面對主審席。

    「審判長,公訴人,請允許我先為本次的辯護下個結論,然後再進行辯護。這起殺人案是一起複雜、人為的冤案假案,真兇另有其人,被告人完全是無辜的。

    此言一出,法庭傳來一陣低鳴聲,人們紛紛議論起來。李文東心內一凜,蕭遠山等不經意地向他瞥了一眼。周海敏也是一驚,肖石的結論等於放棄了死緩辯護,全力爭取無罪辯護。在她看來,這是不可能的。

    肖石的確是放棄了原來死緩辯護的計劃。死緩辯護,要承認殺人的事實,強調態度和客觀理由是,來博取法庭的同情。他覺得這樣太委曲周大嫂了,也對不起周所長。死緩辯護無外乎是為了爭取時間,無罪辯護不成功也未必不判死緩,他決定堂堂正正打一場官司。

    肖石略做停頓,殿出一個自信的笑容:」請原諒我把公訴方的訴詞來了個乾坤大挪移,但這卻是事實。我放棄首次辯護的機會,正是為了讓公訴方先出列證據,公訴方的證據,也正是辯護方想要的證據,這恰恰證明了被告是無辜的。

    「首先說手槍,也就是公訴方的一號證據。沒錯,手槍上的確留有被告的指紋,但這就能意味著是被告開槍殺人嗎?請大家想像一下當時的情況,當被告看到丈夫被人慘殺,旁邊放著一把手槍,在那種震驚失措的情況下,任何人都有可能把手槍拿起,這完全是一種無意識行為,況且被告還移動過這把手槍,留下指紋不足為奇。

    另外,通過技術鑒定,手槍上的指紋痕跡很淺,扳機處尤其不清晰。我曾有八年警察經歷,在座的各位有很多也從事公安工作,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真正開槍,握槍和扣動扳機的力度一般在十二到十五公斤,這樣重量,絕不可能留下如此輕淺的指紋,所以,公訴方的一號證據只能證明被告拿起或移動過這把手槍,不能證明開過槍。

    再說現場的指紋和痕跡。現成是偽造的,沒錯,的確是偽造的。案發現場曾是被告的家,也可以說就是她的家。被告每週至少要打掃一到兩次,現場有被告的指紋是完全正常的。可現場卻只有被告一個人的指紋和痕跡,其他人的呢?被害人的呢?被告有必要抹掉其他人的指紋嗎?這個事實充分說明了一個問題,被告到達現場之前,現場已經被偽造了,那個人才是真正的兇手,換句話說,在警方到達的時候,現場被兩次偽造了,如果說被告的行為也算是一種偽造。」

    肖石的結論又在法庭引起了一陣議論聲。蕭遠山等人微笑頷首,李文東面無表情,但很平靜。他相信肖石早晚能找到那個罪證,但不相信會很快找到,否則也不會拖到現在。沒有實證,說得天花亂附也是徒勞。

    幾女都帶著激動和欣喜的眼光觀看著,常妹最興奮。看著愛人滔滔不絕,盡情揮灑,小女人都要癡迷了,偶爾清醒的時候,會向李文東投以憎恨的目光,或對凌月如等飄去酸溜溜的眼神,不過凌月如等顯然沒把心思放在她身上。

    九婧婕檢查官凝眉思索了一下,遠遠地對肖石搖了搖頭。

    肖石對她展出一個燦爛的微笑,示意她繼續聽下去。

    「下面,我對被告偽造現場進行必要的解釋。被告的丈夫,也就是被害人周喜良,曾被不法分子陷害,被迫離開他所鍾愛的警隊兩年之久,半年前才得以澄清。且不說這件事對被被人周喜良的傷害有多深,作為深愛丈夫的妻子,她所愛的傷害也是難以想像的!

    當看到丈夫慘死,又被偽造成通姦的現場,她不想丈夫再受傷害,臨死前還要背上不倫的罪名,她為兩位被害人穿上衣服鞋子,不錯,從技術上說,這是偽造現場,但這更是一種偉大的愛,難道我們不應該理解嗎?

    而這樣一種偉大的愛,竟被公訴方說成了『殺人動機』!我很不明白,這個結論從何而來,先是激憤殺人,再偽造對自己不利的現場,最後冷靜報案,請注意,是報案,不是自首,這一點警方的電話記錄可以證明,這種心理說得通嗎?被告既然已經偽造了現場,幹嘛不擦掉手槍上的指紋,如果被告想死,槍裡還有四顆子彈,她對自己的腦袋再開一槍不就成了!難道非要到法庭上丟人現眼,再被槍斃?

    當然,我很遺憾,真正的現場被破壞了,這位偉大的女性也因此陷入絕境。」

    法庭一片沉寂,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被告人高春娥身上,她沒有哭泣,沒有眼淚,只是靜靜地望著遠處的窗外,或許,她在懷念著死去的丈夫。

    肖石向李文東望了一眼,李文東居然笑了一下。肖石厭惡地別過頭,繼續陳述道:「現場雖然被破壞了,但遺留的痕跡仍然可以證明被告的清白。

    根據彈道檢查,被害人周喜良所中的一槍,是在距離很近的位置擊中左太陽穴,具體的說,應該是手槍抵在太陽穴附近開的槍;而梅芳芳則在是一段距離外開的槍,我們假設通姦一說成立,被告人是真兇,讓我們看看會有哪些情形。

    一、兩個被害人正在實施通姦,被告來了,門外傳來聲音,通姦的兩個人會怎麼樣呢?正常的邏輯是被告的丈夫周喜良迅速抱起所有的衣物,躲到衣櫥或床下。所有的衣服當然包括掛配槍的外褲,既然這樣,被告從何處拿到手槍,如何實施所謂的失去理智而殺人?此一情形不能成立。

    二、兩個被害人正在實施通姦,被告來了,周喜良尚未來得及躲避就被撞破或發現。被告失去理智之下去搶奪褲子上的配槍。我想請問公訴方,您認為這種情況下,從警多年的周喜良所長會不會任由被告拿起褲子,打開槍套,再拔出手槍,最後打開槍保險,抵到被害人的頭上開槍?這一情形,當然也不會成立。

    那麼什麼情形下可以成立呢?也有兩種,一是兩個被害人正在實施通姦,被告來了,但兩個被害人睡著了,而且是在通姦的狀態下睡著了。於是被告從容地拿出手槍,抵到周喜良頭上開了一槍,然後再退開一段距離擊斃梅芳芳;或者先在一段距離外擊斃梅芳芳,再抵到被害人頭上開了一槍。嗯,無論行打死哪一個,另一個還不能醒過來;

    二是兩個被害人正在實施通姦,被告來了,兩個被害人過於集中精力,都沒發現,或沒看見,仍在繼續通姦行為,呵呵,或許被告在那一時刻是透明的,所以她拿槍,以不同的方式擊殺兩人。請問尊敬的公訴人,以上兩種情形理論上可以成立,但是否行的通呢?」

    法庭鴉雀無聲,公訴人和法官們都面面相覷,還好才婧婕對肖石笑了一下,算是給他一個回答,儘管他並不需要回答。

    「最後,我再談談公訴方所謂的殺人動機,前面已經說了,現場曾被兩次偽造,換句話說,由於被告給兩位被害人穿上衣服,通姦的現場已經不存在了,那麼我請問,公訴方所謂因見到丈夫通姦而激憤殺人的結論從何得出?從被告的口供中嗎?被告的口供說她沒殺人,是無辜的,你們怎麼不信?」

    肖石有些激動,冷冷環顧了一下法庭,沉聲道:「綜合上述,本案的證據完全經不起推敲,動機根本是無中生有,只不過是因為某些無形的壓力,讓各位資深國家公務人員,把這個漏洞百出的案子推上了法庭,讓一個平凡而偉大的女性含冤受屈。」

    肖石說得有些過了,鍾偉祥雙眼一瞪,忙喝道:」辯護人,這裡是法庭,請注意你的情緒和語言!」

    「我說完了。」肖石打量了他一眼,從容坐下,法庭寂靜無聲,像中夜的街道,很多人心內很沉重,也很慚愧,在這個法律的聖堂裡,法律被堂而皇之的強姦著。

    「公訴方?」

    「公訴方沒有異議,提請證人出庭。」才婧婕也很無奈,但這是組織上交給她的任務,案子必須進行下去。

    公訴方的證人叫沙茂田,是高春娥下崗前單位的黨委副書記。

    「證人認識被告嗎?」才婧婕問。

    「認識,她是多們廠的出納。」沙茂田答。

    「她平時表現怎麼樣,比如工作方面?」

    「本來一直不錯,不過……九七年出了一個事兒。」沙田茂左右看了看,欲語還休。

    「什麼事?」

    「她挪用六千塊錢公款。」

    「被告承認了嗎?」

    「承認了。」

    「當時你們怎麼處理的?」才婧婕瞥了肖石一眼,肖石好像剛剛說累了,正在閉目養神。

    「我們沒處理,因為周所長,哦,也就是小高的丈夫平進對廠裡關照挺多,她也寫了保證書,答應盡快還錢,黨委研究一下,也就算了。」沙茂田很謹慎的答。

    「這筆錢後來還了嗎?」

    「還了,不到半個月就還了。」

    「謝謝。」

    才婧婕轉過身,面對審判席:「審判長,我問完了。」言罷看了肖石一眼坐下。

    從九七年的情況看,六千塊並不是很大的數目,公訴方提出這個事實,並不是認為此事與本安有任何聯繫,主要是在被告的人品上做文章,使法庭量刑的時候給予參考,尤其是死緩的判決,人格所佔的比重很大。

    「辯護方有何異議?」鍾大法官問。

    石站起身,臉上的表情平靜而自信。

    「請問證人,你剛剛說被告本來一直表現不錯,我可不可以這樣說,沒出這件事之前,你認為被告是個人品很優秀的人?」

    「嗯——!」沙茂田沉吟了一下,爽快答道:「是的,出了這個事兒,廠裡都很吃驚。」

    「很好,請問你記得李玉娟這個人嗎?」

    「當然認得,她是我們廠的黨辦秘書。」沙茂田愣了一下,不解的道:「可出這個事兒的時候,她好像已經調到外地去了。」

    「她為什麼調走?」肖石盯著他問。

    「這個……一定要說嗎?」沙茂田猶豫,向公訴人席上望去。

    「一定要說!」沒等才婧婕和法庭反應,肖石立刻道:「此事與被告挪用公款事件關係重大,更關係著一個人的人品。」

    才婧婕看了看肖石,對證人沙茂田點了個頭,肖石還以感激的微笑。沙茂田道:「因為當時李玉娟和一個副廠長有染,被發現了,她呆不下去了,就調離了。」

    「當時廠進而的人都知道這件事嗎?或者說,你認為被告知道這件事嗎?」

    「黨委當時是消極處理的,小高……應該不知道吧。」

    「謝謝。」

    肖石看了才婧婕一眼,轉正身體道:「審判長,本來呢,公訴人在法庭上涉及被告沒有立案的前科是不允許的,但考慮到這件事可以說明被告的真實品格,這也是辯護方的目的,我沒有反對,那麼真正的事實是怎麼樣的呢?

    事實是,李玉娟在調走之前,曾向其姘夫,哦,也就是那位別廠長索要了一筆錢,那位副廠長利用職權,以公務的名義,讓當時任出納的被告支出六千元錢,在普通的集體企業中,領導的職權有多大,財務制度有多混亂,我想大家心裡都清楚,但不幸的是,這位副廠長大人在事發後否認了這件事,被告又是個本分老實的女人,她吃了個啞巴虧,又不敢得罪領導,自己默默隨了這枚苦果。」

    說著話,肖石拿出一張紙:「好在我找到了這位副廠長,他很為當年的事懊悔,寫下了這份證詞,不過他不願出庭,但表示如果法庭願意到他家做調查,他會實言不諱。」

    鍾偉祥轉頭道:「公訴方,是否同意辯護方提請新證據。」

    「同意。」才婧婕嫵媚一笑,鍾大法官直翻眼皮。

    此後公訴方又提請了幾位證人,包括當時的負責警官,由於意義不大,這裡不做贅述。很快,辯護方唯一的證人出庭了,這是一個乖巧、美麗的女孩兒,一雙大眼睛楚楚可憐,生得異常水靈,彷彿在江南水鄉的梅雨裡靈秀而出,整個法庭的眼睛都看直了。

    「姓名?」

    「張凝。」女孩兒弱弱的答。

    「年齡?」

    「21。」

    「職業?」

    「××市場賣襪子的。……」頓了一下,女孩勇敢的抬起頭,胸脯不平地起伏,「以前在洗浴中心……做過按摩。」

    哇!原來是個小姐,有沒有搞錯,這種人怎麼可以做證呢?法庭一陣唏噓。不過公安部門的同志清楚怎麼回事,檢法兩方也大抵明白。

    「肅靜!」鍾大法官主持了法庭紀律,又看了肖石一眼道:「辯護人,你可以詢問了。」

    肖石站起身,表情凝重,面向旁聽席道:「在提問之前,我要對張凝女士的出庭表示由衷的感激和欽佩,我們的社會並不是淨土,比起很多身居高位幹著男盜女娼勾當或為富不仁的所謂名流,有太多為生活而奔波和付出的人們值得我們尊重,包括我們面前的張女士。」

    女孩微笑看了他一眼,表示感激。

    「請問你認識被告嗎?」肖石開始了正常詢問。

    「認識,周大嫂,周所長的愛人。」

    「請問你什麼時候認識周所長的,是怎麼認識的?」為了避免女孩過於傷感,肖石迴避了被害人的字眼。

    張凝眼圈有些發紅,眼睛潤濕,但還是平靜的回答道:「我認識周所長兩年半,那時我正在做按摩,周所長經常來我們洗浴中心檢查,老闆給他送錢也不要,老闆怨恨他,扣了我的身份證,還不給我工錢,逼我去……誘惑,然後……陷害。」

    「你用什麼方式誘惑的?」

    「……身體。」張凝答的聲音很低,但法庭聽得清楚。

    「周所長被你誘惑了嗎?」

    「沒有。」

    肖石不想讓女孩兒太為難,於是換了個話題問道:「你後來又見到過周所長嗎?」

    「見過,八個月前。」

    「請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況。」

    女孩擦了擦流不停的眼淚,哽咽道:「我在洗浴中心做的很辛苦,老闆還老扣我工錢,我不想幹了,就偷了身份證,逃走了。後來遇到周所長,他正在賣東西,我覺得對很對不起他,就過去跟他道歉。他沒怪我,問我還在做嗎?我說不做了。他問我做什麼呢,我說找工作呢,他就幫我租了床子,還給我掂錢,我才開始賣襪子的,後來……」

    「我簡單說一下吧。」張凝淚流滿面,但肖石需要的已經說全了,於是接過道:「後來,張凝女士勇敢地走進公安局,澄清了當年的事實,周所長重歸警隊,這個事實證明了什麼,我不想多說了,周所長寬厚的胸懷,善良的品性,我想大家都能體會。」

    頓了一下,肖石看著女孩兒,忽然拿出梅芳芳的照片,舉在張凝頭側,並讓女孩兒原地轉了一圈,整個法庭面面相覷,大家都一臉不解的表情。

    「大家不必奇怪,聯繫公訴方的通姦說,我有一個有趣的想法。」肖石高舉著照片,解釋道:「這是被害人梅芳芳的照片,不否認梅芳芳有些姿色,但通過剛剛的對比,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只要不是瞎子,誰都能看出梅芳芳跟張凝女士還是有很大差距的,周所長面對美麗的張凝女士的誘惑能無動於衷,卻和不太漂亮的梅芳芳通姦,這也算是對本案所謂動機的一個諷刺吧。」

    法庭傳來一陣哄笑聲,鍾大法官和才檢查官都沒好氣地瞪了他一眼。

    肖石收起照片,笑笑道:「當然,每個人對美的看法不同,我也只是想到了,就隨便說說,請法庭不必太太意,我問完了。」

    庭審繼續進行,才婧婕進行了最終陳述。從頭到尾,她都是在按部就班地進行,完全是例行公事,肖石很感激,只是他不希望法官也例行公事。

    辯護方最終陳述了,方雨若望著他,給他有力的一握。肖石點點頭,昂然而起,凝視著主審席:「我只說兩句話,第一,據我所知,本庭的三位法官都是資深法官,此前參與審理的七起殺人案,最終都是死刑裁判,沒有餘地,我希望各位在本案的裁判中,能夠克服正常的量刑慣性的心裡,避免量刑過重。

    第二,辯護過程我不想了,只想提醒大家,一位好警察,一個無辜的姑娘已經不幸被害了,一位含冤的女性正站在被告席上,請各位法官本著頭頂上的國徽,以法律的名義,用你們的正義之聲,給這位無辜的女性一個公正、公平的裁判,謝謝!」

    三位法官很為難,沒直接宣判,休庭三十分鐘後,才進行宣判。

    「本案性質嚴重,影響惡劣,辯護方在庭審過程中,在邏輯上進行了有力的辯護,但法庭是重證據,而不是邏輯推理,本庭認為,公訴方提供的證據,可以證明被告殺人罪名成立,被告表現良好,主動報案可以認定為自首行為,故而判處被告人死刑——」

    儘管從鍾審判長言辭判斷,此次判決會從輕,但聽到此處,整個法庭仍然把心懸到了咽喉,只有高春娥平靜而依依地望著窗外,保持著一慣的表情;肖石閉著眼,彷彿有些疲憊。

    鍾大法官鐵面一掃,繼續道:「緩期兩年執行。」頓了一下,鍾法官把眼光投向辯護席,「如果辯護方能找到有力證據證明辯護過程中的推理,本庭會重新開庭,退庭!」

    肖石對這個結果不失望,也不意外,他很清楚,在市裡從速、從重的原則指示下,這個量刑已經是幾位法官在壓力下能做出的最大限度了。不管他的揄如何精妙,理論畢竟是理論,手槍、指紋等等都是鐵錚錚的實證,他畢竟沒有任何實證。

    他終於可以用全部身心查案了,儘管留給他的只有二十個小時。

    肖石走出法庭,眾女都圍了上來,很多熟悉或不熟悉的人也向他祝賀著,他淡然地接受著人們的熱情。職業生涯的第一案,從純技術角度講,他已經成功了,雖然他要做的還很多。

    李文東走了過來。肖石平靜地看著他。

    「石頭,表現不錯,相當不錯。」李文東笑說。

    肖石淡淡道:「謝謝,本案還沒結束,我想接下來我會表現得更好。」

    「是嗎,那快加油吧。」李文東向左右看了看,湊近小聲道:「只剩二十個小時不到了。」

    「放心,我不會讓你失望的。」肖石沒看他,別過頭歎道:「你也做好準備。」

    「呵呵!我當然要準備,準備明天的登記。」

    李文東乾笑兩聲,踩著嶄新的警用皮鞋,卡卡地場長而去。這麼久了都沒想到那個罪證,他絕不相信肖石會在二十個小時內想到那個東西。

    肖石沒再看他,一個將死的人,沒什麼可看的。他認為。

    常家三口人走了過來。葉桂琴不悄地瞥了他一眼,很用力的「哼」了一聲,表示自己的鄙視和不滿。庭審結束了,跟李文東沒有任何關係,她認為自己被欺騙了,肖石是出於嫉妒和對常妹的怨恨,故意詆毀李文東,耽擱了女兒的終身大事,她氣不打一處來。

    常妹跟媽媽並行,一臉的激動和興奮,酸酸的看了眾女一眼,詭笑著向他擠了擠眼睛,提醒他明天記得搶人,肖石不禁失笑,對這個小女人,他真是無可奈何。

    常振邦在他身旁停住,點了一支煙,意味深長的道:「世事如棋,沒到最後一步,誰也沒有資格妄談輸贏,是你說過的吧?」

    石點點頭。

    「這話挺對。」常振邦轉身看著他,在他肩頭拍了一下:「以後有機會,咱再殺兩盤,大不了我不用你讓。」

    肖石笑,沒說話,把眼光投向不遠處的姐姐,凌月如在向他擠著眼睛,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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