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她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把腳擱到底下那個小飛象行李箱上頭,翻看她從依蘭夫人那兒帶回來的一迭命盤圖……
大克老是把小飛象說成是「死飛象」。他後來告訴她,她頭一天拖著死飛象行李箱出現時,身上穿一襲雨衣,看上去好像從一個很遠的地方回來。
可到了第二天,他看到她又拖著行李回來,不禁開始懷疑她是個無家可歸的女人。而且,她無論晴天雨天都穿一襲雨衣,看來就像在火車站露宿的精神有問題的女人。他和大頭,還有脫水橘子,初時都在背後喊她「雨衣妹」。
她好幾次沒好氣地教訓他:
「這雨衣是時裝,你懂嗎?不下雨也可以穿!」
至於她帶著的行李。她只說:
「第一天上班,我有很多東西要帶嘛!」
她沒帶來多少東西。那天裝在箱子裡的,不過是一台手提電腦,一個她調職時帶著的杯子,一本記事簿,幾本雷蒙?錢德勒的書,一隻有補丁的毛毛狗,幾包衛生棉和一些雜物。
這個箱子她用很多年了,她習慣放在工作的地方,好像隨時都可以把所有東西丟到箱子裡離開似的。
她沒法解釋這種習慣,也許因為她的確曾經是個無家可歸的人,心底裡的流浪意識一直伴隨著她。沒有安全感的孩子,後來的日子,無論過得多好,終究是沒有安全感的。
大克又說,她那天跟在韓哲後面進來辦公室時,比他矮了一個頭,那個屁顛屁顛緊跟著他,生怕跟丟了的樣子,看上去就像老大的小狗。
她聽了不但沒有生氣,反而把大克當成了知己。
她白小綠就是要做韓哲的小狗,老跟著他。
日子風捲雲散,三年就這樣過去了。
那天她上班之前買了一份早報。報紙以頭版報導女探員遇害的消息。名叫程琳的女探員三十四歲,長了一張娃娃臉。她因為生病請假在家,兇手清晨闖進她家。當時她正在廚房裡,對方朝她胸口轟了三槍。那個可憐的女孩甚至來不及伸手去拿自己的槍還擊。
她坐在車上讀完報,隨手把報紙丟到一邊,繼續開車。
一路上,她不禁滿腹疑團。根據報紙報導,程琳不是執行職務時遇害的。那是因為她正在調查的案件嗎?還是私人恩怨?要是因為她正在調查的案件,韓哲是不是也會有危險?
後來,當她看到韓哲站在車邊時,韓哲說不定看到了她丟在車上的那份早報。
那天,他把她介紹給大家之後,安排她跟大克工作。
她禁不住在心裡喊:
「就沒有別人嗎?」
當她看到大克同樣露出一個不情願的眼神,她心裡簡直討厭他。
她沒想到他們後來會成為好朋友。
三年前剛開始的時候,不是這樣的。
她和大克負責循著程琳正在追查的案件和她的私人生活調查。
程琳的私人生活很簡單,她一個人住,沒有男朋友。
她和大克回去程琳的公寓看過。公寓陳設簡單,廚房裡放的都是乾糧和微波爐食品,地上仍留著大攤干了的血跡。
然而,她發現廚房流理台上放著一瓶伏特加,已經差不多喝完了,旁邊的一個玻璃杯裡還留著伏特加的味道。程琳早上走進廚房,是為了倒酒。
法醫檢查程琳的屍體時,發現她的胃液裡含有大量的酒精,證明她死前喝了很多。
這樣看來,程琳那天請假,不是因為生病。
一個大清早就喝烈酒的女人不是酗酒就是失戀。程琳根本沒有男朋友。她為誰失戀?
直到很久之後的一天晚上,她跟大克在「花間醉」喝酒。他終於告訴她:
「這個傻瓜,她喜歡老大。」
然而,她卻看出來了,程琳喜歡韓哲,大克喜歡程琳。
他為她傷心欲絕。她剛死的時候,他變成了一頭受傷的刺蝟,甚至覺得她取代了程琳的位置,所以不喜歡她。
後來,卻因為內疚而又加倍對她好。
那天她問他:
「老大知道嗎?」
「她大概不是老大喜歡的那一類。」大刻苦澀地笑笑。
要是她知道有任何別的女人喜歡韓哲,她肯定會覺得心裡不是味兒。可是,她卻同情起程琳來。
這起案子一直未破。他們連個邊兒都摸不著。
一年後,韓哲離開了特別罪案組。
他沒說為什麼要走。可她知道,他一直為程琳的死而內疚。也許,要不是她那天喝了酒,她不會毫無還擊之力。
他為一個他沒愛過的女人而自責。
他走的那天,也是下著大雨。
她站在窗邊,看到他打著傘的身影漸漸離開她的視線。
她咬著唇,抑住眼中的淚水。她討厭別離。
她走了那麼迂迴漫長的路,終於來到他身邊,他卻又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