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戈壁
從張家口去庫倫的商隊,橫跨蒙古草原和茫茫戈壁沙漠,一千八百里的艱苦行程,至少要一個多月才能走完,沿途設有七、八個驛站。
這是往庫倫的最後一個驛站。
甭看這小驛站連個名兒都沒有,來往張家口和庫倫的商隊可都必定要在此稍事休息、補上水糧,才能應付接下來的三天旅程。
此時,又小又簡陋的驛站裡全擠滿了人。
破舊的黑木桌凳上坐滿了穿著皮襖的大漢,有的默聲吃著桌上的酒菜,有的高談闊論,鬥酒划拳,不時爆出爽朗的大笑。
掌櫃帶著夥計,在店裡愉快地穿梭,人多生意就好,雖然有些忙不過來,可掌櫃開心啊,別看這些大漢穿的看起來一點也不華麗,可手中有的是錢,那茫茫大漠是誰都可以挑戰的嗎?
俗話說:「拉上駝隊趕上路,有去無回十成六。」
走一次商隊,可是拿命來賭啊!俸銀能不多嗎?都已經走到這了,基本上也算是成功了,這些駝隊的漢子們自然要放開肚皮大吃,好好慶祝一番嘍!
「嘿,掌櫃的,你是怕我們出不起錢不成?」一名大漢拍拍桌子,豪聲喝道:「老子有的是錢,就怕你不來賺!好酒好菜儘管上啊!」
「好咧,這就來,大爺稍等。」掌櫃連忙應聲喝著。
大漢這才滿意地轉過頭來,對著同伴問道:「我說,你這次回去後還繼續跑商隊嗎?」
兩名大漢顯然不是同一個駝隊,但彼此認識,恰巧在這裡碰上,也算他鄉遇故知。
「怎麼不跑?不跑我那一大家子吃啥喝啥?」
「唉,是啊,雖說我們賺的多,但家裡張嘴等著吃飯的更多,朝廷還要抽重稅。」說話的漢子左顧右盼,像是怕被別人聽到似的,附到同伴耳邊繼續說道:「你曉得不?我走這一趟,發現蒙古人不大安分,聽小道消息說,他們決定要反抗朝廷,打算跟東北的韃子連手啦。」
「是嗎?」聞言,同伴難掩驚訝。「怪不得一路上查得緊,原來是怕我們漢人的駝隊裡安插了奸細?」
「就是。哎,不說了,不說了,我們成天在刀口上打滾的人,什麼時候沒命,自己都不知道呢,哪還有閒工夫管這些?」
兩人同時歎了口氣。
「聽說雷閭泰的事了嗎?」兩人又換個話題聊開了。
這下子,四周的食客也都有了興趣,端著自己的酒圍過來,七嘴八舌地插話。
「聽說他在庫倫挖到了聚寶盆,發了!」
「是啊是啊,我還聽說那人忒大膽,一個人偷偷跑到東北的老林子裡,挖到一棵千年雪參,獻給朝廷,一分不取,不知道他腦子裡在想什麼?」
「我有個老友跟他是同鄉,山西榆次縣車輞村的人。我朋友說,雷閭泰他家是被當地的一個財主給逼垮的,因為交不出地租,他爹上吊自殺,他娘把他辛苦拉拔到十三歲,兩腿一蹬,也死了。之後他就加入商隊,如今也有十七、八年了,那可真是個賊大膽,只要能賺錢的事,他都做……」
「哈,你那算什麼,我這還有更驚人的消息呢……」
正當大家一頭熱地在討論時,驛站的破門被人一腳踢開。
一屋子的人全都看向門口,只見一個身高過人的大漢,低下頭邊往屋裡跨,邊沉聲說道:「掌櫃的,照例。」
眼尖的人不自覺地小聲驚歎道:「雷閭泰!」
「他就是雷閭泰嗎?」
「好像是,但他不是發了嗎?」
「怎麼穿得跟個乞丐似的?」
雷閭泰裝作沒聽見,站在門口把身上的風沙拍掉,他脫下老舊的羊皮背心抖了抖,把馬靴上的泥沙也跺到屋外。接著,他重新穿上背心,挑了一個角落,把腰上的藏刀放到桌上,緩緩坐下,等著掌櫃上菜。
此時,再也沒有人吭聲,大家都好奇的盯著雷閭泰猛瞧。
外頭傳說,雷閭泰身高一丈,嘴有三尺,雙臂賽猿,虎背熊腰,抬頭一吼,便能把人的耳朵震破,活脫脫就是一個妖魔鬼怪。不過現下一瞧,確實是身材高大,嘴也不小,但絕對沒有三尺那麼誇張,就只是比一般人的嘴巴大了點,濃眉利目,雖然穿著厚厚的棉衣、皮襖,仍可看出他厚實健碩的身材。
他看起來不苟言笑,那把隨身不離的藏刀被他安穩地壓在掌下。
雷閭泰似乎感受到眾人的目光,一雙利眸掃了過去,大家趕緊收回視線,裝作沒事的低頭猛吃,等掌櫃給他送上飯菜,他開始埋首吃飯的時候,這群傢伙又把眼睛斜了過去,偷偷打量。
店掌櫃顯然跟他熟識,藉著送酒的空檔寒暄著,「雷爺安好,好久沒見了,這次打算去哪裡?」
雷閭泰不疾不徐地倒了一碗酒,慢慢喝著,掌櫃在一旁等得尷尬,正欲給自己找台階下時,他終於開口了,「回家。」
接著他夾起一口菜送到嘴裡。
「回家?」掌櫃不自覺反問,因為實在不知道他說的是哪個家,認識他十幾年了,天南地北似乎都是他的家,真不知道他嘴裡說的家,到底是哪一個?
「嗯。」雷閭泰沉聲應道。「你再多準備些吃的,我有三、四個同鄉也正從庫倫趕過來。」
旁邊有人終於忍不住開口了,「雷爺,你們是要穿越沙漠嗎?就四、五個人?」
「嗯。」雷閭泰應了一聲後,又開始喝酒。
這人不是瘋了,就是大膽過了頭!就四、五個人穿越沙漠?這可是他們生耳朵就沒聽說過的事,茫茫千里的大漠,需要很多人幫扶著才能度過難關,四、五個人上路?這不是尋死嗎?
這雷閭泰真不愧被人封為「賊大膽」!
雷閭泰可沒有閒工夫管別人怎麼想,他瞇起利眸,細細地品嚐杯中美酒,遙想著家鄉的一景一物。小時候的一切,在這十幾年的艱苦營生中,早化為一抹風煙,忘掉的比記得的多。
他從小生活困苦,唯一的理想就是能吃得飽、穿得暖,最好能有書念,但雙親的辭世,讓他小小年紀就得進入商隊當學徒,在那樣的環境下,他提早體會到生活的艱辛,他咬緊牙根,拚命努力,為了賺錢,再大風險的事他都願意做,只是希望有一天,等他賺夠了錢,可以回歸故里、光耀門楣,讓過去那些看不起他家的人,都來奉承巴結他,看他雷家的臉色。
可是年紀越大,越覺得自己小時候的這個想法很幼稚,生活是自己在過,他幹麼非要別人來認同?
但想要落葉歸根的心是不變的。正巧,幾個同鄉好友邀他一起回家,他也答應了。
回家,漂泊了這麼多年,他真的好想有一個家。
一個真正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