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羅馬。
高毅其實不太喜歡羅馬,人太多,四周太喧嘩,無論何時何地,視線裡永遠有人。
人山,人海,人人人!
他知道羅馬很美,但是當一個城市每天可以湧入上萬觀光客,這個城市就從非常美變成非常吵,這對於講究生活品質與個人空間的人來說,絕對不是一個適合生活的環境。
但即使不太喜歡,高毅有時候還是得出現在這裡——談生意的時候,奉命接待客人的時候,或者是昔日同學來意大利出差,順便來找他敘敘舊的時候。
今天就是屬於第三種狀況。
中義混血的他曾在大學時,按照母親的希望到她故鄉台灣當了一年的交換學生,拜網絡發達之賜,即使回到意大利已經三年多,他跟繫上同學以及社團朋友都保持良好聯繫。
所以當方大志說他要到米蘭出差,兩人便覺得應該要見上一面,以慶祝他們即使畢業依然聯絡密切的友誼。
六月的羅馬已經很熱了。
高毅將車子停好,進入早早預約好的花草餐廳——這是他的秘書瑪露推薦的,說有街景,有冷氣,食物味道不錯,裝潢清爽舒適,絕對不是那種充斥著整個羅馬的文藝復興風。
瑪露信誓旦旦,只差沒斬雞頭跟他保證,一定會讓他感到舒適。
高毅一進門,就知道瑪露說得沒錯,他果然還滿喜歡的。
白牆藍窗,典型的地中海設計,陽光透過天井的玻璃灑落,餐廳看起來明亮而清爽。
桌椅不多,空間寬闊令人感到舒適。
這樣的一個環境,即使用餐價格偏高,還是很值得。
他很願意多花點錢享受一頓寧靜的午餐。
瑪露訂的是兩人的位置,服務生送上水以及小餅乾之後,很得體的沒多打擾。
方大志還沒到。
高毅不習慣浪費時間,因此拿出小筆電,開始看著文具公司給他的成本估算表。
約定的時間到了,方大志還沒出現。
高毅回了幾封電子郵件後看了一下手錶,已經快十二點半,打電話過去,對方處於關機狀態。
正覺得奇怪的時候,一抹碎花裙襬進入他的眼角餘光之中。
「高……高毅?」有點猶豫的聲音。
高毅抬頭一看,藍瑟?
他直覺的反應是看錯了,這是意大利的羅馬,離台北半個地球的城市,又不是大學旁邊那間拿學生證就可以打九折的便利商店,怎麼會有這種巧事。
但那雙圓圓的眼睛,不是社團學妹藍瑟又是誰?
地球有這麼小嗎?
「不認識我啦?我是藍瑟啊。」
怎麼可能不認得。
她可是他這輩子唯一暗戀過的女生。
「小你們一屆的藍瑟,我們以前還同一個社團的,臘腸社。」圓圓的眼睛看著他,「你不記得了?」
高毅當然記得。
英語系,同社團的小學妹。
社團名字是前無古人的「臘腸社」,社長就是方大志。
他瘋狂喜歡那種短腿小生物,於是強迫所有認識的人都參加他的社團,好湊人數跟學校申請社辦。
高毅是在報到的第一天就被拉去,然後就在那間小小的社辦第一次看到藍瑟。
當時她穿著一件白色襯衫,七分褲,腳下踩著夾腳拖鞋,拿著舊襪子正在逗一隻跛腳狗玩——實在是不怎麼淑女的打扮,但在那個悶熱的夏日午後,看起來卻十分清爽舒適。
「你好,我叫藍瑟。」
「我是高毅。」
然後她抓起腳邊那只跛腳狗,「牠叫毛毛。」
「哈囉,毛毛。」
毛毛汪了一聲。
第一次見面就是這樣簡單的兩句話而已。
他只覺得這個女生很自然,很可愛,但還說不上喜歡。
她當時有固定的男友,是她同班同學。
不過,像她這樣活潑又可愛的女生,就算已經有感情好的男朋友,還是會有人試圖告白。
高毅就曾經遇到過一次。
當時他在圖書館角落的沙發睡覺,睡得正舒服時,突然聽到書櫃後傳來聲響,是一男一女交談的聲音。
幾句過後,他慢慢醒了,因為一直聽到一個他認識的名字,藍瑟。
「什麼?」女生的聲音很是驚訝,「桌球王子跟藍瑟告白」
「對啊。」
「什麼對啊,衛躍嘉,跟你女朋友告白的是桌球王子耶,他是奧運儲備選手,將來有可能拿奧運金牌的人耶,全校有多少女生喜歡他,這麼強大的敵人,你居然只說『對啊』?」
那個叫衛躍嘉的人奇怪的問,「不然我要說什麼?藍瑟又不可能接受他。」
「就算你跟她感情好,也是要有點危機意識的嘛,哎呦……對了,這件事情你是聽別人說的,還是藍瑟自己說的?」
「她這幾天情緒有點低落,我問她為什麼,她跟我說,桌球王子跟她告白,她覺得很苦惱。」
「看吧,她一定是在苦惱要選你還是選他。」
「衛躍婷,妳腦袋裝什麼啊,藍瑟苦惱的是這樣以後她要怎麼面對那個桌球王子。」
沙發上的高毅揚了揚眉,衛躍婷?
這樣一說,他想起來了,藍瑟跟他說過,男朋友的姊姊也讀這個大學,不過是碩士班的學生。
「她這輩子的願望就是吃吃喝喝,到處走走,在窗戶底下用花瓣排她的名字,不如給她一塊炸雞排——藍瑟跟其它女生不同,跟她告白只會讓她苦惱而已。」衛躍嘉說,「對她而言,所謂的驚喜等同驚嚇,現在的生活很好,她愛小朋友式的平靜與快樂,桌球人的告白擾亂了她的小世界,她無法消化,何況,這樣告白過後,就不可能當朋友了,她的EQ太低,沒辦法假裝沒發生過。」
高毅在書櫃後聽得有點想笑,又覺得這小學妹可憐。
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被拒絕可憐,可是很少人注意到,拒絕人也是有心理壓力的,那種感覺一樣不好受。
除了尷尬,還是尷尬。
有人可以應付,但有人沒辦法。
高毅自己是屬於感情EQ高的那種,別說只是告白,即使交往過又分手,他也能夠處理得很好,一同工作也沒問題,藍瑟顯然跟他是完全相反的類型。
後來他有注意到,那一陣子,這個叫藍瑟的小學妹都不太開心,喜歡的桌球室也不去了,想來,那個桌球人的確給她某種程度的消化不良,完完全全就像衛躍嘉說的——「這樣告白過後,就不可能當朋友了,她的EQ太低,沒辦法假裝沒發生過」。
再後來,他就喜歡上藍瑟了。
喜歡她明亮的笑臉,喜歡她無厘頭的思考模式,他也漸漸能明白,為什麼她已有固定男友,但告白的人始終沒斷過。
跟她在一起輕鬆愉快。
她笑,他就會想笑。
她大笑,他心情就會很好。
雖然他們大部分都是在社辦見到面,吃飯也是因為方大志舉辦的社團活動,私下並無太多交集,但感情這件事情,有時候並不是跟時間成正比,高毅只知道當他開始在意她的情緒跟每一個細微表情時,他是喜歡她了。
喜歡,就告白。
可是,她不是一般女生。
有時候也會想,至少要讓她知道自己的心意,不過他很快的又會因為想起在圖書館中聽到的那番話而作罷。
他喜歡看到她開心大笑,而不是看到她眉頭深鎖。
因此他整整暗戀了她半年多,直到一年的交換學生生涯結束,他回到意大利,因為知道沒結果,也不忍心破壞她小宇宙的寧靜,於是他什麼也沒說,也沒繼續聯絡。
藍瑟這個名字,成了他台灣回憶中的一個奇異的亮點,讓他知道原來暗戀一個人是這種感覺。
隨著時間過去,他漸漸覺得,那就是一個記憶了。關於校園的一些片段,幾張網絡照片……
沒想到分別三年多後,她會跨過半個地球,毫無預警的出現在他面前。
「真的不記得?」羅馬小餐館中的藍瑟誤解了他的沉默,「我以前頭髮比較短,比較常穿褲子……」
「不是。」高毅定了定神,「我只是有點意外。」
「真的想起來了嗎?」
已經快速整理好心情的男人,看到一身淑女裝扮的她滿臉懷疑,突然興起捉弄她的念頭,「當然,英文系的藍瑟嘛,小我兩屆,以前上課只要天氣熱,妳就只穿夾腳拖鞋來學校。」
藍瑟一呆——沒錯,高毅想起她了。
自由自在的大學生活,穿什麼都行。哪像現在,因為公司門面問題,她出門得把自己弄得跟VIVI上的模特兒一樣才能進辦公室。
男人瞥向她穿著名牌高跟鞋的腳,「現在不穿夾腳拖了?」
雖然很變態,但老實說,他還挺懷念她那雙幾乎可以拍涼鞋廣告的漂亮腳丫子。
「私人的時間還是會穿啦……」
男人很快的抓到重點,「私人時間」,所以她現在是工作時間……
「坐吧。」高毅指指前面的空位,「告訴我,妳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我替我老闆來找你的。」
藍瑟在他面前坐了下來,喝了水,然後話說從頭。
她的老闆不是別人,就是方大志,她是跟他一起來意大利的。
方大志是子承父業的總經理,她呢則是方大志的秘書兼外語翻譯,原因無他,因為方大志特別愛用自己人,同社團的學妹當然也是自己人,於是當他的秘書因為要求加薪不成走人後,她又剛好畢業,就這樣理所當然從學長學妹變成老闆與員工。
這次到米蘭看秀,就是由她做行程安排跟隨行翻譯工作。
高毅點點頭,「所以簡單的說,妳現在替他工作?」
「嗯。」
「他人呢?」
「他昨天喝太多了……因為跟他敬酒的人一直過來,不喝又有點沒禮貌,你也知道,意大利人超熱情,第一天見面就是兄弟,兄弟怎麼可以不喝兄弟的酒呢,加上展覽又很成功,他整個人太High所以……嗯……」
身為一個盡責的秘書,一定得替老闆善後。
包括得把黑的說成白的,得把重色輕友抹成派對酒醉。
其實方大志昨天晚宴跟一個金髮美女看對眼,後來就不見蹤影,根據過往的經驗,不到下午他是不會現身的。
而身為秘書,且剛好是知道他中午跟昔日同窗有約的秘書,當然得通知一下對方不克赴約這件事,順便幫老闆編個過得去的理由。
然而,「通知」看似簡單,但是執行起來卻有困難。第一,她不知道高毅的電話,第二,她也不知道餐廳名稱。
所幸她知道餐廳在兩條大路的叉口,於是只好土法煉鋼,徒步一家一家找下來,終於在第三家讓她看到這個有點熟又不太熟的學長。
還是很帥……只不過不是她的菜。
她從以前就覺得高毅這個人有點難接近,倒也不是說他脾氣不好或是怎麼樣,大概因為是中義混血的關係,他的五官非常深,雖然臉孔比較偏向東方人長相,但一雙眼睛卻是藍色的。
那樣海水般的美麗藍色,漂亮得讓她不敢直視。
她記得他拿的是意大利護照,交換學生來台灣念一年書,中文好到她曾懷疑他從小就接受完整的中文教育。
兩人說過幾次話,見到面也會點頭,吃過幾次大堆頭聚餐——要說熟的話有點勉強,但要說不熟,他又三天兩頭塞給她蛋糕餅乾——雖然都是愛慕者贈送,他不吃轉而嘉惠給她的。整個「臘腸社」就只有她一個女生,應該也是順手吧,她可不會自作多情到以為他對她有好感。
畢竟,高毅長相出色,又有一堆讓人遐想不已的謠傳——A說他是意大利某古老家族的繼承人,B說他是米蘭知名品牌創辦人的私生子,C說他其實是法國波爾多最大酒莊的少爺,D的情報則顯示,他在德國有十座城堡,E說他是黑手黨儲備的秘密武器。
最驚人的是,每個證人都信誓旦旦。
A曾經看到高毅的胸前刺著玫瑰與西洋劍的古老圖騰,B則表示高毅跟那位只在米蘭時尚周露面的大師簡直一個模子印出來的相似,C說曾經聽到他用手機遙控家族酒莊生意,D說……
每次聽到這些,藍瑟都會想,高毅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要繼承這麼多東西啊。
古老家族,知名品牌,酒莊,城堡,這些就已經夠嚇人了,居然還要當黑手黨秘密武器。
還好他只念一年書,時間只夠傳這些謠言,如果他是兩年交換生,恐怕連非洲部落跟歐洲王位都要一併繼承了。
高毅當然不知道她腦袋在胡亂轉這些,只覺得那曾經的暗戀心情在看到她的當下,突然又起了波動。
想再跟她聊聊。
很想很想。
於是,當她替方大志解釋完原因,他很自然的推過菜單,「先點餐吧。」
「好吧,我真的很餓,所以我不客氣了。」
藍瑟打開菜單,從前菜,色拉,一道道點起。
在等待上菜的時光,她的表情始終洋溢著一種明亮的幸福。
高毅突然想起圖書館的那個午後,他聽到關於藍瑟的形容——她的願望是吃吃喝喝,到處走走。
喝了口服務生送上的餐前酒,高毅很自然的問,「毛毛好嗎?」
藍瑟既驚訝又高興的看著他,「你居然還記得毛毛!」
「好歹她也在我腿上睡過好幾覺,怎麼會不記得。」
藍瑟被他的說法逗笑了,「我帶回家養了。」
毛毛是警衛養的狗生的,可生下來就跛腳,變成手足中的小可憐,總是自己在校園遊蕩,後來不知道怎樣走到臘腸社的社辦,在這裡受到喜愛,便常常窩在這,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他們養的狗。
方大志畢業後,臘腸社自然也解散,社辦鑰匙交回,藍瑟捨不得毛毛,於是問了警衛能不能把這隻狗讓給她。
警衛原本就不想要這只跛腳狗,有人要簡直太好了,一口就答應,還附帶毛毛吃飯用的狗碗一個。
藍瑟沒想到高毅居然還記得毛毛……
看來他只是臉長得比較剛硬,心地應該滿柔軟的。
「對了,你還記得莊至為嗎?他要結婚了。」
「莊至為,我記得。」一個很斯文的男生,被初戀女友狠狠甩掉後,從此就不相信女生,「他終於從被前女友甩掉的傷痛走出來了嗎?」
「呃,其實他沒交過女朋友,也沒有前女友,他是同志,但怕爸媽不能接受,所以才那樣說,後來不知道怎麼樣還是被他爸媽看出端倪,爸媽畢竟是爸媽,驚訝過後還是希望兒子快樂,所以他跟他男朋友要舉辦婚禮,得到爸媽的祝福,他太高興了,還一一打電話要我們一定得到。」
高毅很是意外,「原來是這樣……」
「你沒想到吧?」
高毅點點頭。
「但其實我有想到耶……雖然這樣講起來有點後見……可以前我就覺得,就算是被天仙甩掉,也不至於傷痛這麼久,全校有幾百個女生,難道都沒有他的型嗎……不過,哎……你會不會覺得我在放馬後炮?」
「不會。」高毅笑笑,「不過妳怎麼會想到的?」
「因為……」藍瑟略帶彆扭的說,「我有朋友就是這樣子的。」
那個人就是她名義上的男朋友,事實上的好姊妹,衛躍嘉。
喜歡男人的他,需要一個假女友掩護,好面對家族壓力;恐懼男人的她,需要一個假男友掩護,以便拒絕那些追求者,兩人一拍即合,成為最完美的搭檔——當然這種事情只有他知,她知,連他的姊姊都不知情。
畢業後兩人依然密切,所有人都以為只要時間到了他們就會結婚,事實上衛躍嘉每個週末都會住到男朋友家去,而她這個小財迷則每個週末晚上都在飯店做兼職口譯,希望早日賺到環遊世界基金。
至於那些總會來到的結婚問題,兩人都很阿Q的暫時不去想。
藍瑟笑了笑,「我剛說莊至為的事情啊,如果你有時間,給他一封電子郵件,他會很高興。」
「我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