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片無盡的黑暗,蘇毅鈞感覺自己變得很弱小,矮矮的身子,全身沒有一點力氣,怎麼用力也跟不上前面的人。他跑著、跑著摔了好幾跤,感覺身上都是泥土,在他前面的人還是冷著一張臉,丟下他走了。
手應該是磨破皮了,他幾乎聞到一股血腥味,可是他還是捨不得停下來,趴著身子一邊往前爬一邊對著前面的人喊著,喉嚨卻被什麼卡住,發不出一點聲音。
沒有人回頭,前面的人越走越遠,終於把他一個人留在那一片黑暗裡。
“別丟下我,別……”
豁然從床上坐起,蘇毅鈞從惡夢中驚醒,一伸手滿額頭的冷汗。抬頭看見熟悉的天花板、熟悉的桌子、熟悉的床,知道自己依然躺在自己的小公寓裡,他放心地吁了一口氣。
隨手抽了一張面紙,將自己臉上的冷汗擦了干淨,想要再躺下睡,可是閉上眼睛就莫名覺得忐忑不安,想著這夜是絕對不可能再安穩地入睡了。
看看床邊的鬧鍾才凌晨四點多,又感覺一陣煩躁,起床,進浴室沖了個熱水澡才覺得好了許多。
一個人坐在沙發卻還是覺得冷,明明裹了厚厚一層的毛毯,電視被不停地切換頻道,卻怎麼也沒有找到讓蘇毅鈞想看的節目,看著冷冷的房間,蘇毅鈞忽然想起昨天林叔說的話,“該找個人暖被窩了。”
蘇毅鈞不知道別人怎麼想,他確實發現男人一過三十歲就特別害怕寂寞,二十幾歲的時候,晚上還有和朋友出去逍遙的心情,每個晚上一群人一起唱KTV,去酒吧喝酒也就覺得開心,可是人一旦過了三十歲,就覺得有個人陪自己待在家裡也不錯。
他的要求不高,只要找個能陪自己一輩子的女人,別中途忽然甩下他不管,外表、金錢什麼都不重要,他也知道像他這種在公司當保全人員的孤兒,要學歷沒學歷、要背景沒背景的男人,能找個一起過日子的女人就不錯了。
況且對孤兒來說,其實女人還是恐懼大於同情的,想著從小便是從不健全家庭出來的孩子,心理可能也不太健康,萬一有心理問題,一輩子就完蛋了。
所以很多女人寧願男人條件差一點,也不想嫁孤兒,所以蘇毅鈞覺得自己真的盡力了,可能是緣分還沒到,也可能是他太無趣,才會到了這個年紀還是沒找到合適的伴。
前陣子林叔給個自己介紹的女人,聽說還不錯,是名幼兒園老師,很有小孩子的緣,做人也和氣,雖然結過婚,但是沒有孩子。
“明天去看看吧。”蘇毅鈞看著冷冷的屋子想著,有個人和他一起待在屋子裡,感覺應該會好很多。
不久,天開始蒙蒙亮了,蘇毅鈞從沙發站起來,進了廚房,沖一杯牛奶就算是吃過早餐。出門時,他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給林叔撥了電話:“林叔,你上次說的那個女的……”
林叔滔滔不絕地和他講了一堆話,大部份是在誇那女人如何的好,好像迫不及待想把他們湊成一對,蘇毅鈞卻很細心地聽著,沒有露出一點煩躁的樣子,他知道林叔是關心他,希望他早些成家。
林叔嘮叨了很久,才將電話掛了,他還要蘇毅鈞晚上八點准時到興都大飯店去,蘇毅鈞聽了後,心幾乎涼了一半,心裡想著會約在那種地方的女人,恐怕自己是養不起的,可是林叔的心意他怎麼也不敢辜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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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的夜景很漂亮,燈火闌珊,繁華而熱鬧。
蘇毅鈞是坐公車過去的,下班時間,車上的人很多,像一個塞滿東西的箱子,沒有縫隙。
下車那一瞬間,他幾乎是被推下來的,出了公車的時候,由於是習慣,他一下公車馬上直直地往前跑去,還差一點被一輛才要停下黑色賓士撞個滿懷。
“對不起。”車上的人連忙打開車門下來,“你沒怎麼樣吧?”
蘇毅鈞想著眼前這個遇到自己的還不錯,明明是自己莽莽撞撞地沖過來,他卻很客氣,所以他起身拍了拍褲子上的灰塵:“我沒事。”
“是你?”一個男人興奮的聲音:“……蘇毅鈞?”
聞言,蘇毅鈞抬頭疑惑地看著眼前的男子,看起來像二十五六歲,大約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五官俊秀,就是那種很干淨很帥氣的臉孔,衣著是很有品味的筆挺西裝,全身上下散發著吸引女性尖叫的魅力。
蘇毅鈞也不算矮,一百七十八公分的身高在朋友間還算中高的身材,可是在這個陌生的男人面前就像是矮了一個頭。當然,他也沒有這個男人的氣質,否則他想自己應該能夠早點結婚。
不過,他真的記不得這個男人是誰,能叫出自己名字的人,他應該是自己認識的人才對?
蘇毅鈞的記性不好,他的好友吳躍希就常開玩笑說他有選擇性健忘症,只要是不常和他聯絡的人,他都能忘得一干二淨,可是對於那些常混在一起的朋友的糗事,他卻是朋友群裡記得最清楚的。
蘇毅鈞有些尷尬地摸著頭:“不好意思,我的記性不太好,請問我們以前見過嗎?”
眼前的男子仔細地看著蘇毅鈞,眼睛裡先是失望,後是氣憤,再是無奈,最後重重地歎了一口氣:“沈尉嚴,你記不得了?”
蘇毅鈞搖搖頭。
“小嚴,記得嗎?”
蘇毅鈞依然搖頭,雖然腦子裡一瞬間閃過些什麼,但是只是閃過而已。
沈尉嚴似乎有些生氣,雖然他沒大吼大叫,但蘇毅鈞就是知道他生氣了,也許是因為他看到對方的手抖得有些厲害。
“那個,先生,我還有個重要的約會,我先走了。”蘇毅鈞知道自己的記憶是不可能突然變好,也不想浪費時間去回憶,他指著身後的興都大飯店示意自己要進去了。
沈尉嚴沒有回應。
蘇毅鈞看沈尉嚴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裡,也不好意思打擾,想著不管以前認不認識對方,現在應該也只能算是陌生人,總不能為了一個陌生人耽誤了林叔為自己安排的約會吧。
這樣想,他也不管沈尉嚴的失態,轉身走進入興都大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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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毅鈞自覺自己不是一個小氣的人,他只是比較節儉,也許孤兒院出來的人真的會有些捨不得花錢的毛病,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無法理解奢侈消費的理由。
他覺得自己家公寓前的面攤煮的面比飯店裡煮的好吃,也看不出那些打折買來穿的衣服跟那些標著天價的名牌衣服有什麼區別。
坐在包廂裡的唐小姐外表得比他想像中來的好看,皮膚白皙,身材沒有變形,只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比少女多了些楚楚可憐。
而她看向蘇毅鈞的眼神充滿了失望,蘇毅鈞其實長得並不差,五官端正,皮膚雖然黝黑,但以男性的標准來說並不是什麼大缺點,只是差就差在品味這東西。
短到沒有型的頭發,一看就知道廉價的穿著,衣服和褲子胡亂搭配,有些細節可以反映一個人的性格,女人都這麼相信著。
蘇毅鈞自然也知道今天沒戲了,但是怎麼說都是林叔介紹的人,大家在一起吃頓飯也無所謂,這點錢他還花的起。
只是,蘇毅鈞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想喝酒,唐小姐可能也還沒從失敗的婚姻裡完全走出來,一聽說要喝酒,居然也附和。
菜還沒吃幾口,兩個人就對飲了好幾杯,也不管空腹是不是容易醉,兩個人就繼續大喝著。
唐小姐是先醉的那個,一邊喝一邊罵著:“那個男人是混蛋,那只狐狸精不得好死。”蘇毅鈞其實也東倒西歪了,不過看眼前的唐小姐一副發癲的樣子,連忙打電話給林叔,讓他來接唐小姐回去。
林叔到飯店的時候,唐小姐已經開始唱歌跳舞了。
蘇毅鈞只是傻傻地坐著,好像沒什麼事情,他還很清醒地對李叔說:“你扶唐小姐回去,我自己回去就好。”
林叔看了看他,而後居然真相信了,其實他早醉得有些暈了,還沒有等林叔走多遠,蘇毅鈞就覺得身體裡的酒精開始沸騰,也不知道怎麼去櫃台付錢,走出飯店的時候,他已經很想四肢著地爬著走路。
感覺一陣惡心,蘇毅鈞立刻跌倒在地一陣狂吐,出入飯店的人全都用厭惡的眼光看他,偶爾有人罵一聲晦氣,直到興都大飯店的保全人員走上前,恨不得將他塞進垃圾桶時,他被一只手拉進了一輛車子。
那只手修長潔白,很漂亮。
“蘇毅鈞、蘇毅鈞,你還好嗎?”一個陌生而熟悉的聲音好像從遙遠的記憶深處傳來。
蘇毅鈞搖搖頭,想說自己沒事,又是一陣惡心感湧了上來,肚子裡的東西已經吐得差不多了,現在吐出來的都是酒水,散發一陣惡臭。
車窗放下來,夜晚的風帶著一些寒氣,蘇毅鈞覺得自己應該清醒了很多,可是頭卻開始發疼了。
為此,不管三七二十一,頭痛得受不了的他索性在車子睡著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感覺自己被一個人抱著,是那種對於男人絕對是難以忍受的橫抱,他拼命掙扎,可是抱著他的手力量很大,他怎麼也掙脫不開。
“放我下來。”
“沒事的,乖。”一個聲音傳來,莫名讓蘇毅鈞覺得很安心。
他被抱進一間屋子,模糊之間覺得這個屋子有著一股和抱著自己的男子身上一樣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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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毅鈞,洗個澡。”依然是那個聲音。
他的眼前依然朦朧一片,怎麼努力睜開眼都看不清楚對方是誰,辛苦了好一會兒,他就放棄了。
被扔進裝滿熱水的浴缸的時候,他舒服地呻吟了一聲,水溫很高,透過皮膚進入身體時,有一種全身慵懶的感覺。
那個人伸手想幫他脫衣服,蘇毅鈞雖然醉得厲害,但是他不想麻煩別人,阻止了那雙接近自己的大手,自顧自地脫起衣服。
浴缸很大,讓蘇毅鈞有了游泳的沖動,只是酒精讓他的四肢發軟,一陣嘩啦聲後依然沒有游起來,只是身體和浴缸邊緣的摩擦,讓他感覺下身一陣發熱,歎了一口氣,想來這就是所謂的飯飽思淫欲吧。
蘇毅鈞很快忘記自己身邊還有別人,抓著自己下身的灼熱隨意套弄起來,呻吟聲不大,卻完全不受壓抑,一聲接著一聲,畢竟這麼多年都是自己解決的,已經成了習慣,怎麼讓自己舒服就怎麼弄,反正他的屋子很少有外人。
他把這裡當作是自己的屋子,一個完全屬於自己的世界。
浴缸裡的熱水明顯已經冷了許多,全身卻因為欲望而燥熱。
忽然,蘇毅鈞聽到幾聲很重的喘氣聲,強迫自己睜開眼睛,卻看到了陌生的天花板、陌生的地面、陌生的浴缸,他怎麼會在這裡?心裡一陣疑惑的時候,他忽然感覺到一雙陌生的大手包裹著他的手順著他的頻率,前後套弄起來。
那是一雙有些冰涼的大手,卻讓蘇毅鈞感覺更加燥熱,他的腦子失去了所有的思考能力,有一種強烈的欲望直沖腦頂的感覺。他聽到自己呻吟得更大聲了,不一會兒,欲望就在自己和那雙冰涼的手中釋放了。
蘇毅鈞感覺到一陣痛快淋漓,全身舒服得想唱歌,很久沒有這麼舒服了,瞌睡蟲也跑了出來,閉上眼睛的一瞬間,他看到一張陌生而熟悉的臉,嘴巴好像不聽自己使喚得吐出:“小嚴,別走……”
隱約之間感覺有人將他抱起來,拿浴巾擦干了身子,小心地放在床上,然後對他說著什麼,只是蘇毅鈞實在太困,困得什麼都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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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蘇毅鈞感覺腦袋像裂開了一樣疼,宿醉畢竟是要付出代價的。
陽光透過窗子射進來,他強行睜開眼睛,才發現原來昨晚自己不是在作夢,他真的來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屋子。
蘇毅鈞環視四周,他可以確定這是一間高級套房,就是那種即使他把自己賣了也買不到一間廁所的高級住宅區。
蘇毅鈞的視線在屋子環視一周之後,定格在大廳沙發旁邊的那架小提琴上,黃褐色的琴面有些透亮,每一根弦都有一種晶瑩剔透感,他雖然是完全的外行,依然知道這是一把很精美的小提琴。
蘇毅鈞明明覺得自己不可能見過這麼高級的小提琴,卻莫名有一種熟悉的感覺,想著那個男人的模樣、那個男人的手,忽然覺得這把小提琴真得很適合他。
蘇毅鈞的朋友與他一樣都是小職員,他實在想不出了昨天那個男人是誰。模模糊糊之中,他還記得他冰涼的手碰到自己下身灼熱的時候,那種心驚和舒服的感覺。
當然,蘇毅鈞並不認為那種動作有什麼大問題,他當過兵在那個全是雄性的世界裡,偶爾互相幫忙發洩欲望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蘇毅鈞,你醒了?”男人的聲音傳來。
蘇毅鈞抬頭,看了看眼前高大的男子,雖然換了衣服,休閒的米色細針織衫代替了棕色西裝,卻依然體現著他那種渾然天成的高貴氣質,他終於知道什麼是“人穿衣服,而不是衣服穿人了”!
“先生,請問你是?”
沈尉嚴皺了皺眉頭,顯然他不太喜歡這個稱呼:“你叫我小嚴吧。”
蘇毅鈞連忙搖頭,眼前這個男人一看就是那種指揮下屬的老板人物,他何德何能叫他小嚴。
“蘇毅鈞,你真的一點也不記得我了嗎?桃樹、小提琴、圍牆……雖然已經很久了,如果沒遇到你,我也要忘記了。”沈尉嚴坐下來點了一支煙,“可是,你又讓我遇上了……”
蘇毅鈞呵呵地笑:“真的不記得了,我這個人的記性很差,只要是不常跟我聯絡的人,我很快就會把他們忘掉,以前有個國中老師對我很好,我畢業的時候還覺得捨不得,才過一年,再遇到他我就叫不出名字了……”
蘇毅鈞尷尬地撓撓頭,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說什麼。
“沒關系,忘記就忘記了,我們可以重新開始認識。”沈尉嚴伸出手,“我叫沈尉嚴,請多指教。”
蘇毅鈞看著那雙修長白皙的手,忽然想起昨夜的場景,雖然神經被酒精麻醉得厲害,但是那種感覺卻是真真切切的,壓抑住自己的胡思亂想,蘇毅鈞伸出了手與那只大手相握。
“蘇毅鈞。”蘇毅鈞報了自己的名字。
“我知道。”沈尉嚴清冷的聲音。
拿著一張“沈尉嚴”的名片,蘇毅鈞有些摸不著頭腦,興都集團的總經理?他怎麼可能和這種人有交集。
可是看那個人的樣子,自己應該認識他的,拍了拍腦袋依然沒有什麼奇跡發生。
蘇毅鈞也不是自找煩惱的人,既然沒有想起來也就算了,他打電話給林叔想告知自己這次相親估計沒戲唱了,卻聽說唐小姐對他好像有點意思,這教他心裡不禁開心了幾分,三十歲的人了,總算有人看得上自己。
可是,他不知道原來“情場得意,職場失意”這句話是這麼准確,還在他想著:“唐小姐既然已經有一次失敗的婚姻了,如果結婚她一定會更珍惜自己,也許真的是能和自己過一輩子的人。”,就聽到他被公司裁員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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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蘇毅鈞去公司收拾私人物品,像一只斗敗的公雞從公司走回自己家的小公寓,他看到一輛被圍觀的黑色賓士,不意外地看到了朝他招手的沈尉嚴。
在人群之中,穿著黑色西裝的他很耀眼,有一股生人勿近的貴氣,蘇毅鈞忽然覺得這股氣質很熟悉,好像自己在很久以前曾經遇過這樣的人。
“可能我以前真的認識他也說不定。”蘇毅鈞這樣想。
現在他們勉強也算認識,只是,蘇毅鈞實在想不通為什麼這個人要跟自己這種對他來說根本是一無是處的人交往。友情需要地位相當、愛好相近才比較好維持,一種人有一種人的領域,他一直這麼認為的。
不過對方既然已經來找他了,蘇毅鈞也不好意思弄得自己好像和他完全不認識一樣,小心翼翼地上了黑色賓士的副駕駛座,蘇毅鈞才開口:“你找我有什麼事情?沈先生。”
沈尉嚴沉默著,只是看著前方自顧自地開車,蘇毅鈞這才發現沈尉嚴的睫毛很長,一刷一刷地在眼睛上留下陰影,很漂亮,以前看到那些將睫毛刷得又長又翹的女孩子,也沒有這種感覺。
車是開到郊區才停下的,蘇毅鈞自然記得這個地方,這裡是自己從小生活的地方。
雖然有些事情他以為自己忘記了,其實不過是把這記憶藏在自己找不到的地方,小小的一個觸動就能讓記憶波濤洶湧。
對於這個地方,他是又愛又恨的,一方面這裡是他父母拋棄他的地方;另一方面這裡卻是他長大的地方。
蘇毅鈞其實很羨慕吳躍希那群朋友,雖然和自己一樣是孤兒,至少他們沒有被拋棄的記憶。
尚在嗷嗷待哺的時候,就進了孤兒院,心裡便可以想著也許父母有什麼苦衷,像電視裡演的那樣,父母的愛情不為世俗所容什麼的;又或者安慰自己說父母沒有能力養他們,來孤兒院也是為他們好,雖然這個可能性很小,但至少還有希望。
不是像自己,找不到任何安慰自己的理由,因為他記得他是真的被拋棄的,父母離婚,兩邊都有新的家庭,怎麼看他都是累贅。他就被扔在孤兒院門口了。
醒來知道自己成了孤兒,他哭了很久,哭得嗓子都啞了,才清清楚楚地意識到自己真的被拋棄了。
有些東西得到了再失去比沒有得到更讓人心痛,連父母都可以拋棄他了,他實在沒有信心其他人不會拋棄他。
所以只要是離開他的人,不管是朋友、老師、愛人甚至父母他都告訴自己要用最快的時間忘記,離開了什麼人,他蘇毅鈞也能活下去,何必讓自己太痛苦呢。
但是,這一刻,他記起了沈尉嚴!是的,他以為自己真的忘記了,現在才明白他不過是在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