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子非穿了一身黑。
他穿著LEVIS的黑色仔褲,黑色的高腰軍靴,黑色的GUESS套頭衫,黑色的厚外套,黑色的圍巾,黑色的眼睛,黑色的眉毛,黑沉沉的表情。
他死死盯著我手中的那本雜誌,恨不得把我的手看斷了,然後把那雜誌搶為己有。
因為他問報刊廳老闆,老闆說我手中的雜誌是最後一本了。
看他那副要吃人的表情,我聳聳肩,把雜誌遞到他面前:「如果你很急著要,就給你吧。」
他依然用惡狠狠地眼神瞪著我。
我也瞪他,真是不識好歹的小孩:「你要不要?不要我拿走了。」
於是我付錢給老闆,老闆接過錢笑瞇瞇地他說:「這一期雜誌特別好賣,你要是著急啊,就到前面的書屋看看,也許還會剩下一兩本。」
買了雜誌,也就不關我的事,於是我轉身就走。
走到我的車子奧迪A6的面前時,我發現自己身邊還跟著一個人,就像個黑色的影子。
我詫異地回過頭,問他:「還有什麼事嗎?」
他依然瞪著我手中的雜誌,咬著嘴巴半天才說:「雖然我很討厭別人這麼不重視他,隨便就可以轉給別人,不過,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你能把這本雜誌給我。」
我看著他,在九月燦燦的陽光下,他的眉目如畫,比雜誌封面的傢伙清秀多了,如果不是他已經開口說話,我甚至可以懷疑他是個女孩子,他說的話有些拗口,不過我可以體會到他對這本雜誌的瘋狂熱愛之情。
於是我把雜誌遞過去,他猶豫了一下接過了雜誌,把雜誌放進了肩背的NIKE包裡,才露出一嘴潔白的小牙,笑著說:「不好意思,我沒有一分錢了,這本雜誌就算送我的好吧?」
我盯著他,簡直無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更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站在燦燦的陽光下,頂著一頭燦燦的金色頭髮,眉清目秀笑顏如花,竟然沒有一點點的窘澀與拘謹。
雜誌已經被他裝進了包裡,難道我還要硬搶過來嗎?
這個死小子!
我在心裡拚命地詛咒,卻還是露出紳士十足地微笑:「OK,就送你吧。」
「你真是個好人。」他依然笑著,眼睛明亮,琥珀色的眼瞳,和髮色頗為搭配,在黑色服飾的包裹中,他就像一個閃閃明亮的發光體。
我在心裡歎口氣,真不錯,終於有人誇我是個好人了,所以我也笑了:「再見。」
「再——哎,能不能再麻煩您件事兒?」就在我打開車門,坐進去之後,他又趴在了窗口問道。
我看看手錶,距離下午的會議還有半個小時,而從這裡到公司需要二十五分鐘,並且是在沒有任何紅燈的情況下。
「什麼事?」
「我沒有錢了,也沒有家可回……」他的聲音小下去。
這關我什麼事?
我有些莫名其妙地看著他,心裡地火慢騰騰地上來:「你可以去找警察叔叔,他們會幫助你的,小朋友。」
「不要!」他立即大聲說,「警察叔叔會把我遣送回家。」
「哦?」我挑了挑眉,「那不正好嗎?可以回家。」
「可是我不想回家啊。」他很認真地說,「你看起來挺有錢的,能不能收留我幾天?我可以給你打工的,不收工錢。」
真是大白天見鬼了!
我準備拉上車門,不再理他,要走了。
他卻不要命地死死抓住拉手,雖然動作很猛,表情卻依然甜甜地衝著我笑:「你是個好人吧。」
我撫額歎息,這年頭好人果然做不得!
我再次打量他,身材高挑,快到一百八十公分了吧,臉蛋也不錯,很青春,也就十九二十郎當歲,於是我點點頭,讓他坐進來:「好吧,你先跟我去公司,我馬上就有個會議要召開了。」
他喜笑顏開地進來,『砰』一聲把車門關死,然後看著我說:「你真的是個好人。」
SHIT!
我暗中捏緊了方向盤。
我啟動車子,他就安靜地坐在一旁,好像幾十年的老交情了一樣,然後慢條斯理地從包裡取出那本雜誌,盯著封面看了足足五分鐘。
遇到了第三個紅燈,前面車子排成了長龍,我看著手錶,鬱悶萬分。
他拿著封面到我面前:「好不好看?」
我說:「不就是一個男人嗎?」
「男人和男人可不一樣!」他忽然瞪著我說,「你不會連他是誰都不知道吧?」
「誰啊?」看他激動的表情煞是逗笑,我就成心裝傻。
「貝克漢姆!他就是David Beckham啊!天啊!」他撫額哀歎,「居然還有不認識他的人,真是見鬼了。」
我看我才是見鬼了呢,遇到這樣一個該死的小子!
要是一個女人對著這個英格蘭玫瑰發花癡也就罷了,偏偏一個大半不小的男人對著他發呆,我搖了搖頭,好像在哪裡偶爾瞧過一個訊息,說Beckham上了同性戀雜誌的封面,果真是男女通殺的主兒,哎——莫不成這小子?!
「你幹嗎用這種眼神看著我?」死小子立即用很無辜的眼神還我以顏色。
「叫什麼?」
「哎?」
「我問你叫什麼?總不成你上了我的車,我還對你一無所知吧?」
「子非,納蘭子非。」他瞥了我一眼,好像我很危險。
我吹了聲口哨,真美麗動聽到令人癡迷的名字,子非,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居然真的還有人姓納蘭。」我說,又刻意地看了他一眼,很俊秀的臉蛋,符合歷史上那位才華橫溢的納蘭容若公子給人的印象。
「那是。」他可能認為我少見多怪,繼續專心致志地看他的雜誌。
紅燈終於變成了綠燈,可前面那排長龍的車子慢得像蝸牛,等我終於開到路口的時候,燈又變成了紅的,我哀歎著閉上眼,看來我今天要打破自己的記錄了——出席會議從未遲到的記錄。
納蘭子非——算了,這名字雖然很美,叫起來卻麻煩,我還是就叫他子非好了——子非一直在專心地看雜誌,似乎覺得一本足球雜誌上面的文字都美麗得勝過大街上招搖而過的美女們。
他的側臉看起來接近完美,明淨的額頭,細密的眉毛,長長的睫毛,挺俏的鼻子,還有很不錯的嘴型,我習慣性地打量了一會,腦海裡竟不由浮現出木村拓哉拍口紅廣告的畫面,廣告部正在為一款新上市的香水找不到合適的模特而苦惱,也許……
他突然轉過頭來,目光直直地盯著我問:「你是Gay嗎?」
「嗯?」我被問個猝不及防,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直覺眼前一黑,這個死小子,以為我對他有意思不成?
我冷冷一笑:「我可不像你。」
「什麼意思?」他也反唇相譏。
「對著一個球星發癡。」我搖搖頭,「你是嗎?」
「當然。」
我詫異於他的坦然,轉過頭看他,覺得那張俊秀的面龐如今只有一個詞可以形容:囂張。
我聳聳肩:「又一個誤入歧途的羔羊。」
「錯了,我可不是誤入,這對我來說才是正道。」他繼續盯著雜誌上的球星發癡。
「這就是你不想回家的原因嗎?怕面對爸爸媽媽?」我問他。
他哼了一聲,繼爾又以非常真誠的目光看著我問:「你是嗎?」
我也非常誠懇地回答:「不是。」
他看了我好大會,應該不亞於他盯著貝克漢姆的時間,然後他長長地吁了一口氣:「那就不要做Gay,那是一件痛苦的事。」
我哦了一聲,覺得這個死小子有些可愛了。
可是他緊接著說的話卻立刻打破了我剛剛對他的率直建立起來的一點點好感:「不過如果你是Gay,我也不會喜歡你。」
我鎖著眉頭問他:「為什麼?」
他也以同樣不悅的目光回視著我:「你不覺得你太老了?先生。」
SHIT!
我剛剛三十歲,我如花似錦前途無量我正處在一個男人最精華的歲月,他居然說我老了?!
後面的汽車嗚哇啊地亂叫一通,我抬起頭才猛然發現綠燈已經亮了,只好發動引擎,他又繼續低頭看那本該死的雜誌——都是這本雜誌,害我如此不高興!
「過了路口請你下車。」雖然我不是個小氣量的人,可是對著這樣一個死小子,我無法控制自己本來就不太好的脾氣。
他抬起頭來,把貝克漢姆裝酷的頭像貼在自己臉邊,對我再次丟過來一個嫵媚的笑:「你捨得讓我和親愛的大衛在炎熱的街頭流離失所麼?我知道,你真的是個好人。」
說起炎熱,我倒又發現了另外一件怪事:這死小子全身武裝,穿得足以抵抗寒冬的樣子!
現在才是九月,雖然和七八月份的酷熱難當已不可同日而語,可站在日頭底下,還是會有被曬得頭暈眼花之感,穿件長袖襯衫稍微活動還是會汗意涔涔。
可是這個死小子一身黑,LEVIS的黑色仔褲,黑色的高腰軍靴,黑色的GUESS套頭衫,黑色的厚外套,黑色的圍巾。
我上下瞥了一眼,懷疑他是個『套中人』:「既然知道熱,你這身打扮怎麼回事?」
「帥不帥?」子非笑眼瞇瞇地問。
「不是帥,是很怪。」我保持著平素的沉著,反正這個世界上怪事多了,再多一兩件也不值得大驚小怪,「不合時令,不合時宜的人。」
他輕輕哼了一聲:「反正我在很多人眼中都是怪人。」
「你不熱嗎?」我還是有些奇怪。
「你車裡的空調很舒服。」他愜意地閉上眼睛,又大大地伸個懶腰,「好舒服啊……真想睡一覺。」
「到了,下車。」我把車子放在地下停車場,然後示意他下車。
「嘩——你的公司很高檔哦!」他跟在我後面,不停地打量著眼前高聳入雲的豪華大廈。
我微微一笑:「它不是我的,我的寫字樓只佔他們的六十分之一。」
他哦了一聲:「可惜,如果你擁有這棟大廈,我都考慮要不要賣身了。」
我死死盯住他,他衝我扮個鬼臉。
公司的寫字間在二十八層,不太高也不太矮。
「我現在要去開會,你老老實實地呆在這裡,別惹事。」我把他摁在會客室,又囑咐手下好生看住他,天知道他又會玩什麼花樣。
「我等你。」在其他人的面前,他笑得格外靦腆,像個知書達禮的乖寶寶,還不停地向為他端茶上來的小姐道謝。
我想起了什麼,把他的包拿過來,抽出那本雜誌:「我用一下,開完會還你。」
他一臉的緊張:「一定要還哦!」
「你還信不過我?」我暗自咬牙,搞錯,這本雜誌本就是我買的,怎麼成了我向他借?!
他又笑了:「我知道你是個好人。」
※ ※ ※ ※
我有個不大不小的公司,下面分兩個主要的部門:雜誌社以及廣告公司。
我的起步之初,是在文化圈子裡混,在一家報社從小編輯混到副社長,對於一個二十郎當歲的年輕人來說,這簡直就是平步青雲的最佳註解,可是我不滿足,所以就自己獨立出去,辦了屬於自己的雜誌社。
在雜誌社成功運營三年之後,我把廣告部獨立出去,擴大成了廣告公司,到今天為止,廣告公司剛剛正式成立半年,還沒有什麼豐厚的利潤回報,但是有雜誌的穩固銷量與廣告單支撐著,我們有信心做得越來越好。
公司副總兼總經理的樂顏建議我再多辦一本雜誌,因為我們的其他雜誌走的都是國際化的時尚路線,他的目標就是辦一本國內最時尚的足球刊物。
在眾多體育行業裡,最終選擇足球是因為它是目前世界上的第一大運動,擁有眾多的擁戴著,很多人還在足彩上下了血本。
這就是我為什麼在大熱天裡,專門去買體育雜誌的原因。
熟話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只是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會遇到這樣一個奇怪的小子。
今天的會議就是最終敲板,商討到底要不要辦這樣一本雜誌的。
按照我們一貫的會議模式,快速而簡捷,但是每個人都要發言,而且要言之有物,無論你支持或不支持,都請說出基於市場考量的理由。
樂顏是最狂熱的球迷,所以他發言的時候有些激動,看著他,我竟然想起那個為貝克漢姆發花癡的小子。兩人同樣充滿了激情,或許樂顏只是針對足球這項運動,而子非是為了球場上的帥哥們。
激情啊……
不知什麼時候已經離我遠去,比天空與海之間的距離還遠。
樂顏是我大學的同學,後來去做了記者,並且做得不錯,獲得了國內記者行業的最高獎項,成立公司之初,我拉他過來,只是請他喝了一次酒,他就爽快地答應了,我喜歡他快刀斬亂麻的性子,以及看問題一針見血的毒辣,兩人的合作一向很有默契。
鑒於國內已有了相當多的足球雜誌,這次的會議開得時間比較長,持續了兩個半小時,最後,由我來拍板:做!
至於如何做,走什麼樣的路線,需要什麼樣的資料,需要樣的人才,就屬於下一步協商的任務了,於是會議到此結束。
散會的時候,我叫住了廣告公司的負責人展鵬。
「什麼事?」
展鵬是樂顏做記者時認識的,原本在一家頗大的廣告公司做小兵,但是樂顏認定他大有可為,便把他高薪拽了過來,就他目前的表現來看,我還算滿意的。
「不是有個香水廣告的企化書還沒能落實嗎?給你推薦個模特。」我是個商人,當然要物盡其用,納蘭子非那小子,以為憑他幾個微笑就能降服得我?
「哦?」展鵬雙眼一亮,「人在哪裡?有他的資料嗎?」
「不用資料,你過來跟我去見見人。」
「好。」
我推門走進會客室,靜悄悄的,子非躺在沙發上睡著了,原本神采飛揚的小子變成了沉寂的物體,臉蛋上隱隱透著疲憊與蒼白。
展鵬看了一會,說:「會不會太年輕了?那款香水針對的消費族是成功人士。」
我笑笑:「成功人士最遺憾的是什麼?」
展鵬托了托斯斯文文的眼鏡,聳聳肩。
我伸手戳了一下他的眼角:「最遺憾的不就是這點魚尾紋嗎?寶馬香車,金屋美女什麼都有了,惟獨沒了青春,對待年齡,男人和女人一樣介懷的,不是嗎?」
展鵬笑著說:「拓,有時候我經常會想敲開你的腦袋看看,到底如何組合的,好像什麼時候都在思考問題,而且很犀利。」
「還不是被樂顏那小子熏陶的。」我歎口氣,「他整天在我耳邊叫:你老了!你老了!」
「啊?」展鵬撲哧一聲樂起來,「這倒真符合他一貫的腔調,他整天強調一個人的外表多麼重要,要把我們廣告部的職員都變成性感部隊,說只有這樣我們招攬廣告才更具有說服力與震撼力。」
我搖搖頭,上前揪了揪子非額頭散落的頭髮:「起來,你該報答我了。」
子非慢悠悠地睜開雙眼,看了我一會,忽然想起來什麼,問:「我的大衛呢?還我!」
我拿著雜誌晃了晃:「你說會給我打工的,對不對?這是我收留你的條件。」
他翻翻白眼:「是。」
「現在你就要去做工了。」
「你這個黑心的剝削鬼!」他站起來,臭著一張臉,脾氣很大的樣子,「我剛剛來,還沒休息好呢。」
「現在是白天,晚上再休息。」看起來他是個被家庭嬌生慣養起來的孩子,完全不懂得世事艱辛,「這是我們廣告公司的經理展鵬,他會安排你去試鏡,你最好一試成功,否則別想賴在我這裡,這裡可不是難民收容所。」
展鵬完全不瞭解狀況,兩眼的霧水,卻還是伸出了手給他:「你好。」
「你好,我叫納蘭子非。」子非非常客氣地接過他的手,「請多多照顧。」
展鵬笑道:「彼此彼此。請跟我來吧。」
子非跟著展鵬出去,到門口時還送我一個惡毒的眼神,隨後說:「幫我好好保管大衛啊。」
臭小子!
我也打算回自己的辦公室了,在門口遇到走過來找我的樂顏。
「拓,那孩子怎麼在我們這裡?」他看著子非的背影問。
「你認識他?」我看著他驚訝的表情問。
他更吃驚地看著我:「難道你不認識他?」
「剛認識的。」
樂顏走近我,他很少這麼小心翼翼:「他就是新任主管文化教育的副市長的公子啊。」
「啊?」這回我是結結實實地吃驚了,「真的?」
「他是不是姓納蘭?」
我點點頭。
「那準錯不了。」樂顏歎一口氣,「整個中國,姓納蘭的也沒幾個,何況我看過他的照片,錯不了的。」
樂顏有著非常驚人的記憶力,舉個例子來說,在他還是記者的時候,他去採訪別人,往往不用做任何記錄,筆錄或者語音記錄,事後他會憑著記憶把採訪的對話一字不差地寫出來。
這是非常神奇的能力,在這方面我一向很佩服他。
「他來做什麼的?」樂顏問。
「來討飯的。」
「嘎?」
我笑起來——副市長的公子——真是充滿了誘惑,我開始真正感激自己的一時好心了,這世界上好心還是有好報的,不是嗎?
在我的辦公室裡,我向樂顏解釋了與子非的認識經過,講了子非如何奇怪——惟獨沒說他是Gay的事。
樂顏聽得一臉驚訝,摸著下巴沉思了半晌,忽然笑著一拍桌子:「真是天助我也!」
我抿著嘴笑:「又抓住大鱷了吧?」
樂顏有著及耳的碎長髮,打理得非常漂亮——總體上來說,他是精緻無比的男人——他把頭髮撩到耳後,衝我神秘一笑:「那就要看這個子非的狀況如何了,他的狀況越糟糕,對我們的利用價值越大。」
我把轉椅向後一滑,翹起二郎腿好整以暇地問:「你又打算如何利用他了?」
「第一條,解決專刊號的問題。」他拿著筆在桌子上敲來敲去,「現在申請一個刊號難於上青天,更別說我們這種在文化圈子裡非主流的雜誌社了。」
他歎了口氣,望著窗外的藍天,若有所思地說:「或許,子非可以幫助我們。這樣吧,你再跟他聊聊,問問他為何流落街頭的啊?總該有個緣由吧?難道是叛逆少年的離家出走?看他的樣子應該還是個學生,現在學校都開學了,他怎麼回事?」
我站起來,拍拍他的肩膀:「要知道你想要的結果,還是你去調查比較快捷一些。」
樂顏瞪我:「我就知道,唉!命苦啊!」
我忍不住笑起來,正要再貧嘴幾句,秘書匆匆地敲門:「嚴總,展經理讓你馬上去廣告部那邊。」
雖然廣告部已經獨立成了公司,但還是隸屬於總公司,所以我們習慣仍叫它廣告部。
對了,忘了介紹,我叫嚴拓,男,三十歲,事業剛剛有些基礎,家庭卻已經支離破碎。
我問:「什麼事?」
「展經理說納蘭先生出了點狀況。」
「哦!我馬上去。」
我歎口氣,果然吧,便宜沒好貨,好貨不便宜,如果納蘭子非真是塊有價值的寶石,他就肯定會給我惹點麻煩。
樂顏跟上來:「我和你一起去看看。」
在偌大的攝影室,我看到倒在地上碎裂的攝影機,以及抱著肩膀縮在牆角臉色蒼白的納蘭子非。
展鵬見我過來,急忙迎過來,把我堵在門口,然後小聲地說:「這孩子精神好像有些毛病。」
我吃了一驚,樂顏也瞪大了眼睛,然後乾脆把我和展鵬拉到走廊裡來說話:「怎麼了?」
「我把他帶到這邊來,並沒有一直看他們如何拍攝,反正有小高在嘛。」小高是廣告公司的頭號攝影師,功底非常扎實,風格也很唯美,「剛才小高告訴我說,一開始子非還好好的,聽他們的話擺造型,挺有天分的,可是過了一會不知怎麼他就惱了,說不拍了,小高上前勸阻,結果他就衝動地踢倒了攝影機還把它踩碎。」
「小高說了什麼刺激他的話嗎?」我問。
「他說沒什麼啊,就是按照平常地拍攝進行的。你也知道小高並不是個多話的人。」展鵬困擾地說。
我看了看樂顏:「這下好了吧?真中了你說的話,他的狀況看起來真的很糟糕。」
樂顏推開門朝裡面望了望,看著牆角里的子非說:「算了,再進去看看,也許沒你們說的那麼嚴重。小孩子嘛,到了一個陌生地方,防備心總還是有的。」
於是我們走過去,走到牆角,我向他伸出手去,他看了我幾秒鐘,才慢騰騰地把手伸給我,然後說:「我的大衛呢?」
「在我辦公室裡,那子非,你告訴我,為什麼不想拍照片了?」也許是展鵬的話給我造成了心理暗示,我說話的語氣竟然變成了哄小孩一樣的。
子非皺著眉頭看了看倒在地上那架機器:「無聊。」
樂顏的嘴角一揚:「無聊?」
子非瞪了他一眼,也是非常凶狠的那種:「他們根本就是業餘,擺來擺去,當我花瓶一樣。」
樂顏用手指戳了戳展鵬:「看看吧,人家說你們不夠專業了。」
展鵬訕訕地笑了笑,然後問子非:「你會攝影?」
子非歪著頭想了想,然後搖了搖頭。
展鵬向我和樂顏無奈地苦笑。
子非接著說:「可是我會被拍照啊,隨便照照也會比你們這些好。」
他的目光掃瞄過工作室裡懸掛的那些琳琅滿目的帥哥美女的廣告宣傳照。
樂顏的眼睛一亮:「哦?你的意思是說你自己會選擇造型與狀態?那我們現在就來拍兩張如何?」
子非笑瞇瞇地看著他:「我餓了。」
我看著樂顏差點要暈過去的表情,肚子差點悶笑破,還說利用他,見識到他的厲害了吧?
樂顏不愧是樂顏,他隨即點點頭:「想吃點什麼?出去吃,還是叫外賣?」
「我想吃星巴克的甜點。」他依然笑得甜蜜蜜。
吃星巴克的東西,當然去店裡比較好,重在氛圍。
樂顏看看我,我點點頭:「帶他去吧。」
子非去緊抓住我的手:「不,我要和你一起去。」
他的手很纖秀,相比之下,力道就有些大得嚇人,捏得我手發疼,我說:「不行,我還要工作。」
「讓他們幫你做。」他的下巴抬了抬,示意著樂顏與展鵬。
樂顏衝我眨眨眼:「我該自我檢討一下了,居然第一次敗給了你。」
樂顏這傢伙有些自戀狂的傾向,所有和我們合作的客戶,在選擇玩伴的時候都會選擇他,而不是我,可能我總是不苟言笑的表情有些拒人於千里之外。
展鵬說:「你先別走,攝影機怎麼辦?小高快哭了,幾萬塊的傢伙呢。」
我拍拍他的肩:「記在公司損耗的帳上,沒關係。」
樂顏看著子非的臉龐,然後對展鵬說:「就憑這張臉,不能把損失的這點錢賺回來,我就不叫樂顏。」
子非忽然說:「你的臉也很漂亮,就是笑得太多了,眼角紋多了些,可惜。」
樂顏再次啞口無言,這下連展鵬都跟著放聲大笑,平素都是我和展鵬被樂顏整得無話可說,這下可好,有人幫我報了冤仇,大快人心啊!
我大笑著帶領子非走出來,子非還是緊拉著我的手,慢悠悠地說:「樂顏真好,我有些喜歡他。」
「嘎?」我詫異地回過頭來。
陽光灑在他的臉上,留下虛幻的燦燦光影:「我喜歡愛笑的人。那會讓我的心情很好,好像人家快樂,我也就快樂了。看著你板著臉,我也跟著想生氣。」
樂顏啊樂顏,看來還是你贏了。
再次看一眼子非,我突然不知所以地歎口氣,這個孩子,怎麼就莫名其妙影響了我們三個人——我、樂顏和展鵬——三個公司的負責人哩。
在Starbucks消費,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是衝著那種氛圍去的:一個人喝咖啡,叫做孤獨;兩個人喝咖啡,叫做情調;三個人以上喝咖啡,叫做優雅。
咖啡館內部用的是暗紅與橘黃色系,服務生從來不會前簇後擁,你有絕對的自由選擇自己最中意的口味,但這並不意味著你會被冷落,屋子的一角排滿了各種器皿和工具供你DIY,充分顯示了店家的周到與細心。
子非要了一份焦糖咖啡和芒果芝士蛋糕,我要了份摩卡咖啡。
他吃的津津有味,嘴角上都是蛋糕碎沫,看他對食物的專注勝過任何一個熱戀中情人的眼神,喜悅的,甜美的表情。
「吃那麼多甜食不膩嗎?」我問。
「怎麼會?」他好像很吃驚地看著我,「吃甜食會讓人的心情很好,覺得生活也很甜蜜,我心情不好的就會拚命吃甜食。」
「你經常吃甜食嗎?」
「是的。」
那也就是說,你的心情常常不好了?
看著他清秀的面容,忽然心裡有一點點疼痛,奇怪的感覺。
我趕緊喝咖啡,想讓那些微苦澀的味道驅散心中的漣漪。
帶著子非回到公司的時候,已近黃昏,展鵬、小高都還在等待,樂顏因為公司晚上有應酬就提前回家了——他有個美麗的老婆,以及一個精靈一樣的女兒,美滿的婚姻吧。
把室內的重重帷幕都拉起來,子非讓夕陽的光照全部射進來,然後自己站到窗子前,丟了圍巾和外套,把腰帶解開,褲子的拉練亦拉到了一半,露出裡面黑色的內褲邊緣,然後把套頭衫向上拉起,遮住了眼睛以下的面容,只剩下一雙清冷的眼睛,套頭衫的下面什麼也沒有,露出他青春的腰腹,以及肌膚上隱隱約約的斑痕,帶著幾許色情淫糜的氣息。
作為成年人,我當然知道那斑痕意味著什麼,心裡不知怎麼聯想起他和男人在一起翻騰的場景,有些噁心。
站起夕陽光照裡的子非,美麗得不像話,眼神卻桀驁不遜。
很性感。
小高幾乎是顫抖著按下了鍵,連聲喊:「Very good!Verr Good!」
展鵬若有所思地我說:「也許你撿了個寶。」
我沉默不語。
附註:貝克漢姆
說起David Beckham,最先想起的是他的性感——不是漂亮,不是美麗,是性感。想起著名的『莫西干頭』,想起古怪的『胭脂魚』,以及許多許多很性感很撩人的姿勢。
然後會想起他和辣妹維多利亞的愛情與婚姻,那是被大多數人傳唱的金童玉女的結合,以及他們的愛巢,那著名的『貝金漢宮』。
最後才會想起他的黃金右腳。在綠蔭場上,在右邊路,他的驚艷一腳,以及無數美妙的任意球也打動了那些懷疑他水準的准球迷。
他不僅僅是花瓶男人,在球場上他灑下和其他球員一樣多,或者更多的汗水,只不過,他更喜歡面對鏡頭而已,只不過他遇到一個張揚跋扈的老婆而已。
現在的David或許更出名了,可是,他對於我來說,已不是我心目中那個英俊少年。我心目中的David永遠停留在98年——那個英俊少年,稚氣青澀的面孔,光芒奪目的金髮,如陽光般燦爛的笑容,最後一分鐘的戰鬥,還有那一腳60米外的遠射,驚才絕艷。
那一年,法國世界盃,藍天白雲,綠草如茵,美麗記憶死去的同時化為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