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的商業區,林立著高聳入雲的大樓群。
在其中一棟大樓的十九樓裡,分別是一家律師事務所,以及一家旅遊雜誌社的辦公室。
有一個長髮的女孩子,正把小臉緊貼著玻璃牆,雙眼冒著粉紅色的小愛心,雙手激動地握在一起,貪看著樓下中庭一個正大步走動的男人身影。
女孩有著一張精緻可愛的小臉,秀氣的眉,明亮的眼,挺翹的小鼻子,還有性感的嫩唇。當她因為看著那個男人的身影,而過度陶醉的時候,雙唇還會不自覺地微微開啟,露出更豐潤飽滿的色澤,那模樣十分誘人。
叮的一聲,位在女孩身後的電梯門開了。
和女孩在同一家雜誌社工作的同事們紛紛從電梯裡走了出來,當他們見到女孩這副花癡模樣時,都已經習以為常。
同事們搖搖頭,歎口氣,然後拎著自己的午餐回辦公室,根本都不想花心思去勸勸那位緊貼在玻璃牆前的女孩。
唉,十九樓玻璃牆前的「名景」又出現了。
看葉伶擺出這個姿勢,不用往下看,也知道是誰來了。
這時,長髮女孩猛地轉身,以最快的速度衝進辦公室,火速拿起自己的化妝包,然後又一陣風似地衝進女生廁所裡補妝。
同事們早就對這樣的景象司空見慣,他們慢慢放下午餐,慢慢打開,慢慢翻開報紙,然後慢慢開始討論——
「這次葉伶會成功嗎?」
「誰曉得?!誰知道這是第幾次了?」同事甲突然問。
「我知道,我知道,等一下……」同事乙拿出一本黑色的記事本,翻到其中一頁,「二十七次!」
同事丙吃了一口麵線,搖了搖頭,「大樹也真夠遲鈍的,被同一個女人,在同一個地方,搭訕了二十七次,他真的還不明白葉伶的心意嗎?」
「說不定就是因為太明白了,所以才故意裝著不明白啊!」
「咦?副總編,你怎麼也跑來湊熱鬧?」同事乙有些驚訝地看著端了一杯咖啡,不請自來的副總編。
「我也看不下去了啊!更何況每次玻璃牆的『名景』一出現,清潔的阿婆總會向我抱怨,說什麼現代人越來越不注重衛生,居然在玻璃牆上留下一大堆口水,有時候連唇印和手印都有呢!害她擦得好辛苦。」
「我們都已經盡力了啊!」同事甲連忙抗議。
「是啊!誰教大樹太遲鈍,還有葉伶每次都把事情搞砸。我看這兩個人要湊在一起,簡直比登天還難!」同事乙搖頭感歎。
就在大伙長吁短歎的時候,一個高大得不像話的人影異常快速地從他們面前走過。
「大樹!午安啊!」副總編連忙站起身,和那個高大的身影打招呼。
被喚做大樹的男子只是轉過頭,迅速對他點點頭之後,逃命似地,趕緊躲進了攝影棚。
看這樣子,葉伶大概又失敗了吧?
同事甲乙丙和副總編四人各自對看一眼。
「嗯,第二十八次。」同事乙又在記事本上記下一筆。
「這次換誰去安慰葉伶?」副總編問。
「我要吃午飯,別看我。」同事甲趕緊低頭,拚命吃那還熱騰騰的排骨飯。
「好吧,我去。」同事丙放下舀麵線的湯匙,一副慷慨就義的模樣,「不過晚上你們要請我喝啤酒喔!」
「好啦!快去啦!」
「是啊!晚了一步,等下驚天動地的哭聲又要傳遍整個辦公室了。」
「對啊!葉伶一哭起來就沒辦法控制,她平常就很會製造麻煩了,要是情緒再失控,那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在同事們的竊竊私語中,話題的女主角垂頭喪氣地走了進來。
這時,辦公室內靜了下來,即使每個人都在低頭假裝忙自己的事情,但葉伶還是能感覺得出來,其實大家都在注意她。
她紅著眼眶,細白的牙齒咬著下唇,深吸一口,然後慢慢走回自己的座位。
又失敗了。
唉。
更討厭的是,所有的人都知道她「又」失敗了。
其實她都已經豁出去,不怕別人笑她「女追男」了,只是失敗這麼多次,連她都覺得自己好窩囊。
大家不都說,「男追女,隔層山;女追男,隔層紗」嗎?
那都是騙人的啦!
什麼「隔層紗」?
隔著大沙丘還差不多!
她一個小女子,根本跨不過去那麼大的阻礙啊!
即使是坐在最角落,她也能明顯的感受到大家關懷的視線。
可是她真的一點都不想要這種關懷,她想要的是那個人的關注……
為什麼那個人現在見了她就像遇到瘟神一樣,跑得比誰都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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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戀一個人,原本應該是一件私密的、美好的,甚至帶點夢幻的事情。
看見那個人從自己眼前經過,聽見那個人爽朗的笑聲,不著痕跡地觀察著那個人的一舉一動。只要他看自己一眼,就會心花怒放,高興得甚至連覺都睡不著。
可是當暗戀變成一件人盡皆知、只有當事人不知的事的時候,就不該叫做「暗戀」了吧?
也許叫做「明戀」比較適合?
葉伶的情況就是這樣。
她第一眼看見那個高大的男人的時候,一顆心就已經不是自己的了。
從此她掉入了戀愛的泥沼,心裡想的、眼裡看的、嘴裡說的幾乎都是那個男人,連回家睡覺作夢,夢裡也滿滿的都是那個男人。
那個像大樹一樣的男人。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男人太高大,所以反射神經也像恐龍一樣遲鈍,葉伶暗戀他的事情,雜誌社裡的人幾乎都知道了,只有他還像沒事人一樣,彷彿葉伶這個人不存在。
那個男人叫做戴奕文,是葉伶工作的旅遊雜誌社的專職攝影師,個性有些沉默,但是笑起來的時候很親切.戴奕文其實長得並不是十分英俊,頂多只能說是順眼,但是他的身材非常搶眼,足足有一百九十公分。
每個看到他的人,都會不由自主地想起小時候常在電視上看到的廣告,螢幕上喝著牛奶的小朋友大聲的說:「只要我天天喝牛奶,就會長得像大樹一樣高喔!」
也因此,「大樹」就成了戴奕文的外號,他真正的名字,卻很少有人記得。
個子算嬌小的葉伶,第一次見到戴奕文的時候,她為了要看清楚他的長相,細嫩的脖子一直往上抬呀抬地,卻怎麼都看不到他的臉,她只好更努力地往後仰,結果一不小心整個身子就倒栽蔥地往後倒。
戴奕文連忙想要扶住她,但不知道是故意的,還是他反應真的慢半拍,葉伶都已經整個人跌坐在地上了,他才伸出一隻手。
他低下頭,對葉伶說:「你沒事吧?」
這下葉伶總算看清楚他的臉,也第一次聽見了他的聲音。
很好聽的男中音,清亮中帶著溫潤,很像收音機裡那些男主持人的聲音呢。
葉伶還是保持著仰頭的姿勢,嘴巴仍舊張得大大的。
戴奕文狐疑地看了她好一會兒,才低聲間隔壁的同事:「她還好吧?」
從那一刻起,葉伶就發現自己無法自拔地愛上了他。
要是在以前,她對「一見鍾情」這四個字一定會嗤之以鼻,說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她很快就發現,「一見鍾情」這種事情的確是有可能存在的。
瞧,連英文裡都有「loveatthefirstsight」這種說法,可見只看一眼就愛上一個人這種事情,的確是存在的。
葉伶這下子完全信服。也拜倒在戴奕文的魅力之下。
雖然很多人對她的眼光都抱持著懷疑的態度。
在他們眼裡,戴奕文除了身高傲人之外,好像也沒什麼過人之處,而且他反應又有些遲鈍,有時候和他說笑話,別人都已經搶先笑出來了,他卻要等三秒鐘之後,才知道笑點在哪裡,然後慢好幾拍地大笑。
不過他的個性很善良,也很喜歡幫助別人,在雜誌社裡的人緣很好,有不少女同事對他還算有好感。但是當她們知道葉伶喜歡他之後,便紛紛知趣地退開,把他留給葉伶慢慢「享用」。
其實女同事們的想法也很簡單,戴奕文雖然人不錯,身材也高大,是個很有安全感的對象,但是他實在太遲鈍了,要和這種男人談情說愛,光想像就覺得累,所以還是大方點,把他讓給葉伶這個可愛的小女人,也算做做好事。
於是雜誌社上上下下,幾乎所有的人都在暗中幫忙葉伶,希望能促成她和戴奕文的好事,但是結果總是讓人跳腳。
譬如,他們刻意安排葉伶和戴奕文一起去泰國採訪,訂旅館的時候,還刻意弄錯資料,讓旅館準備只有一張雙人大床的房間,結果戴奕文實在太紳士,見到房裡只有一張床,居然就丟下葉伶一個人,自告奮勇跑去住青年旅館,讓葉伶怨得直咬棉被。
譬如,每次戴奕文要外出攝影,副總編都會有意無意地「順便」問他要不要帶個人在身邊,補補漏網鏡頭的文字說明。一開始戴奕文還點頭同意,但是當葉伶又「不小心」弄壞他第三個萊卡鏡頭之後,從此他只要聽到葉伶又要跟著他出門,嘴角都會不由自主地抽搐兩下。
後來葉伶也就識趣地不再當他的小跟班。
可是她其實也不是故意的啊!每次和戴奕文出去,她就會一直盯著他發呆,看著他認真工作的側臉,欣賞他修長的手指頭,貪看他高大的身材,幻想著要是被那樣強壯的手臂抱在懷裡,不知道會有多幸福……然後她的手就會開始不聽使喚,往往等她聽到戴奕文氣急敗壞的吼聲的時候,她才會驚醒過來,發現自己又搞砸了。
還有一次,他們倆一起開車去花蓮,途中葉伶肚子餓了想吃東西,於是他把車子停在市中心一家餐廳附近,放葉伶自己去買東西吃。過了十分鐘後,他突然口渴想喝水,於是先開車到附近的一家便利商店買水喝,然後再回到餐廳門口繼續等葉伶。
怎知葉伶一去就不復返,他等了三個小時,發現不對勁了,開車到處去找,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出餐廳就往反方向走的路癡葉伶,而她都已經快要走到海洋公園了,還不知道要回頭!
葉伶被他找到的時候,哭得梨花帶雨,說她以為戴奕文狠心拋棄她,故意把車開走,害她看不到車,也不知道方向,只好亂走。而且她的手機也放在車上,一路上又沒有看到公共電話,根本無法聯絡戴奕文。
結果那天的花蓮之行只好草草收場,原本預計的兩人浪漫泡湯之旅,也「泡湯」了。
回到雜誌社,同事們知道他們的遭遇後,紛紛做出昏倒狀。
這兩個人是不是天生八字不合呢?
不然為什麼他們費心安排了這麼多計畫,卻沒有一次成功過?
葉伶也不知道為什麼,每次同事們好心替她刻意製造的機會,都被她搞砸,搞到最後,戴奕文一見到她就本能地先閃人,閃不過了也是勉強對她笑笑,一副不知道要如何面對她的慌亂模樣。
暗戀的對象居然怕自己怕成這樣,葉伶每次想起來,都委屈得想掉淚。
可是她又能怪誰?
怪來怪去只能怪她自己!
她真是個笨手笨腳的大麻煩!
只要一出了雜誌社的大門,她就只會惹事,而一遇到戴奕文,她惹事的機率更是大增,誰教她一見了那個男人,腦袋就完全不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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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總編輯神秘兮兮地打內線電話要葉伶進他的辦公室。
總是一臉嚴肅的總編輯是個五十多歲的中年人,戴著一副金邊眼鏡,總是不苟言笑,開會的時候只要眼神掃過全場,正在爭論不休的同事們都會乖乖住嘴,不敢再放肆。
葉伶當然也很畏懼這位總編輯,進辦公室之前,她很努力地想著,這個星期有沒有又搞砸什麼事情?
推開門,辦公室裡緊張的氣壓就席捲而來,葉伶愣了一下,遲疑著要不要邁步進去.
完了、完了,一定是因為她老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所以要被炒魷魚了……嗚嗚嗚……她真的好悲慘啊!暗戀不成,現在連工作都不保了。
「總編輯,請問你找我有什麼事情嗎?」葉伶終於鼓起勇氣問。
總編輯看了她一眼,然後示意她坐下。
「葉伶,這是你最後一次的機會。」
嗯,什麼意思?
「全辦公室的人都知道你和大樹的事情。」總編輯清了一下喉嚨,其實他對這種八卦並不是很感興趣,可是關於這兩人的消息每天都在辦公室裡流傳,加上清潔的阿婆每個星期的定時抱怨,他也頭痛得很。
雖然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要葉伶或是戴奕文其中一人走路,但是戴奕文是個人才,葉伶雖然是個小迷糊,可是她說得一口流利的日文、英文與法文,也是公司不可或缺的好幫手,不管要裁哪一個,他都很難下手。
但是辦公室同仁們老是為這兩人煩惱也不是辦法,所以剩下的唯一解決辦法就是盡快把這兩人送作堆,免得他們沒事就在製造八卦新聞。他們是旅遊雜誌,不是八卦雜誌啊!
「葉伶,下個星期,你和大樹去日本北海道採訪。」
葉伶的眼睛睜得好大,雙手捧頰,雙唇張成誇張的O字形。
「總……總::總……總編輯,你是說真的嗎?」
「葉伶,你暗戀大樹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麻煩你趕快搞定!不然大家都很容易受你的情緒波動影響,工作起來也常常受干擾,更別說和我們同一樓層的律師事務所職員,他們的小姐常常抱怨聽到你在廁所裡偷哭,還以為是什麼女鬼躲在裡面想捉替死鬼……」總編輯不耐煩地說,捏了捏眉心。
「總編輯……沒想到連你都這麼善良……」葉伶的雙眼閃著感激的光芒。
「我只是不想讓我的雜誌社倒閉而已……」總編輯仍舊一臉無奈。
「總編輯,我一定會不負眾望,在這次的北海道之旅,把大樹搞定的!」葉伶異常堅決有自信,十分激動地說。
「……雖然我是故意讓你們兩個湊在一起去北海道,不過你也有點職業道德好不好?什麼一定把大樹搞定?!你先把採訪稿搞定,才准去碰大樹,聽到了沒有?」總編輯快要昏倒了。
「知道了、知道了,絕對沒問題。」葉伶滿口答應,心思卻早已飛到遙遠的北海道去了。
哇,北海道耶!
現在是冬天,那裡一定下雪了!
她這輩子還沒見過雪呢!
而且那裡的溫泉最有名了,想像在大雪紛飛的日子裡,她和大樹兩個人在露天溫泉……身上都沒有穿衣服……大樹的身材一定很好,他的胸肌、腹肌,然後再往下……
突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
「咦?總編輯,還有什麼事情嗎?」她趕緊抹去嘴角的口水。
總編輯將一張面紙遞到她的面前。
葉伶不好意思地笑笑,正要往自己嘴邊抹,總編輯卻把面紙蓋在她的小鼻子上。
「葉伶,麻煩你要流鼻血,也不要在我的辦公室裡流。這可是價值三十萬的高級波斯手工編織地毯,不要把你的鼻血滴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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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葉伶露出詭異興奮的笑容走出總編輯辦公室之後,幾乎所有的同事都轉過頭來看她,感到一股不尋常的氣氛。
當同事們看見戴奕文沉著臉,慢慢走進總編輯辦公室之後,馬上開始交頭接耳,好奇總編輯是不是真的受不了了,決定把這兩個人開除?
十五分鐘後,當他們見到戴奕文邁著更沉重的腳步離開總編輯辦公室之後,有幾個男同事還忍不住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大樹,你……你沒事吧?」同事甲問。
戴奕文的臉色十分難看,不發一語,繼續往前走。
「大樹……難道你被總編輯炒魷魚了嗎?」同事乙連忙小聲問他。
戴奕文終於正眼看著這群好心的同事,蹦出一句話,「這篙直比直接開除我還要殘忍。」
幾個同事面面相覷,突然之間都明白了,剛剛總編輯很可能對大樹做了什麼要求。
戴奕文懊惱外帶十分不解地走向門口,嘴裡喃喃自語,「奇怪,我到底是招誰惹誰了?為什麼每次出去都要和那個麻煩製造機湊在一起?她簡直就是我的剋星,這幾年存錢買下的相機鏡頭只要遇見她,沒一個有好下場……我是不是該認真考慮換另外一份工作?可是最近工作又不好找,這家雜誌社的薪水也還不錯……天啊!煩死人了……」
同事們看著那高大孤寂的背影漸行漸遠,紛紛歎了口氣。
轉過頭,卻看到葉伶一臉興高采烈,正上網查詢有關北海道的旅遊資料,她一面喝茶,一面拚命把資料列印出來,連茶杯空了都沒發現,照樣端著空茶杯喝空氣。
「呵呵……北海道,北海道……對對對,美瑛是一定要去的,還要去阿寒湖看綠球藻,還有洞爺湖的溫泉……不對、不對,那裡沒有露天溫泉,我要找露天溫泉……嗯……層雲峽那裡好像不錯耶,冬天還有冰川祭,太好了!就決定這裡啦!」
葉伶一點都沒發現自己高興的聲音已經傳遍了雜誌社,大家都用異樣卻又帶著那麼一點瞭然的眼光看著她。
原來這次是去北海道啊!
看來總編輯也忍不住下海當起月老了,大概他也終於受不了這兩個人,決定忍痛盡快把他們送作堆,不要再替辦公室添麻煩了。
「看來這次要去北海道啊!」副總編突然跳出來,若有所思地說。
「哇!嚇死人!副總編,你不要這麼神出鬼沒好不好?」同事乙嚇了一跳。
「這次到底能不能成功呢?北海道耶,這可是大手筆,又是那麼有情調的地方。你們看,葉伶光是列印溫泉資料就快用掉半包白紙,她這次看來勢在必得喔!」
大伙轉頭望向那還在源源不絕印著資料的印表機。
「要不要來打賭啊?」同事甲提議,隨後驚覺自己失言,副總編就在旁邊耶,辦公室打賭這種事情還是不要被上司知道比較好。
沒想到——
「好好好,沒問題,我賭一賠十,葉伶這次一定會把大樹搞定!」
結果第一個贊同的就是副總編,他甚至還興匆匆地想要去找總編輯也來賭一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