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回,早早交了稿。
後記拖了很多天才寫,所以提筆前還要把自己強拖回故事情境裡。(我通常一寫完稿子,就忘了自己寫過什麼。呵∼∼腦袋放空,才有法子容納新的故事嘛。)
我滿喜歡這回的古今各一套的企劃主題,覺得能看到大家筆下的百年家族如何繁華及滄桑,是件有意思的事。
從知道主題開始,我的女主角模樣便一直是很清楚的。當然,她比我原先預定的模樣更不書獃、更生活化一些。我每次想寫比較不現實的極端人物時,現實就會一點一滴地跑出來,然後主角就會被加一點這些、加一點那些,接著便沒法子達到原先設定的驚人性格了。這樣是不是件好事,我不知道,總之寫作習慣總會讓它變得如此吧。
寫作過程裡,我一直忍不住好奇著,兩個個性截然不同的人放在一起,究竟會走到什麼地步,不過,寫到後來,結論其實很簡單。因為相愛的時候,個性截然不同有什麼關係,四目交接的當下,所發生的任何怪奇事件看來都是可愛的。
如同現實生活中,當對方有意追求時,你告訴他你聽古典樂,他說你有氣質。你說你喜歡江湖味道的台語歌,他也會說你坦率、天真又可愛。反之,如果被討厭了,說什麼做什麼,都會被挑毛病的道理是一樣。
咦,依照這種說法,我對這本小說究竟是喜歡還是不滿意啊?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其實還滿喜歡《傻女征夫》的故事節奏,可是我在看稿的過程中,其實一直在進行著砍稿的動作。(這回殺掉了近萬字吧!)畢竟,如果砍掉文字之後,並未影響你們的閱讀,那代表我的囉嗦病實在太嚴重,精簡一點對大家有益。至少不浪費油墨、紙張吧!
總之,希望你們會喜歡這次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