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連哭起來都很漂亮、很自然,睫毛膏、彩妝都沒糊掉的美麗女人,也是知名的女演員。
但是,坐在她對面的那個男人,卻看起來一臉厭煩。
「我不懂,我哪裡不好?」見面的這三次,她明明都表現的很得體,就連在床上也是一樣──
「會問這種問題,只表示妳智商很低。」男人撇撇唇。
女人臉色一白,淚水再度滑落。「你……你這樣說……太過分!」
男人橫眼睨著她,他語氣充滿不耐:
「這裡沒有攝影機、沒有記者、沒有導演、沒有劇本,我也不是什麼演員,妳不用把在電視劇裡那套苦旦的身段擺出來,我沒心情欣賞。該說的,在電話裡已經說的很清楚,別告訴我妳不懂什麼男歡女愛、什麼叫做逢場作戲,我和妳只是各取所需,沒有誰負誰,不要想拿這件事巴住我不放。」
床伴說穿了,就是那麼一回事,大家有需求各自尋求發洩,但別以為上了床就能代表什麼。
她是個小有名氣的女演員,但他可沒有興趣陪她演羅曼史,沒有興趣擁有任何固定女人,更沒有興趣成為任何女人的專屬男人。
「你……」真的一點情分都沒有?
「還有,我不知道妳從哪裡打聽出我會出現在這裡。我向來不相信『巧合』這兩個字,我希望這種『巧遇』不會再有第二次。」他神情冷漠,最討厭這種糾纏不清的女人。
第一次見面,大家就把遊戲規則說的很明白,這種成人遊戲大家都是玩家,她不該在這種時候才來扮清純,那只讓他倒盡胃口。
女人聞言,收起淚水,瞇起眼。「幫我一個忙,我們就誰都不欠誰,以後見面也當做是陌生人。」
「我有欠妳嗎?」他嗤笑了聲。
女人臉色微變。「就當是給我的分手禮物、上次『表現』的獎勵,你起碼可以大方一點。」
「別告訴我妳沒有得到快樂、那不是妳想要的。」他一眼看穿她的貪婪和目的。「男人和女人在床上就是那麼回事,沒有感情,就只是各取所需而已。還有。我跟妳算是交往嗎?用『分手』這兩個字,妳未免太自抬身價。」
「你……」可惡,沒想到他會那麼難纏,軟的硬的都不吃。
「如果妳想利用我來替妳取得什麼戲劇的角色,那麼妳一開始就找錯對象了,再說,就算那齣電影的配樂將由我製作,也不代表我有決定角色的權利。妳有本事,就自己去爭取。我和妳之間,一切清清楚楚,一開始我就說過了,如果妳到現在還弄不清楚,那我只能說妳的腦袋不清楚了。失陪!」懶得繼續廢話,他轉頭就走。
這世上,難道只有為達目的不惜一切、為求名利不擇手段的女人,就沒有單純一點、樂觀知足的女人嗎?
才想起這個問題,男人就好笑地搖搖頭。
現代社會若還有不慕名利的女人,那大概……比電影「神話」還要神話。這種問題根本沒有意義。
伸手一招,他轉身坐進計程車裡,沒注意到自己的手機因轉身的動作,而從外套口袋掉落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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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大白天的,不是倒垃圾的時間、也沒有垃圾分類宣導車經過,為什麼會有「少女的祈禱」的音樂?
羅桑仔細聽聲音的來處,朝路肩走去,就看見一支閃著亮光的手機。
附近的人不多,也沒有人對手機有反應,「少女的祈禱」繼續響個不停,羅桑猶豫了下,決定把手機接起來。
「喂?」她遲疑地應了聲,對方足足慢了三秒鐘,才有回應。
「對不起,我撥錯電話了。」對方很有禮貌地道歉,準備掛掉重打。
「等一下,這支手機不是我的,你是要找手機的主人吧?」羅桑趕緊出聲。
「是的,請問他在嗎?」其實,他更想問的是,「他」的手機怎麼會在女人手上?
「應該不在,我是聽到手機鈴響,在路邊找到這支手機,才接起來,我不知道擁有這支手機的人在哪裡。」羅桑很有條理地回答。
「原來是這樣。」對方似乎在悶笑。「妳等一下。」
他似乎又打了另一支電話,講了一會兒,才又轉回來。
「抱歉,小姐,請問妳貴姓?」
「我姓羅。」
「那麼,羅小姐,能麻煩妳將手機送到下面這個住址嗎?」他念了一個台北市區的地址。「就在國父紀念館附近。」
「可以。」行程不遠,她可以搭捷運。
「那就麻煩妳了,擁有這支手機的藍先生會在那裡等妳。」
「好。」羅桑掛電話,搭上捷運。
二十分鐘後,她走出捷運站,依著剛剛記的住址沿路找,三十六、三十八……四十至四十二號,是這間。
來到一棟有著雕花大門的住宅公寓前,一眼就看見那個穿著白色風衣、斜靠在警衛室旁門柱的高大男人。
她遲疑地在大門和他之間來回望了三遍,確定自己沒找錯地方,才鼓起勇氣踏上前,「請問,你是藍先生嗎?」
「我是。」他站正,打量著她。很清秀的一張臉孔,五官蘊涵著東方古典的氣質,秀髮披肩,眼神單純而正直,而個子……實在有點嬌小。
「是妳撿到我的手機嗎?」
「嗯。」她把包包裡那支黑色的手機放到他手上。「是這支嗎?」
「沒錯。」他望了眼,密碼鎖還上著。
「那就好,我回去了,再見。」她朝他微笑了下,然後轉身──
「等等。」他叫住她。「妳撿到我的手機,又替我送回來,算是幫了我一個忙,我請妳吃頓飯,算是謝謝妳。」
「不用了,只是舉手之勞而已,又沒什麼,你不用介意,而且我答應了弟弟會回家吃晚飯的。就這樣,再見。」
「但是我很介意。」他拉回她。
「啊。」她臉紅地抽回手,眼神有點怯怯、有點懷疑地望著他,好像怕他是壞人。
他啼笑皆非。看來,他遇到一隻天真單純的小鹿斑比了。
「有筆跟紙嗎?」他突然問。「借我一下。」
「喔。」她拉開包包,拿出一枝筆跟自己的筆記本交給他。
他在上面寫了一組手機號碼。
「我叫藍司,這次算我欠妳一個人情,以後妳有什麼困難需要人幫忙──無論什麼事,妳都可以打電話給我,我會想辦法幫妳。」
「可是──」
「拿著。」他命令。
「哦。」她收回筆記本跟紙。
「記住我的話,現在告訴我,妳的名字?」
「羅桑。四維羅,桑樹的桑。」她回答。
「羅桑?我記住了。」他走到她身旁。「走吧,我送妳去搭車。」他注意到她剛剛從捷運站的方向來。
「呃……我可以自己走──」
「走吧。」不讓她反對,他率先帶頭。
羅桑只好乖乖跟著走。
藍司不時回頭瞄,確定她有跟著走,在遇到對面來人多的時候,不忘回頭一手將她護住,免得她被推擠到。
而她仔細注意著來人,也發覺到他的保護舉動,害羞地說謝謝,覺得他是一個表面冷漠,其實卻很細心的人。
到捷運站的時候,她跟他道再見,然後刷悠遊卡過門柵,就頭也不回地從樓梯走下月台,一心只記得趕回家。
藍司看著她的背影消失,才失笑地想道:這年頭,居然還有人會把回家吃晚飯掛在嘴邊,真稀奇。
在見過羅桑之後,他更正,這社會還是有單純的女人,只不過……很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