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確定你要來這種地方?」孟蒼停下車,皺著眉看著前方那個「M」的標誌。
「不行嗎?」方芳嘟著嘴,看著孟蒼。
「我沒有說不行,只不過你這麼大了,還到這種地方來……」
「你……你是什麼意思?我這麼大就不能到這種地方來是嗎?那人家店裡有老公公、老婆婆,你何不乾脆叫他們去喝老人茶算了!」
孟蒼無奈的搖了搖頭,算了!她喜歡就好,「我們買回去吃好了。」
「好吧!」方芳點點頭。
孟蒼依著指示開到得來速車道,他打開車窗,「你要吃什麼?」
「兩份三號餐。」方芳對孟蒼說道。
於是,孟蒼點了三份三號餐。在等待的時間,方芳突然看到一個媽媽背著一個小孩在賣口香糖,看來十分令人同情。
頓時間,方芳的同情心大發,嗚……好可憐喔!她在心裡想道。手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嗯……沒有錢!她也好可憐……不過,孟蒼有的是錢!方芳一想到此,雙眼便不懷好意的看著孟蒼;而孟蒼則是突然感覺到有一股怪異的視線注視著他,於是,他立刻轉過頭看著方芳。「有事嗎?」孟蒼已經有了警戒心,方芳那張臉分明寫明她想算計他!「錢、我要錢、給我錢。」方芳伸出手,一副理所當然的表情。
哼!她可是被迫與他同住的,再加上她不事生產、稿子一退再退,手邊根本就沒有錢,因此,孟蒼活該拿零用錢給她!她在心裡如此想道。
「我為什麼要給你錢?」孟蒼問道。
「什麼?」方芳不可思議的睜大眼,「你不肯給我?那我要怎麼生活?麻煩你現在馬上把我載回家,我要向我爸媽要零用錢,我不住在你這裡了。」天!他怎麼這麼小氣咽?
「你要錢做什麼?」
「我為什麼要告訴你?才向你要一點點而已,就小氣成這樣。」她皺了皺小鼻子。
「你最好告訴我,不然,我是絕不會給你的。」
「你——」迫於無奈,方芳只好指向在一旁賣口香糖的女人和小孩,「她好可憐喔!背著小孩子賣口香糖,她們家的生活一定很難過。」「你向我要錢是要和她們賣口香糖?」
方芳用力的點點頭。
『『她們有可能是騙徒,你知道嗎?這種地方有人專門利用他人的同情心來牟利1」
「什麼?」方芳用鄙夷的目光看著盂蒼,「你這個人怎麼這麼沒有良心啊?她們都已經這麼可憐了,所以才會出來賣口香糖,你竟然還說她們是騙徒!你媽媽一定會為了生下你這個沒有同情心的兒子,感到可恥的。」她說得很順,連孟蒼的媽都問候到了。
孟蒼感覺到太陽穴在隱隱作痛,「你從來不看新聞嗎?上次有個沿街『落魄,至極,帶著兩個弱智兒子在賣口香糖的人,經警方查證竟然是拿大哥大的富商,可見這些人是利用他人的同情心,並不是真的很可憐,你懂嗎?」
方芳自知理虧,忙偏過頭,「小氣鬼!」她故意罵得很大聲,讓孟蒼聽得見,「若是她們真的是有困難怎麼辦呢?你這個吝嗇至極的人。」
孟蒼受不了了,他一向對這種沿街叫賣口香糖的人不予理會,但現在的形勢是,他若不出錢的話,方芳可能會氣到跳腳。
「哇!」孟蒼丟了個硬幣給方芳。
「這是什麼?十元?」她訝異的叫道。
「那一條口香糖才七塊而已,還有得找!」他平心靜氣的想和她說道理。「不要!我要一千元。」
「不行!」他也有他做事的原則,與其將他的錢拿去買口香糖,還不如拿去救濟慈善機關。
「不給我,我就和你翻臉!」
「給你多少錢都可以,但是,我不能讓你把我的錢拿去給騙徒。」
「你又知道她們是騙徒了?或許真的有人很壞,但是,有些人真的很可憐。」
她越看那對母子,她就越覺得可憐,通常,這個時候地都是待在家裡看小說吹冷氣兼吃零食,而她們卻如此的可憐,嗚……
「你是說那對母子?」孟蒼挑起了眉。
「沒錯!」方芳用力的點點頭。
「好!你心甘情願的親我一下,我就給你。」
「什麼?」方芳揚高了音調。
「要不要?」
「哼!趁人之危!」是誰說只有女人才和小人同等級的?真是孤陋寡聞!
「要不要隨你。」孟蒼取過了紙袋,「不要的話我要走了。」他打了排檔。
「好嘛!」又被威脅了,唉!誰教她這麼善良呢?她在心裡想道。
孟蒼將車開到一旁去,「要心甘情願我才給你錢喔!」
「知道了。」她深吸了口氣,鼓足勇氣,身子往一旁傾斜,將唇印上了他的,她本想速戰速決,一下下就撤退。
但孟蒼細薄的唇在接觸到她柔軟的唇瓣時,便掠住了她的。
他狂熱的親吻著方芳,而方芳那種單純的腦袋則是又變成了混沌一片,在她完全沉醉在孟蒼的熱吻之中時,盂蒼突然放開了她。
結束了?怎麼這麼快?有點可惜耶!腦袋中一閃而過的念頭讓她自己嚇到了!
奇怪了,她怎麼會覺得可惜?不可能啊!她明明很討厭這個千年大色魔的,怎麼可能會眷戀他的吻……
錯了、亂了!好像怪怪的耶……她該不會愛上了他吧?
一想到此,方芳便覺得一鼓暖流流竄過她的心田,令她的心有些悸動。
不自覺的她的手撫向她的紅唇,神情有些迷惑。
「怎麼了?」孟蒼問道。
「沒、沒什麼!」方芳連忙說道。
「你不是要拿錢給她們嗎?」孟蒼從皮包裡抽出一張千元大鈔遞給了方芳。
「對!對哦……」方芳接過錢,連忙打開車門下車,「喂……等等……」她對前方那個賣口香糖的婦人說道:「喏!錢給你!口香糖我不要了。」她將錢放在賣口香糖婦人的手裡後,便上了車。
「口香糖呢?」孟蒼好笑的看著方芳,「你拿一千元賣了條隱形的口香糖回來嗎?」他戲謔的說道。
知道自己被取笑了,方芳的臉紅了起來,「別這樣嘛!你看她們一直在向我道謝耶!」
「如果有人免費送錢給我的話,我也會很高興。」孟蒼嘴裡喃喃念著,打了排檔,車子平穩的駛向了回家的路。
而方芳的心則全部都被剛才那個熱吻給佔滿了,也許從現在起,什麼都會變得不一樣了,她在心裡想道。
☆ ★☆
車子回到了大樓的地下停車場,孟蒼提著紙袋上了電梯,和方芳一同回到住處。
「有心事?」從方芳坐上車後,孟蒼便發現方芳一直沒開口說話,只是沉溺在自己的思緒中。
「是有一點。」方芳點點頭。
「要不要說來聽聽?」孟蒼體貼的問道,順手拿起一旁的薯條沾了些蕃茄醬,「張開嘴。」他對方芳說道。
而方芳也順從的張開了嘴,讓孟蒼將薯條送入她的口中。
「我有事想問你。」
「說!」
「你到底對我有什麼感覺?難道你只是存心想整我,才這麼對我的嗎?如果真是那樣的話,你也未免太費工夫了吧?」
「為什麼你會覺得我是想整你呢?」孟蒼繼續餵著方芳。
「因為我撞壞了你的車子。」方芳一邊咀嚼一邊回答。「但若是因為我撞壞你的車子,你就要求當我的男朋友,不是太大費周章了嗎?你似乎沒有必要做到這種地步耶!」
「我是沒有必要。」孟蒼笑著說道:「東西快冷了,快吃吧!」
方芳不停的吃著桌上的東西,而孟蒼也拿起雞塊陪她一起吃。
「所以我才在猜測你真正的用意……」她拿起可樂啜了幾口。
「你剛才在車上想的都是這些?」
「當然!」方芳用力的點點頭。
「那你想知道答案嗎?」
「當然想啊!我想知道你到底有什麼企圖?」
「你當初不是覺得自己很有美色嗎?」孟蒼戲謔的說道。
方芳白了孟蒼一眼,「當初是當初!在我看到那本介紹你風流史的雜誌後,我就不這麼覺得了。」
「你很有自知之明嘛!」他故意嘲諷她。
「哼!」方芳哼了聲。
「坦白說,你會想到這一點,真是令我有些驚訝,畢竟以你那種單純的腦子,我知道你是無法思考很多事的。」
「謝謝你喔!」方芳給了孟蒼一個白眼,「我知道,我很單『蠢』,我老爸常說我是單細胞的生物,一次只能思考一件事,頭殼裡裝的除了小說的題材外,剩下的全都是一堆漿糊,這樣你高興了吧?」
「那是你自己說的,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你蠢。」
方芳抓了塊雞塊放人口中,「那你是……喜歡我嗎?」她小心翼翼的問道。
「我是喜歡你沒錯。」孟蒼沒否認,他一向不喜歡矯情造作,這不是他的作風。
「我有什麼地方值得你喜歡的?」她真的不懂,她什麼都不會,連她唯一的興趣——寫小說她也寫不好,為什麼孟蒼還會喜歡上她,她真的覺得很奇怪,難道愛情真的沒有定律可言嗎?
「你這算是沒自信?」
方芳點點頭。
「你真的覺得你沒有任何優點嗎?」孟蒼將方芳抱到他的腿上,瘦瘦軟軟的她,令他抱起來舒服極了。
「是啊!」覺得兩人之間過於噯昧,方芳連忙拍拍孟蒼的肩,「別這樣抱我!」
她皺眉說道。
「為什麼?我喜歡這麼抱著你。」他喜歡做的事,沒人可以干涉的。
「但是……我覺得怪怪的……」被他抱著,她心中有點莫名的心悸。
「習慣就好了。」
「其實,我真的對自己沒什麼自信,我一直在投稿卻也一直被退稿,而且我的神經線又粗,什麼事都不會,就只會惹禍。」
「聽你這麼說,你似乎是一無是處?嗯!也許當你的男朋友並不是個明智之舉,而是個賠本生意。」
「哼!」方芳哼了聲。
「就是因為這件事困擾了你?」
「對!」方芳吸了口可樂,點了點頭。
「我不覺得有什麼事可以令你感到煩惱,你何不順著自己的心意走下去?」
「事情好像很複雜耶!」方芳皺起眉,是啊!她是無法一次思考很多很複雜的事,她只能思考那種十分簡單的問題。
「其實不會,你喜歡我嗎?」雖然已由方芳的舉動得知她對他也有感覺,但是孟蒼還是想聽到她親口說出。
「不知道……」方芳搖搖頭,她是為他感到悸動,但她不懂這真的是喜歡嗎?
「好吧!那我換一個方式來問,你喜歡我吻你嗎?」
方芳聽到孟蒼的話後,臉迅速的漲紅,「唔……」
「不開口說話就算是默認。」他根本就是將方芳吃得死死的。
「就算是默認我也不想承認。」方芳嘟著嘴說道,她知道孟蒼牽引住她的心,但是她就是不想承認。
「為什麼?」
「因為你太花心了,我不想去喜歡一個花心的男人。」
「那是以前的事,我現在不會了!」
「可那些韻事還是存在啊!你不能因為那是以前的事就否認它吧?」
「是沒錯!」孟蒼有些煩躁,「但你他不能因為我以前的事而否定現在的我,自從我和你在—起後,就沒有再碰過其他的女人了。」他可是做了很大的犧牲耶!
「那還是不公平,立足點不公平!」「小芳……」孟蒼挫敗的低吼著。
「不然這樣好了,我也去多交幾個男朋友,等我玩夠了再回來找你,這樣好不好?那就很公平了。」天!她怎麼會這麼聰明,可以想出這麼好的辦法來……她忍不住在心裡佩服自己。
「不行!我不答應。」就怕是你被別人玩夠了!孟蒼在心裡想道。
「那你真的太過分了,為什麼你可以有很多的女朋友,而我就不能有很多的男朋友?哼!我才不要喜歡你這個自私自利的人。」
「小芳……」
「別說了,我才不要喜歡你!」
「那我們馬上結婚好了。」
「結婚?」方芳的眼大睜,「你要結婚找別人去,我可沒有答應要嫁給你。你聽到了沒有?」
「我沒聽到。」
「我管你有沒有聽到,我說這樣就是這樣了。」她十分「惡霸」的說道。「對了!你的小說寫得怎麼樣了?」他不想再繼續剛才那個問題,再說下去的話,他可能會克制不住自己的怒氣而捏斷她的脖子。
「很好,我有預感這次有希望了。」
「你寫到哪裡?已經寫完了嗎?」他為她感到高興。
「還沒有,我只寫了一點點而巳,不過,我已把大綱全寫出來了。」她十分得意的說道。
「可以借我看看嗎?」
「好哇!你等一下,我去房間拿。」難得有人關心她的事業,方芳立刻從沙發上起身。
「你不是用電腦寫嗎?」難不志她要把手提電腦搬出來?
「我的大綱都是用另一張紙寫起來的。」方芳衝入房間裡,再出來時手上多了一張紙。「喏,我寫得很好吧?」她十分得意的說道。
孟蒼接過她手中的紙,大約的看了一下,然後,很不給面子的爆笑出聲。
「怎麼了?你那是什麼笑容?」她不悅的說道,她可是很認真的寫耶!他怎麼可以嘲笑她?
「女主角因為家裡貧窮,跑去當人家的情婦,但白吃白住不說,居然還對男主角百般欺凌,你不覺得這種劇情很奇怪嗎?」孟蒼失笑地搖搖頭,真不知道她的腦袋裡裝的是什麼稀奇古怪的想法?
「怎麼會很奇怪呢?我不覺得啊!」這可不是平常人可以想同來的劇情耶!她可是絞盡腦子才想出來的。
「是嗎?而且我覺得這一段怪怪的!為什麼女主角要穿著女王裝,還拿著鞭子抽打男主角呢?」
「這……呃……」方芳搔搔頭,「怎麼樣?不行嗎?我就是高興這麼寫不行嗎?」
「我沒有說不行啊!」不過他真的覺得她不太適合寫愛情小說,有哪一本愛情小說的女主角,會拿鞭子抽打男主角的?
「這叫創意,你懂嗎?」
「不太懂!」孟蒼一副不懂的模樣,他搖搖頭,將那張紙給收了下來。「快吃東西吧!」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