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親小懶貓 第十章
    芙菱房內的小桌上,魔鬼巧克力蛋糕如爛泥般癱著,觸目驚心。

    看著精心烘製的蛋糕如今慘不忍睹地爛成一堆,芙菱著實心疼不已。

    「你說這是你做的?」沈徹攬著芙菱問道,她看起來像是快哭了。

    「看起來好噁心,我看還是別吃了。」她預備收起蛋糕。

    「既然是你起大早做的,我就冒著生命危險吃吃看。」沈徹挖了一大塊給「麥可」,自己也裝了一盤。

    芙菱緊張地坐在床沿,看著正大口大口吃蛋糕的沈徹,忍不住問道:「怎麼樣?能吃嗎?」

    「外觀是不怎麼樣,不過味道還真是不錯。」沈徹又塞了一大口。

    難得被沈徹誇獎,芙菱揉著雙手,有些不好意思。「其實,這蛋糕大部分都是大哥做的……我只是在旁邊幫忙而已……不過下一次,我一定……」

    「哎喲!」沈徹整個人突然跳上床鋪,壓著她抱著肚子大叫。

    「怎……怎麼了?」芙菱大驚失色,連忙湊上前。

    「肚……肚子有點疼。」沈徹碩高的身子捲曲在芙菱的單人床上。「麥可」則一臉疑惑地看著他。

    「肚子痛?」芙菱倉皇失措,推開他沉重的身軀。「一定是吃了蛋糕的關係……」老天,她是不是錯放了什麼東西在蛋糕裡?

    「蛋糕是你做的,你會不會對我負責……」沈徹虛弱道,大冷天的,他的額上竟然開始冒冷汗了。

    「我當……當然會負責。」芙菱直點頭道,事實上她根本不瞭解沈徹要她負什麼責。「你忍耐一下,我去客廳叫大哥他們……」她起身要衝出門討救兵時,卻被沈徹強壯的手臂橫腰攔住。

    「不用叫了,只要你願意負責就好了。」

    「可是……」芙菱轉過身,卻見到沈徹炯炯有神的黑眸裡閃動著捉弄的光彩。

    「你……你騙我?」她撞他的肩膀,遲鈍地指出顯而易見的事實。

    「很高興你終於發現了。」沈徹微笑道,翻身將她壓在床上,床鋪立刻發出一陣嘎吱的聲音。

    芙菱感到心跳加速,儘管他已吻過她好幾次了,但這種親暱感她還是第一次體驗。

    「大哥和伯父不知道在談些什麼,這麼久。」她趕緊轉移話題。

    「別管他們。」他模糊道,臉埋在她的頭間,開始磨蹭著她的脖子。「你好香……」他沿著她脖子親上她的臉頰,最後找到了她的唇。他的手穿過她的運動休閒服,撫上她柔滑的肌膚,故意挑逗她……

    「沈徹……」她低喃道,他壓得地快喘不過氣了。

    趁她開口說話,他便逮到機會侵入她的嘴中,更加地恣意愛憐;他的吻激情而火熱,她覺得自己好像融化的巧克力,甜膩膩地任他品嚐……她完全忘了原來要說的話,只能沉浸在他甜蜜的親吻之中,盡情地回吻他。

    沈徹溫暖的大掌在她身上游移,並沿著她的纖腰慢慢往下……

    「不行……」芙菱像被雷打到般,突然清醒過來,她停住親吻,粗喘著氣說道:

    「大……大哥……他們在外面……」

    「有什麼關係,反正他們現在一定正在計劃把你賣給我。」沈徹對她不正經的眨眨眼。

    「少……少胡說了,大哥才不會這麼早就把我嫁掉。」

    「是嗎?那我們何不來做一些加速他把你嫁掉的事情?」他移動了下身體,又偷親她的臉頰。

    「什……什麼事情?」她鼓起勇氣問道。

    「就是……」他附在她耳邊悄聲說道。

    「麥可」緩緩抬眼看著扭躺在床上的兩人,睡眼惺忪的兩眼,終於露出難得一見的朝氣,它搖搖尾巴,慢慢地想爬上床。

    「你少作夢了,大哥會先宰了你。」芙菱面紅耳赤地推開他。他們兩人實在都長得十分高大,床鋪隨即又發出抗議的嘎吱聲。「你快下去,太重了,我的床很小,會支撐不住的。」她推推他的肩膀,這會兒連「麥可」都爬上床一起湊熱鬧了。

    「你支撐得了就好。」沈徹曖昧道。

    「我是說真的……啊!」她的話還未及說完,只聞「砰——轟——」巨響,她的單人床立即因負荷不了他們的重量而折斷了腳,巨大的響聲充滿了整個房間。

    「麥可」反射性跳下已半癱瘓的單人床,吐著舌頭望向仍倒在災難現場的兩個人。

    「發生了什麼事?」藍仲勳率先衝進房裡,看著抱在一起,姿勢又曖昧的兩人,激動道:「你……你們兩個剛才在做什麼?為……為什麼床會垮掉?」

    芙菱紅著臉推開壓在身上的沈徹,努力想從殘破的床上爬起身來。

    「抱歉,我們剛才太激動了。」沈徹賊笑著,拉著芙菱站起來。

    隨後進來的沈逸彬大笑著,以手肘頂了頂藍仲勳。「如何,我剛才跟你提的事情,你是不是要重新考慮一下?」

    「什麼事?」芙菱問道。

    「我本來想,有關你結婚的事情,至少也應該等到你畢業之後再談,可是看你們這個情形,我是應該要重新考慮一下了。」藍仲勳跨進房內,一把揪住比他高出五公分的沈徹。「還有,你不是答應過我,在結婚前絕對不會做出侵犯小妹人身安全的事情。」

    「我們根本什麼都沒做。」沈徹笑道,一臉無辜狀。

    「等你們做了還得了,難道你要芙菱挺著大肚子結婚嗎?」

    「大哥!」老天,大哥實在保守得可以,而且把事情看得太嚴重了。「為什麼你們要背著我約定這種事情?真是無聊!」她氣憤地叫道。「而且我也從沒說過要嫁給沈徹。」

    「為什麼?難道你不喜歡我家兒子?」沈逸彬問。

    「不是。」

    「還是你嫌他的廚藝不好?」沈逸彬又問,這可是個很重要的問題,當初他可是靠著這一點才娶到曾雪媚的。

    「也不是。」

    「那麼,就是他做了一些令你非常在意的事情。」

    「……」

    果然!

    「既然如此—那我們也不方便勉強你」沈逸彬歎口氣,惋惜道。「不過,如果你能說出三個不能嫁給我們家沈徹的理由,並且能夠說服我,那麼我就會絕對禁止沈徹娶你,如何?」他氣定神閒地觀察芙菱的反應。

    「三個理由?」她比著手指頭,探問道。

    「三個理由!」沈逸彬點頭。

    「爸!」沈徹皺眉,不曉得老爸心裹在打什麼主意,但他可不願別人拿他的終身大事開玩笑,和芙菱的事情,他自有打算。

    沈逸彬擺擺手,完全不理會兒子的抗議,逕自挑了書桌前的椅子坐下。「如何,想到了嗎?」

    「我還沒畢業,不想結婚。」雖然覺得沈伯父提的這個問題有點怪,但芙菱還是認真地提出了第一個理由。

    「我又沒有要你現在立刻嫁給我。」沈徹搶先回答芙菱。

    沈逸彬點點頭。「這件事很容易商量,而且我們並沒有強迫你現在就嫁人。」

    芙菱思索了一會兒,又道:「我根本不會煮飯做家事,要怎麼嫁人持家?對不對?大哥。」她看向藍仲勳。

    觀念中,總認為女孩子應該就要具備這項基本條件才行,因為沒有男人願意娶一位需要別人照顧的女孩回家當老婆,公婆們也不會喜歡一位笨手笨腳的媳婦至少電視劇裡都是這樣演的。

    「這算什麼理由!」沈徹舉手敲敲她的腦袋。「我有嫌棄過你這點嗎?」

    「可是你常笑我愛睡懶覺。」芙菱嘟嘴道。

    「這根本就是兩碼子事,傻瓜。」他又敲了一記,難道她連玩笑話都聽不出來嗎?

    「如果是這件事,你根本不必擔心。」沈逸彬笑道。「當年阿徹的媽嫁給我時,根本連米都不會洗。」

    「而且她還以為『髮菜』是用人的頭髮下去煮的一道菜。」沈徹補充道,這已是家裡最常拿來取笑老媽的一個笑話了。

    「難……難道不是嗎?」芙菱睜著疑惑的大眼詢問藍仲勳。

    沈徹和沈逸彬面面相覷,同時沉默半秒,然後不約而同地大笑出聲。

    「老天,你老媽找到對手了。」沈逸彬拍著沈徹的肩,笑得不亦樂乎。藍仲勳則為自己沒有認真灌輸小妹一些「基本常識」而感到後悔。

    「你讓不會也以為紅燒獅子頭是用獅子的頭煮的吧?」沈徹捏捏她的鼻子。

    「我當然知道不是。」芙菱氣呼道,她也只不過是不知道髮菜為何物而已,就被這樣取笑,她好歹也念到大學快畢業了,竟如此小看她。

    「既然前兩個理由都不是問題,那麼第三個理由呢?」沈逸彬笑問著。

    望著幾乎已快笑出眼淚的三個男人,芙菱重重地拋下一句:「有沒有第三個理由已經不重要了,反正沈徹的目標又不止一個,而我是絕對不會嫁給一個不專情的人。」

    「不專情?你說我不專情?」沈徹收住笑容挑眉道,顯然對她的話非常在意。

    「你跟何美麗……」

    「你喜歡何美麗?」沈逸彬和藍仲勳異口同聲道,以一種怪異的眼神看他。

    「我根本不喜歡何美麗,要說幾次你才懂。」沈徹重重歎口氣,他真想把她魯鈍的腦袋扭下來檢查一下。

    「我想阿徹也不可能喜歡那類型的女孩。」沈逸彬拉起芙菱的手,安慰道。

    「這點你絕對可以相信我,兒子的眼光應該不會和老爸差太遠才是。」

    芙菱猶疑著,她也知道沈徹應該是不喜歡何美麗才對,可是不曉得為什麼她就是非常在意,可能是因為何美麗認識沈徹在先,才會讓她這麼沒有安全感……「可是……沈徹還有其它的對象……」

    「誰啊?為什麼連我自己都不曉得我有其它的對象?」沈徹真是有點啼笑皆非了。

    「就是那位你已經認識很久,聲音很好聽;並且喚你『小徹』的人……」

    「她又是誰?」藍仲勳嚴厲的目光掃向沈徹。

    「小……徹?」沈逸彬摸著下巴,聽芙菱的形容倒像是……

    「老天,你到現在還沒發現嗎?」沈徹彎著腰,不斷拍著大腿,笑到下巴差點沒掉下來。

    「我們是不是錯過了什麼?」藍仲達靠在房門邊,他才和沈伯母出去買個東西,家裡似乎就發生了頗精采的事情。

    「你們為什麼全在房裡?不嫌擠嗎?」曾雪媚也從門邊探進半個身子。「嘎?小徹,為什麼笑成這樣?」

    一聽到「小徹」兩個字,連沈逸彬和藍仲勳都忍不住大笑起來。

    「到底什麼事這麼好笑?」曾雪媚擠進房內,坐在沈逸彬的腿上,對沈徹說道:「小徹,你快告訴我。」

    沈徹大笑著摟住芙菱。「有人吃醋吃到未來婆婆身上了。」

    芙菱看看沈徹,再看看曾雪媚。慢半拍地,她才恍然大悟,老天,她到底鬧了什麼樣的笑話!

    ※                              ※                                  ※

    芙菱無聊地拿著遙控器東按西轉。

    「為什麼都沒好看的電視節目呢?」芙菱大歎一聲,關掉電視,懷摟抱枕,對著一旁呼呼大睡的「麥可」說道。以前她隨時隨地說睡就睡,可是現在,她竟然連最愛的午覺也睡不著。

    她打量著正在睡覺兼打鼾的「麥可」。

    說也奇怪,她跟「麥可」剛開始可以說是同「性」相斥—意指同樣性情懶惰到看對方不順眼。但不知為何,「麥可」現在老是喜歡跟著她,雖然有時它遲緩的動作並沒有改進多少,但至少它不會再對她的話聽而不聞。所以每次沈徹外出打球時,「麥可」就會來住她這裡。

    「懶狗,你覺得那個何美麗還會不會再做那種難吃的巧克力蛋糕給沈徹吃呢?」她摸摸「麥可」的脖子,故意吵醒它。

    「麥可」以十秒鐘的速度張開了眼睛,投給她一眼「你這個問題很無聊」的眼神後,依然只花了半秒鐘的時間,就重新合上眼睛。

    不錯,至少它抬眼的速度已經比她第一次見到它時快了五十秒。

    「好無聊哦!」她喃喃自語。「也許我也應該跟大哥學學做菜才對。」光學做蛋糕實在是不夠的。

    「麥可」不贊同地低嗚一聲,一頭往沙發的抱枕裡鑽,它才不想當第一個試驗品。

    芙菱掀開抱枕,惡作劇地抓著「麥可」的耳朵,鄭重說道:「雖然沈徹很會做菜,但他如果看到我親手做出一桌的料理,他應該會很訝異吧﹗你覺得呢?」

    這個女人真是閒瘋了!才會如此無聊地對待一隻無辜的狗﹗真可憐了「麥可」,必須在沈徹不在的日子裡,跟她朝夕相處?

    「你在跟誰說話?」藍仲勳從書房裡走出來。

    「還會有誰,當然是『麥可』。」家裡也只有他們在而已。

    「阿徹有說什麼時候回來嗎?」

    「晚上會到。」這就是她為什麼會這麼無聊的原因了,因為沈徹又南下打球了,這回他堅持不帶她同行。

    「伯父伯母今天怎麼都沒來?」藍仲勳問。

    儘管沈徹不在,可是沈氏夫婦還是天天來藍家報到,尤其是曾雪媚,更是越加喜歡芙菱,因為從她身上,她彷彿看到當年的自己,當然啦!她們兩人糊塗遲鈍的程度是有些不相上下的。

    「他們去拜訪一些老朋友了。」芙菱答道。這些天,曾雪媚在藍家迷上了打電動玩具,每天都和芙菱打得不亦樂乎,今天她沒來,說真的,芙菱還感到有些不習慣。

    「如果你真覺得無聊,可以帶著『麥可』去公園裡散散步,你們兩個也該動一動了,沈徹一不在,你們就窩在家裡。」藍仲勳走進廚房,替自己沖了杯咖啡。

    「也好。」她難得爽快地跳下沙發。「麥可」驚覺事態不妙,連忙將頭又鑽進抱枕堆裡。「走吧!懶狗,躲也沒用。」她死命拉它,強迫性地將它帶到門口。

    她坐在門邊穿鞋時,電話鈴響。

    藍仲勳接聽後,將話筒轉給她。「找你的。」

    芙菱興高采烈地折回屋內。「喂,沈徹嗎?」沉默半晌。「哦……」她失望地低應一聲。「有什麼事嗎……好吧……反正我剛好要出去……」道了再見,她掛掉電話。

    「誰?」

    「學弟約我見面。」她走回大門邊,繼續穿著鞋子。

    「那個錢大培?」藍仲勳問。

    「嗯,說是有話對我說,反正他剛好也約我在公園。」她點點頭,起身開門。

    「我晚餐前就會回來。」

    藍仲勳點點頭,在陽台上目送她和「麥可」步出公寓後才再走回書房。

    約莫十分鐘後,大門又傳來開啟的聲音。

    藍仲勳從書房探出頭來,心裡正奇怪芙菱怎麼又回來了。但一看到進門的是沈徹和藍仲達,不禁有些訝異。「你們為何會一起回來?」

    「剛在巷口遇到的。」藍仲達倒了杯水,整個人癱進沙發裡。

    藍仲勳看向沈徹,問道:「你怎麼這麼早就到了?」

    「當然是追不及待要見咱家小妹嘍!」藍仲達調侃道。

    「芙菱呢?她不在嗎?」沈徹左右張望了一下,他還特地帶了她愛吃的太陽餅回來。

    「錢大培約她出去了。」

    「什麼?」他們兩人同時大叫。「什麼時候出去的?約在什麼地方?」沈徹急問道。

    「約在公園,她才剛出去而已,你們可能在巷口錯過了。」

    「你為什麼不阻止她去?」藍仲達問道,同時也是沈徹想問的。

    「她原本就是要帶『麥可』去散步,只是順便而已。」藍仲勳推推眼鏡。「你們為何這樣緊張?錢大培又不是什麼壞人,他好歹也是我的學生。」

    藍仲達從沙發站起來。「就是因為他是你的學生,我才……」

    「你還在調查他?」藍仲勳問道。

    藍仲達聳聳肩,默認。其實他一直沒放棄調查家裡遭竊賊闖入的事情,他當然也鎖定了其它的幾個人,不僅是調查錢大培一個人而已,只是目前為止他的各項「巧合」比較多……

    「我總覺得他的可能性不高。」藍仲勳推測道,他當然也不希望這件事是他任課的學生所為。

    「不管他是不是,芙菱都不應該跟他單獨見面。」沈徹結論道,由於「賠大錢」曾經有追求芙菱的「不良紀錄」,所以他就是不喜歡他們兩人在一起。況且他才不關心「賠大錢」是不是那個闖賊,他比較懷疑的是他和芙菱被關進儲藏室的事有關。「我去找她回來。」

    同樣地,他走到大門時,電話聲突然響起。

    由於藍仲勳接聽電話時的表情有些凝重,讓沈徹不由地停下腳步看著他。

    在兩人的注視下掛回電話,藍仲勳才緩緩地吐出三個字。「抓到了。」

    「什麼?」沈徹問。

    「那個闖賊。」

    「是錢大培嗎?」

    「不是。」藍仲勳看向兩人。「聽說是一位學生因為被當掉的科目太多,可能面臨退學,所以潛入學校教務處想偷改計算機裡的成績,被當場抓到。而且他已經承認先前曾潛入我們家中,所以現在他們希望芙菱和阿徹前去指認。」

    「那我們還等什麼!」沈徹轉頭又往門口走去。

    「我看你是不想讓芙菱和錢大培單獨相處大久吧!」藍仲達又取笑他。

    「我也一起去。」藍仲勳搭上外套。

    三個男人就此匆匆地趕著出門——一個是純粹為了趕去處理闖賊的事,一個則是急於帶回遲鈍的糊塗蛋,另一個——當然囉!只是為了趕去看熱鬧而已。

    ※                              ※                                  ※

    「嘿,大培——你怎麼也來這裡?」一聲熟悉的嗲聲開場白又出現了。何美麗看見等在公園門口的錢大培,立即扭腰擺臀地走向他。「怎麼?還這麼努力?」

    一見到何美麗,錢大培似乎顯得全身不自在,連忙從石椅子上站起。

    「不是跟你說條件取消,你不必再追藍芙菱了嗎?」何美麗高傲地揮動她的纖纖玉指。「反正你就算追到她,我還是不可能跟你交往的。」

    當初她為了擺脫錢大培的追求,順便替自己減少阻力,才會隨口開出這項條件。

    只要他能夠先追到那個老是礙在沈徹面前的藍芙菱,她才會考慮跟他交往。

    可是現在已經沒有這項必要了,因為她已經放棄沈徹,轉移「目標」;而這個「目標」當然就是藍芙菱的二哥——藍仲達。所以相對的,她根本不需再和藍芙菱為敵,反而還需要大力地討好她才對。

    「唉,說真的,我覺得你還真是滿丟臉的,竟然連藍芙菱都追不到,不過也難怪,如果你的對手是沈徹,那麼你根本連千萬分之一的機會都沒有。」她嘲諷道。

    看著何美麗對自己的冷嘲熱諷,錢大培總算是真正認清了何美麗的本性。

    之前,他為了追求何美麗,對她開出來的條件都會盡力去做到,當時他根本沒想到何美麗會存心和芙菱過不去,只以為她是為了考驗他的誠心,直到他親眼看見何美麗把芙菱關進儲藏室……當時,他對何美麗的行為感到不解,還猶豫了好久才決定自行把芙菱先放出來再說。

    後來,他一直覺得良心不安,所以今天才會決定約芙菱出來,想將事情的真相向她說明,並且道歉。

    「我終於瞭解為什麼沈徹會選擇芙菱了……」錢大培看著何美麗說道,不禁懷疑自己當初怎麼會因她的美貌而去追求她呢?

    「你這話什麼意思?」原本得意洋洋的何美麗,一聽見他的話後,整個表情瞬間凍結起來。

    「沒什麼意思。」錢大培重新坐回石椅上。「只是想建議你不必費心去追求芙菱的二哥了,你會得到像追求沈徹時同樣的結果。」因為他相信沈徹看到的是芙菱的心,而不是她的外貌。

    「哼,你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何美麗高高揚起下巴。

    「我現在發現我根本就不喜歡吃葡萄。」錢大培反諷道,第一次佩服自己有這樣的口才。

    何美麗臭著臉,漂亮的臉上頓時失去光彩,她轉過身,不想再理他。正想往藍家方向走去的時候……

    「啊!」她反射性叫了一聲。

    錢大培順著她的目光望去,也驚訝地從石椅上站了起來。「芙……芙菱,你什麼時候站在那裡的?」

    芙菱沒有答話,只是逕自走到何美麗面前,問道:「你喜歡我二哥?」

    突如其來的問題,讓向來臉皮頗厚的何美麗也頓時啞了口。

    芙菱當然是聽到了他們之間的對話。她並不怪任何人,只是覺得學弟有些可憐,無端被利用了。

    另外,她覺得比較擔心的一點是,如果何美麗真的將目標轉向二哥,那麼,必定意味著短時間內她還無法擺脫掉何美麗的糾纏,而她可憐的二哥,可能得步上沈徹的後塵,收到一堆蛋糕甜點。但這次,她是絕對不會幫二哥吃的。

    ※                              ※                                  ※

    好不容易打發掉何美麗,又聽錢大培道了歉,藍芙菱才真正將事情的始末瞭解清楚。

    她帶著「麥可」在公園裡漫無目的散步著,考慮要不要將這件事告訴沈徹。

    突然,透過紅色欄杆,她瞥見在公園外的人行道上,停了一輛紅色機車,十分眼熟——雖然髒了許多,但很像是她被偷走的那輛。

    她一時興起,趨上前隔著欄杆觀看,發現機車牌照已被拆卸下來,為了確定,她更是努力地向前張望,想看看踏腳板上是否有她的簽名,那是她剛買機車時所留的記號。

    芙菱推推眼鏡,整個人幾乎是掛在鐵欄杆上,乍看之下,別人恐怕還以為她才是準備要偷車的人呢!

    好半天,才終於讓她找到當初的簽名。好個偷車賊,偷她的車竟還膽敢大搖大擺騎出來。

    芙菱跳下欄杆,拉著「麥可」繞到門口出公園。她才一踏上人行道,就看見對街便利商店走出一名青少年男孩,正發動那輛紅色機車準備離去。芙菱見狀,不由地大吃一驚,如果她不立刻採取行動,她就要眼睜睜看著那個偷車賊騎她的機車揚長而去了。

    「喂——」她走上前叫住他。

    男孩看了她一眼,不但沒停下來搭理,反而快速掉轉車頭催油離去。

    「嘿,那是我的車」芙菱大喊一聲,連忙上前追趕。而「麥可」一看到芙菱跑去追一輛機車,也大叫著跟在她後面跑。

    正來到公園門口的沈徹和藍家兄弟,一眼看到芙菱追著一輛機車而去,深覺情況不妙,便連忙跟在「麥可」後頭衝上前去。

    芙菱追了五十公尺後,見偷車賊越騎越快,她的怒氣也就越來越大。那是她的車!他別想在她面前騎走它。

    可能是平常太懶,所以累積大量的能量,抑或是她二十二年來沈睡的運動細胞突然覺醒所致,總之,芙菱使盡吃奶的力往前伸手一抓,竟然就讓她抓到了偷車賊的衣服。

    由於芙菱的「神來一手」,讓偷車賊頓時失了重心,整個人向後摔離車子,和芙菱一起跌倒在地,而機車則往前打滑倒在地上。

    此時,由後追趕上來的沈徹,一把扶起她,氣急敗壞地大吼:「你又在搞什麼鬼啊?」

    「他是偷車賊!快抓住他!」芙菱喊道,連忙從地上爬起來。

    藍仲勳一個跨步向前,輕易地便逮到正欲逃跑的偷車賊。「我沒有偷車!」男孩扭著身子欲掙脫藍仲勳的箝制,眼前出現的三個男人實在高得駭人。

    「騙人,這車子明明就是我的、上面還有我的簽名記號。」芙菱喘著氣,走過去牽起機車。

    沈徹本來該為她這莽撞的行為生氣的,但現在他卻忍不住大笑出聲,因為他剛剛看到了一個「奇觀」—他這輩子從沒見「麥可」跑得如此勤奮,當然更沒見她跑得這麼快過。

    瞧她剛才追機車的那股勁,實在很難想像她平常都是癱在沙發上動都不動的。

    也許她有未發揮的運動潛能!

    「我想你可能不適合打籃球,反而適合跑百米。」他揶揄道。「你跑起來快得驚人。」

    「廢話。」芙菱根本沒發現他在調侃她,兀自激動道:「這是我犧牲寶貴的睡眠,努力打工才賺來的機車。」騎沒幾天便被偷了,如今難得能再被她碰上,豈有不追討回來的道理。

    「也不需要這麼賣命吧!萬一受傷了怎麼辦?我還等著你來對我負責。」他敲她的頭,她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不會再出這一堆奇怪的狀況?

    「負什麼責?」

    「阿徹,我看你還是明說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妹的智商,她怎麼可能會聽得懂。」藍仲達煞有介事地說道,上前替芙菱牽起機車,並且跟在藍仲勳的後頭,預備到附近的警察局。

    「你這是什麼意思?」芙菱嘟嘴道,二哥說得好像她很笨的樣子。

    「瞧,她果然聽不懂。」藍仲達大笑。

    「二哥!」

    「好吧,其實我也應該對你負責的。」沈徹故意歎了口氣,眼角露出難掩的笑意。

    「為什麼?」這下她更不懂了。

    「還記得你五歲生日那天,被躲避球打中的那次嗎?」

    芙菱偏著頭想了一會兒,感覺好像有點印象。「是……你打的?」

    沈徹點點頭。

    「原來我生日受傷的紀錄,有兩次被球打傷都是你的傑作。」芙菱突然想到。

    「那時你並沒有被球打傷……」藍仲達接道,嘴角已開始隱忍大笑的衝動。「事實上,你是差點被噎死。」

    「被……噎死?」她的表情好像生吞雞蛋。

    「因為球打中你的時候,你正在吃棒棒糖……所以……」藍仲達嘴角抽動著。

    「你知道的,就發生悲劇了。」

    「不好意思,那根棒棒糖剛好也是我送你吃的,所以你說,我是不是該對你負責?」沈徹補充道,笑著對她眨眨眼。

    「你只要不再害我生日的時候受傷就可以了,不需要負什麼責。」芙菱遲鈍道,完全聽不出沈徹的弦外之音。

    「你只要讓我負責,我保證這種事絕對不會再發生了。」沈徹舉掌保證。

    「你到底要負什麼責啊……」

    就這樣,他們牽著機車、押著騎贓車的年輕人一路爭執到了警察局……

    ※                              ※                                  ※

    然後呢?故事結束了嗎?

    童話故事裡的公主和王子該過著快樂的生活吧!

    小說劇情裡男主角對女主角求婚的戲都該是唯美浪漫的吧?

    藍芙菱以前雖然從沒談過戀愛,但她起碼是個女孩子,也一定會或多或少地有過種種關於自己未來的愛情憧憬。

    但在她的眾多幻想中,卻從未出現這麼一幕—他們的婚事,就在他們去警察局的路上,莫名其妙地說定!

    她從沒想過她會這麼快就決定了自己的終身大事,但沈徹一直像繞口令似的說著什麼負責之類的論調,講得似是而非,令她頭昏腦脹的,糊里糊塗地就答應先訂了婚……

    可她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啊!

    不過,更令人跌破眼鏡的是她竟然就在大學畢業典禮的當天,也同時舉行了她的結婚典禮。

    她——嫁給了沈徹——成了名副其實的六月新娘。

    班上同學除了芷嫣之外,每個人都非常不可置信。

    因為大家都常笑稱她和芷嫣同樣都是「溫室裡的花朵」,只是芷嫣是水仙花,而芙菱卻是喇叭花,言下之意,無非是表示芙菱在班上是那種看起來極不起眼,也最沒有男朋友的人,也就是很有可能會嫁不掉的那種人。

    可卻沒想到全班最早嫁掉的,竟就是她!且對象竟然還是職籃明星球員沈徹。

    無怪乎有些心存嫉妒的人,會冷嘲熱諷地說句:「上天是公平的。」醜的女孩,往往都會挑到很帥的老公。

    真是這樣嗎?美與醜的定界,往往是因人而異吧!

    有人看的是外表,有人看的是真心。

    沈徹和藍芙菱的婚禮如預期般地吸引了大批媒體記者前來,在這些記者眼中,他們看到的是職籃明星沈徹,至於他的新娘,只不過是個比較幸運的平凡女大學畢業生罷了。

    然而,在沈徹眼中,藍芙菱才是他一生想照顧的寶。她懶,卻也很真;她雖然不會煮飯,但她卻很會吃,懂得欣賞他的廚藝——

    照顧她,他甘之如飴。

    幸福的種類有很多,這,也算是一種吧!

    平凡如芙菱者,她找到了沈徹。

    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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