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沒有什麼好覺得尷尬的,但兩人之間的氣氛卻還是尷尬了起來。很沒有道理,但事實就是這樣。
她跟他都想裝作若無其事,把生活繼續過下去,但愈是這樣,愈是感到怪異,少了平常那種隨性自在,連親吻……都有些小心與遲疑。
怎麼會這樣呢?是心虛嗎?那,又是誰在心虛?
他,會不會以為她如唐可恩所說,對他毫不關心?
她,會不會因為可恩的一番話,對他這個沒有個性的人有所厭倦?
這樣的疑惑,在一天一天的日子流逝中,暗自發酵,卻又不知道該怎麼將這些事談得清楚明白。更別說,李從謹最近特別的忙,根本擠不出時間來讓兩人長談。於是只能任由這樣的不自在氣氛變得愈來愈濃,於是李從謹開始體會到一種叫作焦躁的情緒,讓他漸漸掛不住總是習慣性出現在臉上的笑。
這到底是……怎麼了呢?
這兩日,他終於將凱琳的新節目問題給解決了。對於她和朱香河之間的私人恩怨,他從來不去猜、也不去問。即使有時凱琳看起來很想找個人傾訴,渴望他開口問,好讓她暢所欲言一番,而她最信任的人是他,因為他嘴巴牢,又絕對不會在當聽眾時擅自出意見批評,是個絕佳的情緒垃圾桶。他不知道向來坦率的凱琳為何會在與朱香河相關的事上表現扭捏,一副非要旁人探問才肯說出來的模樣。可惜,他從不主動探問別人的私事,也不好奇……至少,在遇到奉姎之前,他是這樣為人處事的。
他對於任何一個親人,都沒有主動的熱情,也不猜測他們的需要。他秉持的是一種很隨和也很冷淡的態度:別人來找,他盡力幫忙;別人不開口,就算看到他們苦惱萬狀,也能做到視若無睹。
所以可恩其實是不瞭解他的。她眼中所看到的他,是一個備受親友佔便宜而不會反抗,不懂得生氣的爛好人。
但事實是:他不是。完完全全不是。他只是個披著隨和外衣,看似溫暖,其實對人很冷淡的人。
他不在意給予,卻不覺得這是在付出。可恩她……把他看得太偉大,也太委屈了。其實真的不是那樣的……
但這樣的話,此時已經不方便找可恩詳說。可恩與他,如今只是合夥人、老同學、以及……普通朋友。不管可恩是否對他有別的想法,他跟她之間的關係,永遠只會是這樣,所以她不需要對他瞭解更多。若有誤解,就繼續誤解下去吧。
他現在滿腦子想的是:奉姎是怎樣看他的呢?
如果她認同可恩的說法的話,那麼在她眼中,他就是個很糟糕的爛好人。
如果明白跟奉姎告解他這種幾近冷酷的處世態度,那麼,在奉姎眼中,他就是個……表裡不一的偽君子吧!?
李從謹覺得很苦惱,生平第一次,只是因為自個兒的胡思亂想,就把自己搞得狼狽萬狀;每天見到奉姎、迎視著她的目光,都有些心虛,竟然無法坦然。因為不管奉姎怎麼看他,都不會覺得他是個值得往來的人。
李從瑾一直認為自己很平凡,可是從來沒省視過自己可能很糟……
就是這樣才對,可是他又找不到任何證據來推翻這個形象。人都習慣於善待自己、寬容自己,或許,他是那種面目可憎的人卻不自知?
好吧,就算他面目可憎好了,他還是渴望在未來的人生路上,與奉姎同行。所以,他一定得跟奉姎好好談談,一定要。
等他……不再那麼迷惑之後……
☆☆☆
Merry Christmas!
Happy new year!
當這兩種響亮的歡呼與字眼開始佈滿各大媒體、入侵所有人視線、應景音樂響遍大街小巷之後,全世界似乎一下子全被鋪天蓋地的紅色給佔領,將冰冷枯寒的冬天都暫時忘卻。
李宅,廚房,奉姎正領著宅子裡一群有閒有興致的人動手做麵包與餅乾;響應者還真不少,連幾乎不出房門的曹敏敏也默默坐在女兒身邊,陪她做小豬造型的麵包。
「我們今年會有聖誕樹嗎?」高開慧非常期待的問。
「你信基督教嗎?」
「我信睡覺。」高開慧吐吐舌,笑道:「我只是喜歡那種所有人都因為同一件事狂歡慶祝的感覺。你不覺得像這樣全世界的快樂一下子都集中在這一天爆發出來,感覺很棒不是嗎?」
「大家都做一樣的事,看起來很傻,你不覺得嗎?」高清雅哼聲說道。
「怎麼會?像我們每天吃三餐,不吃會肚子餓,哪裡傻了?」高開慧毫不留情的反駁小姨。
「那又不一樣!」
「好吧,不一樣就不一樣,你覺得傻就不要過這些節日,沒人勉強你。」高開慧說完後,狡黠一笑,靠近奉姎:「棒老大,我跟柔柔好想要有一棵掛滿禮物的聖誕樹,然後大家一起吃聖誕大餐。對了,還要做一個姜餅屋!我們大家今年要一起過聖誕節還有新年!有這麼多人在,一定超熱鬧的!」
「要聖誕樹,沒問題。想過熱鬧的聖誕節也可以,不過新年不行。」奉姎將第二波揉好的麵團平均分配出去,給大家自由捏造型。
「為什麼新年不行?那也是個好日子耶。」高開慧不滿的問。
「我休假。從十二月二十九號那天到一月一日,我排休。」
「要回家過新年嗎?」
「嗯。」算是吧。
「那好吧,我們就歡度聖誕節就好,反正大家都在一起。」高開慧微嘟著嘴說完,專心捏她的小牛造型。
奉姎走到流理台邊洗手,靜靜想著自己的心事。
又是年底了啊……
又到了,可以見到奉靜言的時候了。
她常常感到很恐慌——自從七年前親眼見到奉靜言吐血昏迷不醒,全身冰冷得像死去的模樣後,那種無法遏止的恐慌,就會在每次即將見到他時發作。
人生不是個減法,見一面,少一面……(北島《青燈》)
她對自己的人生沒有任何感悟,卻因為奉靜江的亡逝與奉靜言的病體,輕易在看到那樣的字句後,埋在棉被裡痛苦一場,從此再也無法翻閱那本書,將它遠遠丟開。
她恐懼死亡。如果可以,她多希望日日夜夜守在他身邊照顧他。可是,他不需要她,所以她只能跟其他奉氏人一樣,一年見他一次;也跟其他人一樣,對他的行蹤毫無所悉。即使她知道,她是奉靜言眼中比較親近的家人,也不能例外於這個範圍內。
雖然她一直告訴自己奉靜言是被奉如意控制了,要求自己痛恨奉如意,並發誓總有一天要將奉靜言解救出魔掌……但她其實明白,奉靜言不是那種可以被控制的人。縱使他身體虛弱,但他的意志力可一點也不薄弱,甚至可以說是非常強悍的,沒有人可以勉強他做不願意做的事。
那麼,他為什麼要聽任奉如意的安排?
三年前她曾經趁著年會見面時問他,但那時,他只是輕拍她的頭,一笑而過。
對他而言,她只是個孩子;雖然只小了他七歲,但輩份上,她得叫他一聲表舅。這也就注定了不管她十歲、二十歲、三十歲……甚至有幸活到七十歲的話,在「表舅」眼中,仍然是個小孩,不該過問大人的事。
又將到了可以見到他的時候了,期待依然,卻沒有那麼全心全意的渴盼,盼到坐立不安,什麼事也做不好……老實說,她覺得自己近來許多事都沒有做好,也常常分心,但這並不是為了即將要見到奉靜言的緣故……她、她竟然只是因為李從謹而分心了!
她在意唐可恩對李從謹仍然懷著的情意……
她在意李從謹喜歡過唐可恩……
她不希望李從謹認為她對他毫不關心……她希望他……繼續喜歡她……
她認為兩人應該談談,但直到這時,她才發現自己是個很笨拙的人,居然不知道該怎麼主動找人談話。
之前,任何一次的談話,都是他來到她面前,準備好話題,她需要做的很簡單,同意或拒絕談而已。
她想,她是太被動了。笨拙雖是事實,但不該成為永遠的借口,因為那只會證明出自己的不努力,與拒絕付出。沒有人是天生的靈巧,都是得從無數的經驗裡累積出來的。只要她願意,她就做得到。
而她之所以會一直如此笨拙,就是她對別人毫不在意,以及別人對她的縱容所造成的結果。
如果她對一個人夠在意,那她就不會老以笨拙、不擅長來寬待自己,不思長進的總在一旁坐享其成。
她,並非如唐可恩所指責的那樣,對李從謹毫不關心。但也沒好到哪裡去,因為兩人交往至今,始終都是他一個人在努力,她就只是接受而已。不該因為是他主動追求,她就理所當然的被動。別人的愛情是不是這樣進行她不清楚,但基於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原則來說,沒道理是這樣進展的。
她想主動,想為他做些什麼。即使她還不知道自己可以怎麼做,但只要有心努力的話,就算是個狼狽的開始、一定會鬧出笑話,也該勇敢去嘗試。
雖然每天早晚都能見面,但是,她發現,自己還是很想念他……
☆☆☆
今年的冬天其實並不太冷。延續著幾年的暖冬天候,一直到十二月中旬,才開始來了幾波冷氣團,將平常二十五度的溫度,硬生生給拉到十六度。然後,大家覺得該把大衣找出來穿上了,也才突然想到:原來現在應該是冬天!
在十二月裡最像冬天的這一天,奉姎打電話約了李從謹吃午餐。雖然不知道奉姎怎麼會突然有這樣不尋常的舉動,但這是她第一次主動約他呢!光是為了這一點,足夠李從謹開心得整個早上都坐立不安,頻頻看表,所有工作都做不下去,最後索性就在辦公室裡走來走去,也不上班了。
當他終於挨到十一點半時,再也挨不下去,決定提早到約好的那間餐廳去等奉姎。
奉姎選的餐廳距離他公司不太遠,走路過去,五分鐘就到了。是一家標榜生機飲食的餐廳,大多以素菜為主,搭配少許的肉類,味道調得非常清淡。以前李從謹來吃過一次,雖然覺得這樣吃很健康,但他畢竟是凡人,對美味還是比較執著的。
他也不以為奉姎會喜歡這種食物,因為她煮出來的菜色都很重視色香味,極少用川燙的方式來料理食材,還美其名為:吃原味。
如果任何食材都只要以水煮熟、簡單的撒鹽來調味即可的話,那廚師還有存在的必要嗎?所以李從謹甚至覺得廚師與生機飲食這四個字是對立的。
所以他其實也挺好奇為什麼奉姎會約他在這裡午餐,莫非是因為這裡空間大、人很少,適合談話?
找了個靠窗的位子坐下,服務生送來菜單和開水之後就退開了。他放眼環視了下四周,客人少到一目瞭然。然後,他的目光輕易被旁邊那桌的客人給吸引住了。
那是一個年輕男人和一名六歲左右的小女孩,看起來像是父女,雖然男子過於年輕了些,但兩人眉宇間的肖似與舉止間的親暱,讓人第一眼看了就直覺是一對父女,不會想成叔侄之類的關係。
他們都穿著白色的休閒服,非常的清爽乾淨,在中午的陽光照耀下,看起來像在發亮。不過這並不是他們惹人注目的原因。他們之所以惹人注目,是因為他們是一對好看的父女,美麗的事物總是賞心悅目,讓人忍不住一再被吸引過去。
因為坐得近,所以李從謹可以聽到他們談話的內容——
「這個煮得太久了,都沒有脆脆的。」小女生皺著眉,將嚼在嘴裡好久好久,卻總是吞不下去的菜給吐在面紙上。
「來,換這個。」年輕的父親拿了胡椒鹽在新一盤菜上撒了些許,送到女孩面前。
女孩嘟了嘟小嘴,顯然不太情願,但還是吃了一口。
「鹹鹹的,帶點辣,跟這道地瓜葉不搭……這地瓜葉都煮爛了,糊糊的……」小手拿過父親手上的調味瓶,倒了一些在手心,然後伸出小舌頭舔了舔。問父親道:「我可不可以不要再吃菜了,就吃白飯和調味料就好?」
「當然不行。」父親好笑的道。
「不然,請他們廚房借我們一下,我自己去炒菜來吃?」小女生退而求其次,大眼睛眨啊眨的。
「還沒開始練刀工,就想要上灶台?心這麼大啊。」父親笑了笑,抬手揉了揉女兒的頭,順手將調味瓶子收回。「不要浪費。你點的菜,就要負責吃完。」
「可是一點也不好吃耶……」
「你要習慣。」
「為什麼我要習慣?!」忿忿不平。
「因為,當你愈來愈大之後,你覺得好吃的東西會愈來愈少。所以,從現在開始習慣,也是好的。」
「我才不要習慣這個!如果以後別人做不出我喜歡吃的東西,那我就自己做!我一定會做出全世界最好吃的食物!」好驕傲的宣告著。
李從謹聽到這裡,忍不住笑出來,雖然聲音噤忍在喉嚨裡,但滿臉的笑意可瞞不了人,終於引得那對父女往他這邊看過來——
當李從謹與那名年輕父親的目光對上時,彼此都有一些怔忡,因為竟然會覺得對方有點眼熟,可事實上他們是從來沒有見過面的。而且那名男子過於削瘦蒼白了,整個人看起來幾乎快成為透明,要不是那雙特別幽黑的眼眸顯得十分精神,支撐出一份剛毅,李從謹會毫不懷疑這個人是生著病。
這個太單薄的男人,是否曾經在哪兒見過,卻不記得了?李從謹在心底不確定的自問。
兩個對視的男人客氣的微笑點頭後,別開臉,同時將心裡那一點點疑惑給丟開,各做各的事去了。
五分鐘之後,那對父女用餐完畢,招來服務生結帳,穿上米白色大衣,起身離開。在路經李從謹這一桌時,他聽到小女孩以很小聲的聲音問著父親:
「爸爸,這家餐廳一點也不好吃,為什麼你還來?」
「因為大家都說這有很難吃,所以爸爸帶你來吃吃看。」
「難吃的東西也需要體驗嗎?」
「當然需要。」
「哦。」小女孩受教的點點頭。忍不住又問:「那,爸爸,你覺得難吃嗎?」
「沒感覺。」父親想了一下,很認真的回道。
「怎麼會?真的很難吃耶!」
父親疼愛的摸了摸女兒的頭,輕道:
「對我來說,都是一樣的。」
「啊,對了!爸爸,你的圍巾還有口罩!」小女孩連忙從背包裡抽出這兩樣物件。
他們走得遠了,李從謹再也聽不到任何對話內容,但從他們的舉止上可以看出來;小女孩堅持要父親彎下腰,好讓她為他做保暖服務,而那名父親顯然有些抗拒,指著外頭,意思似乎是這樣微寒的天氣,完全無須大驚小怪,但小女孩堅持不從,最後男子只好屈服,不僅圍上圍巾、掛上口罩,連手套也戴上了。不知情的人還以為配備如此周全的他們,下一站的目的地是玉山山頂呢。
李從謹一路目送那對父女走出餐廳,從這方窗口更能看到他們招了輛計程車離開。
到底……有沒有見過那個男人呢?直覺是沒有,但為什麼會感到如此熟悉?李從謹望著外頭的目光遲遲沒有收回,努力想著這個問題。
然後,他看到奉姎從公車上走下來,霎時滿腦子的疑問都拋到九霄雲外,起身出去相迎。
☆☆☆
食物不好吃也有它的好處,至少他們有很多時間可以用來交談。
「你會覺得我對你漠不關心嗎?」奉姎主動開口問。
「怎麼會?!」李從謹知道奉姎還是被唐可恩的話給影響到了,連忙說道:「你聽我說,我這陣子一直在反省自己的態度問題,也許你會認為我是個爛好人,但其實——」
「從謹,你別急,先聽我說。」她輕輕叫著他的名字,伸手蓋住他放在桌上的手,緩緩將手指放入他掌心——這動作當然是學自於他,她已經習慣被他握住手了,也依賴著那樣的溫暖。
她罕見的主動,總是能讓李從謹輕易著迷。他靜了下來,凝視著她眼中的誠懇與溫柔,一顆惶急的心,於是定下。
奉姎深吸一口氣,目光流轉向窗外,回想著過往,也思索著該怎麼開口。好一會,才又看回他等待的眼眸中,輕道:
「我不否認,一開始是因為你像奉靜言,所以對你特別關注,也……咳,常常偷看你。看到你,我就會忍不住想到他,而且,我已經好久好久沒見到他了。每年也只能在十二月三十一日那天,短暫的見上一面,有時甚至連交談的機會也沒有。到後來,我已經分不清是因為想念,所以看著你來想他,還是,看到了你,不得不想到他。」歎了口氣,看著李從謹只是專注傾聽,並沒有任何不滿之後,心中那點微微的擔憂終於化於無形。接著道:
「我想說的是:我七歲以後,在奉氏主家生活,一直到十六歲……那時照顧我的人是奉靜江與奉靜言。他們是一對姊弟,是奉氏一族裡血緣最純正的傳承者。」說到這個,就不得不說一下奉氏的歷史:
「奉家……四百多年前被皇帝賜姓為『奉』,整個流民聚集的村落,就定名為奉家村。而那名祖先,也就是奉氏第一代族長,是奉靜江的祖先。可以說,若不是當時出了奉靜江的祖先這一號人,我們這些人的祖先,也不過是明末時期群聚在一起的孤兒流民,沒有生機也沒有姓氏,若沒有餓死於人災人禍,可能也只能當富戶的奴隸,最後不知所終。幾百年來,奉氏的人都以奉靜江這一繫馬首是瞻,後來遷居台灣之後,因為很多因素,奉氏族長的大位,就變成了十年一選的制度。但是,奉靜江這一系的人還是享有很超然的地位,即使他們不是名義上的族長,但大家有事還是會找他們處理。所以我從小就很習慣有許多人在家裡來來去去,奉氏的人,不管發生了什麼好事壞事,都一定會來主屋這邊報告給他們姊弟知道,而他們姊管感不感興趣,都會聽完。若有人要求幫助,他們也會給予幫忙。我們住的主屋很大,房間有三十多個,平常都會有人來住個幾天,逢年過節甚至還不夠住,都睡到走廊上去了……所以我很習慣這種生活。不管是你的屋子裡住滿了人,吵吵鬧鬧的;或是總是有人找你幫忙,也許你的情況在別人眼中很不可思議,但是我覺得很正常。」一口氣說那麼多,還真有點渴,她接過李從謹遞過來的水,一口氣喝掉半杯。
「我忘了我眼中看起來的正常,其實是一般人眼中的不正常,因此唐小姐才會覺得我對你漠不關心……不過,我不在乎別人怎麼看,我只擔心你也會這樣想。我是真的認為如果你不願意幫助你的親屬,那你一定會拒絕,不必我這個女朋友來幫你出頭,或者為你生氣。關心與干涉之間的界線有時候顯得很模糊,我只能以自己可以接受的角度去衡量你,或許……還是顯得太冷淡了嗎?」說到後來,卻是有些不自信了。
「奉姎……」李從謹將她的手掌以雙手包住,拉到唇邊輕吻了下,微笑的凝視她,道:「我很高興你跟我說這些,也謝謝你的關心與不干涉。不過,我還是得告訴你,我不是一個好人,也不是一個好親戚。雖然我願意幫助每一個來向我開口的人,但那也只因為為他們做的那些事,反正沒有妨礙到我的生活,所以我就做了……我並不是個寬容善良的人,有時候甚至有點冷酷。」
「冷酷?」奉姎不解。
「嗯,冷酷。」他點頭,臉上在告解。「我覺得我並不愛他們,即使他們是我的親人,我應該愛才對,本來我也覺得那就是愛了。可是,在遇見你之後,我才知道我對他們並沒有愛。因為他們在我生命中來來去去,我一點也不在乎。可是,如果你打算離開我的話,我會……會痛苦,我會……不顧一切的將你留下來……不管你拒絕多少次,我還是不會放棄的纏你、請求你……這樣的我,是不是很陰暗?是不是有點可怕?是不是……完全不像奉靜言?」
「從謹,當我愈來愈在意你之後,就不希望你像奉靜言了。」她伸出另一隻手,輕撫著他有些緊張的臉孔,輕道:「以前是希望你像的,因為你愈像,就愈方便我思念他;但現在不一樣了,我喜歡你,李從謹。所以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看著你,就會忍不住找尋你跟他的『不像』。我很崇拜奉靜言,你知道;不過你可能不知道,從輩份上來算,他是我表舅,是個高高在上的長輩,我無法想像跟長輩談戀愛的感覺。所以,李從謹,你必須愈來愈不像他才行。不過——」歎了口氣:「你剛才問的,我現在回答你:你這些想法還真是像他。」
「呃……」李從謹一時無法說出任何話。原本是被她親口說出的「我喜歡你」給震昏了頭,還沒來得及回神歡呼呢,就聽到她歎息的說他這些陰暗的想法像奉靜言,將他的喜悅硬生生梗在喉嚨口,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他手足無措的樣子好可愛!
奉姎忍不住湊過去親了他臉頰一下。
「你偷親我……」前一個發愣還沒結案,又因為這甜蜜的偶發事件接著繼續木愣下去。他想,他今天恐怕是當定了一塊不斷被雷擊的木頭了。
「哪有偷親?是光明正大的親好不好!」雖然有點害羞,但下定決心要一同為兩人的感情而努力的奉姎這樣說道。
親吻,從不討厭到喜歡,那就讓他知道。
牽手,從不習慣到習以為常,那就主動將手伸過去。
她喜歡這個男人,就要告訴他。不管在開口的過程中,有多少感到不好意思,但一份感情要長久經營下去,只在心中意會而不宣之於口讓對方知道,終究會變成猜疑的疙瘩,徒增雙方的困擾罷了。
看看這陣子,他與她皆心神不寧。其實也沒有什麼大事,只是一種不確定的感覺,就攪得兩人的生活寢食難安。不是故意,卻真真實實的因為對方而日子過得苦悶許多,這滋味非常不好受,如果可以,希望再也不要嘗到。
「奉姎……」他騰出一手輕撫著被印了個香吻的臉頰,眼神裡滿滿的情竟像是要溢滿出來,化為巨浪將她淹沒。很慎重的對她宣告道:「你要知道,我已經得到你的喜歡,就不會允許你將這份喜歡收回;我已經追求到你,就不會放你走,就算日後你對我的喜歡變質為不喜歡,都不會,你聽清楚了嗎?就算……就算我不是一個好人,甚至有些糟糕透頂,你在發現了我的真面目之後,決定離開,我也不會放手,你明白嗎?我不會放的!」
「我很高興聽到你說不會放我走,從謹。」她點頭,微笑。「其實一直以來,我雖然對你的處世態度沒有意見,我也不覺得你是個糟糕的人,可是我唯一的隱憂是:你對任何人都不在意,也不挽留,若不是你天生冷淡,就是那些人還不足以重要到值得你挽留……對不起,說到這個,我還是得跟你提一下奉靜言。他……不需要我,即使我能夠將一個大宅子整理得井井有條,我也受過嚴格的護理訓練,可以將他照顧得非常舒適,而且我算起來是他僅剩的家人了,但是,他還是不需要我。在他最虛弱、最痛苦、最寂寞、最需要有人相陪時,我都不是他的選擇,他寧願獨自一人。所以從謹,我不打算喜歡上你,或許是因為怕在你身上寄托了感情之後,會再度得到不被需要的下場;當我喜歡上你之後,這點,便成了我的隱憂。所以,我很高興聽到你說:不會放我走。」
「奉姎……」他將她的雙手收攏在自己手心裡,心中有千言萬語,此刻卻只想好好握住她略為冰涼的手,永遠握住,給她溫暖,也給自己空落落的心塞進一份飽漲的、名為幸福的狂喜。
「這雙手,你握住了,那麼就——」她額頭輕輕靠在雙手交握的地方,很輕很輕地道:「就請你,握住一輩子吧!」
奉姎,奉姎,奉姎……
他的心一遍一遍的喚著她的名字,每喚一次,心口就為之顫抖,那是幸福太過滿溢了的警告,再也容納不了更多更多了,再多的話,會爆的!
會爆!就讓它爆吧!
誰教他只是個在情感上飢餓了一輩子的人,如今能夠飽食,就算是撐死的結果,他也要拚命的朝心裡去填塞,不斷不斷的填塞,讓他的身體裡,滿滿的都是奉姎!奉姎!奉姎!
他的,奉姎。
☆☆☆
吃完了午飯,李從謹不打算放奉姎回家,而他,也決定不負責任的蹺班。今天實在是太開心的一天了,他覺得自己像是一顆灌滿氮氣的氣球,整個人輕飄飄的,踩下去的每一步都沒有踏實在地球上。
「奉姎,你得抓住我,不然我可能要飄到天上去了!」他就是給了奉姎這樣的理由,賴著不讓她走的。
於是,他們在吃完一頓完全不美味,但因為環境空曠,適合你儂我儂談情談心的午餐之後,算是對這間餐廳留下了不錯的印象。李從謹甚至在想,如果日後他跟奉姎結婚,而餐廳還沒倒閉的話,或許應該在這裡舉辦訂婚宴,因為這裡實在是個太值得紀念的地方,有著兩人美好的回憶!
他們離開餐廳之後,他帶著她到處走,在每一個捷運站隨興的上上下下,走走看看,或者吃個路邊小吃,又或者找間電影院看場電影,然後在燦爛而短暫的冬日夕照裡,他們來到植物園散步。
他們都是不懂得怎麼玩樂的人,可是因為喜歡兩個人在一起的感覺,所以不管身處繁華熱鬧的大街,或是杳無人煙的荒郊,只要兩人牽著手,偶爾互相凝視,交換一個微笑,就能覺得一天過得很美好,人間無處不美麗。
因為確定了彼此的情感,所以他們坦誠得無所不談。
李從謹會跟奉姎說他的家庭、他從小成長的環境,甚至大學時期怎麼開始跟唐可恩交往、又怎麼會分手等等的也都說了。
奉姎也會談自己的成長,想到什麼就說什麼,甚至談到她要選奉主的事,也說了如果當上了奉主,未來將有哪些任務得做。不過李從謹比較想知道的是她的家庭,她想了好久,只說對自己父母的樣貌已經沒有多大印象,唯一忘記是不斷的打罵。因為不記得了,所以也沒有什麼怨恨。只是她承認,因為出自於那樣的家庭,所以她對親情很陌生,沒有學會怎麼去愛去付出,也才會對奉氏姊弟那麼的崇拜依賴,把天生對感情的渴望都放在他們身上——
「其實,對靜江他們而言,我這個人,也不過是眾多別人要求他們幫忙的其中一件事。除了收留我之外,他們也收留了其他人,而我,只是因為太想留在他們身邊,主動開口,所以才留了下來。我一直希望有人能愛我、關懷我。當然他們對我是很好的,可是,也許我渴望更多……」她望著他,臉上淡淡的落寞突然轉為釋然的微笑,對他道:「從謹,以前靜言曾經對我說:我需要很多很多的愛,但可惜他給不了我,因為他不知道該怎麼去愛,那種濃烈的東西,他也不明白,但他衷心祝福我能夠找到。說我如果找到了,一定要把人帶給他看。那時我說,不可能的,這世上,除了他們,我誰也不會愛上。可是,我愛上了你。那麼,是否同理可證,也許有一天,靜言也會知道該怎麼去愛,也有了想付出這種濃烈感情的對象呢?」
「會的。一定會。」李從謹雖然不認識奉靜言,但因為聽多了跟他有關的事,也漸漸覺得對這個人熟稔了起來,有些時候甚至覺得……兩人在某些地方,還真是相似……
對於跟奉靜言「長得像」這件事,以前他會有些介意的,但現在,不會了。嚴格說起來,奉靜言還算是兩人的「介紹人」呢,應該感謝他的。日後結婚,媒人這個大位,自然非奉靜言莫屬。
再者,他只是個渴望幸福的平凡男人,天生趨善避惡,對於負面想法避之唯恐不及,所以不會把這種事情想得太深太糾結然後為難自己,連帶毀了這段得來不易的感情。他眼界很短,只重視眼前已經得到的、握在手中的,至於其它複雜的情緒陰暗面,他看不到,也不願意看。
他就是這麼平庸沒有遠見的男人,幸好他對於自己的粗淺還算滿意。看著奉姎,他只想到現在她是他的,還有,未來,他們的人生將永遠糾纏在一起……啊,對了——
「今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你要回奉家開年會,我可以一同去嗎?」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奉姎笑道。
「就算是未婚夫的身份也不能與會嗎?」
奉姎瞪他一眼,但那一眼沒有絲毫殺傷力,只讓李從謹笑著親她一下,起不了半點威嚇作用。
「就算我們結婚了,你也不能與會。」她明白說著。
李從謹見她神色認真,知道這事沒有商量餘地,正想笑笑的說沒關係時,奉姎又開口了:
「你不可以到會場,但你可以跟我一同回奉氏主宅。我們一起去見靜言。」
李從謹又驚又喜的望著她,不敢相信自己聽到了什麼。
「真的?!真的可以跟你一起回去見你的家人?」
「真的。」她點頭,為他的歡喜而歡喜,突然興起一股擁抱他的衝動,也真的做了。她用力的摟住他胸膛,聲音悶在他脖頸間,輕道:「跟我回家,跟我去見靜言。」
「好的!當然好!啊,那我們應該買什麼禮物去拜見他才好?他喜歡什麼東西?古董?字畫?茶?還是什麼藝術作品?我們馬上去買!」
他興奮得就像個正要出發到遊樂場狂歡的孩子。奉姎連忙拉住他,說道:
「你冷靜一點。這些都不重要。」
「怎麼會不重要?對我來說很重要!我需要得到他的好印象!因為他是你最重要的家人——」
「從謹,靜言會喜歡你的,因為你對我很好。」
「對你好是應該的,重點是不能失禮,所以禮物——」
她不理他的著急,逕自將他拉著走。為了轉移他過於亢奮的情緒,於是慢悠悠地說道:
「你想不想知道,我會怎麼跟靜言介紹你?」
真是神奇的一招,李從謹馬上從無法克制的興奮中回神,表情端正而緊張,快步跟上她的步伐,直問道:
「你會怎麼跟他介紹我?」
「我會跟他說啊……」奉姎從來不吊人胃口,但現在她似乎開始培養起這個不良嗜好了。聲音拉得老長,也瞥見李從謹的耳朵也拉得像小白兔那麼長,滿臉期待的看著她,她別過頭,目光看向前方,裝作一副不想理會他的樣子。
「你會怎麼說我?快跟我說!」他輕搖她的手臂,催促著。
「我會說……靜言!」突然,她聲音頓住,身形也頓住,看向前方的目光發直,再也移不開。
「靜言?好,然後呢?」李從謹起先並沒有注意到奉姎的異樣,滿心只想知道奉姎要怎麼跟奉靜言介紹他。直到他發現奉姎臉上促狹的表情都已不見,才順著她的目光看過去,想知道她在看什麼,為什麼臉上竟是一副想哭又想笑的噤忍表情。
咦?是那對漂亮的父女!
李從謹很快認出來不遠處那對正在公園椅上分享著一根棉花糖的父女,正是中午在餐廳遇到的那兩位。
「奉姎,我跟你說——」
奉姎此刻根本沒有辦法聽到李從謹的話,當她從震驚裡回復些許神智之後,用力抓緊李從謹,沒有看他,只慎重的對他道:
「從謹,跟我來!」
「怎麼了?」李從謹跟著她快步走,但忍不住問著。
「你不是想知道我會怎麼對靜言介紹你嗎?」
「是的,但是現在我想知道你為什麼——」
李從謹的話沒有機會問完,因為他已經被奉姎帶到那對父女面前。
那對父女當然發現了有人靠近,早已停止了搶吃棉花糖的童趣行為。小女孩沒開口說話,而女孩的父親目光則是定在奉姎臉上,在微微一怔之後,露出了和煦溫文的淺笑,淡淡的招呼道:
「好久不見,小姎。」
「好久……不見……」奉姎一時沒法順利說話,吐出的每一個字都澀得要命。
「這位是?」男子顯然也認出了李從謹正是中午餐廳見過的那一位,客氣的點了點頭。不過當他目光移到李從謹和奉姎交握的手之後,眼中閃過一抹審視,臉色也端正起來……就像是岳父第一次見到女婿的那種樣子。
自從意外見到這個男人之後,奉姎眼中就再也看不到別人,還是他提醒,這才想到手上還緊抓著李從謹。深吸一口氣之後,挽著李從謹的手臂,對男子介紹並報告著:
「靜言,他叫李從謹,是我喜歡的人,我們正在交往,或許會共度一生。」
兩個男人目光對視而上,彼此眼中終於閃過一抹恍然……
一直覺得面熟的,原來不是因為見過面,而是兩人……有點肖似。
奉靜言,這個被傳得神乎其神、被奉姎崇拜不已的男人,對李從謹說的第一句話就是:
「你介紹我們長得有點像嗎?」
「如果我們真的長得有點像,我也不會介意。」李從謹的回答充滿自信。
奉靜言笑了,他似乎是個很少笑的男人,所以當他笑時,竟然會讓人產生一種珍貴的感覺,不自禁的對他的笑容著迷,恨不得能夠收藏。
這樣的男人,沒有人會真的跟他相像吧?
「小姎剛才說,你們或許會共度一生,是嗎?」
「不是或許,是一定會。我們要共度一生。」李從謹語氣非常堅定。
奉靜言看著兩人,臉上的笑雖然已經收了起來,但眼中仍然還是有些笑意,像是對李從謹這個男人頗為滿意。
「那麼,你們就好好的吧。小姎,恭喜你,也祝福你。」
「謝謝。」奉姎見奉靜言似乎要離開了,連忙道:「對了,靜言,你怎麼會在這裡?要走了嗎?我們一起吃晚飯吧!」
奉靜言回身看她,眼中帶著點調皮的神色,伸出右手食指放在唇上,做了個「噓」的手勢。
「沒有人知道我在這裡,你也沒有看到我。回頭奉氏主宅見。」
「啊?可是,怎麼會——」奉姎震驚得無法言語。但更讓她震驚的還在後頭,因為她終於發現奉靜言左手還牽著一個小女孩。「她!她她!她——」
「來,順便介紹一下,她叫奉凰。因為跟你們同輩份,所以取了個小名叫娩澤。」奉靜言對女兒道:「娩澤,她是姎表姐,爸爸跟你提過的,記得嗎?」
什、什、什麼!爸爸!?
今天第二塊被轟天雷狂劈的木頭於焉產生。
「姎表姐,你好,我是娩澤。」小女生完全不怕生的打招呼著。
奉姎不知道自己有沒有回應小女孩的招呼,她甚至不知道這對父女是什麼時候走的。事實上,當她回過神時,人已經回到了李宅。
這真是天大的八卦啊!
奉靜言,代理奉主,奉氏上上下下女廚們心目中的白馬王子,竟然……竟然有女兒了!
☆☆☆
「還在想嗎?」李從謹好笑地問著失魂落魄的奉姎。
「我沒有辦法相信……」
「為什麼不能相信?」
「感覺上……靜言像個神……是個很超然的存在,雖然希望他幸福快樂,但是,真正看到他過著像平凡人一樣的生活,還當了爸爸……啊,那就一定有喜歡的女人……太不可思議了!那個女人到底是誰?!」對!她現在最想知道的就是這一點!那個女人是誰?
「奉姎,小姎,未來的李太太,你已經花了五個小時去想奉靜言和他心愛的女人了。如果不介意的放在,可不可以分出一點零碎時間給我,讓我們好好的甜言蜜語一下?」李從謹很虔誠的請求著。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恍神那麼久,實在是……我太震驚了,這種不可思議的事,簡直難以想像……」
「有什麼好奇怪的?」李從謹不以為然。將她摟進懷中,笑道:「小姎,我們的愛情已經開花,就等結果了。而別人的愛情,有的還在努力,有的早已開花結果,各有各的精彩。不過,那都是別人的事了,你可以旁觀、可以關心,但我們的生活還要繼續下去,不是嗎?」
「是啊……」吁出一口氣,奉姎也摟著他。「你是我的生活,而生活,才是真實的。」
「小姎,我愛你,也感謝老天沒讓你愛上奉靜言。」
「你想太多了。」她翻了翻白眼,不知道這個男人在憂慮些什麼。
「小姎,我愛你。」
「你剛才說過了。」甜言蜜語聽多了,臉皮會厚,不再那麼容易臉紅啦。
「有嗎?」
「當然有!」
「我忘記了,再來一次——小姎,我愛你!」
「……你是打算把今生『我愛你』這三個字的配額都在今天說完嗎?」
「別擔心,用不完的。」他笑,低頭吻住她,直吻得她再也不知道「奉靜言」三個字是什麼意思之後,才又道:「我會用一生來證明,我愛你這三個字,永遠用不完。」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你別一直吻我,我還在想事情,那個奉——」
吻。「我愛你,小姎。」
然後,不斷重複著愛語與吻,做著戀人之間會做的、有些傻傻的事,賴皮而堅持的要求戀人心中只看得到自己,也只能想著自己。
這就是愛情,平凡人的愛情。不出奇,但身陷其中的人卻感到萬分甜蜜,願意一輩子就這樣傻下去。
就這樣傻傻的,得到幸福。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