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親復仇天使 後記
    淡霞VS.YOU

    哎呀!先別大眼瞪小眼,也先別摔書,請容我先解釋一番,OK?

    自從在《愛情請敲門》做了一個不很明確的結局,引來許多讀者的抗議後,她們覺得我好殘忍,怎麼可以不給男女主角一個好的結局。

    怪怪!沒有嗎?我記得我並沒有害女主角死了呀!為什麼大家一致認為女主角會死呢?我只不過是留個想像空間給大家,沒料到大家卻認定我已判了女主角死刑了。

    唉!唉!唉!冤枉啊!各位小姐,我才不會這麼殘忍呢!所以,現在告訴各位《親親復仇天使》──還有個完結篇,只不過,要請各位忍耐一個月,下本書絕對會給各位一個滿意的交代。千千萬萬別寫信來抗議?否則,我會去擊鼓喊冤喔!

    最近看了好多新人寫的書,發現一件可怕的事,那就是新人個個是強棒,害我汗顏得差點想收「筆」不寫了。

    會做這樣新的嘗試,只是想給各位看倌來點特別的,我掙扎了許久,也和季薔討論了很多次,才下定決心做這樣的嘗試。

    我希望大家不要排斥,否則,我的努力就白費了。

    希望各位別忘了看季蓉芸和耿梵迪(吉歐.雷蒙)他們的精采大結局,如果好看,也別忘了給我一點鼓勵,來點掌聲,如果覺得不好看,各位也不用客氣,盡量批評指教,如此我才會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上一次做的「金幣留給妳,夏威夷淡霞去」的活動,受到各位的支持,很感激。

    但礙於禮物有限,有不少朋友好失望,甚至還有好幾個朋友寫信來說,反正知道自己不會LUCK被抽中,希望我可以給她們安慰獎(例如:諒諒的照片、書的封面……),害我真不知該如何是好,因為諒諒的照片不是已登在書中了嗎?還有封面,買了書就有了嘛!我這麼說沒錯吧!

    看到諒諒一天天的長大,彷彿見到我一天天的老了,走筆至此,我得趕快去買歐蕾──用抹的?不!我決定用喝的,效果「或許」會比較好,妳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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