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可卿從小就知道自己是掃把星轉世。
她老爸嗜賭,家裡像個小型賭場,小時候她在桌旁看大人打麻將,發現了一個可怖的現象,那就是不管她站在誰的背後,那人一定輸錢,屢試不爽。
她把這事當作自己的秘密,怕別人拿她當怪物看。
父母親各自都有外遇,十二歲那年,她被老爸帶到那「狐狸精」的窩裡,玩了三天才回家,結果被老媽吊起來打,說她丟人現眼,老爸只在一旁抽煙看報,一副沒事人樣。
為什麼老媽不打那真正的「罪魁禍首」?為什麼夾在其中的她要被當成出氣筒?如果她有一雙翅膀,她一定飛出這座牢籠。皮帶的鞭傷十天後才癒合,每次洗澡她都要哭上一次,從那以後,她就決定自己將來不會孝順父母。
十五歲,她老爸終於中風過世,她在喪禮上哭得貨真價實,因為喜極而泣。高中畢業,她老媽覓得良人再嫁,她沒興趣當拖油瓶,也沒人邀請她做一家人,於是她半工半讀念完了大學夜校。
既然得不到家庭親情,很自然地,她便往外尋求。交起朋友重義氣,談起戀愛重感覺,只要哪兒有溫暖她就往哪兒鑽。
交朋友是日久見人心,就算一開始不打不相識、不吵不瞭解,最後留下的必是知己。相較之下,情人反而是她的麻煩製造機,從十七歲交男朋友至今,從未遇過一個好男人,不是被腳踏兩條船,就是被愛得發昏發狂,前者傷害她的愛,後者傷害自己來求得她的愛。
如今,心字已成灰,每次都哭到以為早已流盡一生的眼淚,以為所有的愛情分子都從她體內蒸發。然而,十七歲到二十七歲這十年來,她還是每次都愛上了,沒有一次倖免。
她不過想找個家,有人疼有人愛,真有那麼難嗎?當她攤開掌心,那錯綜複雜的感情線,寫滿了十字形的歪斜線條,像是注定她永不超生的愛情。
好友們都曾為她掬一把同情之淚,畢竟世上要找到像她這麼不幸的人確實也不容易。
十次去Pub會有十一次碰上警察臨檢,剛領薪水就遭小偷妙手光顧,電腦總被不知名病毒侵入,三天兩頭又是小車禍一樁,她不撞人也會有人撞她,發票對了十年沒中過半張,台北市一半以上的暴露狂她都看過了,信用卡號被接二連三盜用,甚至遇過房東太太對她「性騷擾」!
上天似乎有意安排她成為人上人,才會不斷對她「勞其筋骨、苦其心志」,不管她多麼想做個平凡人,她沒有選擇的餘地。
唯一能讓她自傲自重的,是她的努力不懈,使自己的才華得以發揮。
雖然走過比別人更曲折的路徑,但她的倔強從小就被澆灌茁壯,管它命運諸多刁難,撞得頭破血流也不放棄,終於讓她實現了夢想,將唯一的攝影興趣變成工作,也以此養活了自己。
她不熱衷算命,對於命運她早不抱希望,唯一能相信的只有自己,不管倒楣得多麼不可思議,悲慘得多麼荒謬可笑,她還是會承受下來,沒有別人能依靠。
被朋友戲稱為「台灣阿信」的她,早已明白,要活下去就得靠自己。
她從不相信童話,她的世界容不下那些虛偽的甜蜜,她需要的是求生守則,但直到二十七歲時,她在花蓮被那場颱風團團圍困住,才發現愛情也有可能是種開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