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玫瑰我愛你 第三章
    黑。

    除了液晶電腦螢幕所發出的白光之外,整個房間裡沒有任何光亮。

    震耳欲聾的歌劇樂,在闃黑的暗室裡迴盪著,女高音一遍又一遍,唱著哀泣的故事,交響樂團奏著洶湧澎湃的樂曲,每一個音符,每一次敲擊,都讓室內的空氣隱隱震盪著。

    坐在電腦前的女人,卻一動也不動,雙眼發直的瞪著螢幕。

    白得刺眼的螢幕上,除了這三個字外,什麼都沒有。

    煙霧冉冉往上飄,玫瑰叼著煙,暴躁的吸了一口,紅色火光在暗室中,微微的發亮。她坐在電腦前頭,瞪著「第三章」那三個字早已超過半個小時了,但除了那三個字之外,她腦子裡再也擠不出半個字。

    紅光微亮,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嘴角的煙即將燃盡。

    玫瑰低咒一聲,將煙蒂揉按進煙灰缸。很不巧的,煙灰缸的旁邊就是月曆,而月曆上頭,以怵目驚心的紅粗筆圈住其中一個日期,在圓圈旁還附帶兩個警告意味十足的大大驚歎號。

    截稿日。

    「哼!」她瞪著紅圈,不由得冷笑一聲。

    距離截稿日,只剩不到兩個星期了,而她卻只寫到第三章。而且,還只有「第三章」這三個字!

    她是專職的言情小說作者,這種老是被截稿日追著跑的日子,也有五年多了。這五年來,她每兩個月交一本稿子,照編輯的說法,她的文筆流暢,劇情也安排得妥當合理,而她跟其他作者不同之處,也就是她作品的最大賣點,就是十八歲以下不宜閱讀,香艷火辣,男主角撲過來壓上去,女主角翻過來翻過去的情色場面。

    沒錯,她喜歡寫情色場面。

    更棒的是,她寫的情色場面,也很受讀者的歡迎,賺來的稿費雖然不高,但也夠她在台北過著舒服的獨身日子。這五年多來,她就在小說世界裡,撰寫她無窮無盡的性幻想。

    按照往例呢,在她的筆下,小說進行到第三章時,男女主角早就該在床上滾過一遍以上,先確認彼此賀爾蒙相互吸引,肉體上非常「合適」,之後再來談情說愛。

    只是,不知怎麼的,前兩章還寫得順利,但是到了第三章,劇情就突然卡住了。

    這幾天以來,她就這麼瞪著電腦,完全束手無策,平時勤於工作的腦細胞,竟然持續處於當機狀態,絲毫沒有恢復的跡象。

    挫敗的她,抓起桌上的香煙,以及打火機,重新點起一根煙。煙霧飄起,她半瞇著眼,透過煙霧瞪著電腦上那刺眼的三個字——

    第三章

    可惡!

    乾脆讓男女主角先來個酒後亂性,盡情的嘿咻之後,再被眾人抓奸在床,被親朋好友們強迫結婚算了——啊,不,不行,這橋段不行!

    玫瑰叼著煙,焦慮的搔搔頭。

    她上一本新書,寫的就是酒後亂性。再說,最近這類的模式,被太多作者使用過,讀者只怕都看得膩了,還有人到出版社的網站上發言,困惑的詢問,世上哪來這麼多的酒後亂性?

    不過,話說回來,她自己還不是酒後亂性,就跟陌生男人……

    「咳咳咳咳……」

    那晚失身的畫面,猛地竄進腦子裡,害得她一時岔了氣,被剛吸進的那口煙嗆著,不但咳得喉嚨發疼,連眼淚都流出來了。

    該死,她一定是餓了,才會又胡思亂想起那些她竭力想忘掉、當作不存在的片段。吃飯皇帝大,她要先去填飽肚子,然後再振作精神,回來工作!

    剛吸了幾口的煙,再度被她捺熄。

    她咬著唇,將那些貨真價實的情色畫面,努力推出腦海,才起身推開電腦椅,一邊舉手伸著懶腰,一邊走出這間煙霧瀰漫、男女高音不斷鬼叫的房間。

    偌大的客廳裡頭,空無一人。

    她探頭往廚房看了一眼,也瞧不見半個人影。

    這是一間位於台北精華地段的高級住宅大樓,住在這裡的住戶,不是律師、醫生,就是賺錢企業的老闆或大股東,個個都大有來頭。建商砸錢不手軟,所用的建材都是最高級,當然也是最貴的。

    整棟大樓只有十二層,一層分為兩戶,每戶四房兩廳,還有兩套衛浴設備。屋裡的裝潢,就連地上的磁磚都講究得很,用的是義大利進口的金絲花崗石,其他的設備就更不用說,奢華得就像是電影裡的豪宅。

    能住在這種地方,純粹是因為她運氣好。

    相識的一位作者,有個智商超高、精明幹練的學姊,做的是期貨分析師,這種高風險也高獲利的工作,還不到三十歲就就賺飽了荷包,精挑細選下,才買了這間公寓。

    沒想到,買下公寓不到半年,她就跟老闆鬧翻,辭職回中部去了。

    這麼漂亮的房子,空著也是空著,那個學妹親自跑去中部,滿懷誠意的提出建議,要租下這間公寓,還用最甜美的笑容告訴屋主,她們住進來,也能替她照顧屋子。

    如此這般,四個言情小說作者,只用平價的房租,就合租下這間位於精華地段,生活機能極佳又寬敞漂亮的公寓。而玫瑰,就是其中一人。

    中午時分,屋子裡靜悄悄的。

    其他房客們,都在房間裡埋頭寫稿,但房子的隔音設備一流,不論是打字聲,或是振作工作精神的歌劇、流行音樂,抑或是日本BL的CD劇場版裡,男性聲優的喘息呻吟聲,全都被關在門內,一聲不漏。

    玫瑰走到冰箱前,想要喝些果汁時,瞇眼瞧了瞧冰箱上的輪值表。正巧,今天該要整理家務、倒垃圾,以及補充糧食的值日生就是她。

    四個靠寫作為生的女人,共處在一個屋簷下,理所當然都曾聽過,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的故事。

    為了和平相處,她們從搬進來那天起,就先制訂輪值表,輪流分擔生活上的雜事。

    玫瑰先收拾了廚房的分類垃圾,才走到客廳,拉開原木沙發下方的抽屜,清點零食的存量,再打開冰箱,看看需不需要補充啤酒。最後,她才走到各個房門口,像個小女傭似的,逐一敲門收垃圾。

    一臉亢奮的春芽,蹦蹦跳跳的來開門,把垃圾桶交給她,又迫不及待坐回電腦前,運鍵如飛的敲著鍵盤,嘴裡還喃喃自語著。

    「喔,她要死了,對,要死了,要死了,你誤會她了,她要死了,哭吧、懺悔吧、痛苦吧,喔喔喔……」她雙眼發亮,緊盯著螢幕。

    「我要去買午餐了。」

    「喔。」

    「你要吃什麼?」

    「特辣牛肉麵。」春芽一邊打字,一邊回答。「大碗的。」

    玫瑰點點頭,拎著垃圾出門,敲了敲隔壁客房的門,過了好一會兒,才有人來開門。穿著卡通圖案棉睡衣的黃依依,揉著眼睛開門,一邊打著呵欠問:「有東西可以吃嗎?」

    「我正要去買。」玫瑰自動收了垃圾,問道:「你昨晚熬夜喔?」

    「嗯啊。」黃依依縮回床上。

    「交稿了?」

    「嗯。」聲音愈來愈模糊。「只差後記了。」

    「你要繼續睡,還是要吃飯。」

    「我要睡,也要吃。」枕頭裡傳來模糊的聲音。「我要吃排骨便當。你買回來後,再叫我起床。」說完,她又打了個呵欠,抱緊枕頭,繼續跟周公下棋去了。

    至於另一間客房裡的小菁,則是倚靠著門框,白皙的肌膚襯著精緻的眉目,看來活像尊白瓷美人像似的。

    她想了好一會兒,才想出要吃的東西。

    「三斤柳丁。」就連聲音,聽來也是秀秀氣氣。

    玫瑰皺起眉頭,看著眼前這纖瘦得像是要被風吹走的室友。「你不能只喝柳丁汁過日子。」

    小菁抬起頭,楚楚可憐的一笑。

    「但是,我再兩天就截稿了,現在吃什麼東西都想吐。柳丁有豐富的維他命C  跟纖維,還有糖份,我喝那個就好了。」

    「再加一份皮蛋瘦肉粥怎麼樣?」玫瑰提議。

    小菁想了兩秒,才點了點頭,然後又像遊魂似的,輕飄飄的走回電腦桌,繼續寫著男男的禁忌戀情,日本聲優的喘息聲,迴盪在房內,一聲比一聲沉重粗嘎,就算是語言不通,也能猜得出,劇情正發展到什麼程度。

    收拾好垃圾跟眾人的菜單後,玫瑰拎著鑰匙與錢包,隨意抓了件縐巴巴的外套,再穿上紅色塑膠拖鞋就出門了。

    雖然說,左鄰右舍都是有錢人,但是沒人規定,有錢人的鄰居,就一定要穿金戴銀才能出門吧?

    再說,這會兒是中午呢,鄰居們大多都不在家,除了樓下的管理員之外,她還會遇到誰呢?

    一個小時後,洪玫瑰像是背後有鬼在追似的,抱著一袋柳丁往家裡沖。

    奔跑得太急,紙袋裡的圓圓柳丁,在她豐滿的胸前蹭啊蹭,有幾顆還被擠出去,咚咚咚的掉在地上亂滾。

    她不敢回頭,更不敢多花時間彎腰去撿柳丁,而是用最快的速度打開房門,小腿後踢,砰的一聲就把門踹關起來。

    嘩啦一聲,紙袋破了,懷裡的柳丁,一顆又一顆的掉落,在地磚上滾啊滾。她滿臉不敢置信,抱著空空的破紙袋,整個人背貼著門,因為震驚過度而喘息不已。

    老天,她遇見他了!

    那個她最最不願意再見到的男人!

    剛才,她買了食物回來,分發給室友們時,才發現忘了買那三斤柳丁,只好再跑第二趟。但是,她作夢也想不到,竟會在電梯裡頭,遇到那個陪她酒後亂性,共同體驗「一夜情」的對象。

    當她買回柳丁,踏進電梯時,幾乎是第一眼就認出他。即使那個晚上,她喝了太多的酒,但是他那寬肩窄臀的好身材,還是留給她不可磨滅的印象。她清楚的記得,在那身隨意的穿著下,他的肌肉是那麼的黝黑、那麼的結實、那麼的……

    該死,她想到哪裡去了?!

    玫瑰用力甩了甩頭,強迫自己,正視眼前的棘手問題。

    原本,她還懷抱一絲希望,以為他會因為她衣著的不同,而認不出她來,誰知道,在踏出電梯前,他竟然抓住她,還慢條斯理的告訴她——

    你穿上衣服後,我差點就要認不出來了。

    毫無疑問的,他認出她了!

    玫瑰驚慌的喘息著,腦子裡亂成一團。

    為什麼呢?那傢伙為什麼會出現在這棟大樓的電梯裡?他是來找她的嗎?他怎麼會知道她的地址?難道,他偷看過她的證件嗎?

    無數的問號,在她腦子裡頭咕嚕咕嚕的亂冒,她慌亂不已,在門前焦慮的走來走去。

    他為什麼要追來?

    他有什麼目的嗎?

    玫瑰驀地停下腳步,在腦子裡倒帶,把遇見那傢伙的畫面,仔細的回想了一遍……

    不對!

    她走進電梯前,他就已經站在裡頭了。他要不是有變態傾向,故意躲在電梯裡,預備要嚇她,就是他根本是從地下室的停車場,搭乘電梯預備上樓的。當她踏入電梯後,他還親切的詢問她要到幾樓,幫她按下樓層鍵。

    腦海裡的回憶畫面,讓玫瑰駭然不已,瞬間倒抽了一口氣,粉嫩的小臉變得更加蒼白。

    喔,不會吧?難道,他也住在這裡?還是說,他有朋友或是親戚也住在這棟大樓裡?

    玫瑰蹲在地上,抱著頭發出呻吟。

    嗚嗚,不論那傢伙是變態跟蹤狂,或是單純的住戶,甚至是訪客,事情都糟糕得讓她無法應付。

    天啊,她怎麼會這麼倒楣呢?

    雖然說,她是寫小說的,知道什麼是無巧不成書。但是,這個巧合也實在太過嚇人,簡直讓她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辦——

    叮咚!

    電鈴聲響起。

    玫瑰猛地跳開,緊張兮兮的回身,瞪著大門,好像那扇門瞬間長了牙齒,會趁她不注意時,張嘴偷襲。

    叮咚叮咚!

    她蹲在原地,動也不動,只是瞪著門。

    叮咚叮咚叮咚!

    她瞇起眼。

    是誰在按電鈴?

    難道——難道——難道——難道會是那個傢伙?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電鈴聲像催魂似的,叮咚叮咚的響個不停,催得她心跳加速、臉色發白,手心還滲出冷汗。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對方極有耐心的,一而再的按著電鈴。

    玫瑰深吸了一口氣。

    呼,鎮定鎮定,別這麼膽小,說不定門外頭的人,根本不是那傢伙!

    懷抱著一絲希望,她鼓起勇氣,慢吞吞的起身,貼近那扇大門,把眼睛湊上小小的窺視孔,往外頭看去。

    門外,站著一個男人。

    一個俊帥到讓人只要看一眼,就很難忘記的男人。

    即使是透過會將門外景物,微放大扭曲的窺視孔,那男人的模樣,還是俊帥到能讓雌性動物流口水的程度。

    「Oh,Shit!」她咒罵出聲,像被燙傷似的,火速往後跳開兩步,跟大門保持安全距離。

    該死該死該死該死,真的是那傢伙!他幹麼跑來,還像催魂似的死按著她家電鈴?他到底是想怎樣?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門鈴響著響著,絲毫沒有停止的跡象。

    玫瑰蹲下身來,努力裝作沒聽到那吵死人的門鈴,逕自收拾滿地的柳丁,消極的以為,只要裝作沒人在家,等到他耐心用盡,按得累了,就會自動放棄離去。

    只是,柳丁還沒撿完,春芽已經打開房門,踩著絨毛拖鞋走出來。

    「來了來了,不要再按了好不好?吵死人了,吵得我都不能想對白了!」春芽一邊抱怨著,一邊朝大門走去。「玫瑰,你下次要是再忘記帶鑰匙,我就——」

    玫瑰蹲在大門前,無奈的看著室友,試圖擠出微笑。

    門鈴聲還是響個不停。

    「門外是誰?」春芽問。

    「呃,我不知道。」她撒了個小謊。

    「你為什麼不開門?」

    「我——我——我在撿柳了嘛!」她站起身來,推著室友回房,試圖淨空現場。「呃,我這就去開門,你回去工作吧!」

    「可別再吵了喔!」

    「知道了知道了!」

    送走了室友,也確定房門已經關妥後,玫瑰才鬆了一口氣。接著,她硬著頭皮,轉身跑向大門,趕在那個傢伙再度按下門鈴前,猛地把大門打開——

    「先生,請問你有什麼事嗎?」開門的女人問道。

    她表情冷硬,烏黑的雙眸,透過近視眼鏡,惡狠狠的瞪著張志揚。

    白嫩的腳上,穿著最便宜普遍的塑膠拖鞋,身上的短褲和T恤洗得幾乎泛白,而且尺寸寬大,完全遮掩了她火辣曼妙的身材。過肩的卷髮,只用一枚大夾子隨意的夾住,清麗的臉蛋未施脂粉,而那副黑框的近視眼鏡,讓她看來清秀得像個大學生。

    眼前的這個小女人,打扮得隨意且居家,跟不久前的那一夜,艷麗誘人的火辣美女形象,差了十萬八千里。

    要不是他記憶力過人,向來過目不忘,再加上那白嫩肌膚上有著不容錯認的特徵,他只怕一時還認不出,這個樸素清秀的小女人就是他苦苦找了三個月的對象。

    那晚一夜歡愛之後,當他醒過來時,她早已不見蹤影。

    他整整找了這個女人三個月!

    但是,她就像是人間蒸發了似的,沒留下任何線索。只有汽車旅館的櫃檯小姐,見到她在清晨時分,滿臉驚慌、渾身濕答答的衝出房間。她甚至還用現金付清了房間的費用,才匆忙離去。

    他費盡心機,四處找尋她的下落,努力的回想兩人之間的對話,想從中找出蛛絲馬跡,但是他有的資料,實在少得可憐。他甚至問遍了兩人相遇附近,所有的飯店跟酒吧,卻還是查不出她的身份,更沒有她的半點消息。

    艷麗誘人的她,像是那夜的一個美夢,在他醒來之後,就縹緲無蹤。

    就在張志揚幾乎要放棄的時候,萬萬想不到,竟會在住戶共用的電梯裡,遇見他尋尋覓覓的小女人。

    她住在這裡?

    跟他住在同一棟樓?

    他心裡詫異著,卻也疑惑,為什麼先前從來都不曾見過她?

    「先生,你到底有什麼事?」

    不耐煩的嬌音響起,打斷張志揚的思緒。他抬起頭來,跟她四目交接時,忍不住彎唇微笑。

    啊,他認得這個表情!那個夜晚,她每每不耐煩時,小臉上就會出現這氣惱不耐的神情。另外,他也看出,她強裝出來,隱藏在鎮定面具下的那絲緊張。

    「你的柳丁,掉了。」他微笑著,慇勤的將手裡的水果,全都遞還給她。「還有,我是張志揚。」

    誰管你是誰啊?!

    玫瑰在心中吶喊著,迅速伸出手,搶過他從電梯門外,一路撿拾過來的柳丁。確定柳丁都入懷後,她才勉強擠出笑容,說起客套話來。

    「喔,張先生是嗎?很高興認識你,謝謝你幫我把柳了送回來,希望你今天過得愉快。很抱歉,我正在忙,就不多和你閒聊了,再見。」一口氣說完後,她後退一步,急著要把門關上。

    誰知道,這傢伙的手腳卻更快。

    她門還沒能關上,他已經箭步上前,不但伸手擋住沉重的大門,甚至還握住了她的手肘,壞了她關門的企圖。

    「玫瑰,等等——」

    粉嫩的膚色,瞬間轉為雪白。她陡然一僵,半晌之後,才慢慢的抬起頭來,眸子裡儘是驚慌。

    「你怎麼知道?」

    「知道什麼?」

    「我的名字。」

    他淡淡一笑。

    「那晚,你提過。」如火般的視線,往下掃過她腳踝上,那朵艷紅的刺青。「還有,我認得你腳踝上的刺青。」那朵嬌艷的玫瑰,自從那夜之後,就深深烙印在他心頭。

    蒼白的小臉,因為羞窘,很快的又轉為嫣紅。她這才想起,那夜激情正濃時,他幾乎吻遍了她全身上下,那灼熱的吻,一再拂過她赤裸的顫抖身軀,對於她腳踝上的玫瑰刺青,更是照顧有加……

    可惡,原來是這枚刺青出賣了她!

    有生以來,她首度後悔,怎會在年少輕狂的時候,被朋友們慫恿著去刺青。而且,刺的還是最顯眼、最容易辨認的玫瑰,才會讓這個讓她避之唯恐不及的傢伙,一眼就認出她來。

    俊臉上頭,那雙黑瞳注視著她,眸光變得深濃幽暗,視線更是灼熱似火,彷彿要燒穿她的衣服。很明顯的,那夜的激情片段,也同時在他腦中閃過。

    玫瑰又窘又慌,急著要抽回手,沒想到張志揚非但不鬆手,反而扣得更緊,牢牢的困住了她。

    惱羞成怒的她,艷眸怒瞪著他。

    「你到底想怎麼樣?」

    他沒有回答,反倒輕聲指控。「你逃走了。」

    「哪有?」她本能的反駁。「我只是先離開,絕對不是逃走!」

    俊臉上再度露出微笑,張志揚不言不語,只是若有所思的看著她。

    唉啊,糟糕!

    玫瑰陡然醒悟過來。

    該死,她這麼回答,不就是等於承認了那晚的事嗎?

    她懊悔的咬著紅唇,氣惱的瞪著他,沒想到這傢伙看似爽朗直率,其實心機還挺重的!

    雖然猜出,她肯定在心裡努力的咒罵他,張志揚還是滿臉笑容,神色自若的問道:「真沒想到,原來你也住在這棟樓。」

    也?

    也?

    也?

    玫瑰只注意到這個字。

    她快昏倒了!她最恐懼的猜想,居然成真了,他果然是住在這裡的!天啊,她要搬家,愈怏愈好!

    「怎麼之前都沒見過你?你剛搬來嗎?」他又問道。

    瞧這傢伙一副準備敦親睦鄰、摸清她的底細的模樣,臉色還一陣青、一陣白的玫瑰,被那友善的微笑,嚇得回過神來。

    「張先生,我相信那一晚,對你跟我來說,都只是個誤會。」她瞇眼微笑,咬牙繼續說下去:「那一晚,我們兩個人都喝多了。」

    他挑起濃眉,莞爾的看著她。

    玫瑰深吸一口氣,壓根兒不去理會他有什麼表情,或是什麼回應,逕自斬釘截鐵的往下說。

    「既然,那只是個誤會,那我們乾脆就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過,把那晚發生的事都忘了吧!」

    張志揚的眉挑得更高。

    「忘了?」他難以置信的重複。

    「沒錯。」她抬起下巴,強忍著臉上的燙紅,用力的點點頭。「你大可放心,我已經確認過了,那晚——那晚——那晚——沒有留下『後遺症』。」她努力斟酌著用詞。

    「後遺症?」張志揚問得直接。「孩子嗎?」

    「不只那個。」

    「還有其他?」他一臉興味盎然。

    粉嫩的嬌靨,比盛開的玫瑰更嬌紅。她咬了咬唇,硬著頭皮開口:「當然,你是個陌生人,我怎麼知道你……」

    像是怕她忘了似的,他故意開口提醒。

    「我有戴保險套。」

    她瞪了他一眼。

    「有戴保險套,並不代表你沒被保險套套住的地方,就沒有會傳染的怪毛病。」

    她雖然生性大膽,但並不代表她的觀念跟行為同樣的開放,那晚的「突發狀況」,其實嚇壞了她。雖然說,她書裡的男女主角,對於婚前性行為可是開放得很,就連一夜情的劇情,也三不五時就會發生。

    但是小說歸小說,現實歸現實啊,她敢寫,不代表她就敢做啊!跟一個陌生男人發生親密關係,是她在神智清醒下,絕對不敢做的事。

    事情發生至今,她三緘其口,沒跟好友們洩漏半句,甚至還有些鴕鳥心態的,妄想要把那晚的種種,當作一場夢。

    面對她的「謹慎」,張志揚險些笑出聲來。他強忍著笑,點頭同意她的說法。

    「你說得沒錯。」

    那當然!

    她的下巴抬得更高。「總之呢,你放心,我上個月就跑去做了全身健康檢查,確定沒有傳染到什麼疾病。所以,我很健康,你也很健康,同意?」

    「同意。」

    「所以,我們就當作那天晚上什麼事都沒發生過,從此之後,井水不犯河水。」最好老死不相往來。她在心裡補了一句。「從現在開始,你不認識我,我也不認識你。以後呢,麻煩你在路上遇到我,也當作不認識,OK?」說完之後,她趁其不備,用力把不速之客推出門,接著就匆匆關上大門。

    只是,她還沒能喘過氣來,就聽到——

    叮咚叮咚!

    電鈴聲再度響起,玫瑰倒抽一口氣,氣得雙拳緊握。

    現在是怎樣?他為什麼還在按電鈴?她剛剛不都解釋清楚了嗎?

    怕室友再出來察看,氣惱的玫瑰,急忙將門再打開。此時的她,可是準備了一大串咒罵,要警告對方識相點,最好有多遠滾多遠,別再對她死纏不休。

    誰知道,才剛開門,滿臉是笑的他竟搶著開口。

    「小姐你好,我是住十二樓的張志揚。」他慇勤的打招呼,還主動報上姓名與地址。既然,她非要自欺欺人,當作那晚啥事都沒發生,他也願意勉強配合。只是這樣的理由,並不能阻止他非要跟她相識的堅持。

    玫瑰滿臉錯愕,萬萬想不到,這傢伙的臉皮,竟比銅牆鐵壁還要厚。她已經擺明了不想跟他有所牽扯,他卻還死皮賴臉,非要貼上來不可。

    這厚臉皮的男人,朝她伸出手,衝著她露出光度耀眼的陽光笑容,那耀眼的程度,幾乎要讓她覺得一陣暈眩。

    「小姐,不知道你今天晚上,有沒有空?」

    「幹麼?」適應強力笑容的玫瑰,滿心警戒的問。

    「我想請你吃飯。」

    「沒空。」她毫不猶豫的回答。

    他不死心的再接再勵。

    「那後天?」

    「沒空。」

    「那——」

    沒耐性等他問完,被逼得瀕臨抓狂的玫瑰,深吸了」日氣,怒火中燒的瞪著他,提高聲量吼道:「我、沒、空!我後天、大後天、大大後天,這一個禮拜、下一個禮拜,這個月、下個月,接下來一整年——事實上,接下來五年,我都沒空,麻煩你好心點,別再來按我家的電鈴,謝謝!」

    說完,她用盡全身的力量,砰的一聲,當著張志揚的面,重重的把大門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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