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一個人 上 8
    從T 市回去後,承頎開始著手同居事宜。雖然現在是寒假,其實也不用那麼著急,兩人大可以住在康家。但是承頎想到在家裡就得讓書歌和潭萌同一屋簷下,他心裡就彆扭,尤其二人還經常同處一室一待就是好幾個小時,孤男寡女的…… 這時候他倒不記得是自己先纏著書歌,讓他給潭萌當家教的。

    而且在自己家裡,想下手實在不方便。康家買下一層樓,扣出去康父常年空著的房間,也還剩下七八間。客房和主房離得有點遠,中間又隔了潭萌的房間,想偷偷溜進去都不行。

    承頎很哀怨,回來之後,書歌對他態度雖然很好,也不抗拒他的親近,但總不讓他做到最後,頂多就能親親摸摸地吃點豆腐。

    書歌不是太古板的人,不過也不可能豪放到有女生在隔壁的情況下和承頎亂來的程度。在他而言,第一次的經驗雖然不是太糟糕,但也不是特別舒服,他實在也不怎麼期待再來。

    承頎卻忍不住,飛快在學校附近找了房子。T 大附近的居民區本就有很多都對外出租給學生,只是承頎百般挑剔,這個不好那個不行的,要不是後來慾火焚身,可能還得挑挑揀揀。

    他二人搬出去,潭萌和保姆都傻了,潭萌先問:「頎哥,住家裡不好嗎?幹嘛要出去?而且……葉老師來家裡住不就是為了給我當家教麼,他怎麼也出去?」

    聽她語氣,倒是更想挽留「葉老師」一些。承頎不快:「你補習時間也快結束了,再過幾天就得回家準備過年。我和書歌是有學校裡面的事情,有項目要幫老師打下手,你不懂。」

    潭萌確實不懂,懂就不會被承頎唬住了:「可是過完年……」「過完年就開學了,到時候你若需要家教的話,我……」承頎眼角餘光看到書歌,生生轉口,「再找書歌過來好了。」雖然很想替他把這差事辭了,但承頎知道書歌一定會不高興,而且還會繼續找工作。這工作好歹是自己眼皮底下的,錢也多…… 潭萌得了承諾,也不再多說,畢竟承頎在家裡才是權威。保姆小心翼翼地問:「那我……」

    「哦,你先陪我去那邊收拾一下,順便教我怎麼做飯。然後還留在家裡,有事情我會打電話給你。」承頎說。二人世界是不容外人打擾的。誰也不行。承頎行動力一流,很快把東西折騰到新住處,過二人甜蜜世界去。

    書歌既然點頭,就不會忸忸怩怩,但是面對小色狼如承頎,他還是有些膽怯,不想再嘗試性事。還好承頎臉皮死厚,又懂得怎麼去激起書歌的慾望,才屢屢得手。幾次之後,書歌也能領略其中快感,兩人在新居裡才是真正過上夫夫和諧性福生活——不過書歌看書過多,始終堅持縱慾對身體不好,一直限制承頎的次數,總不讓他太如願也就是了。

    大好寒假如果不用來打工就是浪費,書歌跑出去兼了好幾份差,白天在雜貨店裡做工讀生,間隙用來作家教和翻譯,晚上甚至跑去酒吧做服務生。承頎這個心疼啊又不能阻止,最後他一咬牙乾脆跟著書歌,書歌在哪家店裡他就去哪家,書歌筆頭翻譯他搶來紙一起做,除了家教時間他只能在外面等著之外,可以說是時刻不離。

    書歌打工的店多出承頎,生意都好了很多。承頎外表太惹人注目,當下本就流行這種俊美得雌雄莫辨的美少年,而且他氣質絕佳,更是吸引了不少小女生。

    一來二去遲鈍如書歌也會小小的吃一點醋,讓承頎開心的不得了。

    打工只能是平時,過年的時候,承頎是怎麼也不放書歌打工。而書歌面對比平時高上數倍的工資,也狠狠心拒絕了。因為他也有好幾年,沒有和家人一起,過年了。聯歡晚會一如往年的無聊,於是跑出去放鞭炮。T 大在市郊,再往外一點就是郊區,不受限制。承頎買了一堆鞭炮,和書歌兩人放得開心。焰火閃耀間,儘是笑容。

    穿得厚厚的玩鬧著,像兩個小雪人。12點的時候,煙花爆竹齊放,燦爛之處,書歌被偷襲成功,於落盡繽紛中,被承頎狠狠吻住。

    然後回去,吃飯。年夜飯和餃子都是承頎張羅的,他跟保姆學了不少,雖然手藝還是很一般,不過手藝不足的地方可以靠經濟來彌補,飯店外帶的菜還是不錯的。

    「最重要的是有愛啊。」承頎這麼說,「俗話說,有情飲水飽,手藝雖差,裡面都是我對你的愛,當然就好吃。」書歌給他白眼:「那你去喝水,我看看你能不能飽。」承頎嘿嘿笑了半天:「那可不行,一定要補充足夠的能量,才能滿足今晚消耗。」

    至於消耗,自然是用在一種運動上。新年新氣象,要以莊嚴而富有意義的事情來迎接新的一年,不是麼。今年年晚,過完年差不多也就快開學了。書歌有點沮喪,宿舍自然不再需要,但是那種條件也不好往外租,這樣還是小小的損失了一點。還好上大學之後賺錢的路子廣了,賺得也比之前多,儘管那位黃紀穎身體不好開銷比較大,他也盡能支持得了。

    當然實在不行還有承頎,不過書歌從來沒有想過要靠他。他獨立慣了,何況愛情是愛情生活是生活,而錢,則是另外一碼事。

    同居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兩人生活背景差距不小,性格也天差地遠,沒可能不矛盾。書歌和承頎同住之後,越來越有正常人的喜怒,有的時候也會跟承頎生氣。幸好他雖然情緒稍微正常了,表現也還是比較超常的。真的生氣就跑出去打工或者把自己關在房裡做翻譯,總之要把自己累到半死才罷休。

    承頎好不容易才把人養胖一點,怎麼捨得讓他勞累,自然書歌一生氣他就去哄——反正書歌也不是任性的人,哄哄就好,何況書歌生氣,確實一般都是承頎惹的。

    當然承頎也會生氣,原因無非是書歌又去打工不理他、書歌被女孩子包圍有出軌嫌疑——那位周蓉瑞周美人還經常找書歌,甚至邀請他去她家數次未果、明明到了做的時候卻因為書歌第二天有事結果做不成——總之承頎在某些時候就像孩子一樣,追著書歌這糖果跑個沒完沒了,不給他他就生氣,只要一拿糖果哄他他就好。

    一起生活有很多問題,但只要念著對方,再怎樣也不不會做得太過分。尤其承頎寵書歌簡直寵到一種有點變態的程度,而書歌性子其實很直,如果是他錯,他也絕不會無理取鬧。他又很在意公平,除了房租不分擔之外,家務啊家用啊各種他都出一半——當然家用真的讓他出一半的話,估計每天就得白菜炒洋蔥了,所以承頎有意在支出上動手腳。兩人雖然都是學生物化學的,但承頎學這個只是為了家裡公司的技術要求,實際他主要發展方向還是商業。因此書歌這個進實驗室的准苗子在這方面很容易就被承頎瞞過去,不予追究。

    就這樣慢慢調和,竟然漸入佳境。在學校,書歌被承頎帶來帶去,雖然沒入學生會,但和上面比較熟悉,承頎那一眾朋友也都和他比較熟,偶爾在一起也聊幾句開開玩笑。

    書歌開朗了不少,人際關係更有長足進步。承頎在T 大最好的朋友是樸冬,他甚至隱隱知道二人關係,只是不說破。

    當然別人還都是不知道的,書歌很怕這件事傳開,因此在學校,兩人定位是好友。放學時不一起走,反正家近,幾分鐘也就回去了。承頎在T 大這一片還是有著極高權威的,他不希望有這方面的傳言的話,也就沒人敢說。

    這社會對同性戀情還遠遠做不到寬容二字,書歌看過無數的書,很清楚這一點。承頎更明白,外界的壓力可能會傷害到兩人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感情,書歌是他辛辛苦苦拐到手的,他絕對要好好守護。

    兩人之間倒是少了最大的阻力,那就是家庭。書歌父母雙亡,連親戚都沒有。

    真的說長輩或比較近的人,也就是那齊阿姨和她的女兒黃紀穎。她二人住在市郊區,實際上屬於被歸到B 市來的小鎮,離T 大有三個多小時的車程,倒比T 市還遠。書歌並不經常去看她們,只帶承頎去過兩次,都是坐坐就走。

    承頎父親更是萬年不回家,書歌隱約知道他父親是什麼大公司的負責人,他家親戚都要仰仗他父親,所以沒有人敢管承頎這個准繼承人的閒事。

    這種親情關係,書歌在很小的時候就體會很深了。每當承頎說起家裡的事情時,書歌總會想到父母去世後親戚的嘴臉,也就不希望承頎繼續說下去,因此總是送上一個吻。然後話題轉換成對人體的討論,一夜不止。

    因此承頎家裡的具體情況,書歌一概不知。他本來也不是對這種事情好奇的人,只要知道承頎大概情況就行了。反正承頎父親對這個兒子的關心可謂少到極點,書歌疼惜承頎之餘,對他父親也嚴重不滿起來,覺得承頎雖然號稱父母雙全,但永遠不回家的父親和住院療養的母親,和沒有也沒什麼大差別。

    就這樣平穩的,書歌升上大二,承頎上大三。然後到下學期,承頎順便卸了學生會職務,贏得更多時間跟書歌在一起。而同時卸任的樸冬,也有了更多時間,去當兩人的電燈泡。「小學弟啊,叫一聲學長,我給你看好玩的東西。」

    兩人小巢裡多了一個樸冬,倒是熱鬧了不少。

    樸冬比承頎還大一年,這時候已經快畢業了,有的是時間。他一直耿耿於懷的就是承頎從不肯叫他一聲學長,所以這時候跑到承頎愛人這裡來找補。

    但書歌也不是那麼好拐騙的,既然知道樸冬的目的,當然就跟著不叫,把樸冬氣得直叫。威逼利誘都用上,就為了在畢業之前,讓書歌叫他一聲學長。

    書歌掃他一眼,他手裡拿著一本相冊,獻寶似的在書歌面前晃啊晃的。書歌還是有些好奇:「這是什麼?」

    「你家那口子高中時期部分照片。你也知道我高中就是他學長,他在高中時期可是校園王子,照片搶手得很。」承頎在廚房做飯,樸冬才敢亂說,「想不想看幾年前的承頎啊,有幾張照片挺好玩的。」

    這誘餌倒讓書歌有些動心,很乾脆地叫了一聲「學長」,拿過來相冊。樸冬開心大笑,起身向廚房跑去:「嘿嘿,你老婆都叫了,你還想逃過嗎……」

    「老婆」兩個字讓書歌皺了下眉:「學長,你別忘了承頎也是我學長,我叫你和他叫你,完全不是一碼事……」

    樸冬想想也是,垂頭喪氣跑回來,坐到書歌身邊:「那個不懂尊老敬賢的傢伙……你看,這是他們班入學照,我那時候在學生會裡,所以各班的照片都有……呃,承頎這傢伙太出風頭了,明明是學校的相冊,倒有一大半照片是他的。」

    有承頎在運動會上第一的照片,有承頎在主席台上神氣發言的照片,有承頎拿著大大小小獎狀的照片,也有……承頎被一群女生圍著,或者跟女生合照的,照片。

    他表情黯淡了一下,一年多下來,和承頎的感情日深,心態也就無法像從前那樣平和。明明知道他和那些女生沒什麼,但是看到這種照片,心頭還是悶悶的不舒服。

    翻過一張,卻是庭院,似乎正是秋天,黃色的落葉滿地,正和夕陽拼成溫暖的顏色。餘暉之中,少年抱著一隻大狗,開心笑著。

    少年是承頎。書歌看得有些呆了,覺得他的笑容很自然很開心,比在自己身邊百般討好的樣子,以及得逞之後的狡猾的笑,更漂亮。

    「啊,這張是一個什麼攝影展獲獎作品,這是承頎在市內的家,你去過沒?」

    樸冬看到書歌看這張照片,連忙介紹,「真是很漂亮,拍這張照片的人不知道洗了多少張,賣發了……」

    想必買的也都是女生吧,書歌笑了笑,忽然想,如果是自己,到底是藉機賺一筆錢還是不肯把承頎與別人分享呢。

    樸冬猶在嘮嘮叨叨:「這傢伙家裡真的很有錢,居然到哪裡上學就可以在附近住下,奶奶的富家公子……小群群真可愛,唉,可惜死了……」

    「啊?」書歌聽到後半句,仰頭看他,「誰死了?」

    「那隻狗啊,它叫群群,很可愛吧?聽說活了十四五歲,也算比較長。它跟人很親近,我那時候每次去承頎家都要跟它玩好半天。」樸冬說,雖然死亡是比較沮喪的話題,然而一隻狗的死亡殺傷力顯然比較小,他可以很自然地說著。

    「群群……」書歌側頭沉思,「這名字……聽起來好熟悉……」

    「很像人的小名,聽過很正常。」樸冬說,看了書歌一眼,忽然大驚小怪地喊,「不過也別說,書歌你的眼睛跟它好像……啊,不對,是它像你……呃,也不對……」

    書歌一愣,忽然想起在什麼地方聽到過這個名字。

    是最開始被承頎糾纏的時候,一次暈倒之後,曾聽他在床邊說起過這個名字。

    他說,他的眼睛很像群群,可惜他再也見不到「它」了。原來……那個「群群」,是條狗……吃過晚飯,承頎總算把電燈泡樸冬送走,蹭到書歌身邊,拉他坐下:「樸冬這傢伙真是,一點都沒有身為電燈泡的覺悟……好了我們看電視,看完就回房睡覺∼」

    今天是可以做的時間,承頎很興奮地準備把人吞吃入腹,看電視只是動手動腳的前戲時間。

    平時書歌就算比較羞澀,也多少會回應一些,更不會反抗他的不規矩——既然已經定下可以做,就不必忸怩,這是書歌想法。

    但是今天書歌很彆扭,比往常更沉默不說,承頎的毛手上來,他竟然還躲了躲。

    承頎停下動作,他深切知道書歌絕不是會玩欲擒還縱把戲的人,他這麼做,肯定是有什麼問題。他一想便問:「剛才樸冬跟你說什麼了?」同時開始動腦,想最近是否有得罪樸冬,還有最近有沒有跟女生距離稍近過。

    答案當然是沒有。承頎連忙說:「你不要聽他胡說八道,那傢伙……」「他沒說什麼。」書歌轉過頭去,說。其實樸冬確實沒說什麼,根本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當初不是也知道麼,自己不過是個替身,至於替的對象是人是狗,這其實沒什麼所謂。

    只是,早忘了這碼事,早就不記得原來自己被他喜愛,原來這麼多溫柔和甜蜜,是因為自己的眼睛和他喜歡的什麼很相似的緣故。其實也是,像自己這樣毫無特點的人,還能因為什麼而被注意甚至被喜歡呢。

    這麼想著,心卻無法平靜,面對愛人的癡纏也有些不自然起來。書歌知道這種感覺叫做生氣,但是,無能為力。

    他無能為力,不代表承頎也無能為力。承頎深深知道愛人的性格,也不想逼他說什麼,跑出去打電話給樸冬。

    「混蛋!」承頎摔上電話,勃然大怒,「怎麼會多嘴到這種程度,真是……」

    「本來是想慢慢跟他說的……這麼一來可麻煩了,書歌這性子……」承頎一邊慢慢走回兩人臥室,一邊埋怨,最後歎口氣,進了房間。

    「書歌,你聽我慢慢解釋好不好?」坐到床上書歌身邊,承頎有些緊張。書歌看他一眼,沒有說話,意思是你要說儘管說,我還能跑了不成。承頎鬆口氣,看起來書歌並不是很生氣:「那個……我不是要把你當作替身的,也不是故意要……要把你跟一條狗相提並論……」

    「真的很像嗎?」書歌問,「像到……你第一眼看到我就注意到我,甚至死纏著我的程度?」「我……」承頎咬咬牙,「書歌,我最開始對你關注,確實是這個原因……」書歌側過頭去,臉色很難看。

    「但是我愛的是你,並不是群群。這一年多來,你還不瞭解我對你的感情麼?」

    承頎伸出手向後,輕輕握住書歌的手,「你認為我對你的感情只是一種移情,而且是對於寵物的移情?」

    書歌側頭,冷冷看他。承頎迎上他的目光,把所有感情和誠懇都往眼睛裡調動:「書歌,也許我最開始注意你確實是因為喜歡你的眼睛……是喜歡,你知道麼,你的眼睛很清又黑亮,但是又看得出倔強和堅強,可是當真親近了之後,你就會把眼底的疏離變成溫暖……」

    深邃的眼愈發靠近,承頎貼近書歌,讓彼此的眸子在對方眼中擴大。相處一年有餘,幾乎是朝夕相對,無數次肢體交纏。此刻這樣靠近,彼此身體都找到了熟悉的溫度。

    承頎看著書歌的眼,吻了下去。他吻得小心,也吻得仔細,唇從書歌睫毛上掠過,滑到他眼上,然後不停地輕觸。

    唇沿著他眼側滑下,像是淚水流經的痕跡,到了唇邊。細細品嚐熟悉以及的甜蜜,舌尖輕勾,去挑起書歌的感官衝動。這傢伙真無恥,遇到事情就靠調情手段解決?書歌皺眉。然而承頎並沒有繼續深入,相反的,卻是退了回去,頭靠在書歌肩頭,輕聲喘息。稍微平復了一下之後,開口說:「書歌,我從來沒有把你當成其他什麼人——呃,或者什麼生物——過,如果說你和群群眼睛相似,也是我一直都是喜歡這樣的眼。」

    「你知道,我爸一直在外忙碌,一年到頭都不回家。而我媽……她身體不好在南方療養,更是見不到。我從小到大,幾乎都是孤零零一個人。就算家裡有保姆,可保姆只管家務。至於那些表親堂親,他們很多人都是為了討好我,然後從我爸身上撈好處,我也不想跟他們相處太多。」承頎垂下頭,發仍然是半長,擋住大半的臉,「我一直住在很大的地方,很大,很豪華,很空,也很寂寞。所以當我第一次看到群群的時候我真的很高興,它是那種看到就讓人感覺很溫暖很可靠的動物,好像能一直陪伴人到老。」

    「事實上它也陪伴我到它老死。書歌,群群不是別人送我的寵物,是我從路邊撿來的。我撿它,就是因為它有一雙很漂亮的眼睛,漂亮到讓人無法忽略的程度。」承頎靠在書歌身上,幾乎是壓住他,仰頭看他的眼,「一個人如果總是喜歡相同類型的對象,那不能說後者是前者的替身,只能說這個人愛好就是如此。書歌……」

    唇到書歌耳邊啃噬,手在他身上游移,低低聲音在書歌耳畔響起:「我只愛你。」

    這招名為美男計,用來對付書歌,可謂恰到好處。書歌臉微紅,想反正今天是那個的日子,也就由著承頎來啃。

    畢竟生氣啊吃醋啊這種情緒離書歌遠了點,即使偶爾不快,也能自我調整。

    愛人雖然是一件腐蝕心志的事情,所幸書歌自認為心志尚全。

    反正和狗吃醋是很無厘頭的,而就算像狗也沒什麼大不了,書歌眼中眾生平等,並不覺得這種事是侮辱。

    只是承頎真的很孤單,以後有時間,還是多陪在他身邊。錢這種東西,賺夠了就行,而且承頎拿一部分去投資,收入還比較可觀。

    「以後……會有我陪你……」書歌小聲說,承頎和他貼在一起,自然聽得到,當即又是一陣激烈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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