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夏景泫上出版社的網頁確認,果真網頁上註明「冠軍可以和安客共進午餐」,他立刻打電話問責任編輯這是怎麼回事。
「咦,我有跟你提呀!第一名要安排和你共進午餐,討論你的書改編漫畫的細節,你沒反對,我以為你同意了。」
「我完全沒印象你和我說過這件事,何況我參加電視劇幕後工作之前就有講過,我想參與,不想曝光,參加任何活動的原則都是這樣。」
「那怎麼辦?消息都放出去了,取消的話讀者會很失望。」
「有種東西叫電話,不見面也可以談事情。」
「可是只和一個人見面而已,不要緊吧?要他別拍照就是了……」
夏景泫不答,只道:「根據網頁上寫的評分方式和順序,先是讀者票選,佔百分之四十,編輯佔百分之十,最後我的意見佔百分之五十,沒錯吧?」
「沒錯,是這樣。」
換言之,他能左右冠軍的人選。
假如陶青岑獲得冠軍,他不認為她會欣喜若狂。也許她很期待見到安客,但他就是安客則是另一回事,她會知道他隱瞞身份,然後想起那篇嚇得她半死的「夜聲」是他幹的好事……
只要他在最後關頭把票投給他人,她就什麼都不會知道。
參賽不保證得名,她該有心理準備,不會太難過……他很掙扎,不想讓她失望,也不想讓她幻滅,才經過一夜,他已開始在意她的感覺。
「哈囉,還在嗎?」
「我在。」他煩躁地找煙,找到了煙,又想起陶青岑不喜歡煙味,忽然問:「你知道現在的女孩子喜歡什麼嗎?」
編輯沉默,詭異地沉默。
他立刻補充。「別亂想,我只是想在作品裡增加愛情的元素,最近偶像劇很流行,我老是寫鬼也膩了,想試著寫些不同的。」他解釋得太急,有點欲蓋彌彰,他提出的問題針對事業,心裡想的卻是一個女孩。
「針對女性讀者的話,她們期望深情專情的男主角,不過你的讀者男女都有,男性讀者通常期望左擁右抱,全世界的女人都愛他們。」編輯聲音帶著玩味。「你怎麼實然想寫這個?是不是和你部落格那篇新小說有關?」
「有一點吧。」他含糊道:「不說了,我要去查資料了。」
他對陶青岑的感覺很特別,她是目前為止最貼近他作品的人,他想和她談更多,談他的作品,談他與她都最喜歡的那本到其它的每一本。他想看她談起她最崇拜的安客時眼眸發亮的模樣,他想看她嫣紅嘴唇娓娓陳述,聽她不機巧而真誠的感想,他想吻她,吻得她天旋地轉站不住腳,從昨晚就想這樣做……
覓得知音的狂喜在他血管裡燃燒,還揉合了難以辨認的什麼,他的心很熱,情緒亢奮,文章首次見報時也沒這麼激動。
他的新稿已進行兩章,她的話卻讓他產生許多想法,一個字也寫不下去。
這兩天,夏景泫帶著筆記計算機離開書房,到一樓工作。他說他卡稿了,要換個環境,刺激靈感。
這是他家,他高興在哪邊寫稿,陶青岑都無權發表意見,但他的存在嚴重干擾她。
他通常在面向庭院的長廊上工作,小桌上放著筆記計算機和冰啤酒。他寫作時不穿鞋,赤腳走來走去,他習慣穿棉料衣物,長髮自然披散,他打字的速度快得驚人,他專心思考時眼光會定在空氣中的某一點,嘴唇輕抿,那似憂鬱又似迷幻的深黑眼睛太迷人,他甚至不是看著她,就害她臉熱心跳,傻傻地移不開視線。
她深刻體會到自己老闆電力有多強,她只好一再拿管家守則第一條提醒自己,阻擋所有犯規的感覺。
而且,有時候她會感覺他的視線也在追隨她,但一回頭,總是見他專心敲鍵盤,她只好歸咎於他的魅力無邊,害她開始產生幻覺。
此刻,她在廚房開罐頭,罐頭蓋很頑固,讓她扭得小臉脹紅、手心疼痛,忽然一隻男性手掌自側邊伸來,接過罐頭。
她回頭,看著夏景泫握住罐頭輕鬆一轉,喀,蓋子開了,他把罐頭還她。「打不開可以叫我幫忙。」
「你在工作,我不想吵你。而且我覺得它快鬆了。」
他還常在她有需要的時候實然冒出來,例如開罐頭、搬重物,若不是時時留意她,不會這麼湊巧吧?
「開個罐頭又不必幾秒。我可不希望你扭傷手,不能做飯。」他拍拍過來他腳邊繞的拉布拉多犬。「午餐吃什麼?」
「焗烤千層面。我現在要先做面皮。」陶青岑拉開上方櫥櫃拿麵粉,不料麵粉放得太裡面,她摸不到,正要搬凳子墊腳,夏景泫又代勞了。
他伸手一探,撈出麵粉,她轉身,鼻尖正好擦過他胸膛,她僵住。她的左腳正好踩在他雙腿之間,她的左腿貼住他右腿內側,隔著薄薄的夏季衣物,她感覺到他硬實溫熱的肌肉,她臉紅心跳,不敢動。
夏景泫倒是一派輕鬆自然,將麵粉遞給她,退開。「你不必太早絕望,女人生小孩之前都還有可能長高的。」
「多謝提醒,這我也有聽說。」就連他的毒舌也消滅不了她的悸動,她低頭掩飾發燙的頰,心動的感覺在滋長,她想歎氣,她快要投降了……
但他問了她有沒有男友就沒動靜,她的好感大概只是單方面吧?
她開冰箱拿蛋,就聽他又說:「看過安客部落格了嗎?他好像更新了。」
「嗯,他把那篇「夜聲」改了。他原本就沒寫完,現在好像打算要完成它。」可能是受到她的感召,他似乎對安客產生了興趣,她也樂於和他討論。
「你覺得故事的新發展如何?這篇加入了管家和作家之間的感情發展,和他之前的風格不太一樣。」
夏景泫表面鎮定,內心緊張,等著她的評語。
「滿俗爛的,大概是想突破吧?但他寫男女情愛很生硬,心理描寫很不自然,人物對話好像在念台詞,很肉麻。我還是比較喜歡他之前犀利的風格。」她抬頭,見他臉色怪異。「你怎麼了?身體不舒服?」
「沒。」夏景泫中箭,內心血淋淋。他花好多心思改寫的小說被她說得像三流連續劇,真有這麼差?「可是我看讀者反應滿不錯的,大家都很喜歡。」
「因為會追到部落格看文章的通常是粉絲,偶像的一舉一動,不論好壞,死忠粉絲都會支持,但我覺得不好看就是不好看。」她聳肩。「不過,安客的水平還是在,文筆流暢、故事緊湊,就是感情戲很薄弱,可能他沒什麼戀愛經驗吧,才會寫得很不順。」
「……大概吧。」他不是沒經驗,他只是……不擅長寫風花雪月。很好,這反而激起他的鬥志,他一定要寫出讓她激賞的戀愛戲!
夏景泫看著她將蛋打散,和入麵粉,心頭還有個疑問。
「話說回來,你沒想過我可能是安客嗎?我和他一樣是作家,那篇小說在我錄用你之後出現,時間點很巧——」
「不可能。」
「為什麼?」
陶青岑瞅他一眼,唇線微彎。「我不想說原因。我不喜歡說謊,但說實話大概會被扣薪水。」
所以她的理由可能不太中聽。他道:「你儘管說,我保證不扣你薪水。」
她只是笑著搖頭,不肯講。他又道:「不然你想像中的安客是什麼樣子?」
陶青岑思索幾秒。「我覺得他一定是很有智慧、很有內涵,觀察力敏銳的人,而且……」她覷他一眼,嘴角隱笑。「講話雖然很直率,但一定彬彬有禮,很斯文。」
「總而言之,和我百分之三百不同。」夏景泫語氣泛酸。他不記得自己刻意營造過這種形象,他沒錯過她眼底那抹夢幻光芒,她如此傾慕他的另一個身份,他荒謬地感到嫉妒。
老闆好像不高興了……陶青岑趕緊捧他幾句。「你也不差啊,也很斯文,很有書卷氣。」只限於不開口的時候。她內心偷偷補上一句。
「其實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覺得安客應該是很厚道的人,如果你就是安客,明知我是你的書迷還寫小說嚇我,那實在太過分、太惡劣了。」
「嗯,說的對,很有道理。」夏景泫頭皮發麻,不敢再多說。看她拿起長筷攪拌麵粉,他阻止她。「等等。」
他開櫃子,找出電動打蛋器。「用這個,不必那麼辛苦。」又從口袋裡拿出一管軟膏。「手伸出來。」
她依言伸手,看他擠出帶椰香的粉黃乳液,落在她掌心,他拉起她的手合握,乳液的清涼舒緩了方纔她扭罐頭而發紅疼痛的掌心。
「這是護手霜,前任管家說很好用,我花了點時間才找到哪裡有賣,它有鎮定和滋潤的效果,你每天晚上抹一點。」
他將護手霜放進她圍裙的大口袋,看她呆呆地合著手不動,他捉住她手腕挪動,讓她掌心互擦。「不是倒在手上就好,雙手都要抹過啊,女孩子對保養不是都很清楚嗎?」
「我知道啦。」她趕緊照做。整天忙家務,她的手是變得粗糙了,但他怎會注意到?他們只是僱傭關係,他何必如此?莫非他對她的感覺也不單純?
一點點猜想,就讓她心跳加快。她崇拜想像中溫文完美的安客,但這有血有肉的毒舌男人,偶爾的體貼就教她迷惑,感覺陶醉。
太多不該有的感覺,太危險,她必須找點事分心。
「我有件事想拜託你,我每天做完家事還有很多時間,可以去拜訪那位白老先生嗎?」
她曾想邀對方來夏家,但探了夏景泫的意思,他反應極冷淡,雙萬可能有什嘸過節吧。
不出她所料,夏景泫沉下臉。「他邀你去?」
「也不是,是我自己想去。他年紀大了,一個人住,可能有很多地方需要幫忙,我會把工作都做好才過去,也不會在那邊待太久。不過,你是全天候僱用我,如果你覺得不妥當,我就不去了。」
她也知道在兩家可能有恩怨的情況下,提出這種要求不太明智,但老人家氣色不佳,她實在很擔心。
夏景泫淡淡道:「既然你把請況解釋得這麼清楚,我不准就太不通人情了,不是嗎?你去吧,只要做好分內工作,想去多久都行。」
他的表情很不樂意,但既然他答應了,陶青岑也就按照計劃前去白家拜訪。
白宇和很高興地接待她。
她對白家的第一印象是書,到處都是書架,書架上滿滿的書,多到讓她懷疑屋子是書本砌成的。得知白宇和原來是赫赫有名的文壇前輩,她肅然起敬,大學時代她做報告時曾經讀過關於他的評論,照著搬出來讚美對方。
白宇和卻問:「你看過我幾本書?」
她當場糗得閉上嘴,囁嚅道:「看過一本,只看了三頁……」
白宇和哈哈大笑,不以為忤。「不要緊,不必不好意思,我這老頭子寫的東西,年輕人原本就不愛看。」他眨眨眼。「至少我們都讀安客的書,我們可以一起討論他。」
大師平易近人,讓陶青岑鬆口氣,更添景仰之情。
大師起居簡單,一天只吃兩餐,她說服他讓她幫忙採買食材和生活必需品,她每天抽空來幫他煮些能久放的菜,讓他隨時可以熱來吃。她不肯收半毛錢,於是白宇和也堅持不讓她打掃屋子。
她每天抽時間去陪伴老人,他們下棋,或一起看安客原著改編的連續劇。
過了幾天,幾近中午時分,陶青岑正在做花壽司當午餐,一早就出門的夏景泫拎著購物袋回來,踅進廚房。
他們閒聊幾句,他將話題引到她和老人的相處情況,聽她描述和老人一起看連續劇,他愣住。
「他看我——看安客的戲?」
「是啊,他很喜歡喔,時問一到就坐在電視機前。」陶青岑將壽司擺盤,他複雜的表情沒有逃過她的眼睛。「而且電視劇哪避難和原著不一樣,台詞不對之類的,他馬上就會發現,可見他對安客的作品很熟。」
老師會看他的部落格也許是偶然,可是天天看他的連續劇……老師對他的作品很熟?這是他沒預期的情況,他茫然,啞口無言。
「有件事我覺得很奇怪,他一個人住,書房裡卻有三張書桌,其中一張上面堆滿安客的書,但明明旁邊的書架還有空位。」
他知道,那是他的書桌,他曾在那裡度過許多寒暑,讓白老師指導他的文章,白老師的孫女在另一張書桌。青梅竹馬的他們後來成了彼此的初戀。
他嗓音乾澀。「白先生……他健康狀況還好嗎?」
「他膝關節不太好,精神倒是不錯。」陶青岑將壽司盤推到他面前。「好了,你的午餐,海帶芽湯在爐子上。我要過去白爺爺的家了,然後下山一趟。」
「等等,你順便把這個帶去。」夏景泫打開購物袋,取出一盒雞精、一袋梨子和水蜜桃。
「我不小心買錯的,你帶去給他,別說……是我買的。」最後一句話說得有點尷尬,見她笑盈盈,他更狼狽。「有什麼好笑?」
「沒啊,我只是在想,那他要是問東西哪兒來的,我要怎麼講?」
「說是你買的就好了。」
「東西買錯,結帳時就會發現了,怎麼還買回來?而且這些不便宜耶,雞精還好,」她拎高水果端詳。「今年梨子很貴,水蜜桃更不用說,我只是個窮管家,買不起這麼高級的水果……」
「少囉唆,反正你找個理由,別讓他知道是我!」
「好,我知道啦!」看他一臉彆扭,不肯承認好意,陶青岑偷笑。
據她觀察,老人和夏景泫之間大概有一段不愉快的往事,但雙方沒有全然絕了情分,白宇和也會向她打探夏景泫的近況,如果她能幫助他們修補關係,她很樂意。
「那我過去了。這是你的點心,三點鐘才可以打開看。」她給他一張折起的紙條,對他淺淺一笑,拎起雞精和水果走了。
那抹笑,溫柔中帶著讚賞,分明看穿他的言不由衷,一瞬間他有股衝動,想和她解釋詳情,但毫究沒開口。她的眼睛藏著善解人意的溫暖感情,擾得他心神不寧。
他浮躁地吃壽司,拿起紙條打開,上頭寫著一行字。
「請於下午三點面向廚房東方,領取點心。提示:位於陰涼處。」底下還畫圖,是她的自畫像跪著,雙手捧呈一碗點心。是藏寶圖嗎?
漫畫很生動,逗笑了他,心情好轉了。他不急著解謎,拇指細細摩挲紙上可愛的小人,滿屋寂靜,他聽見自己的呼吸聲。
她來了之後,屋裡常有各式聲響,各種食物香味,這幾天她往自家跑,聲音和氣味隨著她一同消失,屋子變成空殼,他感覺寂寞。
他出神地看著紙條,直到被電話鈴聲驚醒。他走到客廳接聽,是編輯打來的。
「大作家,我剛看你的部落格,你怎麼又把那篇小說改寫了?」
「覺得寫不好,就改寫了。」一早貼上部落格,他的管家應該還沒看到。
「那新稿的進度呢?」
「卡稿了,不想寫。」
「喔……」人紅哪,卡稿也理直氣壯,編輯只好安慰他。「那也沒關係,慢慢來嘛,反正還有好幾本存稿。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說,你想不想接受訪問?」
「什麼訪問?」
「電視台的訪問,白於紫小姐你知道吧?她親自打電話來出版社,想邀你當她新節目的首集嘉賓。」
夏景泫冷冷道:「拒絕她,我不去。」
「咦,可是她說你和她是舊識,你會願意幫她打開節目的知名度——」
「我跟她早就沒往來,告訴她少套交情,我不會去。」他掛了電話。除了文學界那票人,沒什麼人知道他和白家的淵源,出版社也不知情。
她曾是他女友,他以為他們志同道合,她是他一生的靈魂伴侶,她卻沒有支持他投入靈異小說的創作,他們好幾次大吵,最後她要他在她與所謂「不入流」的靈異小說之間做抉擇,他放棄了她,兩人因此分手。
如今自命清高的她也跳入她曾經不齒的通俗文化,還要他抬轎,他只覺荒謬可笑。她憑什麼認為他會願意幫她?
他心情惡劣地走回廚房,目標是花壽司。他需要美食填平自己的怒氣。
陶青岑一進白家就笑嘻嘻。「白爺爺,我帶了雞精和水果給你喔。」
白宇和搖頭。「你幫我煮飯都不收錢,我不能再收你的東西。」
「沒關係啦,反正不是我買的——」她呆住。慘,馬上說溜嘴!
白宇和訝異。「是夏先生買的?」
方圓一公里內沒有第三人可以推托,陶青岑只好承認。「是他買的,可是他叫我別說,你要保密,好不好?」
「好,我會保密。」白宇和內心感觸良多,幾年來和他的學生形同陌路,沒想到還會收到來自他的禮物。
陶青岑洗水果,乘機幫夏景泫美言。「白爺爺,我老闆雖然酷酷的不愛講話,但他人真的不錯。」
「我知道。」白宇和微笑,看著她毫無城府的臉蛋。「他還是沒把筆名告訴你?」
見她搖頭,他又問:「安客的部落格有更新,你看了沒?他又把「夜聲」改寫過了。」
「怎麼又改寫了?」真怪,安客的小說一公佈上網,就不會更動,這回卻一再改寫,是不是受了什麼刺激?
「大概他不滿意最早的版本吧,不過,是越寫越好了。我今早印出來讀了幾次,有他早期的水平。」
根據這女孩來到夏家的時間、小說出現的日期,他大致猜得出他那個學生是如何整這女孩,小說裡的女管家很顯然是以她為樣本,文章從最初的驚悚逐漸滲入情愫,不難發現他的學生對她懷著什麼樣的心思,但遲遲不揭露身份,怎會有進展?
白宇和將那幾頁小說給她,意味深長地道:「你有空就看看吧,他這次寫得挺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