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不能再逃了 第五章
    想來想去,還是不要去拿算了。

    反正襯衫在路邊攤隨手一件才二九九,那條褲子也穿了好幾年,早就該丟了。

    「碰上他都沒好事,還是少跟他接觸為妙。」心裡這麼想,初秋華把從袋子裡掏出的手機又放回去,準備過馬路。

    綠燈亮,五十秒的倒數計時開始。

    才正要跨出右腳,一輛全黑的五百西西重型機車就停在他的面前,狠狠的嚇了他一跳。

    要命呀!要自殺也不用拖人當墊背,他膽子很小的!

    初秋華氣呼呼地瞪著那人,卻發現那輛車子好眼熟呀,好像……最近才看過,到底在哪裡看過呢?

    「早上才看過的,現在就認不出來了?」

    來人一脫下安全帽便發出飽含揶揄的笑聲,一張他恨不得自己是透明人,好讓他看不到自己的俊臉出在他眼前。

    「除了神經傳達的速度比人慢之外,記憶力差也是你的拿手絕活之一嗎?」無視初秋華眼中兩隻熊熊燃燒的火鳥,季睿宇朝他勾起一抹十足性感的笑。

    他……他……他……才不會被他的笑容所迷惑!勉強地從那炫目到連太陽見了都羞愧至死的笑容裡拉回自己的意志,初秋華武裝好防衛。

    「我的拿手絕活是用稻草編小人,然後在上面貼著我討厭的人的名字,到了半夜十二點,拿釘子釘他的心詛咒他。還有下蠱給我看不順眼的人,讓他生不如死。」  初秋華陰惻惻地說道。

    「你的祖先是苗人?」季睿宇細長的雙眸亮晶晶的,好像鑽石。

    體內的血液似乎產生了化學反應,在一瞬間就有如滾沸的熱水開始冒起泡泡,熱度也大幅度的呈直線攀升,明明有涼風襲來,但他的臉和身子卻在發熱。

    一定是感冒了——體內自我催眠的因子竄出。初秋華努力不將上述的症狀歸納為愛情小說中女主角看到男主角那一剎那間的花癡症狀。

    初秋華搓了一下發熱的耳根。「對,所以你最好不要靠近我,當心我偷拔你的頭髮下蠱詛咒你。」

    「我有很多頭髮,我不介意你拔一根去。」絲毫不理會他語氣中隱含的警告,季睿宇仍笑容可掬地跟他啦咧抬槓。

    「天底下還真是有那種給臉不要臉的人,我長這麼大了,頭一次碰見。」說得這麼白了,看他怎麼含混過去。

    「你太少見多怪了,面皮厚到跟牆壁一樣、用釘子也打不進去的人多的是,說起來,我還要多多向那些人討教才對。」喝,他敢說,他還不敢聽呢。

    「我說的人就是你!不是別人!」初秋華氣惱不已,直接挑明了說。

    「我?你真是太抬舉我季某人了。」季睿宇揚眉輕笑,嘴角拉了個最美的弧度。

    初秋華聞言為之氣結,有股想揍人的衝動。「不知道為什麼,我的手突然很癢,癢得快受不了。」作勢鬆開拳頭又合起,發出陰沉的笑聲。

    他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昨天他會對他那麼好,不是良心突然乍現,就是天降奇跡,否則依那王八羔子愛嘲諷、愛欺負人的壞本質,早叮得他滿頭包了。

    那些為他癡狂瘋迷的蠢女人,真想奉勸她們罩子放亮點,這種卑劣的男人哪裡值得被人愛了?還不如選他這個新時代的新好男人,煮飯、洗碗、倒垃圾、把女人奉為太上皇,遠比只會花言巧語的臭男人好上幾千、幾萬倍。

    「手會癢?看來你那裡的肌膚不怎麼好。」季睿宇語氣依優閒。

    初秋華瞪了他一眼。「不想理你。」跟一個王八羔子說話根本是浪費自己的口水,走人。

    突地,手臂被他一抓整個身子立刻被拉過去。「我載你去我那兒拿衣服吧。」

    「我不去拿了,隨便你要丟了還是怎樣都所謂,總之,我不想再跟你扯上任何關係。」初秋華用力甩了一下,卻掙脫不開。

    「是嗎?」令他感到意外的,季睿宇竟然爽快的放手。「我丟了也沒關係嗎?那連你塞在襯衫口袋裡的手帕一同丟了也妨嘍?」

    手帕?難怪他今天早上出門時,一直找不到那條凡賽斯手帕,原來就是被他自己塞在那件襯衫裡呀——不對!

    初秋華反射性地一把扯住已發動的車子,咬牙切齒的緩緩道:「我、去。」

    「你說什麼?」引擎轟隆的聲音,蓋過初秋華從喉嚨發出的低咆。

    初秋華憤恨地瞪著他,嘴唇抿得死緊。

    當初會看上那條凡賽斯手帕就是因為它那獨一無二的設計,兼具超凡的品味,要他為了一個混蛋男人而賭氣不要了,他死也不幹。

    初秋華深吸了口氣,在他耳邊大聲吼道:「我說,我要去拿。」

    隨即一頂安全帽被塞到他的手中。「上來吧。」中低音的嗓音裡有掩不住的濃濃笑意。

    最好笑到下巴脫臼吧你!初秋華恨恨地詛咒著。

    ***

    霓虹燈初點,台北街頭的人潮車潮不隨著入夜後減少;因為高密度使用的住宅環境,許多無處可打發漫漫長夜的人全集中在幾處著名的地標。

    初秋華坐在機車後座,與一群群嘻笑打鬧的Y世代青年擦身而過。

    有人說世界上最溫暖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為何還有許多人寧願流連街頭而不肯回家?

    是因為寂寞嗎?這年頭單親家庭愈來愈多,父母忙著賺錢、放著孩子不管的家庭也屢見不鮮,回到家找不到一絲絲溫暖,寂靜的房子裡充斥的是冰冷氣息,有誰能待得住呢?

    看了一眼繁華喧嘩的街道,似乎比家庭更能提供溫暖及安心的感覺;畢竟誰不希望身邊有人陪伴?又有誰不希望身邊有個可以溫暖自己的人?

    「怎麼?一副小老頭皺眉皺鼻的怪樣子。」關掉引擎,季睿宇轉頭問還坐在機車上的初秋華。一陣風迎面撲來,打亂了他精心設計的髮型,趕緊手忙腳亂地將它撥整齊。

    初秋華抬頭一瞥,卻見季睿宇輕輕將落在眉際和頰邊的髮絲塞回耳後。哼,連撥個頭髮也可以那麼帥氣逼人,可惡透頂了。

    「沒什麼,老人家就愛東想西想。」初秋華沒好氣地回道。

    一路跟著季睿宇坐上電梯,他與他分站角落的兩邊。

    「進來吧。」打開家門,他紳士地退至一旁。「寒舍簡陋,若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請多多包涵。」

    「假仙。」咕噥了一聲,初秋華才脫下皮鞋踏上玄關。

    兩房一廳的空間,加上廚房,遠比自己那豬窩大多了。初秋華隨意瞄了一下,才發現季睿宇住的地方除了整齊,還一塵不染。

    「你怎麼有件牛仔外套?」雷達般的目光突然被一件衣服吸引住。

    「當然是買的,難不成還偷來的?」

    廢話,他當然知道是買的,問題是這件牛仔外套可是高檔貨,當初老妹拉著他跑了不下數十家服飾店,為的就是找當期限量發售的這件牛仔外套,可是銷售實在太好了,才第三天全省就已賣到缺貨。

    為此,他老妹還郁卒了好幾天。

    他還記著,那時的訂價是一萬八千元。

    「哼,研究生一天到晚也不知道在研究什麼,每個月卻還有薪水可以拿,哪裡像我做牛做馬,被搾得一乾二淨,才領到那微薄的薪水。」初秋華酸溜溜地說道。

    「嘿,別誤會,幾乎快一半的薪水全落到房東的口袋,另一半才拿來當作生活開支。而且教育經費已經刪減了百分之三,我們研究生的薪水早就沒以前那麼好了。」

    「你家裡不提供你一些金錢上的幫助?」雖然探人隱私是件要不得的事,可不知為何,他突然很想知道他的事。

    「年滿二十,請自力更生,妄想從父母錢包拿一毛——以上,就是我家的明訓。所以,從升上大二開始,我就半工半讀,別人玩的時候,我可是努力不懈地賺取我的生活費。」

    「這件牛仔外套那麼貴,你捨得買?」要是他的話,寧願買台冷氣機放在他那冬冷夏熱的豬窩。

    「那是一位朋友穿厭了,以二手的價格賣給我,可別把我當凱子。」像是想起什麼,季睿宇又接著說道:「那件外套才剛穿沒幾次,就被個莽撞的傢伙潑上咖啡。」

    「幹嘛舊事重提……我又不是故意的。」初秋華氣惱地為自己辯解,在聽見他低低的笑聲後,雙頰不可抑止地紅起來。

    「就因為它不便宜,所以清洗費用當然也不便宜。那時候你該不會在背地裡暗罵我搶錢?」

    「那時我又不知道它有那麼貴。」怎麼他一直處於弱勢?不行!為了奪回言權,初秋華指了指這間高級公寓。「那這裡呢?也是靠你自己?」

    「盡量沒有額外的支出,也盡量自己動手煮東西吃,省吃儉用下來,才下定決心從之前下雨必漏水,偶爾還會斷電斷水,洗澡洗到一半變冷水的破公寓搬來這裡。」

    哇,比他還厲害,本以為他那豬窩已經夠爛了,沒想到他之前住的地方比他還破,真不知道他怎麼忍受得了!

    外表看似新潮揮霍的季睿宇,卻意外有著連他自己都自歎不如的節儉,初秋華心底突然對他升起了敬佩之心。或許他只是嘴巴稍微賤了些,個性也稍微差了點而已,其它倒是還不錯。

    「開始對我刮目相看了?」季睿宇笑了笑,細長的眼角微征上揚。

    「才沒有。」初秋華立即反駁回去,卻說得好心虛。承受不了他逼問般的強烈視線,他才不情願地扁嘴道:「好吧,是有那麼一點點,你看清楚了,只有這麼一點點而已喔。」

    帶著一絲賭氣,他不悅地學著陳姐的語氣:「客人來了這麼久,也沒看你倒杯茶來,這算是你的待客之道嗎?」

    「是是是,小人疏忽、小人怠慢了。」漆黑如星子般的深遂眼眸看了他一眼之後,笑笑地站起身走向廚房。

    被他罵了還那麼高興?怪人一個!初秋華心裡雖這麼想,卻渾然不知有抹淡淡的笑意跳上他的眼角,甚至有那一點心悸的波動鑽進他的身體裡。

    「現搾的新鮮柳橙汁,外加三塊冰塊,一杯可要三十元,這還不包含我付出的勞力。」

    「才三十元而已,你就不捨得了?」伸手接過果汁,朝他吐舌做鬼臉。

    季睿宇聞言,先是一笑,然後說了句語意不詳的話。「捨不捨得就因人而異了。」

    什麼意思?他的腦子有些跟不上他的思考模式;他一向不適合深思熟慮,要是讓他在同一個問題打轉幾分鐘的話,肯定會讓他的腦細胞在瞬間減少了好幾萬顆。

    「朋友?」季睿宇瞇起眼,友好地朝他伸出手。

    猶豫了幾秒——「看在這杯柳橙汁的分上,勉為其難。」初秋華假的扯動嘴角,象徵性地握了一下他的手就收回。

    「人竟然不如一杯柳橙汁嗎?」季睿宇揚唇輕笑,露出潔白的牙齒。

    初秋華哼了一聲。「知道就好。」

    「要不要留下來吃飯?煮一人份的食物太麻煩了。」

    他怔了怔,隨即搖頭。「不用了,我拿回衣服就走了。」又不是要餓死自己。

    「有人等你回去?」見他又搖頭,季睿宇用帶點強硬的口吻繼續遊說。「兩個人吃總比一個人無聊地邊吃邊著電視還要有味道,而且比較節省。或許我的手藝比不上飯店的大廚師。不過,絕對有自信讓你讚不絕口,還是說你不敢?」話鋒一轉,揶揄的語氣像利箭射中他的要害。

    明知是激將法,可他又受不了人家挑釁,初秋華不服輸的嗆聲道:「只要沒放老鼠藥,我初秋華有什麼好不敢的?要是不好吃,等著我的嘲笑吧。」

    「隨時候教。」

    ***

    「想吃什麼?面還是飯?」

    「隨便。」客人嘛,總不能要求什麼山珍海味、魚翅鮑魚的,關於禮義廉恥,基本上他還是有那一點的。

    「沒有隨便這個東西。」

    真囉嗦,二選一有什麼好選的?「你煮什麼我就吃什麼。」將問題丟回他手中。

    「那來弄個雞肉大利面,再弄個馬鈴薯起司湯。」

    看,自己早就決定好了,還問他個屁用呀。

    「你要來幫忙嗎?」轉過身,季睿宇一手拿著菜刀,一手拿著洋蔥。

    不論怎麼看,他還真不是普通的帥和……迷人!要他是女人,有個大帥哥願意洗手為他做羹湯,他絕對會將貞操雙手奉上。

    「不,古有明訓,君子遠庖廚,我只為特別的人洗手做羹湯。」初秋華攤開雜誌,斷然拒絕。

    「是嗎?」

    過了幾分鐘,初秋華從雜誌裡探出頭,皺了皺鼻頭,聞著空氣中瀰漫的雞肉香味。

    「看不出你還真有兩把刷子。」帶著審視的心態,他慢慢踱至他身旁,看他如行雲流水般的切洋蔥。

    「從冰箱拿出來的洋蔥,切的時候比較不會讓人流眼淚,然後再順著它的紋路切成末。」

    「喔,原來如此。」初秋華恍然大悟的點了點頭。

    「這種普通的常識你不知道嗎?」調笑似的語氣,摻子雜著一絲對他的懷疑。

    聞言,初秋華氣憤地低咆:「我怕我要是太厲害的話,會讓你這個主人掛不住面子。」

    季睿宇不置可否的看著他,十足挑戰他的意志力和忍耐力。

    不假思索地,初秋華粗魯地一把搶過季睿宇手上閃著亮光的菜刀,有模有樣的切起洋蔥。「看,這麼簡單,誰不會。」洋洋得意展他的切功。

    煮菜還不是這麼簡單,隨便切切、隨便煮煮,他真是太佩服他自己了。

    「仔細看清楚了,我三秒鐘之內就把它全部切完。」一時得意,竟誇下豪語。

    不過,通常太過得意的下場都會招來樂極生悲的慘劇,就在他的嘴咧成平常的兩倍大時,刀子就這麼不偏不倚地落在他的大拇指。

    「啊!」初秋華臉色發青地瞪著大拇指上的第一滴血。

    「哈哈哈哈……」

    他眼球一轉,悲憤地瞪著居然捧著肚子狂笑不已的季睿宇。

    「只是被刀子輕輕劃過去而已,有必要這麼大驚小怪嗎?」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怎麼可以輕易讓自己受傷。」逞強地替自己找借口。

    季睿宇莫可奈何的笑了笑,從一個小櫃子內拿出藥箱,替他在傷口貼上青蛙圖案的OK繃。「算了,還是我自己來比較保險,客人乖乖坐著等就好了。」

    好面子的人常陷自己於進退兩難的局面,不巧的,初秋華就是那其中之一。

    為了重振威風,初秋華盡量不去看那貼著OK繃的大拇指。「剛才只是我一時出槌,我真正的實力還沒有展現出來。」

    拿過另外一半的洋蔥,他如臨大敵地沉著應對,記取教訓。終於,一小塊一小塊的洋蔥佔滿了整個板子,刀子隨意一擺,初秋華放鬆地吁了口氣,額上卻早已是冷汗涔涔。

    沾沾自喜地轉過身,向從頭到尾緊盯著他一舉一動的季睿宇炫耀,誰知被腳下地板縫隙絆到,毫無預警地,他撲向現場唯一一個可能穩住他身子的人,同時間,左手似乎碰到了一個物體。

    熟悉的情景再次在他們兩人身上重演,他面對面地壓上季睿宇,想當然爾,季睿宇則是撞上地板。兩人都還來不及反應,突然間,從大腿邊傳來了一道鏗鏘的響亮聲。

    「什麼聲音?」不好的預感讓初秋華硬著頭皮問道。

    大眼瞪小眼,兩人極有默契地往下一看,剛才用來切洋蔥的菜刀好死不死地掉在他們兩人的雙腿之間,像在嘲諷他們的狼狽,尖銳的刀鋒正頂著男人最脆弱的要害。

    只要再差個幾公分,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初秋華一想到兩腿之間光禿禿的慘況,還有穿上褲子時毫無阻礙的感覺,雙腿就不禁發軟,心也登涼了半截。他可沒興趣演出「中國最後一個太監」。

    「廚房意外果真不能小看……」他企圖用乾笑掩蓋過聲音裡不自覺洩漏出來的顫抖。

    「……以後,你最好離任何刀子三尺之外,以確保別人的生命安全。」異常嚴肅的語調從季睿宇微抿的嘴角流洩出來。

    兩人不經意視線相交,對方慘白到像是被塗了厚厚一層白粉的駭怕神情全看在眼裡,停了十秒鐘,不知是誰先笑出來,到最後他們兩個竟是笑到捧著肚子叫疼。

    「你都看到你那死樣子,眼睛翻白,鼻頭張大,帥哥的形象簡直是蕩然無存,真可惜沒用照相機拍下來,然後放到網絡上四處流傳。」初秋華邊說嘴角還邊抽搐。

    睨了他一眼,季睿宇扯唇苦笑。「別笑我,你也好不到哪裡去,一副世界末日的蠢樣子。」

    「我才沒有。」

    初秋華氣呼呼地握拳捶他的額頭,卻引來他的呻吟。

    「我有那麼用力嗎?」本以為他在演戲,卻想起剛才摔倒時季睿字的後腦勺應該有撞到地板!良心的苛責讓初秋華的語氣急了起來:「有沒有怎麼樣?要不要去醫院看看?」

    聽說有人不小心跌倒撞到腦袋。結果變成半身不遂,嚴重一點還有可能成為植物人!

    見他沒有回答,秋華的心更慌了。「喂,你說話呀,你到底是哪裡在痛?」

    原本只手掩住臉,季睿宇終於抬起頭,面無表情地說道:「我要報仇……」

    一雙魔掌迅速伸向初秋華的胳肢窩,不停地搔他的癢,笑得他眼睛泛出水光,全身虛脫無力,他卻還不肯放手。

    「季大人……手下留情……」

    初秋華邊笑邊喘著氣投降,才讓他停手。

    「你實在很過分,竟然使出這種卑劣的手段。」初秋華全然不知他的埋怨在別人聽來就像是在撒嬌。

    季睿宇一語不發地凝視著他。深遂的黑眸似有無窮的魔力,挑逗他心底最深處的悸動;微揚的唇像要訴說什麼,引誘他靠近傾聽。

    「幹嘛這樣看我?」初秋華支支吾吾地,一顆心似百米,怦怦急跳。

    彷彿要將自己帶入一個虛幻的空間,那雙眸緊捉住他的目光、他的思緒,心臟的脈動隨著他的呼吸而逐漸變熱。

    輕笑聲倏地從他滾動的喉結逸出——「你好像很喜歡出其不意地壓在我身上呀?」

    笑謔的語氣霎時將他的理智拉回。

    初秋華暗自鬆了口氣,卻有一絲莫名的失落從心底緩緩爬升。

    「鬼才喜歡,那只是意外。」為了掩飾異樣的心情,初秋華打哈哈地敷衍帶過。

    他站起身,拍了拍衣服,順勢拾起被他們冷落許久的刀子,小心翼翼地將它放在安全的地方。

    「喂,客人肚子餓了,你這位不職的主人還不快去將晚餐弄好。」

    「是是,再等一會兒,美味的晚餐就來了。」季睿宇笑著站起,將尚未料理好的食物在幾分鐘之內快速地弄妥。

    「怎樣?」

    初秋華用叉子捲了一口意大利面,細細咀嚼。

    「哼,算你厲害,那就不取笑你了。」

    聽出他話中的稱讚,季睿宇笑得滿足,黑眸也盛滿了笑意,令人有種想入非非的錯覺。

    初秋華有些不自在的垂下眼眸,不去在意他那過分親熱的視線,不去在乎心底油然而生的騷動,更不去思慮自己為何有這樣的反應。

    季睿宇盡責地扮演主人角色,兩人不時哈啦,讓這頓晚餐吃得輕鬆自在。

    ***

    雖然期中考是學生的事,可是他這位教授身旁的得力助理卻無法置身事外,光是為了考卷的排版和印刷問題就忙得昏天暗地,接下來確認考卷的張數更令人頭痛。

    一班有六十幾個學生,日夜兩班加起來就將近一百三十人,而且除了企一班之外,教授也帶了三年級的經濟學這門科目,等於說,四班加起來的總人數有兩百六十人之多。

    因為無法日夜班同時間測驗,為了防止日夜班之間互通有無,教授特別將一、三年級的日夜班題目做變動,換言之,他的手上總共有四份不同的考卷。

    「小初初,很忙啊?」陳姐無聊地轉著椅子。「現在的年輕人啊,就是缺少磨練,做起事來總是虎頭蛇尾,沒個正經樣。別說我們沒良心,其實我們可是為了你好,你呀,吃苦就當吃補,別辜負我們一片苦心。」

    沒來幫忙也就算了,還惡毒地在旁邊說風涼話,什麼良心?妳們的良心打從出生就沒了,還放什麼屁呀!初秋華不爽地暗罵。

    「某個作古的老人不是也說過,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朱若薇輕細的嗓音說。

    這兩人一搭一唱,簡直是在演雙簧!老子忙得沒力氣跟妳們這些女人瞎攪和。

    「對了,小初初,前幾天跟你在學校門口講話的帥哥是誰?」突地,艾亭偎到他身邊。

    前幾天?誰呀?腦筋已經亂得快打結了,怎麼可能還記得前幾天的事了。

    「帥哥?怎樣的帥哥?小初初還能有什麼帥哥類型的朋友?他的朋友不是高中生那類的毛頭小子嗎?」

    「陳姐,妳很看不起人喔,難道我就不能有帥哥朋友嗎?」先不管那個帥哥是哪號人物,要先為自己的尊嚴反駁。

    「你的話不准。艾亭妳說,那帥哥長得到底有多帥,還有……」

    聽不下去了,難道她們真的都是以貌取人的膚淺傢伙嗎?「我說,要是有兩個人讓妳們選,一個人長得很帥,技巧卻爛到不行;另外一個是醜到不行,技巧卻是讓女人魂牽夢縈的,請問你們要選哪一個?」

    沉默了半晌,三人互看一眼後同時回答:「帥的那個。」

    「因為啊……技巧不好可以再多加訓練,而且現在情趣商品一大堆,真的不行的話,還可以用那個來增加情趣,至少看到帥哥的臉,我就很心意滿足了。反之,要是那個醜的壓在我身上,就算他多厲害,只要看到他的臉,我的引擎就全熄了。陳姐,我說的對不對?」

    「嗯,名師出高徒,說得正中我心懷,看來我後繼有人了。」陳姐一副得意樣。

    初秋華沒力地翻了翻白眼,無法理解她們複雜的思緒。

    「艾亭,妳還沒說那個帥哥長什麼樣子?」

    哇咧,女人果真是三十如狼,瞧陳姐一副興致勃勃的樣子,真令人懷疑她是不是太久碰到男人了。

    「人家也沒看到他的臉,只看到他的背影而已,可是啊,我敢用我的信用卡當保證,那個人絕對絕對是個大帥哥!光是看他帥氣地坐在機車上,襯著一雙修長的腿,結實的背部令人想靠在上面,渾圓的俏臀好性感……」[幸福花園]

    艾亭愈說,愈像某個他認識的人——啊!不就是那王八!

    「死小子,有這麼正點的貨色也不介紹給陳姐知道……」

    「就是說嘛,人家好想要有個可以跟朋友炫耀的男朋友……」

    「嗯,我也很久沒嘗嘗男人的味道,幾乎都快忘了那是什麼滋味了……」

    要他介紹什麼,那個人妳們不是也早就認識了!初秋華下意識地張口就要說出季睿宇的名字,不知為何話到了嘴邊硬是吞了下去。

    她們三人就像烏鴉似的在他耳邊不停地嘎嘎叫煩人,他眉頭愈皺愈深,幾乎可以夾死蒼蠅了。「他早就有女朋友了!」情急之下,他隨意扯了個謊。

    嘈雜聲驀地頓住——「唉,想也知道,帥哥怎麼可能沒有女朋友,而且要當人家的女朋友也不是我們這種中等美女夠格的說。」三人沒趣地坐回位子,哀聲歎氣起來。

    是啊,若要找個與季睿宇匹配的人,容貌至少要有他第一次看見的那個美人的水準,身材玲瓏有致,談吐不凡,氣質高雅,兩個人站在一起才能叫一對璧人。

    即使季睿宇剛與女朋友分手,可依他的條件,根本不用他勾勾手指,肥燕燕瘦的美女就自動巴上他了。

    心頭隱約泛起一陣酸酸的感覺,就像嘴巴裡含了一顆很酸的梅子,那滋味在口中慢慢化開之後,隨著血液,流向了胸口。

    又不是女人懷了孕,他怎麼有想吃酸的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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