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是一名警察。他說:「我之所以會遇到我的妻子薇基,是通過我的朋友察克。」起初,他們兩個在一起交往了三年之久,察克總是向我談起她。當他們因為性格不合而分手後,我給她打了一個電話,於是我們開始約會。現在,我與薇基已經結婚了,我非常感謝察克介紹我們認識,而且我們和察克至今仍然是很好的朋友。
「如果她以前不是察克的女朋友,我想我們根本不可能認識。我熱愛運動,而她對運動不感興趣。我會遇到她的唯一原因就是察克邀請我去參加他的生日晚會。那晚,我和薇基一起打牌。」
「其實從那時起,我和薇基之間就擦出了一些愛情的火花。但是當時她還是察克的女朋友,所以我們沒有繼續交往。我現在仍然記得我當時的感受,我覺得察克真是個幸運的傢伙。現在,我覺得我就是那個幸運兒。薇基和我的婚姻很幸福,我們現在已經有了幾個孩子。而察克也與其他的女人結婚了。」
從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如果有一個男人也像馬克那樣,不喜歡參加聚會,那麼當他開始參加更多的生日晚會、舞會、婚禮的時候,他遇到意中人的機會就會成倍地增加。同樣地,當一個女人也像薇基那樣,不喜歡體育運動的,如果她去參加運動會、出席各種慶典和慶祝活動,那麼她找到靈魂伴侶的機會也會成倍地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