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約會的初期,你們的心靈並未完全向對方敞開,你們依靠是否相互吸引、是否彼此感興趣這個標準去尋找正確的人。相互吸引、彼此感興趣也只能引導我們步入一段感情,滿足我們的情感需求。一旦在這段感情中,我們的情感需求得到相互碰撞、產生愛的火花,那時,我們的心靈就開始向彼此敞開,我們體味著前所未有的真正的濃情蜜意和親密無間。帶著對真摯的愛漸漸走進對方的生活,進一步去瞭解對方,我們卻發生,竟然越來不能確定他/她是否就是那個上帝為我們精心安排的心心相印的伴侶。
儘管此時此刻,我們感受到了源自心靈的深摯的愛,但是,這個人仍有可能不是我們的唯一。即使你們的愛已經日漸深厚,情已經綿綿久久,也並不意味著這個人就是與你完全匹配的另一半。一旦有人誤認為確定自己愛上了某人,就一定要與之結婚,那他們就永遠不可能敞開心扉去體會珍藏於彼此心中的愛意,這是因為在結婚之前,他們並未確定此人就是他們想要與之共渡一生的人。
這兩性關係中的第二十二條軍規總是困擾著男人們。男人們也因此而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此時此刻,男人能明顯地感受到女人總想搞清楚他是否真心愛她。然而,他卻並不這樣想。他擔心的是,一旦女人明白了他對她的愛戀,女人就會期盼著他向她求婚的那一天,如果他不這麼做,就會深深地傷害她。當然,在浪漫的電影中,愛某個人就意味著你想要娶她,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事實並非如此。
婚姻是一種選擇
婚姻是一種選擇,但是不同於其它的選擇,婚姻要嚴肅鄭重得多。你不能隨意娶個心愛的人,倉促成婚。與之相反,你要先發現彼此的愛,並且通過交往,逐漸具備能夠做出正確選擇的能力。隨著我們不斷地探索與體驗情感世界,就會感受到自己對一個人深深的愛戀,然而,這並不一定就表明他/她就是你的唯一。真愛的體驗將我們與我們的靈魂緊密相聯。正是這種聯繫,讓我們能夠讀懂在我們靈魂深處,到底在渴求些什麼?
選擇一個情投意合的伴侶並非「對一段感情權衡利弊之後,做出理智的決定」那麼簡單;它也同樣並非反覆比較「哪個人更讓你滿意」的情感決定;它更不是仔細鑒別「哪個人看起來更漂亮」的外在決定。選擇靈魂伴侶是更深層次的決定。當你與情投意合的伴侶真正結合時,就好比踐行一個前世注定的約定。你們就會感受到:似乎你們倆個人是注定要走到一起,共享一生一世的!
當情投意合的人與你結合時,就好比踐行一個前世注定的約定
當我們發自內心地想與情投意合的伴侶結婚時,就會覺得彷彿除此之外別無選擇。如果我們對自己坦承,我們就必須這麼做。婚姻是維繫一生一世的愛情的承諾。婚姻賦予我們力量做出必要的犧牲,克服婚姻所帶來的不可避免的挑戰。當然,婚姻也賜予我們體驗無可比擬的喜悅和滿足。
許多人誤以為唯有結婚才是愛我所愛的表示。其實不然,唯有當你們的心門向彼此敞開,唯有你們的心中盈滿愛意,你們才能真正地瞭解對方,確切地知道自己內心深處的真實想法。唯有當你心靈敞開時,你才能找自己的真愛,也唯有心門打開之時,你才能確切地知道某人並不適合你。
唯有清楚地明白了這些,你才能自如地結束一段感情而沒有負罪感或憤怒感。唯有如此,你才不會因為遭到愛人的拒絕而感到背叛。相反,你會代之以正確的意識:「是的,我相信你是愛我的。但是我們並不適合彼此。我並不是你的唯一。不錯,我是感到有些失望,也受到了傷害,但是我原諒你,真心地祝你幸福。你不必為我擔心,我現在終於可以去尋找我的真愛了。」這麼說也許有點空泛,讓我們來看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