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著一件白恤,一條牛仔褲,頂著鳥窩一樣的頭髮,女人推開了律師事務所的門。
「小姐,請問你找誰?」櫃檯小姐滿臉職業性笑容的問著陌生女人。
「我找方司爾。」
「方律師?」笑容一僵,櫃檯小姐疑惑的問:「你有官司想要方律師替你打?」
「不是。」
「對不起,如果要見方律師的話,需要預約,另外,方律師通常只會見和官司相關的人員,如果你有別的事情的話……」
「請你告訴他一聲,就說梁可羽有事找他。」女人打斷道。
「哦,好的。」櫃檯小姐按下內線電話。
一分鐘後,她掛上電話,面有難色的看著眼前的人,「對不起,方律師說他不記得認識你。」
「什麼」女人此刻臉上的表情,讓櫃檯小姐懷疑自己很可能會被對方生吞活剝。「他真的這麼說?」
「是的。」
「狗屎,他竟然敢把我忘了!」女人氣得咬牙切齒。
「小姐,方律師對於沒什麼關係的人,向來不善於記住……」櫃檯小姐小心翼翼的解釋。
「方司爾的辦公室在哪裡?」
「小姐,你先心平氣和的聽我說……」
「說!他的辦公室在哪裡?」
「往裡走靠左拐的最後一間。」就算沒有任何特效,櫃檯小姐也能看見女人背後所燃起的熊熊火焰了。
撇下櫃檯小姐,女人如入無人之境的往左拐最後一間房間走去。
砰!
門被重重推開。
房間裡的男人倏然抬起頭,「你是什麼人,有事?」
「你不認識我?」她瞪著他,認真的問道。
「我應該認識你嗎?」
廢話,他當然應該認識她!「你真的不認識我了?」
「不認識,你是誰?」他蹙起眉。
「很好,方司爾,有種你再說一次。」她跨步上前,一手叉腰,一手指著他的眉心。
「你是誰?」!!
女人左右開弓,兩隻手猛地夾住了男人的臉。
然後她湊上腦袋,整張臉放大的呈現在他面前。
雙唇開啟,她一字一句的吼,「你給我聽清楚了,我是你的前妻—梁可羽!」
一個和她結婚一年,一個月前才剛剛離婚的男人,居然說不認識她?
簡直就是—欠扁!
一年前。
警局的公共關係室,歷來被認為是危險性最小的一個部門,或者可以說,危險性等同於零,雖然屬於警局的一個部門,但是其人員一沒摸過槍,二也沒機會面對那些窮凶極惡的歹徒,整體來說,生命絕對有保障。
公共關係室的忙碌早晨,如同往日一樣的展開……
「這次的警民合作演講是由誰來負責的?」
「Ellen,麻煩把這份文件影印一下。」
「安排民眾參觀警局的日子最好與各裡辦公室最後確定一下,看安排在幾號?」
當然,偶爾也有例外的。
穿著一身制服的女人窩在辦公室一角,黑色的頭顱不停的上下晃動著,伴隨著的是喝粥的聲音,陣陣粥香飄散在辦公室裡,引得女人吃得更暢快了。
砰!
門突然被重重推開,引得全部的人側目望去。
狠戾的雙眸瞪向那個吃早餐吃得渾然忘我的女人,古萬年皺著眉怒喊,「梁可羽!」
「有!」她慌忙的站起身子,嘴裡含著粥,含糊的應道。
「現在是吃早餐的時候嗎?」
「報告古SIR,不是!」梁可羽趕緊把粥挪了挪位置,抽出紙巾抹抹嘴。
「不是?不是你還吃?」他瞪眼瞪眼再瞪眼,就差沒有瞪死眼前這個屬下。
「報告,因為我早上趕著來上班,來不及在家吃早餐,一日之計在於晨,早餐是十分必要的,為了能夠有足夠的精神力與集中力來應付一天的工作,所以我只能抓緊時間吃早餐。」
「你還好意思說,看看你,有哪個同事是在上班時間吃早餐的?」上帝也受不了這種屬下的折騰,尤其古萬年從來不認為自己的脾氣有多好,「你知不知道,你這理由在這個月已經用了十次了,而今天才十五號!」
「古SIR,這是事實。」
「你……」古萬年頭痛的揉了揉額角。上帝明鑒,他這輩子沒做錯什麼事,最錯的就是讓梁可羽這個女人編進他的部門!「Stop!」
「這次到校園內鼓勵中學生參加『少年警訊』的活動,由你來負責,你馬上整理一下相關資料,到我辦公室來一下。」說完後他轉身進了辦公室。
啥米?由她負責?
梁可羽愣愣的眨了眨她那雙圓眸,忙不迭的跟進。
「古SIR,原本這事不是應該由汪姊負責的嗎?」
「她懷孕了。」他拋下一個解釋。
「我知道汪姊懷孕了,可……」
「從昨天開始,她正式請產假了。」
下巴掉地,她點點頭,算是瞭解了。「可我還沒有負責這種事的經驗,另外……」
「還是你想要告訴我,你也懷孕了,要請產假?」他沒好氣的打斷。
「報告古SIR,由於我現在沒有男朋友,所以我想短期內是不可能懷孕的,當然,也不會請產假。」她一本正經的回答。
古萬年無語的看著自己的屬下。這種問題,用不著回答得如此詳細吧,又不是在審問犯人!
「總之,鼓勵中學生參加少年警訊的活動你多用點心,別搞砸了。」他揮揮手,示意此次談話結束。
「哦。」
「還有,你也二十五歲了,別為了工作……」呃,他這屬下似乎也沒為工作花過多大的心思,古萬年頓了頓,改口道:「別只顧著吃東西,多少也花點時間談戀愛,省得我們警局又多一個怨女。」
「……」梁可羽嘴角抽搐著,她算是怨女嗎?
眼前的人,有著一張很女性化的臉,一雙翦水似的秋眸,略呈瓜子狀的臉龐,挺直的鼻樑,黑色的短髮柔順的披在脖頸處,當然,他平坦的胸以及高大的身形,在在說明了他是一個男人。
「你好,方律師,我是警局公共關係室的梁可羽,這是我的名片。」梁可羽自我介紹著,同時向對方遞出了自己的名片。
方司爾,一個震驚律師界的天才,從他二十三歲開始打了第一場官司以來,已經連勝兩百零五場,勝率之高、連勝場數之多,是司法界前所未有的,他甚至幫一個人證、物證俱全的嫌疑犯打贏了一場謀殺官司,讓嫌疑犯當庭無罪釋放。
由於他的轟動事跡,加上這副絕美的皮相,根據她的調查,他在青少年中引起一股偶像效應,甚至還在網路上被選為最受青少年所喜愛的律師No。1。
對方接過名片,看了看上面的名字,「你約我出來有事?」
「是這樣的,這次警局有個鼓勵青少年參加少年警訊的活動,活動期間會舉辦一場講座,需要一名專業的律師告訴青少年一些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治意識,我覺得方先生是很適合的人選。」她說明來意。
方司爾皺皺眉,「我只對打官司有興趣。」
「律師並不是只打官司而已,現在很多律師都朝多元化發展,這次的活動,正好可以讓你瞭解現在青少年的心理,也許會對你以後的工作有所幫助。」
「我並不想要瞭解青少年的心理。」
「欸……」她一呆,「那……講座可以鍛煉你的口才。」
「我也不需要鍛煉什麼口才。」
沒辦法了,只能使出最後的殺手,「警局有撥出這次的活動經費,我可以盡量保證給你一份優厚的酬勞。」當然,比起他接一場官司所得的錢,恐怕警局給的那點經費只夠成為零頭而已。
他的回答是直接起身,「如果沒有其他事情的話,我先走了。」
「等等!」梁可羽衝動的一把抓住他的衣擺。
「放手。」他眼中揚起一抹不耐煩。
當然不可能放手,天知道她是多麼努力才能把他給約出來的,在三天的時間裡,她足足打了兩千零三十一通電話,警局的電話差點沒給她打爆。除此之外,她三天裡對話筒所噴的口水外加每天只睡五個小時的辛勞,讓人回憶起來都覺得是一場惡夢。「請你務必答應參加這次的活動。」
「不可能。」他冷冷的道,雙眸定定的看著她。
「為什麼?」除非他給她一個光明正大的理由,否則她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因為我沒辦法記住你。」
嗄?她愣愣的看著他揚長而去的背影。這算是哪門子的理由啊!
尤其是和光明正大……一點都搭不上邊。
梁可羽絕不是一個會輕易放棄的人,尤其這次頂頭上司已經下了通牒,活動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當然,她可以去請別的律師,但是為了確保活動的成功,她還是堅持非方司爾不可。
三月末的時節,她一身輕裝,來到方司爾的律師事務所門口,打算找個地方埋伏。
既然沒辦法再次約他出來,那麼只有守株待兔,在這裡假裝意外相逢了。
倏地,一輛車子駛過她的眼前,停在對面超市的停車場前,一抹高大的身影從車上跨步而出。
是方司爾!
霎時,梁可羽所有的精神都振奮起來,二話不說,她緊隨其後的跟進。
和普通逛超市的人相同,方司爾拎著一隻購物籃,在超市買著他所需要的東西。因為時間是下午三點,人並不多,但是他的外表還是讓超市裡的人對他頻頻側目。
然而,半個小時後,梁可羽徹底推翻了她之前的評論。他—根本就和普通人不一樣。
沒有一個普通人,會在泡麵區前站上半個小時,甚至連姿勢都不曾變過。
看他的眼神,像是很認真的研究著眼前的這些泡麵,有如一個靜靜的思考著問題的沉思者,完全把自己置身於喧鬧的人群之外。
但問題是……她蹲得好累。
梁可羽雙手撐著下顎,蹲在距離方司爾兩公尺外的地方。剛開始,她是好奇他會選擇什麼樣的泡麵,但現在,她只求他能夠快點選好泡麵。
又過了十分鐘,他還是站在原地,維持著一動不動的姿勢,而她卻快睡著了。
「喂,你到底要選哪一種啊?」終於,她受不了的走過去。
睫毛如同扇子一樣的動了一下,方司爾側頭望向她,「你是誰?」
昏倒!怎麼也沒想到他開口的第一句話居然會是這樣,莫非她真的長了一張讓人過目即忘的臉?
「你不記得我了?」她蹭蹭蹭的竄到他面前。
他搖搖頭,「我們認識嗎?」
「三天前我還約你在咖啡廳見過面,甚至還給了你我的名片。」
「不記得了。」
「你真的對我沒有一點點的印象?」
「我只會記住和我工作有關的人。」他認真的答道。
換言之,她是個沒有一點關係的路人甲。梁可羽逕自哀歎。也是啦,依照她的長相、身材,的確還沒有到達讓人印象深刻的地步。
「你覺得哪種泡麵比較好吃?」清冷的聲音突兀的發問。
「那要看你喜歡什麼樣的口味了,泡麵也有很多種類的,干拌面、拉麵、炒麵、湯麵。」她有氣無力的順口回答。
「我喜歡清淡口味的,湯麵就可以了。」
「那就選這種好了。」她隨手塞了一包筍乾口味的泡麵放進他的籃子裡。
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記得她是誰呢?莫名的,她有一種衝動,不想在他的面前成為路人甲,當然,也不要成為路人乙,至於丙丁辛亥,可以滾蛋了。
梁可羽絞盡腦汁的想著,方司爾卻是低頭看著籃子裡的泡麵。
「你會煮嗎?」他又丟出問話。
「會啊。」她直覺的答道。凡是七歲以上,是人都會煮吧。
「可以幫我嗎?」
啥?她反應不過來。
「因為我不會煮。」他看著她淡淡的說道。
好像太過迅速了,以一個女人踏進一個男人私人公寓的時間而言,這速度,好像過快了。
儘管,他之所以讓她進來的目的只是為了煮泡麵……但是好歹有一個空間讓兩人相處,她也有了機會再次對他提出合作的要求。
坐在餐桌的另一端,梁可羽看著正在吃泡麵的男人。優雅!她只能聯想到這個詞,看他吃東西,彷彿是一種視覺享受。
「你在看什麼?」察覺到她的視線,他抬頭。
「看你。」她還沉浸在他舉手投足的魅力間。
「為什麼要看我?」
「因為我想讓你也看著我,讓你可以記住我。」
他蹙眉,「你想讓我記住你?」
梁可羽驀然回過神來,「我的意思是……」
他的眼睛,像兩塊黑色的磁鐵一樣緊緊盯著她,在這樣的視線下,她竟不由自主的心跳加速。
「好吧,我的確是想讓你能夠記住我,起碼別在下次見面的時候,開口第一句話是,『你是誰』。」
方司爾低下頭,重新吃著泡麵,「我們之前曾經見過一次?」
「對。」
「我很難記住和官司毫無關係的人。」他說著。
「很難記住並不代表記不住,是吧。」她樂觀的接話,「所以你可以多看看我啊,看久了,也許下次就能記住了。」
「你真是一個奇怪的人。」這樣的人,在他的認知範圍內是空白。
他的臉上揚起了一絲淺淺的笑意,讓梁可雨看得呆了。
「為什麼非要讓我記住你?」他拿著筷子,撥弄著碗裡剩下的湯。
「因為我希望你能夠答應參加警局這次舉辦的鼓勵青少年參加少年警訊的活動,如果你連我的人都記不住,那答應的可能性好像也變得無限小了……」
他握著筷子的手不自覺一緊。
「好像……又不全然是這個理由。」梁可羽想了想繼續道:「我想,真正的原因是因為我們三天前才見過一次,而你居然那麼簡單的就把我忘記了,這讓我感覺怪怪的,哎呀……」
她煩躁的撥撥頭髮,覺得自己有些詞不達意,「總之,我就是想要讓你記住我,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他握著筷子的手又漸漸的鬆開。
「你想要我怎麼樣看你?」
「當然是仔細的看了。」她努力的把自己的臉呈現在他的眼前,當然,也無可避免的把他的臉看得更清楚。
黑的眼、黑的眉,與那白皙的肌膚、玫瑰色的唇,形成一種協調的美。他明明有著女性化的長相,卻不會讓人覺得娘娘腔。
視線不知不覺的膠著在一塊,梁可羽甚至可以從他的瞳孔中看到自己的影像。
臉驀地紅了,她不自在的清咳了兩聲。
「咳……咳,你可以仔細的看看我。喏,這是我的鼻子,這是我的眼睛,這是嘴巴,我這裡有顆痣,我笑起來,只有左邊會有一個酒窩……」別開視線,她把自己五官上的特徵一一指給他看。「至於我的名字,姓梁,名可羽,可樂的可,羽毛的羽。」
她拉過他的手,一筆一劃的在他的手心中寫下自己的名字。
手心癢癢的,但方司爾並沒有推拒。
他定定的凝視著她的側面,「如果我還是記不住呢?」
「我會堅持讓你記住。」
她說,她要讓他記住她,他以為自己會忘記,可是很奇怪的,他竟然記住了這句話,連帶著也記住了說話的人。
為什麼呢?為什麼會記住一個僅僅見過兩次的人?
就像是刻在腦子裡似的,想忘都忘不了。
緩步走進律師事務所,方司爾低頭看著自己的雙手。
手心,又開始發燙了,她手指的觸感依舊印在他的腦海中,當她一筆一劃的在他的手心中寫下她名字的時候,他突然有種眷戀的感覺。
眷戀她手指的溫度,眷戀她堅定的聲音……
「早,方先生。」已經當了方司爾五年秘書的李莉梅一看來人,便開口問候。
「早,張秘書。」他微微點頭,推開了自己辦公室的門,「麻煩幫我泡杯咖啡。」
「好的。」李莉梅走到放置咖啡和奶精的櫃子處,開始泡起了咖啡,而剛進事務所才沒幾天的小宋,則滿臉疑惑的走到她的身旁。
「李姊,為什麼方先生叫你張秘書?」小宋奇怪道,她明明是姓李。
「他叫錯名字了。」
「可是方先生前幾天喊你,都是什麼趙秘書、王秘書、周秘書之類的。」叫錯一次是正常,但是叫錯太多次,就會讓人覺得有點不正常了。「而且我來公司好幾天了,方先生每次看到我,都會問我是誰。」光是解釋起來,口水就不知道花了多少。
「這在這裡是很正常的事。」李莉梅淡淡道。
「正常?」
「除了公事之外,他很少會記得一些人、事、物,或者說,今天記住了,睡一覺後,明天也忘了。」她解釋。
嗄?小宋吶吶的半張著嘴巴,「方先生的記憶力……有差到這種程度嗎?」
「記憶力差?」李莉梅噗哧一笑,「他的記憶力很好,如果你現在拿任何一本法典讓他背,他絕對可以倒背如流,你也可以詢問他所打過的每一場官司,我相信他可以把每一個細節都告訴你,甚至連當時證人說的話,都一字不漏的重複一遍。」某種程度而言,應該是記憶力好得驚人才對。
「那他怎麼……」
「老闆他只是啊……呃,怎麼說呢。」她想了想,「這麼說吧,他只會記得他認為重要的人、事、物,而至於不重要的那些,則很難讓他記住。」
「……」
「反正你待在事務所裡,慢慢就會習慣了,我記得剛來的時候,足足被問了一年的『你是誰』,現在稍微好點,至少他知道我是他的秘書。」只不過總是喊錯她的名字罷了。
「……」同樣的話要被問一年嗎?小宋無語。
濃郁芳香的咖啡沖泡好了,李莉梅端起咖啡朝著辦公室走去。
「方先生,你的咖啡。」她說,把咖啡放在方司爾的桌上。
他端起咖啡,輕輕喝著,「張秘書,我今天有喊錯你的姓嗎?」他突兀的問。
呃?李莉梅愣了片刻,才道:「喊錯了,我姓李。」
「是嗎?」他放下咖啡杯,手指輕觸著自己的額角,「那你叫什麼名字?」
「李莉梅。」
「來事務所幾年了?」
「已經五年了。」
五年嗎?他垂下眼眸,陷入沉思。五年的時間,他依舊沒能記住自己的秘書,卻記住了那個幾乎可以稱之為陌生的女人。
那個名字叫做「梁可羽」的女人。
「我知道方先生除了官司之外,只能記住你認為重要的人,所以你沒記住我的名字,我並不會介意。」李莉梅道。
「我只能……記住我認為重要的人?」他吶吶的反問。
「難道不是嗎?」
「不……」他抿了抿唇,「也許你是對的。」
他—記住了梁可羽,甚至還想要再次見到她,是因為他認為她是他重要的人?
一個和官司毫無關係的,重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