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終於把椅子轉過來,抬頭看著我,「LEE,我決定回國了。」
我靜默了一會兒,彎下腰,在他額頭上親了一下。
他的嘴巴微微一癟,小聲說:「對不起。」
我突然有點心酸的感覺。
林竟跟著我已經有七年,之間吵吵鬧鬧,分分合合,糾纏不清,到後來他顯然已經不愛我,而我卻反而有些擺脫不了。
雖然談不上愛情,但他是個值得真心相待的好孩子,我下了決心,帶他來LA,有點想跟他這麼廝守下去的意思。
而秦朗的一個電話就把我們這種虛假的安穩生活打破了。林竟是他兒子,他當然可以帶他回去。
最殘酷的事實是,我和林竟這七年的感情,卻完全不足以深厚到,能讓我們向他父親公開承認兩人的秘密關係。
行李和手續都很快打點好,我親自送林竟上飛機,他的頭髮還是染得亂七八糟,淘氣地捲了幾個卷,臉很瘦,有點黑,眼睛卻很大,他在人流裡回頭看我,只看了一眼,就迅速轉過身,拖著箱子消失了。
這就是他的作風。我知道他心裡會記掛我,但他絕對不肯表現得軟弱。
我又何嘗不是。我都是快四十歲的人了,事業有成,為人老練精明,怎麼能為感情露出虛弱的姿態。
雖然我一個人真的很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