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跟他女走了以後,每個人都說我風度好,處理得漂亮,連我自己也覺得難能可貴,姿態大方得近乎浪漫,只有戲中的女主角才會這麼做。
事實當然不是這樣的,真相同表面有很大的出入,但是我不想表露出來,因為沒有人能夠幫我。
每夜,落班之後,回到家裡,我斟杯威士忌加冰,對牢書房間的一面空牆,訴說我的滴血的苦楚。
細節不欲多提,整個人瀕臨精神崩潰,但仍設法維持清醒。
然後我發覺我變了。
自尊心受到很大的損害,自信喪失,有點自暴自棄。
往日在工作上遇到挫折,會得一笑置之,從頭奮鬥,不放在心上。
最近即使是寫錯日子這種小事,都會引起惆悵:真沒用,抓不住男人還情有可原,怎麼年月日都弄錯?王小珊王小珊,你倒底懂得做什麼?
自怨自艾成了習慣。
又開始多心。
老是覺得親友都在背後說閒話,所以不肯出外見客,漸漸孤獨起來。
朋友是要常見的,一次兩次不出來,人家也就不再來叫,誰沒有誰不行呢。
我另外結識一班人,開始到同事家打麻將作消遣,看到人家丈夫慇勤地服侍妻子茶水,非常感慨,悻悻然斜眼看那些品貌皆不算出色的婦女,內心有點妒忌──何德何能呢,心想:也許是前輩子做了什麼好事吧。
繼而自憐,我長得也不差呀,學識過得去,堂堂留學生,也頗懂得打扮,卻連一個普通的男人都留不住。
眼看這些女生都做了醫師夫人,董事長夫人,要房子有房子,要護照有護照,這麼有辦法。
獨獨我一個人憔悴不堪。
沒道理。
新朋友不知道我有心事.以為我作風如此,沉默寡言。
所以要找新朋友,貪他們不知首尾。
應酬完畢回到家中,也不見得有什麼高興,通常嘲笑地大聲對牆壁說:「我還有健康,我還有工作。」
多出來的時間,用來打扮自己。
以往一直沒有改髮型,因為男人都喜歡長髮,因為短髮需要大量修飾時間,所以沒有勇氣實踐,這下子立定心意剪掉二十公分,看上去年輕十年。
頭髮多,貼頭皮剪,有種稚氣,不過每半個月要修理,與男士一樣。
我又放棄了高跟鞋,開始穿涼鞋,足趾修得乾乾淨淨,平跟鞋有它的方便,也有它的標緻。
一不做二不休,連衣著的模式也跟著變,買比較便宜的,隨和的便服,全棉、疏爽,舒適。
化妝也淡了,不知不覺改變形象,從一個矜貴明艷的事業女性一變而成為大學生風味。
辦事的地方最上路,大內高手如雲,臥虎藏龍,並不計較職業外表,只講究工作能力。
我把自己隱藏在工作裡。
下了班看書,最近讀水滸傳,青面獸楊志(他不是臉色發青,只是臉上有一塔青痣)賣刀,捧著那把刀三日,乏人問津。
偌大的東京,竟無一人識得寶刀。
我馬上有感觸,覺得自己好比那把刀。
唉,竟這樣胡思亂想。
世界越來越小,自我越來越大。
難道人們說老姑婆怪僻,我已緩步進入那個世界。
苦笑苦笑。
真沒想到一個男人可以令我這麼衰老。
當然不值得。
我倒是沒有立志要另找一個更好的來揚眉吐氣,終歸能夠為你爭口氣的是你自己,靠男人是很落後渺茫的事。
我也開始讀紅樓夢。
適合失戀的人看,作者永遠站在情場失意的林黛玉這一邊,十分偏私,林妹妹並不可愛,甚至是討厭的,但作者很明顯的愛上她,非常護短。
看到落魄的情節會得哭出來。
心靜、心哀、心死,才能好好看這樣的書,飛揚跋扈之時,還是看悉尼修頓、馬裡奧普索算了,對我來說,書只有兩種:好看與不好看。只要閱讀性強,中外古今通殺。
閱讀之餘,偶而也出去走動,錯不在我,我不必進修道院吧。
但本市地小人擠,不由你不信邪,一出去就碰見人家之新歡。
真是神采飛揚的,本來認為自己不差,同人一比,頓時矮一截。
做人要公道,誰是誰非是另外一件事,她比我年輕是事實,比我好看也有目共睹。
只見她戴著大耳環穿著大花裙,十分鮮艷活潑。
我偷偷溜走。
過幾天也買了同樣的衣飾,在家偷偷穿著,照鏡子。
發瘋了。
一個人發起瘋來是這樣子的。大膽的女同事叫我出去玩。
怎麼玩?
我實說:「怕髒。」指的是感覺。
她們卻視之為俏皮話。
開始喜歡嘉菲貓。史諾比太純,吃虧,我就是吃了大虧。
也開始抽煙,一天抽不了五枝,怕浪費,用一隻小小塑膠儲藏盒收起,防潮。
朋友發覺我有性格。
不美只好有型,最佳形容詞,吊兒郎當,標新立異,懶洋洋,都是有型。
致力於吃。
到肉食店去買冷藏雞翅膀,回來調味,搽蜜糖,放媧爐裡烤廿分鐘,香得不似人間有的食物,開一罐沙士,用麵包夾花生醬,吃,撐死是理想的死,這一頓可增一公斤。
所有的礦泉水與沙拉俱往矣。
我不敢去旅行,太多單身女人做旅行專家,嘩,啥地方都去:康城、紐約、卡曼都、津巴布韋……回來繪形繪色的講其艷遇及見識,一本照片本子到處傳聞。
也怕忽然致力於事業,要賣命便早賣,到三十餘可位極人臣,等破男人扔棄才努力,還有什麼好機會?
還有,也決不會出去學這學那,學啥個鬼,老狗學不到新意。
咦,這麼說來,倒還沒有亂了陣腳,是不是還有得救呢?
我堅持支撐下去。
我對牢牆壁大聲說:「魔鏡魔鏡,請替我作主,以後的日子該怎麼過?」
鏡子不答話。
於是我走過去貼著牆壁,似做卡通,以魔鏡的身份答王小珊:「不久會有愛你的人,手持金盾,前來打救。」
這樣的神話連我自己都不相信。
其實我從來沒要追求名利。
只要那位仁兄肯對我好,婚後各自出一分力,日後養兒育女,也就是一輩子了,我沒有野心。
可是他沒有給我這樣的機會。
於是我神經兮兮對牢牆壁說話。
早結婚有很大的好處,省力氣省金錢,現在看樣子無此可能,大可酸葡萄的說一句:早婚可惜,遲婚使人有機會將眼光放遠。
遲婚最可怕的地方是過了期限,生不出孩子。
可愛的嬰兒。
大表姐早婚,她女兒也早婚,祖孫三代走在一起,令人艷羨,分別是四十歲、廿歲與一歲。
四十歲的女人還可以很年輕,大表姐往往牛仔褲球鞋一度去照顧孫子,那小東西叫婆婆的時候,旁人聽得下巴跌下來。
真不簡單。
這個小孫,是咱們的成人玩具,他是通靈的,完全懂得大人在說什麼,極少哭鬧,很受歡迎。
因為空下來了,最近時常自告奮勇為照顧嬰兒。
他什麼都好,就是混身太軟,費九牛二虎之力才抱得起,心理負擔太重,情願將他放床上,可惜他又愛蠕動,所以帶他是相當吃力的一件事。
週末帶寶寶,偏偏該日有同事跑上門來借東西。
我有一隻電腦打字機,輕巧方便,同事甲想來試用,如果滿意,她也要買一架。
木來她來不要緊,偏偏她帶著異性朋友。
我抱著寶寶,披頭散髮去開門,腋底還夾著一隻奶瓶,看到有男人,幾乎找地洞鑽。
倒底還沒嫁人,還想留一個好印象給異性,這種景象傳了開去,死無葬身之地,那裡都不用去。
我瞪大眼晴。
女同事說:「還不招呼我們?這嬰兒是誰,好漂亮。」
那位男士太懂事了,立刻使一個眼色,像是說「問這些私隱來做什麼?」
我招呼他們進屋子坐。
客廳亂成一片,我騰不出手來,同事替我接過小孩,叫我去拿打字機。
我順便斟了茶。
寶寶怕生,開始扁嘴,我把他放進玩耍籃內。
沒有比這更難為情的事了。
我把打字機的操作性能說一遍,女同事沒有心情聽,不住的逗嬰兒玩。
「太可愛了!」她不住驚歎。
女人就是女人,你看。
結果她男伴掌握了打字機的功能,她沒有。
女人在事業途中有太多旁騖,嬰兒尤其是致命傷。
她說:「真想馬上生一個?」
我說:「很麻煩的,別看他像天使,半夜哭個不停,就好比惡魔。」
他們笑。他是個很登樣的年青人。唉,但願有情人終成眷屬。
「是你的什麼人?」同事還在追問。
男伴白她一眼。
她笑說:「放心,王小珊冰清玉潔,這斷不會是她的私生孩兒。」
現代女性說話大膽,叫男性臉紅。
我微笑,乘機解釋:「我是這孩子的姨婆。」
「嘩!」他們慘叫一聲。
誰還敢說孩子可愛?一開口叫人大家都升級做公公婆婆。
一層冰頓時融解,這一對在我處逗留成個下午才走。
人家總能找到更好的人。
人家一晃眼就能把自己嫁出去。
人家總能不勞而獲,一切由男方供給。
人家總會得化險為夷。
人家能夠求仁得仁。
人家總能夠得心應手,心想事成。
人家……
我對寶寶說:「來,我們去問魔鏡,你姨婆幾時修成正果。」
他睡著了,晚上由他父母把他帶回去。
我坐在露台喝酒,也不怕醉死。
屋子非常近海,有船隻停泊,倒影是一道道金光,如此良夜,那拋棄我的人不知在做什麼,也許在籌備婚禮。
想到這裡,索然無味,上床睡覺。
做了許多惡夢,夢中年屆四十,未婚,撲來撲去找工作,被社會唾棄,要多黑有多黑,怪叫起來,驚醒,發覺實際情形並不比惡夢好多少,冷汗更濃,深深太息。
天亮,紅日冉冉,昨夜夢境忘一半,又開始遊戲人間。
男人不大喜歡我這種類型的女人,男人喜歡嬌小的、俏麗的,會說會笑的女子。
要不就做首屈一指的性格女,男人亦會把她們當手足弟兄,惺惺相識。
最差是我這種半天吊,半桶水。
那打字機還有下文呢,甲買了一架,乙也喜歡,聽說我有折扣,都叫我同代理商聯絡,皆是知情識趣的人,事後要請我喫茶。
我首先的反應是拒人千里。
噫,要我做了頭髮換了衣服外出吃杯茶,才不幹。
他們都不放過我。
「出來!同你介紹男朋友。」很大的應允。
「你知道我喜歡什麼類型?」反唇相稽。
「說呀,什麼類型都有。」
像金剛就不錯。
一日在電視上看這套舊片子,真的,金剛很過得去,丑是醜一點,但他愛惜女人,保護她,肯為她犧牲。
我微笑了。
星期六中午,還是人情難卻,抵達現場。
都一雙雙一對對的,精力充沛,嘻哈談笑,打算直落玩到半夜。
吃到一半,有單身漢上來,大概是走兩桌,第一桌有瞄頭就不來了,第一桌乏味便到這裡來瞧瞧,我覺得自己似菜牌上的一道菜。
頓時眼觀鼻,鼻觀心不言語。
心裡面百分之一百不服,不行,下次要反敗為勝,反被動為主動,待我也到處觀察入微,走三桌又如何,每處逗留廿分鐘,看有什麼合適的人。
為什麼要那麼笨,呆坐此地,含羞答答的等人來揀貨,咄!
嫁了人的女同事可以大膽笑謔地說話,她們有人認頭,她們的配偶沒有異議,也就不關旁人的事。
單身女人一放肆就爛塌塌,誰都怕。
最難做的人是超過廿一歲的單身女,動輒得罪。
離過婚的又還好些,索性可以裝一個閱人多矣,見識廣的樣子,離過兩次婚更好,簡直除死無大礙,什麼都可以攤開來,豁出去。
所以他們說,一定要結兩次婚。
放下杯子,我推有事,離開現場。
二十出頭,還不必做得惡形惡狀。
在電梯裡,碰到從前那一位。
我一震,不想同他打招呼,馬上架上黑眼鏡。
他與親人一道,不知是否與我一樣心思,也沒有同我說話。
大家是一定看到大家了。
沒話好說就是沒話好說。
頂多問句好嗎。
不好也不能哭,也不能傾訴。
問來作甚,答來作甚。
電梯門開了又關,關了又開,總共三兩分鐘的時間,恍如一世紀。
我默默看著他背影,從前可以搭住他肩膀,響亮的吻他的脖子後面,現在這權利已屬別人。
奇怪我心境卻很平靜。
電梯到樓下,大家魚貫而出,他忽然轉過頭來,叫我:「小珊。」
我仰起頭,「啊,好嗎?」
這兩個字真是天底下最大的廢話。
他很慇勤的說:「你氣色很好。」
「化妝而已。」
「胖了。」
「噯,愛吃。」
「還在原來地方做事?」
「唔。」
「聽說升了級?」
「沒有哇,誰說的?」
「聽人提過。」
我們已經走到門口。
大太陽照到我身上,炙然,我用手遮著額頭,「再見。」我說。
「有人接你嗎?」
我不答。「再見。」我轉頭走開。
有點似落荒而逃。
再說三個鐘頭也不管用,陌路人就是陌路人。
從此蕭郎是陌路,他偏偏又姓蕭。
真奇怪,居然還認得我,頭髮短那麼多,人胖那麼多,又相隔那麼久。
並且他不停的說話,像是受了什麼刺激似的,神經緊張。
我佩服自己鎮定,不像是打敗仗的人。
這原本是天大的侮辱,只不過我接受得好,一切深仇大恨如泥牛入海,無影無蹤,半年過後,連我的仇人也忘了他險些兒殺掉我。
而我逃得小命,居然若無其事。
瞧,本事不止一點點吧,唉,誰沒有一兩招護身之寶呢。
不不不,我並沒有忘記,怎麼可能,一切牢牢記在心頭,吃一次虧學一次乖,不過表面就不必露出來了,不要解釋,不要抱怨,不不不。
我悵惘的想,本來我可以活到一百二十歲,經過這次內傷,頓時減壽,大概起碼要少活六十年。
再失多一次戀,真會立刻翹辮子,以後的日子,焉得不步步為營。
表姐說:「哼,這好叫內傷?我同你說什麼叫內傷,當一班同事數人,人人於同一日昇職,而閣下獨獨留任原職,卻又因經濟情形不能辭職,還得強顏歡笑在第二天早上爬起身繼續上班,這才是內傷!隨後又發覺學歷潛力最好的是閣下,而閣下升不上去是遭奸人所害,嘿,真想殺人,可是形勢比人強,不做吃什麼?硬生生忍氣吞聲,難怪人會生癌。」
我不敢言語。
「失戀算什麼?街上有的是男人,待你年薪六十萬,宿舍一千平方米,公司供給汽車司機的時候,你怕找不到男人?有的是滄海水,有的是巫山雲,你少擔心。」
我吐吐舌頭,那麼偏激,大概是家務做膩了。
做家務本是最佳運動,但重複又重複,悶得發瘋,天天抹那幾張桌子椅子,天天熨那幾件衣服,每日要吸塵,朝朝洗浴間……
一定要請女傭做,不然人生一點意義都沒有了,光是洗完煮,煮完吃,原始過原始。
傭人告假的時候,家裡通常一團糟,週末提起勁來狠狠收拾,不錯是略為整齊,可是到了星期一,又亂成一片,於是乾脆不做。
婚後不知誰做家事?
這些不算細節,是每日都要面對的難題,婚前一定要坦白。
我學精了,以後擇偶,頭腦一定清醒。
不過那人在那裡呢?
別去想它。
不知道如何處置自己,好像有一半魂魄不知所蹤。
儘管他們都說「小珊不知擔心什麼.包管一下子就找到更好的人」,我還是悶悶不樂。
打敗仗不是光榮的事。
我們散開的原因非常簡單,他開始約會別的女性,我們認識已有兩年,兩年之後他混身發癢,一次兩次三次被我發覺同別人去看戲聽音樂,他的時間不再留給我專用,我要找他非常困難,需要排期。
聞絃歌而知雅意,他並不隱瞞行蹤,分明有意要我知道消息,知難而退。
我成全他。
外頭人把我看得太瀟灑,其實我給他機會已有一年.也很盼望他回頭,只是他沒有。
走了三年,他也不好意思直截了當公開把我休掉,大抵是要給我下台的機會,我當然沒有大哭大鬧,諸人問起,只說意見不合。
嘿,意見不合,誤盡蒼生。
他大概是厭倦了我,我有自卑,自覺個性乏味,不及他女婀娜多姿。
他暗中給我面子,有人問他「到底誰扔誰」,他總是說:「我這付德性,自然女方不要我。」
人問我,我也不約而同說:「如我這般白開水女人,當然是男朋友甩了我。」
他說假話,人家當真,因為我從沒張揚過,而女人很少這麼大方。我說真話,人家以為是假話,因為女人很少承認被扔。
事情更加迷離,不過都讚我們好風度,內出血,沒人知。
他身邊有許多女孩子.最後固定下來的,是那個很時髦的大耳環女郎。
我戴耳環不好看,─粒頭珍珠或鑽石尚可,大耳環就是不行,因為心中不服氣,近日來很少戴耳環,在首飾店看到耳環.立刻別轉頭。
我並不比誰更大方。
我沒有炸起來,是因為我比別人自愛。
似我這麼可愛的女子,倘若找不到更好的男人.皇天無眼,瞧,越來越會得安慰自己。
在很困苦的時候,對牆壁說話的巧技也越高,若果隔牆有耳,那雙耳朵準會滴出耳油。
初初決裂,天真地以為表明心態.或會令他就範,等他打電話來說後侮,足足等了一個月。
他沒有打來。
好不容易脫身,還打來幹嗎。以前一天打七次是以前的事。
分手後只覺時間奇多,足夠再世為人/重讀文憑/休養生息/寫一本文藝巨著。
一年之後,我終於心死,不再去想那件事。
終於痊癒那一日,自己並沒發覺,聽見同事租遊艇出海,我把頭伸過去說:「我也夾一份。」
「攜不攜眷?有眷五百,無眷三百。」
我苦笑,「兩百買個眷?真值得。」
「你只要來就有,我們通知叔伯兄弟,叫他們把單身漢都帶來。」
我咕噥,「一天到晚狼來了,手頭卻沒有好貨。」
眾嘩然。
我出去買件電光紫的一件頭新式泳衣,免得單身漢也說船上沒好的貨。
又去熨了頭髮,免得濕水後光看頭似小男孩子。
如此興致勃勃及講究.可見戰傷已好得七七八八。
週末是個艷陽天,一船都是人,擠得我懷疑船會沉下去,但沒有。
船上有好些小孩,有個叫羅拉的小女嬰,才一歲多,穿粉紅色比堅尼,對我一笑,要了我的老命,心花怒放的同她玩,忘了賣弄風情。
忽然有人同我說:「他們告訴我,你已經做了姨婆。」
我抬起頭,「你是誰?」很訝異。
那年輕男人笑:「我未來大嫂,是你的女同事。」
我打量他,唉,個子略矮,髮式有點過時,肩膀在脫皮,怎麼看都不似白色武士。
不過雙目明亮,笑容活潑,也有可取之處。
我只得向他點點頭。
「喜歡孩子?」他問。
我又點點頭。
這是復國的機會,不得輕易放棄。
我展開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