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遜漂流記 第七章---03
    我向他大聲招呼,做手勢叫他過來。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向前走幾步停停,又走幾步又停停。這時,我看到他站在那裡,混身發抖。他以為自己成了我的俘虜,也將像他的兩個敵人那樣被殺死。我又向他招招手,叫他靠近我,並做出種種手勢叫他不要害怕。他這才慢慢向前走,每走一二十步便跪一下,好像是感謝我救了他的命。我向他微笑,作出和藹可親的樣子,並一再用手招呼他,叫他再靠近一點。最後,他走到我跟前,再次跪下,吻著地面,又把頭貼在地上,把我的一隻腳放到他的頭上,好像在宣誓願終身做我的奴隸。我把他扶起來,對他十分和氣,並千方百計叫他不要害怕。但事情還沒有完。我發現我用槍桿打倒的那個野人並沒有死。他剛才是給我打昏了,現在正甦醒過來。我向他指了指那個野人,表示他還沒有死。他看了之後,就嘰哩咕嚕向我說了幾句話。雖然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可對我來說聽起來特別悅耳,因為這是我二十五年來第一次聽到別人和我說話,以前我最多也只能聽到自己自言自語的聲音。當然,現在不是多愁善感的時候。那被打倒的野人已完全清醒,並從地上坐了起來。

    我發現被我救出的野人又有點害怕的樣子,便舉起另一支槍準備射擊。這時,我那野人(我現在就這樣叫他了)做了個手勢,要我把掛在腰間的那把沒鞘的刀借給他。於是我把刀給了他。他一拿到刀,就奔向他的敵人,手起刀落,一下子砍下了那個野人的頭,其動作乾脆利落,勝過德國劊子手。這使我大為驚訝,因為,我完全可以相信,這個人在此之前,除了他們自己的木刀外,一生中從未見過一把真正的刀。但現在看來,他們的木頭刀也又快又鋒利,砍頭殺人照樣一刀就能讓人頭落地。後來我瞭解到,事實也正是如此。他們的刀是用很硬的木頭做成的,做得又沉重又鋒利。再說我那野人砍下了敵人的頭,帶著勝利的笑聲回到我跟前。他先把刀還給了我,然後做了許多莫名其妙的手勢,把他砍下來的野人頭放在我腳下。

    但是,最使他感到驚訝的,是我怎麼能從這麼遠的距離把另一個野人打死。他用手指了指那個野人的屍體,做著手勢要我讓他過去看看。我也打著手勢,竭力讓他懂得我同意他過去。他走到那死人身邊,簡直驚呆了。他兩眼直瞪瞪地看著死人,然後又把屍體翻來翻去,想看個究竟。他看了看槍眼,子彈正好打中那野人的胸部,在那裡穿了個洞,但血流得不多,因為中彈後人馬上死了,血就流到體內去了。他取下那野人的弓箭回到我跟前,我就叫他跟我離開這地方。我用手勢告訴他,後面可能有更多的敵人追上來。

    他懂了我的意思後,就用手勢表示要把兩個屍體用沙土埋起來,這樣追上來的野人就不會發現蹤跡。我打手勢叫他照辦。他馬上幹起來,不到一會兒功夫,就用雙手在沙土上創了一個坑,剛好埋一個野人。他把屍體拖了進去,用沙土蓋好。接著又如法泡製,埋了第二個野人的屍體。我估計,他總共只花了一刻鐘,就把兩具屍體埋好了。然後,我叫他跟我一起離開這兒。我沒有把他帶到城堡去,而是帶到島那頭的洞穴裡去。我這樣做是有意不讓自己的夢境應驗,因為在夢裡,他是跑到城堡外面的樹叢中躲起來的。

    到了洞裡,我給他吃了些麵包和一串葡萄乾,又給了他點水喝。因為我見他跑了半天,已經飢渴不堪了。他吃喝完畢後,我又指了指一個地方,做著手勢叫他躺下來睡一覺。那兒鋪了一堆乾草,上面還有一條毯子,我自己有時也在上面睡覺。於是這個可憐的傢伙一倒下去就呼呼睡著了。

    這個野人生得眉清目秀,非常英浚他身材修短合宜,四肢挺直又結實,但並不顯得粗壯。他個子很高,身體健康,年紀看來約二十六歲。他五官端正,面目一點也不猙獰可憎,臉上有一種男子漢的英勇氣概,又具有歐洲人那種和藹可親的樣子,這種溫柔親切的樣子在他微笑的時候表現得更為明顯。

    他的頭髮又黑又長,但不像羊毛似地捲著;他的前額又高又大,目光銳利而又活潑。他的皮膚不怎麼黑,略帶棕色,然而不像巴西人或弗吉尼亞人或美洲其他土人的膚色那樣黃金褐色的,令人生厭,而是一種深茶青色的,油光烏亮,令人爽心悅目,劫難以用言語形容。他的臉圓圓胖胖的,鼻子卻很小,但又不像一般黑人的鼻子那樣扁;他的嘴形長得也很好看,嘴唇薄薄的,牙齒又平又白,白得如同象牙。他並沒有睡得死死的,實際上只打了半小時的盹就醒來了。他一醒來就跑到洞外來找我,因為當時我正在擠羊奶,我的羊圈就在附近。他一見到我,立刻向我奔來,爬在地上,做出各種各樣的手勢和古怪的姿勢,表示他臣服感激之心。最後,他又把頭放在地上,靠近我的腳邊,然後又像上次那樣,把我的另一隻腳放到他的頭上,這樣做之後,又向我作出各種姿勢,表示順從降服,願終身做我的奴隸,為我效勞。他的這些意思我都明白了。我告訴他,我對他非常滿意。不久,我就開始和他談話,並教他和我談話。首先,我告訴他,他的名字叫 "星期五",這是我救他命的一天,這樣取名是為了紀念這一天。我教他說"主人",並告訴他這是我的名字。我還教他說"是"和"不是",並告訴他這兩個詞的意思。我拿出一個瓦罐,盛了一些羊奶給他。我先喝給他看,並把麵包浸在羊奶裡吃給他看。然後,我給了他一塊麵包,叫他學我的樣子吃。他馬上照辦了,並向我做手勢,表示很好吃。

    晚上,我和他一起在地洞裡睡了一夜。天一亮,我就叫他跟我一起出去,並告訴他,我要給他一些衣服穿。他明白了我的意思後,顯得很高興,因為他一直光著身子,一絲不掛。當我們走過他埋下兩個屍體的地方時,他就把那地方指給我看,並告訴我他所做的記號。他向我做著手勢,表示要把屍體掘出來吃掉!對此,我表示十分生氣,我向他表明,對人吃人這種殘忍的行為我深惡痛絕。我做出一想到這種罪惡勾當就要嘔吐的樣子。然後,我向他招手,叫他馬上走開。他立即十分馴服地跟著我走了。我把他帶到那小山頂上,看看他的敵人有沒有走。我拿出望遠鏡,一眼就看到了他們昨天聚集的地方。但那些野人和獨木舟都不見了。顯然他們上船走了,並且把他們的兩個同伴丟在島上,連找都沒有找他們。

    我對這一發現並不感到滿足。現在,我勇氣倍增,好奇心也隨之增大。因此,我帶了我的奴隸星期五,準備到那邊看個究竟。我給了他一把刀,讓他拿在手裡,他自己又把弓箭背在背上——我已經瞭解到,他是一個出色的弓箭手。另外,我還叫他給我背一支槍,而我自己則背了兩支槍。這樣武裝好之後,我們就向那些野人昨天聚集過的地方出發了,因為我很想獲得有關那些野人充分的情報。一到那裡,呈現在我面前的是一起慘絕人寰的景象,我血管裡的血不由得都冰冷了,連心臟也停止了跳動。那真是一幅可怕的景象,至少對我而言實在慘不忍睹,可是對星期五來說,根本不當一回事。那兒遍地都是死人骨頭和人肉,鮮血染紅了土地;那大片大片的人肉,有的吃了一半,有的砍爛了,有的燒焦了,東一塊西一塊的,一片狼藉。總之,到處都是他們戰勝敵人之後舉行人肉宴的痕跡。我看到一共有三個骷髏,五隻人手,三四根腿骨和腳骨,還有不少人體的其他部分。星期五用手勢告訴我,他們一共帶來了四個俘虜來這兒舉行人肉宴,三個已經吃掉了。他是第四個。說到這裡,他還指了指自己。他又告訴我,那些野人與他們的部族的新王發生了一次激烈的戰爭,而他自己是新王的臣員。他們這一邊也抓了大批俘虜;這些俘虜被帶到不同的地方殺掉吃了,就像那些野人把他們帶到這兒殺了吃掉一樣。

    我讓星期五把所有的骷髏、人骨和人肉以及那些野人吃剩下來的東西收集在一起,堆成一堆,然後點上火把它們通通燒成灰燼。我發現星期五對那些人肉仍垂涎欲滴,不改他吃人的天性。但我明顯地表現出對吃人肉的事極端憎惡,不要說看到這種事,甚至連想都不願想。我還設法讓他明白,如果他敢再吃一口人肉,我就把他殺了,這才使他不敢有所表示。

    辦完這件事後,我們就回到城堡裡去了。一到那裡,我就開始為星期五的穿著忙碌起來。首先,我給了他一條麻紗短褲。這條短褲是我從那條失事船上死去的炮手箱子裡找出來的。這件事我前面已提到過了。短褲略改一下,剛剛合他的身。然後,我又用羊皮給他做了件背心。我盡我所能縫製這件背心。應該說,我現在的裁縫手藝已相當不錯了。另外,我又給了他一頂兔皮帽子,戴起來挺方便,樣子也很時髦。現在,他的這身穿戴也還過得去了。他看到自己和主人幾乎穿得一樣好,心裡十分高興。說句實話,開始他剛穿上這些衣服時,深感行動不便;不但褲子穿起來感到很彆扭,而且,背心的袖筒磨痛了他的肩膀和胳肢窩。後來我把那使他難受的地方略微放寬了一些,再加上對穿衣服也感到慢慢習慣了,他就喜歡上他的衣著了。

    回到家裡第二天,我就考慮怎樣安置星期五的問題。我又要讓他住得好,又要保證自己絕對安全。為此,我在兩道圍牆之間的空地上,給他搭了一個小小的帳篷,也就是說,這小帳篷搭在內牆之外,外牆之內。在內牆上本來就有一個入口通進山洞。因此,我在入口處做了個門櫃和一扇木板門。門是從裡面開的。一到晚上,我就把門從裡面閂上,同時把梯子也收了進來。這樣,如果星期五想通過內牆來到我身邊,就必然會弄出許多聲響,也就一定會把我驚醒。因為我在內牆和巖壁之間用長木條作椽子搭了一個屋頂,把我的帳篷完全遮蓋了起來。椽子上又橫搭了許多小木條,上面蓋了一層厚厚的、像蘆葦一樣結實的稻草。在我用梯子爬進爬出的地方,又裝了一個後門。從外面把門打開,是絕對不可能的,這樣做,活門就會自動落下來,從而發出很大的聲響。此外,我每夜都把武器放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

    其實,對星期五,我根本用不著採取任何防範措施。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有像星期五這樣忠誠老實、聽話可愛的僕人。他沒有脾氣,性格開朗,不懷鬼胎,對我又順從又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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