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百笑 第一章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搖頭,猛烈地搖頭。

    讓我進了地獄,哪會容得你們在天堂逍遙自在?

    祝福你們白頭偕老。

    在耶酥的面前,我也是這麼說的。

    可上帝卻窺探了我的真心。

    我坐在教堂的長椅上,左顧右盼,幾乎懷疑自己進錯了門。

    這本該是場婚禮,諸賓客臉上卻如島雲蓋頂般黑沉,如果我不知道這是場婚禮,會以為那花車裡面出來的不是新娘,而是黑乎乎的棺材。

    最後走出來的還是新娘,雖然我不想承認,可是那個魔女,她身上披著天使的白紗,再假模假樣地邁上淑女的步伐,居然也有款款生姿步步金蓮的——錯覺。

    這當然只是我的錯覺,如果我不知道那是個叫寧雨晨的女人,還真會大加贊賞一番。

    我的臉不是烏雲蓋頂,而是紫氣東來,寧雨晨的臉雖然裹在重重白紗之下,可她卻還是可以看得到,我正把自己像一只氣球那樣氣鼓鼓地吹起來,離地面越來越高,越來越高。於是她在經過我的時候,似乎很輕柔地拂了我一下,這女人經過特殊訓練,動作迅捷如克格勃的特工,而且位置奇准,每次不管我化為液態、固態、氣態,飄忽不定甚至靈魂出竅,她也能極之精准地捕捉到我的死穴——至於我的死穴在哪裡,我打死也不會告訴你。

    事情證明,被敵人掌握到弱點的人極之悲慘,寧雨晨輕柔的—拂,指尖如蠍子尾後毒針,扎入我的氣球裡,哧一下,不,是砰一下,我就爆了,癟了,老老實實癱軟在長椅上,輕薄得就像身邊賓客放在手邊的那件外套。

    從我的視角出去,世界是平面的,她身上曼妙的白紗,失去美感,像張白紙一樣糊在她身上,這使她整個人有點像剛剛扎好的風箏。

    對於那個即將與風箏過一輩子的男人,我致以最崇高的欽佩,和最由衷的祝願,

    神父這麼說。

    新郎名叫成浩司,跟寧雨晨是大學校友,和我也是。可是我跟他並不熟,只是擦肩而過的校友。在我印象中,他天天拿著一個傻乎乎的籃球,在球場上揮汗如雨,身上總像個搬磚的工人那麼臭哄哄的。也許是因為他跟籃球親密無間的關系,有他在的地方就有籃球,以至於在我的記憶中,他就轉化為一種球狀的生物。

    這個球狀的生物從教堂外面滾進來,再自然不過,可是注意到他滾進來的時候,在場諸賓客臉上的烏雲又濃重了些,我就不能再掉以輕心。

    成浩司坐在一輛滾動的輪椅上。

    世界驀然在我眼前重新展開,就像那種帶來驚喜的花束,拆封前委身於一支細長的管子,可觸及到某個機關,花束就會突然任你眼前爆開,彩帶跟閃亮晶片也會從天而降。這個時候,所有的人都會耶的驚叫起來。

    這場婚禮本應在此處進入高潮,現在卻像喪禮的棺材即將落土的瞬問,陷入一片愁雲慘霧。

    我目瞪口呆,大腦停止了旋轉,—直到成浩司滾到——我呸呸呸——我面前,低沉地說了一句:「可以開始了。」

    世界才又像放電影——不,就像流動的水一樣從我眼前緩緩而過。

    成浩司在球場上揮灑的汗珠,在陽光下晶瑩剔透,扣人心弦。

    他小麥色的肌膚,就像果樹上最高的那顆果實,驕傲地接受了充足的陽光照射,呈現誘人的色澤,讓全校女生乍看到就食指大動。

    那果實想必因為人過高傲,沒人夠得著,在碩果累累的秋天,一次次讓人望而卻步,在寒風凜列的冬天,他孤獨地掉了下來,跌在地上。

    漸漸腐爛,埋入土壤。

    如今再挖出來,就是這個樣子。

    成浩司的面色就像久陷牢獄,蒼白病態,高大挺拔的身材委身於一輛輪椅之中,雖然衣冠整齊,卻呈現難以形容的猥瑣,我有些不忍看下去。

    寧雨晨卻掀開臉上的面紗,對她的丈夫嫣然一笑,她今天粉面緋腮,艷若桃李,她臉上的笑容不是假的。

    寧雨晨身形嬌小,站在成浩司身邊,恰如其分,他們在上帝面前起誓,生死不渝,我聽到那聲「我願意」,幾乎感動得要掉眼淚、

    禮畢,我像瘋了般地跑出教堂,蹲在紫籐花架下,哭得唏哩嘩啦,我把髒兮兮的鼻涕跟眼淚一股腦抹在乾淨的白襯衫上,再把外套套上,神采奕奕地走回去、

    這丟臉的事情不能讓人知道,否則真的還以為我是愛上了她,或者愛上了他。

    喜宴的會場令人啼笑皆非,所有人,猶豫不決自己臉上應該掛什麼表情,他們的肌肉無法收縮自由,只好呈松弛的狀態,從發梢搭拉下來,看上去好像拉皮手術沒成功。

    我雖然裝出一副比任何人都理智的樣子,可眼睛紅腫,像只兔子,前來參禮的老師同學們一眼就認出我來,本來想熱情地上來擁抱一下,看到成浩司的片刻,動作全都凝止。

    後來他們開始坐在酒席問竊竊私語,多虧這群三姑六婆,我對這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的事件,知之甚詳。刪除他們唾沫橫飛的注解,只剩一句話。

    成浩司出了車禍。

    我重重地松了一口氣。

    這年頭,旦夕禍福,連飛機都會從天而降,所謂自古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和。

    我很想把這些苦口的良藥對成浩司循循善誘,可是他那張臉,越看越像《基督山恩仇記》裡面那個大伯爵,那人面如削,眼如刀,得罪他的人全都不得好死。

    可是我卻陰魂不散地守護在成浩司身邊,忠誠不二,先別忙著感動,我起先也不願意靠近他,可後來我發現,原來我把兩只手搭在他肩陷上的時候,他足足比我矮半個頭,我盡可以有睥睨群雄的氣勢。這個新銳的發現令我陶醉不已,我所表現的親暱,令成浩司感到渾身不自在。

    媽的,這男人少言寡語的時候真有味道!我贊歎著,又重重拍下他的肩膀。

    我今天晚上格外高興,也因此喝了比平時多的酒,說了比平時多的話,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一句古話,叫:酒後吐真言。

    我對當時的狀況沒有記憶,據事後在場的人士復述,我就像二次世界大戰凱旋歸來的將領一樣——此話經由我的潤色,他們的原話是說,我像土匪進莊一樣開心,燒殺搶掠,嘴裡還淫賤地嚷嚷著:「花姑娘!花姑娘!」

    我像蝴蝶般地穿梭在眾賓客席間,跟每個人干杯,吉祥如意,萬事順心——像醉豬一樣抱住誰都不放,滿嘴噴沬,人見人厭。

    誰說我醉了?誰敢說我醉了?我清醒得很!

    這場上沒有任何一個人比我清醒,比我的眼睛更明亮,我甚至看到成浩司跟寧雨晨二人在一瞬間,交換了一個會心的眼神。

    其實人家新婚燕爾小倆口,脈脈含情地對視上一個世紀之久也不足為奇,可奇特的是,他們不是對視,而是非常有靈犀的將視線在空中短暫的交會,然後重回自己的軌道。

    那電光火石的一個閃光,讓我聞到了陰謀的味道。

    如果我還有殘存的理智,現在就應該四爪著地,爬也要爬出去,遠離這個陰謀。可是我的大腦中樞已經無法控制四肢,依然在極有規律地持續抽搐著。

    後來抽得在場的賓客都看累了,降陸續續離場。我腳軟在酒桌上生死不如。成浩司走過來,他的車輪輾壓在厚厚的地毯上,其實根本沒聲旨,可是我還是聽到了,那輪子就仿佛輾過我的身軀,讓我痛到抽筋。

    成浩司吩咐兩個服務生將我送到酒店樓上房間休息,我才算安靜下來,真絲的緞面柔滑入心,像清涼的泉水在撫摸肌膚,我從來沒睡過這麼舒服的覺。

    雖然我從來沒有喝母乳的福份,可我眷戀人體的溫度,小時候,再仿真的奶嘴我也不願意入口,沒辦法的爺爺只好用手指蘸上奶汁,一次次塞進我嘴裡讓我吮吸。

    爺爺的手指一點也不好吃,殘留著洗不淨的豆腐味道,上面有粗糙的紋理,歲月的苦難留下的斑斑痕跡。

    跟這個男人的味道完全不同。

    這只手指修長,紋理細致,溫軟、還帶著一點點煙草味道。

    我用舌尖貪婪地吮吸著,戀戀不捨,然而再是不捨,我終究不是那個吃奶的小孩,我狠狠一口咬下,打破這個夢境。

    有人因疼痛驚叫一聲,迅速把手指抽回去,我嘴角揚起笑意,睜開眼睛。

    「我記起你來啦。」成浩司說:「小柯。」

    在我就讀的那所大學,我也算是個知名人物。不知道為什麼從進校門的那一天起,所有人就一副跟我八輩子前就認識的親切面孔,熱呼呼地喚我:「小柯。」

    可現在,沒什麼比這兩個字更加陌生。

    我從床上翻身起來,頭像被門擠過那麼痛,我跌跌撞撞走到洗手問,用冷水洗把臉,出來後,發現成浩司還坐在桌前,百無聊賴地把玩一只煙灰缸。

    我本想打趣他一句,洞房花燭,春宵苦短哪,可看他放在輪椅上的雙腿,我不忍出口。

    一個下肢癱瘓的男人,在新婚之夜,恐怕沒有勇氣去面對他嬌艷的新娘。

    想到這裡我就難過,成浩司才是那個該難過的人,可他卻比我大方多了,他拍拍身邊的座位,對我爽朗笑道:「坐坐!那麼多大學同學,只有你最難碰到,今天可要好好干一杯!」

    成浩司不拘小節,相比下我胡思亂想倒顯得小家子氣。我當然不甘示弱,坐下後用手拍著他的肩膀,邊拍邊抖大腿,說話舌頭都在打卷,冒出的話京味十足。

    成浩司帶來幾瓶啤酒,不是大飯店賣的那種高檔貨,而是我們大學時期,校門口的小店裡賣幾十塊錢一瓶的那種,包裝粗劣,卻感性無比。這種酒非常容易上癮,很快就勾起我大學時代感傷的回憶,那嗆人的後勁逼得我眼淚鼻涕一塊兒流。

    我想,今天我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標嚴重,—定會做出我終身後悔的事情,雖然意識到這一點,我還是無法控制自己顫抖的左手去拿起酒瓶,向口中灌去。

    酒於我,就像水一樣,只是一種用來沖洗記憶的工具。

    可酒卻也能刻上新鮮的記憶、

    我的酒量很差,在宿捨裡有口皆碑,千桿不倒是真的,可酒入口的那瞬,所有人都知道,我已經醉得一塌糊塗。

    而且我的酒品很差,現實中我是個小心翼翼的人,喝醉後我就壯著膽子去做我平時不敢做的事情。大四的時候,同班同學都畢業了,只有我還在留級,極諷刺的是他們還熱情地邀請我去參加畢業晚會,那晚我表現得興致高亢,就跟今天的喜宴一樣。

    可是酒闌人散後,我發瘋地跑到大學教師宿捨去,扯著嗓子嚎啕大罵,痛斥教育制度的低劣性,我的詞句摘取自某少年作家的成名之作《在棉襖裡洗澡》。

    那位少年作家寫完這篇文章後被免試錄入B大,可我卻一連四年考試紅燈。

    所以當我的紅血球被酒精鼓眼的時候,我已經預感到自己會做什麼了,

    可憐的成浩司還渾然不覺,他左手拿著酒瓶,很溫文爾雅地一口口小啜,右手燃著一支煙,有一下沒—下地點在煙灰缸上。

    那火紅的苗頭在我眼前晃晃悠悠,十分礙眼。

    我像打樁一樣重重地拍著成浩司的肩膀,他長得可真壯實,居然一點不覺得疼。那沒事的表情令我怒不可遏,我合掌成拳,以猛虎之勢向他臉上擂去!

    他完全沒想到這一招,離得那麼近躲都躲不及,被我重重打在臉頰上,身欲向後傾倒,可他坐在輪椅上,自然倒不下去,只是車輪向後滾了兩下。

    如此我當然不解恨,我掐起他掉在桌子上的煙頭,咬牙切齒地向他的大腿按去,在腦中自行配音,皮肉冒煙的「哧哧」聲,然後我就像清朝時手持紅烙鐵的拷問宮那樣邪惡地哈哈大笑起來。

    我的這個動作,就像一個機敏的按掣,一個神秘的咒語,一但啟動,便是足以顛覆世界的奧妙、

    很快我就體驗到這種奧妙。

    成浩司平靜無波的臉上迅速閃過痛苦的表情,這真讓我吃驚,更讓我吃驚的是,他突然撲了過來。

    不知道怎麼回事,這個半身癱瘓的病人,一下子吃了靈丹妙藥似的突地站起身來,像只黑豹一樣朝我撲過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動物世界》這個節目,這是我去香港後唯一能夠看得懂的中文節日,伴著極有磁性的男音,那些大型貓科動物,以迅猛的去勢,曼妙的身姿向獵物俯沖過去,精准無比地咬上對方的咽喉,—擊致命。

    那一瞬間真令人血脈沸騰。

    我愛極了那個男音,愛極了那些貓科動物。

    我甚至在洗完澡後,關上門,赤身裸體地趴在地面上,對著穿衣鏡也齜牙咧嘴地做出這種凶狠的架勢。可再怎麼看,對面那家伙還是像家裡養的那只大懶貓。我將手中食物抬得高高的,故意逗它時,它非常不甘心情願地沖我張牙舞爪,只覺得滑稽。

    我那時怎麼就沒想想,如果我是那個破咬著喉嚨的獵物,或者是貓嘴裡叼著的食物時,會作何感想。

    成浩司一定跟我一樣喜愛收看這個節目,他將這捕獵的動物模仿得入木三分渾然天成,他撲過來的時候,我真的以為自己是一只花斑羚羊。

    他的牙齒准確捕捉到我的頸動脈,往上面狠狠地咬了一口,我發出了絕望的慘叫聲,身體向地上倒下去,腦袋還撞上地面,這使我的淒厲的慘叫尾音變調,成了小貓一樣的嗚咽聲。

    成浩司抬起頭來,眼神變得非常可怕。這可不是跟小貓玩耍,讓它在我胸膛上蹭來蹭去,這個高大的家伙壓在我身上時,不說體重,單是那壓迫感已經足已令我翻白眼,真想就此暈死過去。可這樣必然逃脫不掉屍骨無存的下場,我是很怕死,所以我搏命反抗。

    我先是一個左勾拳,向他的右眼,被他擋下,我再一個右直舉,打向他的鼻梁,卻被他攥住拳頭,我只好跟他拼了,干脆拿腦門直接向他撞去,這招真管用,異軍突起,他完全沒想到,我的腦門正中他的下巴,我聽到骨頭碎裂的聲音,然後頭痛欲裂,頭暈眼花向後倒去。

    我一副軟綿綿的樣子,令成浩司放松了警惕,正所謂兵不厭詐,我趁機抽出被他夾著的右腿,奮起就向他臉上踢去!

    哈哈哈,這一下真是全中。他成浩司的臉再硬,也沒有我的鞋底硬吧!我正在得意之時,卻發現我腳上根本就沒鞋子!連襪子都脫得乾淨!我痛恨那些服務周到的服務生!

    心中慘叫一聲,這一擊將會威力大減,我就此放棄,把腿收回來,迅速從地上爬起來,向門口逃去,為今之計,英雄逞不得,保身於才最重要的。

    有句話叫一寸長一寸強,我動若脫免,可成浩司長胳膊長腿,只消輕輕一伸,就把我從房間的這一頭拽到另一頭去,我的身體劃個大大的弧度,被拋向另一個方向。

    看著堅硬的牆壁,預感自己的臉像餅一樣貼上去的慘狀,可成浩司在拋物之前顯然經過精密的計算,連我的墜落都掐得精准,我扎扎實實地一頭栽進床中央。

    還未來得及慶幸,身後那重物又壓了過來,我惱怒地一巴掌揚過去,這次他本可輕易避閒,卻是沒有——

    他臉色蒼白,卻眸黑如漆,他的—面臉因為我的巴掌一片紅腫,他的眼睛定定地望著我,比起香港天空那混混沌沌的星星,他的眼睛要亮多了。

    居然讓我心生感動的錯覺,

    錯覺就是錯覺,當他張牙利爪再來咬我的時候,我所有感動一掃而空,只剩屈辱跟委屈。

    他的牙齒啃咬著我的嘴唇,血腥的液體流入我的口中,再被他的舌尖掠奪而去。

    我想咬牙切齒,可是下頜被他捏得下得動彈,我只能張開嘴合著他的節奏,可我不甘心,雖然身體不得動彈,可我盡力將右手向一旁移動,一點點向床頭櫃挪過去,

    菜刀,沒有,剪刀,也沒有,連拆信刀都沒有!這是什麼破酒店!

    我一把抓起床頭櫃的台燈,向成浩司腦門上摔去!

    燈體是瓷制的,可撞著成浩司的頭碰得就碎裂開來,他一定是極其驚異的,可惜我已經看不到他臉上的表情。

    因為我把燈打碎了,失去光明,房間陷入黑暗中。

    我本應趁著黑暗遁逃,成浩司不會阻止我的。

    可我沒有離開——臉上滴滴答答落下奇妙的液體,溫熱細膩,沿著我的臉頰滑落進衣襟,我像被施了定身術。

    成浩司的呼吸,波瀾不驚,平緩地一舒一平,他知道我已經逃不掉了。

    他的吻如蜻蜓點水,輕而柔,他的吻如蜜蜂采蜜,總伴隨那麼點入侵的剌痛,當他的舌尖細致地描過我受傷的唇瓣,那種酥麻入骨令我不寒而栗起來。

    成浩司將手指拂在我的頸間,輕輕撥弄,沿著領口,探向我的胸膛,一路直下,停在我的小腹間。

    我之前沒行告訴你,這是我的死穴。

    臍帶是我跟素未謀面的媽媽唯一的聯系,也許我的意識還纏綿在於水中依依不捨,一旦有人觸碰到我的肚臍,那感覺就如同將幼小的我溫柔地包容起來,令人舒適得不忍離去——

    這個時候我已經退化得沒有智力了,失去理智?

    我可以感到成浩司那種粘膩的液體塗遍我的全身,我哪裡都是他的味道,以至於他的進入,不是一種入侵,而是一體的交融。

    以前看過一種怪異的表演,叫「在碎玻璃上跳舞」,我們這種,應該叫「在碎瓷器裡做愛」。

    ***

    早上醒來,我像被噸位級的大卡車住身上反復輾壓過那麼干癟憔悴,所有的水份都被搾得一干二淨。

    我在想,我要告他。

    我要告他——詐欺。

    他裝瘋賣傻,裝瘸扮癱,博取我的同情心,欺騙我的美好心靈,詐取我的——身體。

    什麼?你說我應該告他強奸?拜托,新世紀新青年,有點法律常識好不好?

    雖然看這滿床的凌亂痕跡,誰都知道昨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情,可是我的某位律師朋友告訴我,在香港,強奸這個罪名很難成立、首先是取證工作非常困難,誰也沒辦法再回到案發現場,去把那些毛發呀精液呀口水呀纖維什麼的搜尋回來。其次是當今社會,一夜情像白開水,入口就沒味。警官打個哈欠,請問你怎麼證明你在發生性關系的時候,是被他強迫的,而你在同時,只有痛苦,沒有快感?

    快感這東西,就像射精一樣,是閃瞬即逝的,就像找沒辦法證明我是被強奸一樣,我也無法證明,我是被強迫射精。

    天。

    而且令我慚愧不已的是,我一點受害者的樣子也沒有,充其量就是縱欲過度。

    我頭暈,目眩,耳鳴,盜汗,我的神經痛到打顫,可是我渾身上下光滑無比,別說傷痕,連一個吻痕也沒有。

    成浩司他不是人,他是禽獸,只有禽獸才沒有前戲。

    於是我放棄了,沒有必要去給那些小報記者增加猛料,如果被我爺爺看到那份報紙——「同性戀」在我爺爺那兒是根導火線,他會像九號風球一樣殺過來把我刮到銀河系去。

    房間裡空無一人,當然,除了我。我要迅速清理現場,把被單枕頭全都打包,以免有人整理現場的時候發現到處血淋淋,以為這裡昨晚發生碎屍案,而屍體不知去向。

    我扛著一大包東西,像個偷內衣的變態,從門口偷偷溜出去,匍匐前進,還好,我起了個早,還沒人起床,暢通無阻,我一路爬到電梯裡,按下「1」,重重地呼出一口氣。

    成浩司再沒有出現,冷笑一下,反正這也不是第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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