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原本不是這樣的。
原訂大綱是袁媛與男友交往多年,踏入禮堂前夕,朋友告訴她,見到她的男友與其他女人過從甚密,要她小心;然後她留意到男友定時的失蹤,委託鄭士衷調查,才發現男友原來早已結婚,並育有一子。
有沒有人發現這個大綱很熟悉?是的,它不是小說,它真切地在現實生活中發生了,並且還上媒體報導了幾天。
有關第一徵信社這三個故事的大綱,我去年就交給編編了,它們的形成甚至比《傾城》還早。我是把三本的楔子都寫完,才開始寫《傾城》的。
去年交了《傾城》,我沒有休息,立刻開始寫《撿到小氣球》,因為今年春節休九天。春節過完就是三月;三月上批的稿子一定要提前交,否則趕不及檔期。
於是我加足了馬力,從《傾城》、《撿到小氣球》到《一起躲貓貓》,一本接續一本,反正大綱都是去年就弄好的,我就是把故事鋪陳開來。
但悲劇也在這時候發生了,那個跟我的大綱幾乎一樣的新聞突然出現,看見新聞的時候,我整個人呆掉了。
很多人都說言情小說的劇情很扯,我自己也承認,要一個女孩跟男友交往多年,結婚時才知道被騙有點不可能,畢竟女方總會去男方家拜訪吧?男女雙方的朋友都不見面的嗎?提親時怎麼辦……我要寫這樣的故事,就要負責把這些BUG解決,我想了很多處理方法,以便去圓故事中的不合理成合理。
但是我忘了一件事,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作者也是人,立足在這個社會上,所寫的故事自然多數是生活的延伸,誰說現實生活就不會發生小說裡的情節?
於是,我完成的兩萬字不知道如何接續下去,繼續寫?我怕有人要丟雞蛋,罵我抄襲新聞。
中間再轉?我想了好久都不知道要怎麼轉。
結果一卡就是半個月。幸好接下來就是書展,這期間出了很多很好的書,我就天天賴死在書海中,當作沒有《一起躲貓貓》這個故事吧!
我承認,有時候我很鴕鳥。可是兩萬字啊!還有我在《撿到小氣球》裡有關外遇的預告怎麼辦?
請大家當作我死了,我不存在吧!
就這樣一直龜,龜到書展結束,還在龜。
直到有一天跟朋友聊起書展期間,記者對言情小說的報導,什麼隨便賣就上千?一堆總裁、阿拉伯王子?
很明顯,那些傢伙在吃醋。他一定沒混過MSN,不知道有作者從定稿到完稿重寫了十次,才寫出一個滿意的故事。
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被人這麼說,我也火了,兩萬字我不要了,全部刪掉重來,教你們看看言小作者的骨氣。
於是放假前編編問我進度到哪裡了?很不好意思地告訴她,就「第一章」三個字。
過年,扣掉去玩的時間,開始加班加點,拚命啊!
故事完全改變,還跟外遇擦到邊,寫完,雙手插腰大笑三聲。沒被意外打倒,很好很好,繼續加油。
故事中,袁媛是安麗的皇冠大使,但我並沒有完全照著安麗公司的章程去寫,不是不做功課,是我一直在考慮,完全照搬,會不會產生置入性行銷的問題?
我家母親大人參加婦女會的同伴就是安麗的,我們老二吃美樂家的營養食品,是美樂家的會員,個人習慣用雅芳的化妝品,VIP做了十幾年,老級別了,要章程、試用品什麼的,一句話,東西可以堆滿一桌子。
我三家公司的資料全看完後,決定只掛安麗名,其實誰也不像。原因是,我自己很討厭置入性行銷。看電視,主角家的冰箱一打開,全是番茄汁,我倒在沙發上,久久起不來。
我不喜歡虐待自己。所以如果有安麗人看了,覺得安麗不是這樣做事的,對,我承認,它只披安麗皮,骨子裡是大雜燴。
至於為什麼披安麗皮?因為我把雅芳、安麗和美樂家寫在便條紙上,折一折,閉著眼睛抽籤,就抽到安麗。簡單到無聊吧?我也這麼覺得。
再偷偷說一句,寫鄭士衷的時候,我一直在想粱朝偉那雙迷死人的電眼。交稿前夕聽說他辭演赤壁,好難過,很期待他的諸葛亮說,總覺得光靠那雙電眼,就可以說服孫權和周瑜聯合抗曹。
這個故事是我對第二春的真正想法,我不覺得戀人死去就不能再愛,展開第二春就是不夠癡情。
當然,自願守著逝去的戀情至死是一回事,可若想有個伴,只要有心、有情,永遠不嫌晚。
最老梗的一句話,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不管是初戀、第二春、同性戀……想愛就用心去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