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告訴我,最藍最藍的,是哪一片天空?
當我們的腳印都消失了,南極企鵝說,
是撫平雪地的那一片天空。
最藍最藍的天空,溶在北冰洋的風浪裡。
鰩魚這麼說,鯨魚也這麼說,
天空,是浸藍了的水草,浸藍了
遺落在那裡的眼淚的天空。
在東方的草原,每一株月桂,每一株
面包樹,都隔著永不相見的距離;
花果落了,每一株,還是懷抱著
最濃最濃的思念,攀向最藍最藍的天空。
我問你,最藍最藍的,是企鵝的天空?
鯨魚的天空,還是面包樹的天空?
你卻回答:那裡離鷹鷲最近,離煩愁最遠;
是你童年的天空,是籠蓋西藏的天空。
都過去了,年輕的歲月,以為
所有的離別,都只為了重逢;
當我靠近你,最後一次靠近你,
在我心裡,我說,也有過一片最藍的天空,
因為你,那年,天很高;樹,綠得蔥蘢。
2
一九九二年除夕,我和林方文又再走在一起了。只是,我也不知道,哪一天他會再一次離我而去。
那是一九九三年夏天一個下著大雷雨的晚上。他送我回去跑馬地黃泥湧道的家。雨很大,我們站在一棵老榕樹下面避雨。我指著自己的胸口跟他說:
「我身上穿的,是一個有鋼絲的胸罩。」
他用手掃了掃我濕透了的背,問我:
「那又怎樣?」
「萬一我給雷打中了,我便會死,而我現在握著你的手,你也會跟我死在一塊。」
「那我們豈不是變成霹靂雷電俠?」他笑著說。
「九七年六月三十日,香港回歸祖國的前夕,我們還會在一起嗎?」
「如果一會兒我們沒有被雷打中的話——」他抬頭望著天空。
那個時候,我沒有想到,香港回歸的前夕,竟也是下著這天晚上一樣大的雷雨。
「那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們還會在一起嗎?」我問他。
他笑了:「如果你現在願意把身上的鋼絲胸罩脫下來,我們不用死的話,也許不是沒有可能的。」
每次說到這些事情,他總是不正經的。
「我可以不要你,但我要千禧年的除夕之歌。你答應了的。」
「你要歌不要人?」
「歌比人長久。」我說。
那一刻,千禧年還是很遙遠的事。有時候,我不知道我們生在這個時代,是幸福還是不幸。一千年的時候,我們還沒有來到這個世上;三千年的那天,我們也不可能仍然活著。年輕的我們,能夠看到二千年的降臨。偏偏因為有這麼一個日子,我們很害怕到時候孤單一個人。
「程韻,你真是個麻煩的人。」林方文說。
「是的,我是來找你麻煩的。」我說。
「你見過面包樹嗎?」我問他。
他搖了搖頭。
「我見過一次,是在泰國。」我說,「面包樹開花的時候,那花像面包,有雄花和雌花。」
「雄花和雌花?」
「是的,有雄花便有雌花。有男人便有女人。」
忽然,轟隆的一聲,打雷了。
「走吧!」他拉著我的手。
「還在下雨呢!」我說。
「打雷的時候站在樹下,是想找死嗎?我可不願意明天的新聞說,著名填詞人林放死於女朋友的一個鋼絲胸罩之下。」
「你不要拉著我的手便沒事了。」
「你才不會放過我。」
「如果我死了,你會哭嗎?」我問。
他並沒有回答我。如果我真的死了,他是不可能不流淚的吧?訣別,在我們之間,是難以想象的。
「你放過我吧!」他終於回答了。
「才不呢!」我說。
如果愛他是一種沉溺,我也許還願意沉溺一輩子。
3
那個下雨天之後不久,林方文發掘樂一個女孩子,她的名字叫葛米兒。那個時候,林方文的工作室已經拆夥了,他一個人做著填詞的工作,而且已經很有名氣。葛米兒是毛遂自薦的。唱片公司每天也收到許多做歌星夢的男女寄來的錄音帶,沒有人真的會去聽。一天,林方文無意中在唱片監制葉和田的辦公室裡看到葛米兒寄來的錄音帶。她的錄音帶根其他人的很不同,是放在一個椰子殼裡面的。林方文這個人,最喜歡奇怪的東西。
「你想聽的話,拿回去慢慢聽吧!」葉和田把錄音帶和椰子殼一並送了給林方文。
那天晚上,林方文把椰子殼給了我。
「用來喝水也不錯。」他說。
他把錄音帶放到唱機裡,一把低沉的女聲驀然流轉。唱的是林方文送給我的第一首歌——《明天》。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在你給我最後、最無可奈何的歎息之前,會不會
給我那樣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亂?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她的聲音,是一聽難忘的聲音。即使只是聽過一次,三十年後,你也不會忘記。我是個五音不全的人;可是,我也知道那是天籟,似乎不是屬於這個世上的。
我看著林方文臉上的表情出現了奇妙的變化。他的眼睛光采閃爍。
「這個人一定會走紅。」他說。
那卷錄音帶上面只有一個名字——葛米兒。
「那個椰子殼呢?地址也許在椰子殼上面。」他說。
我在廚房裡找到那個椰子殼。葛米兒的地址果然是貼在椰子殼下面;然而,那是一個在斐濟群島的地址。她住在南太平洋這個遙遠的島嶼上,怪不得她用椰子殼把歌送來了。她也許還會跳肚皮舞。
「她是天生唱歌的。」林方文說。
我對她的樣子很好奇,擁有這樣一把聲音的女人,到底有一張怎樣的臉孔呢?她唱的,又為什麼偏偏是林方文寫給我的第一首除夕之歌呢?後來,我才知道,那是有原因的。
4
當我終於見到葛米兒,那是她回來灌錄了第一張唱片之後的事。
林方文向監制葉和田推薦她。她收到唱片公司的通知,立刻從斐濟回來。下機之後,她直接從啟德機場去唱片公司。雖然她的歌聲得天獨厚,但她的樣子畢竟有點怪,並不是傳統的甜姐兒。唱片公司不敢冒險,只願意替她推出一張迷你唱片,唱片裡的五首歌,都是林方文寫的。
為了替那張唱片宣傳,也為了證實林方文的眼光,我約了葛米兒做訪問。見面之前,我問林方文:
「她真的長得一點也不漂亮?」
「你見過猴子嗎?」他問。
「一只大口猴子。」他說。
我們相約在南灣的海灘茶座見面,我想替她拍一輯有陽光和海灘的照片。
她來了,她的嘴巴的確很大。卡通片裡那些整天愛哭的小孩子,每次放聲大哭時,只剩下嘴巴和兩顆門牙,眼睛和鼻子都消失了。葛米兒就有這麼一個嘴巴,難怪她的音域這樣廣闊。
是的,她像猴子。她長得很高,而且很瘦,下巴長長,兩邊面頰凹了進去。可是,你知道猴子通常也有一雙楚楚可憐而動人的眼睛。
她擁有一身古銅色的皮膚,那是斐濟的陽光。她的頭發卻像一盤滿瀉了的義大利粉。
這天,她穿著汗衫和短褲,我看到她左腳的足踝上有一個小小的刺青。那個刺青是萊納斯。萊納斯是查理·舒爾茨的《花生漫畫》裡的主角之一。這個小男孩缺乏安全感,永遠抱著一條毛毯,說話卻充滿哲理。
為什麼不是人見人愛的史諾比而是萊納斯呢?我忘記了問她。
跟葛米兒一同來的,還有一個看來像斐濟土著的男孩子。這個男孩皮膚黝黑,頂著一頭彈簧似的曲發。他長得很帥,身體強壯。跟葛米兒一樣,他也是穿著汗衫和短褲。
「他叫威威。」葛米兒給我們介紹。
葛米兒為什麼帶了一個可愛的土著來呢?威威難道是她的保鑣?
「你好嗎?」威威露出一口潔白的牙齒微笑說。
原來他會說流利的中國話。
「威威是中國和斐濟的混血兒。他爸爸是在斐濟開中國餐館的。」葛米兒說。
我們做訪問的時候,威威去游泳了。
「威威是我的男朋友,他大概會一直待在這裡陪我,不會回去斐濟了。」葛米兒說。
「很難得啊!」我說。
「是的,他說過要陪我追尋夢想。」她坦率的說。
抱著膝頭坐在我跟前的葛米兒,很年輕,只有十九歲。
「收到唱片公司的通知時,我剛剛從海灘回來,身上還穿著泳衣。」她說。
「你一直也想當歌星的嗎?」
「我爸爸說,我不去唱歌的話,是浪費了上天賜給我的聲音。」她充滿自信。
九歲的那一年,葛米兒跟著家人從香港移民到斐濟。她爸爸媽媽在當地開酒吧。葛米兒和她三個姐姐每天晚上在酒吧裡唱歌。
「酒吧的生意好得不得了,因為大家都來聽我們唱歌。」她說。
「你到過斐濟嗎?」她問我。
「還沒有。」
「你一定要來呀!那是一個很美麗的地方。你來斐濟的話,別忘了到我家的酒吧看看。我們一家人就住在酒吧的樓上,生活雖然並不富裕,但我們過得很開心。」
然後,她又告訴我:「那卷錄音帶寄到唱片公司已經一年了,我還以為石沉大海。」
「是的,差一點就變成這樣。」
「那樣我也許會在斐濟的酒吧裡唱一輩子的歌,偶而跳跳肚皮舞。是什麼把我從那個小島召喚回來的呢?」
那是機緣吧?後來,我更知道,她的回來,是不可逆轉的命運。
「為什麼你會選《明天》這首歌?」我問她。
「我喜歡它的歌詞。」葛米兒說:「我在一家中國餐館裡頭一次聽到這首歌的時候,是剛剛和男朋友分手。聽到最後的兩句,我哭了。」
「那個男孩子傷了你的心嗎?」
她搖了搖頭:「是我要分手的。「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我怕別人太愛我。」
「那威威呢?」
「他不同的。我愛他多一點,你別看他那麼強壯,他其實很孩子氣的。」
我們談了很久,威威還沒有回來。海灘上,也沒有他的蹤影。
「要不要去找他?」我問葛米兒。
「不用擔心,他沒事的。」葛米兒輕松的說。
是的,我沒有任何理由懷疑一個斐濟土著的泳術。即使他不小心被水沖上一個荒島,他也許還可以在島上快樂地活一輩子。
訪問差不多做完的時候,威威終於回來了。夕陽下,他剛剛曬黑的皮膚閃耀著漂亮的金黃色。原來,他游到一個無人的沙灘上睡著了。
訪問結束了,葛米兒和威威手牽手的離開,臨走的時候,她跟我說:
「你真幸福啊!有一個男人為你寫出那麼美麗的歌詞。以後我要為你們把每首歌也唱出來。」
她是如此坦率而又自信。看著她和威威沒入夕陽的余暉之中,有那麼一刻,我不知道把他們從那個遙遠的島國召喚回來,是對的呢還是錯的呢?這兩個人能夠適應這個城市急促的愛和恨、失望和沮喪嗎?
葛米兒是幸運的,有一個愛她的男人願意陪她到天涯海角尋覓夢想。我自己又有什麼夢想呢?在日報當記者,是我喜歡的工作,可是,這也同時是我的夢想嗎?林方文會願意放下自己的一切陪我游走天涯去追尋夢想嗎?
什麼是愛呢?是為了成全對方的夢想,甚至不惜隱沒自己?
夢想也許是奢侈的,大部分的男女無需要夢想也可以一生廝守。
葛米兒和威威會後悔回來嗎?
他們還是應該留在南太平洋那個小島上的。
5
葛米兒的唱片推出了,成績很不錯。雖然並沒有戲劇性地一炮而紅,對於一個新人來說,總算是受到注目了。她那一頭倒翻了的義大利粉似的頭發和她奇怪的樣子,卻惹來了很多批評。葛米兒似乎全不在意。她太有自信心了,才不在乎別人怎樣看她,也不打算改變自己。
一天,葛米兒突然在我工作的報館出現。
「你為什麼會在這裡?」我奇怪。
「我是特地來多謝你為我寫的那篇訪問的。」她說。
「不用客氣。」我說的是真心話,那篇訪問,有一半是為了林方文做的。
「我和威威在西貢相思灣租了一所房子住下來,那裡有海灘,方便威威每天去游泳。」她愉快地說。
這兩個斐濟人,終於在香港安頓下來了。威威拿的是旅游簽證,不能在香港工作,他只能夠陪著葛米兒四處去,或者待在家裡。海灘的房子,讓他們跟家鄉接近了一些。
「你跟林方文什麼時候有空,來我家吃飯好嗎?我真的很想多謝你們。你們兩個是我和威威在香港唯一的朋友。」葛米兒說。
「我問一下林方文。」
「他不來,你也要來呀!威威很會做菜的。」葛米兒熱情的說。
「他常常是這麼奇怪的嗎?」她忽然又問我。
「你說林方文?」
「嗯,常常獨來獨往,好像不需要朋友的。」
「他已經改變了很多,你沒見過大學時期的他呢,那時候更古怪。」
「你們是大學同學嗎?」
「嗯。曾經分開,又再走在一起。」
「斐濟的土著之間,流傳著一種法術,據說女人可以用這種法術留住一個男人的心。」葛米兒說。
「是嗎?是什麼法術?」我好奇。
葛米兒卻神秘地說:「不要貪心啦!聽說,沒有真正需要的人,是不應該知道這種法術的。但願你永遠用不著知道。」
我真的是像她所說,太貪心了嗎?假若世上有一種法術是可以把心愛的人永遠留在身邊,又有誰不想知道呢?
6
「去吃威威做的菜好嗎?」我問林方文。
「斐濟的菜,不會好吃到哪裡吧?」他說。
「他們可沒說是做斐濟的菜。威威家裡是開中國餐館的,也許是做中國菜。」
「那個土著做的中國菜一定很難吃。」
「嚴格來說,他不算土著。」我說。
「我猜他做的是義大利菜。」他說。
「你怎知道?」
「要不是喜歡吃義大利菜,怎可能愛上那個義大利粉頭?」他說。
「葛米兒很想多謝你,畢竟是你發掘她的。」
「是她自己有天分,用不著多謝我。我寫歌詞又不是免費的。」他淡淡的說。
「我們去看看他們的房子好嗎?」
「你想去的話,那我陪你去。」
我笑了。
「你笑什麼?」他問。
「沒什麼。」我說。
林方文真的變了。從前的他,自我、孤僻而又古怪。現在的他,雖然還是那麼自我,但已經踏實許多了,也學會了為別人付出。我想去的地方,即使他不想去,他也會陪我去。這些事情,若在以前,怎麼可能呢?他變成熟,也變可愛了。然而,改變了的他,是更適應這個世界呢?還是會更容易被現實傷害?
7
葛米兒和威威住在一棟兩層高的鄉村房子裡。房子外面有一個小小的池塘,走五分鍾的路,便是海灘。這天我們來到的時候,剛好是黃昏。威威穿著圍裙,從廚房走出來,興高采烈的說:
「你們一定猜不到了,我今天准備做一頓義大利菜。」
林方文真是厲害。
「我不會做菜的,我只會吃。」葛米兒說。
一團毛茸茸的小東西忽然從我腳踝旁邊穿過,嚇了我一跳。我低下頭看一看,是一只淡褐色羽毛的雛鵝,它在屋子裡大搖大擺的走來走去。
「是用來吃的嗎?似乎還太小了。」林方文望著那只雛鵝說。
「「莫札特」是我們剛剛養的寵物,不是用來吃的。」葛米兒連忙說。
「這只鵝叫莫札特?」林方文問。
「威威喜歡聽莫札特。」葛米兒說。
他們竟然養一只鵝做寵物。
威威把莫札特抱起來,憐愛地說:
「鵝是會守門口的,遇到陌生人,它還會咬對方。」他望了望莫札特,然後說:「當然,這要等到它長大之後。」
「它是雌鵝,將來還會下蛋的。」葛米兒說。
「那些鵝蛋,你們吃不吃?」我問。
「如果沒有受精的,便可以吃。如果是受了精的,就是莫札特的親生骨肉,當然不能吃。」葛米兒說。
他們的家好像是兒童樂園,這是兩個不會長大的人,永遠不會長大,也許是幸福的。
威威做的義大利菜,不像義大利菜,不像法國菜,也不像中國菜,那大概是他自己改良的斐濟風格的義大利菜,距離好吃的境界,還有很遠很遠。
「想家嗎?」我問葛米兒。
「這裡的生活比斐濟多姿多采;只是,很久沒潛水了,很想潛水。」她說。
「米兒是潛水教練。」威威說。
「你們會潛水嗎?」葛米兒問我和林方文。
我搖了搖頭。
「有機會的話,我教你們兩個潛水。」
那一刻,我沒有想過要學潛水,林方文也沒有表現出多大的興趣。
「你不知道斐濟的海底有多麼漂亮!」葛米兒的臉上,有無限神往。
「不怕危險嗎?」我問。
「在那裡,你會忘記了危險,忘記了所有煩憂。你是海裡的一尾魚兒,游向快樂。那一刻,你甚至忘記了世界,也忘記了自己。」葛米兒用她動人的嗓音說。
「忘記了自己?也好。」林方文好像也有些向往了。
那個時候,又有誰會想到這個南太平洋上的島國,是我魂斷之地?
8
夜已深,莫札特睡著了。它睡在一個狗窩裡,因為寵物店裡並沒有特別為鵝而做的窩。
告別的時候,葛米兒認真的跟林方文說:「謝謝你為我寫的詞。」
「那不算什麼。」林方文淡淡的說。
離開了葛米兒和威威的家,我跟林方文說:「我們去海灘好嗎?不是說附近就有海灘嗎?」
我們躺在那個寧靜和漆黑的海灘上。我說:「住在海邊的房子,也很不錯吧?」
林方文忽然笑了起來,說:「他們把那只鵝叫做莫札特!」
是的,剛才在葛米兒和威威面前,我們都不好意思笑。
「叫莫札特不是太好,莫札特只活到三十五歲。」我說。
「三十五歲,對鵝來說已經是不可能了,鵝通常活到三斤半就被吃掉!」他說著說著又笑了起來。
「葛米兒是真心感謝你的,為什麼你好像不太領情?」我問。
「那幾首詞,真的不算什麼,我不認為自己寫得好。」林方文說。
「我覺得很好呀!我喜歡副歌的部分。」
我念了一遍:
淡淡微笑,又悄悄遠離,
都明知相遇而從不相約,
相約而從不相遇,
千年,萬年;人間,天上,
卻總又會相逢一次。
「這比起我以前寫的,根本不算什麼。是她唱得好,不是我寫得好。」他說。
「你對自己的要求太高了。」我開解他。
「每天在寫,總有枯竭的一天。」他長長的歎了一口氣。
「創作,總會有高潮和低潮的。」
他久久地凝望著我,說:「謝謝你。」
「我們之間,還需要這兩個字嗎?」
他笑了。
在海灘上散步的時候,我問他:
「你有什麼夢想嗎?」
「一直能夠為你寫除夕之歌。」他說。
我以為他的夢想應該是遠大許多的。我沒想到,他的夢想是那麼微小。
「這個夢想一點也不微小呀!是很大的一個考驗。」他笑了笑。
「你又有什麼夢想?」他問。
「一直聽你的除夕之歌。」我說著說著,眼睛也濕潤了。不知道是被他感動了,還是被自己感動?
那是一個多麼奇怪的晚上?我們笑了,又哭了,然後又笑了。歲月流逝,不變的夢想,是能夠擁抱自己心愛的人,也擁抱他的微笑和哭泣。
9
有一天,當我年老,有人問我,人生的哪一段時光最快樂,也許,我會毫不猶豫地說,是十多歲的時候。那個時候,愛情還沒有來到,日子是無憂無慮的;最痛苦的,也不過是測驗和考試。當時覺得很大壓力,後來回望,不過是多麼的微小。
當愛情來臨,當然也是快樂的。但是,這種快樂是要付出的,也要學習去接受失望、傷痛和離別。從此以後,人生不再純粹。那就好比一個女人有時候會懷念她的童貞,那並不代表她不享受和她心愛的男人同床共枕。
童貞的歲月裡,即使愛上了一個男人,也是輕盈的。後來,當我們成為女人了,所有的愛情,也都沉重了一些,變得有分量了。這個時候,我們不僅用心,也用身體去愛一個男人。我跟這個男人,有了一點血肉的牽系。
朱迪之很早就跟她的初戀情人鄧初發睡了。那個時候,我和沈光蕙簡直有點妒忌了。我還沒有遇上心愛的男人,還沒有和他睡,我怕我會變成老處女。那時的想法多麼可笑?
後來,我們都和自己喜歡的人睡了。朱迪之常常說,她不過是比我們「早登極樂」。
這個曾經是沒有男人便不能活的女孩子,也有自己的夢想了。她在律師行當秘書,同時報讀了大學的遙距法律課程,已經是第二年了。一切順利的話,還有三年,她便會成為律師。她從小就想當律師,她念書的成績也很好,後來因為拼命的戀愛,才會考不上大學。
「要把逝去的光陰追回來。」她是這樣鼓勵自己的。
逝去的光陰,是可以追回來的嗎?我想,過去的戀愛,無論是悠長的還是短暫的,是甜美的還是糟糕的,終究使我們變得堅強。流逝的光陰,也有它的作用。
10
這一天,朱迪之剛剛考完試,她約了我和沈光蕙到她家裡吃飯。房子是她去年租的。一個人住,可以專心讀書。她忙得很,我們相聚的時光比從前少了許多,所以,每一次見面,也格外珍惜。沈光蕙在測量行的工作也忙,去年,她跟那個有婦之夫分手了。
男人是不是都是這樣的?當那段婚姻變得沉悶了,他們會出去找一段愛情,愛得死去活來。一旦被妻子發現了,他們便會垂頭敗氣地回家。在選擇的天平上,是從來不公道的。他們不會跟那個第三者離家出走。
沈光蕙來到的時候,興奮地問我們:
「你們猜到剛才碰到誰?」
「誰?」我問。
「王燕!」她說。
王燕是我們中學時的輔導主任,她是個臉上有胡子的老處女。她自己的貞潔是女學生的貞潔,是她一生捍衛的東西。
「她跟一個男人一起,態度很親暱呢!」沈光蕙說。
「真的?」我和朱迪之不約而同地尖叫。
「那個男人還長得真不錯呢!」沈光蕙恨得牙癢癢。
「會不會是男妓?」朱迪之一邊做蘋果沙拉一邊問。
「那個男人看來有四十多歲了,男妓沒有這麼老吧?」沈光蕙說。
「你不知道有老妓的嗎?」朱迪之說。
「可是,」我說:「既然找男妓,總該找個年輕一點的吧?」
「老妓有老妓的長處。」朱迪之煞有介事的說,「想王燕這座死火山,年輕的小伙子也許沒辦法把她燃燒。」
對性的熱切這方面,朱迪之是無論如何也改不了的。
「那個男人看來不像男妓呀!」沈光蕙說,「沒想到王燕也可以談戀愛。為什麼那些長得難看的女人,往往也會找到一個長得不錯的男朋友?」
朱迪之一邊吃沙拉一邊說:「因為她們有一種鍥而不捨的精神。我們的條件太好了,我們才不肯去追求和討好一個男人。這些女人會跟自己說:「好歹也要結一次婚!」她們有一股無堅不摧的意志力。」
「是的,好歹也要結一次婚。」沈光蕙說。
「你想結婚嗎?」我問。
「我現在連男朋友也沒有,怎樣結婚?結婚也是好的,成為了一個男人的妻子,那麼,即使他曾經愛上了別的女人,他始終還是會回家的。」
「我們三個之中,誰會首先結婚呢?」朱迪之問。
「是你嗎?」我笑著問。
「雖然陳祺正會是一個很不錯的丈夫,但我還要念書呀!在成為律師之前,我是絕對不會嫁的。」她說。
陳祺正是朱迪之現在的同學,他們交往一年多了。他是一位中學教師。跟朱迪之所有的舊情人比較,他是最好的了。朱迪之會跟一位老師戀愛,在從前是沒法想象的吧?
「會不會是你和林方文?」沈光蕙說。
林方文是不會想結婚的吧?他是個寧願擁抱自由和孤獨也不願意擁抱溫暖家庭的男人。他從來沒有向我求婚。有時候,我會恨他不向我求婚。我不是要他真的跟我結婚,我只渴望他是曾經有一刻想為我捨棄自由的。我想聽聽他怎樣向我求婚,那些甜蜜的說話,用來留個紀念也是好的。
像林方文這樣的男人,求婚時一定不會說:
「嫁給我吧!」或者是「讓我照顧你一輩子!」這些說話吧?對他來說,都太平凡了。
朱迪之臉上帶者飽歷滄桑的微笑說:
「陳祺正也有向我求婚,那是我們親熱時說的。有哪個男人不曾在床上對自己擁抱著的女人用最甜蜜的言語求過婚呢?誰又會當真呢?那不過跟愛撫一樣,使性愛更加美妙。」
可是,林方文從來沒有給過我這樣的愛撫。真的恨他呀!卻又明知道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情最深處,恨也是柔的。
11
沈光蕙並不是沒有人追求的。有一個男同事很喜歡她,可惜,他比她小三歲,而且從來沒有談過戀愛。
「那是小童軍呀!有什麼不好呢?」朱迪之說。
沈光蕙搖了搖頭:「我不想當童軍領袖呀!」
「你喜歡他嗎?」我問。
她說:「他是不錯的,聰明又可愛,而且看樣子也是一個很專一的人。」
「當然了,否則怎會二十幾歲還沒有失身。」朱迪之通常會用失身的年紀來評定一個人對感情的態度。她說,這個推斷方法出錯的機會非常低。譬如,一個三十歲才失身的女人,絕對不會花心到哪裡。一個十六歲已經失身的男人,大家倒是要小心。
「當我三十歲的時候,他才只有二十七歲,那不是太可怕嗎?」沈光蕙說。
「是的,也許要花很多錢去買護膚品才敢跟他出去呢!」我說。
「當你到了更年期,他還是壯年呢!」朱迪之說。
「說不定我更會比他早死。」沈光蕙說。
「那倒是好的。」我說,「輪回再世,可以做他的女兒。」
「那要很年輕的時候死才可以呢!」朱迪之說。
我想起了韋麗麗。她是我們的同學。她是在運動會上給一個同學擲出的一個強而有力的鐵餅扔中腦袋瓜而死的。那宗意外,奪去了她年輕的生命。死亡,是曾經很遙遠,也跟我們很接近的。她已經輪回了麼?
如果我比林方文早死,我要輪回再世,做他的女兒。我很想知道,像林方文這樣的男人,會是一個怎樣的父親呢?我不要來生再跟他相愛,那還是有機會分開的。我要做他的女兒,流著他身體裡的血。我要得到爸爸對女兒那份不求回報和傾盡所有的愛。而且,他永遠不會離開我,直至死亡再一次把我們分開。
朱迪之說:「如果陳祺正比我先死,我希望他來生做我的兒子。那麼,他可以繼續吃我的奶。我喜歡看著他吃奶時那個很滿足的樣子。」
「我應該嘗試跟他一起嗎?」沈光蕙說。
「誰?」我和朱迪之異口同聲的問。
「那個小童軍!」沈光蕙沒好氣的說。
我和朱迪之忙著編寫那個輪回再世的故事,早已經忘記了她。
朱迪之把唱盤上的唱片拿走,換了葛米兒的新唱片。她那把低沉的聲音好象也是在唱著一個輪回的故事。
若有永恆,為何人有限而天地獨無窮?
若有不朽,為何心中烈火,敵不過強暴的風?
若有存在,為何屈辱於死亡的無可選擇?
若有尊嚴,為何卻有永恆,存在,和不朽?
這首《天問》是林方文寫的。
「她唱得真好!」朱迪之說。
當然了,她是林方文發掘的。
12
「你為什麼不向我求婚?」在書店裡,我問林方文。
他一邊低下頭看書,一邊問我:
「你想嗎?」
「不是真的要你娶我,只是好奇你會怎樣向我求婚。」
「嫁給我吧!是不是這樣求婚?」他的樣子不知道多麼輕佻。
「這麼平凡,不像是你說的。」
「你真的想結婚?」
「當然不是!」我把手上的書合上。
為什麼我說不呢?我並不敢承認,我知道他會拒絕。
「你手上拿著的是什麼書?」我把他的書拿來看。
那是一本佛經。
他近來買了很多佛學的書。上個月,他買了許多關於基督教的書。再上個月,他買了很多本食譜。雖然買了那麼多的食譜,他可沒有弄過一道菜給我吃。
他正在痛苦地找靈感。葛米兒的新唱片,他也只肯寫兩首歌。他不想重復自己。這幾年,他寫得太多了,有點累了。我可以怎樣呢?我卻幫不上忙。
「佛經裡會有靈感嗎?」我微笑著問他。
「不知道。」他說。
後來有一天,他很嚴肅的告訴我:
「我要去當和尚。」
「和尚?」我幾乎哭了出來。
「是七日和尚。」他氣定神閒的說。
「只是七日?」我松了一口氣。
「是的,七日。」他一臉期待。
那是一家佛寺為善信舉辦的活動。參加者要在寺院裡跟出家人一起生活七天,除了要穿和尚袍和齋戒之外,也要誦經念佛,跟和尚沒有兩樣,只是不需要剃度。七天之後,便可以重返凡塵俗世。這種活動,每年舉辦一次,每一次也有好幾百人參加。
「你不會真的去當和尚吧?」我問他。
「很難說的呀!」他故意戲弄我。
「我要你知道,你是塵緣未斷的。」我抓著他的頭發說。
「這樣一去,不就可以了卻塵緣嗎?」
「如果你真的跑去當和尚,我就要變成蕩女,人盡可夫!」我警告他。
「我跑去當和尚,你不是應該去當尼姑才對嗎?怎麼去做蕩女?」
「尼姑太便宜你了。變成每天找男人的蕩女,才是對你最大的報復。起碼,你會每天內疚,每天為我誦經來減輕你自己和我的罪孽。那樣的話,你雖然在寺院裡,我卻沒有一天不在你心裡。對嗎?」
「你這麼毒,出家的應該是你!好吧,為了你的貞潔,我是不會跑去當和尚的。」
雖然他是這樣說,可是,我真的害怕他會撇下我去當和尚。他這個人,什麼怪事也可以做出來。如果林方文真的跑去做和尚,了卻塵緣的,不是他,而是我。
13
雖然七日和尚不用剃度,林方文還是把頭發刮得很短。他說,這樣可以更投入出家人的生活。
他離開了我的那幾天,我的生活也平淡如水。像青菜豆腐一樣的日子裡,我每一刻也在思念著他。他習慣嗎?他會愛上那種生活嗎?他會不會被一個大師點化了,從此離我而去?要是他走了,我怎麼可能變成蕩女呢?我騙他罷了。可是,我也不可能變成尼姑。怎麼可以從此跟他碰面而好象不相識呢?我做不到。
跟朱迪之見面的時候,她問我:
「有七日尼姑嗎?」
「好象也有的。」我說。
「那你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
「你也想短暫出家嗎?」
「可以乘機減肥嘛!」她說。
我聽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女人放下了一段塵緣,從台灣老遠跑到印度一所寺院出家,卻在那裡碰到一位僧人。這兩個人,原來是前世的情人,孽緣未了,雙雙還俗,做了夫妻。最可憐的,是那個當為了成全她而讓她出家的男人。
「兩個人一起,到底是塵緣還是孽緣呢?」我問。
「有些是塵緣,有些是孽緣,這就是人生吧!」朱迪之說。
過了一會,陳祺正來接我們去吃飯。
「喜歡吃什麼?」陳祺正問我。
「吃素好嗎?」我說。
他們兩個人,同時怔怔的望著我,流露出一副可憐的模樣。
「算了吧!我們去吃肉,我吃林方文的那一份。」我說。
林方文真的只去七天才好。
14
短暫出家結束的那一天,林方文從寺院回來。他瘦了一點,也蒼白了。我跳到他身上,問他:
「是不是七情六欲也沒有了?」
「誰說的?」他緊緊地摟著我,用舌頭俏皮地舐我的鼻子和嘴巴。
我望著他。這七天來,我多麼思念他。他知道嗎?
「為什麼不索性去七七四十九天?」我問他。
「你以為我不想嗎?」
他開朗了,是已經找到了靈感吧?
他說,在寺院時,師父講了一個佛經上的故事:一個女人,因為愛上了另一個男人,所以想要離棄丈夫,於是設計假死。她串通了別人,買了一具女子的屍體,讓她的丈夫相信她已經死了。
她的丈夫傷心欲絕,只好把屍體火化。然而,他太愛她了,因此成天把她的骨灰帶在身邊,這樣的深情感動了他的妻子。她離開了情夫,想要回到他身邊。
那天,她悄悄地跟在丈夫的身後,叫喚他的名字,期待看到他既驚且喜的神情。然而,當她的丈夫轉過身來看到她,只是淡漠的問她:「你是誰?」
「我是你的妻子呀!」她說。
「不,我的妻子已經死了!而且是我親手把她火化的。」她的丈夫堅定的說。
「那不是我,我根本沒有死呀!」女人幾乎快要崩潰了。他這樣愛我,怎會忘記我的容貌呢?
然而,無論她怎樣解釋,她的丈夫終究不相信跟前人便是他的妻子。
愛,是不能被試探和考驗的。背叛丈夫的妻子以為她可以理所當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可是,對傷心的丈夫來說,愛情或許已隨謊言消逝。
愛會隨謊言消逝嗎?後來,我知道是會的。
15
從寺院回來之後,林方文寫了好幾首歌,唱片公司認為那些歌曲有點曲高和寡,想他修改一下。他一個字也不肯改。他們說:「為什麼不繼續寫以前那些歌呢?最好不要改變。」
林方文努力去突破自己,他們卻嫌他太突破了。
那天晚上,他在錄音室裡跟葉和田吵得很厲害,我站在外面,隔著玻璃,聽不到他們吵什麼。林方文從裡面沖出來,頭也不回的走了,我連忙追上去。
他一個人走在路上,我看得見那個背影是多麼的頹唐。他曾經寫過的、那些感動過無數人的歌,就在那一刻,一首一首的在我心中流轉。我默默的、遠遠的走在他後面,我不知道我可以為他做些什麼。我是多麼的沒用。
不知道這樣走了多久之後,他忽然轉過身來,微笑著問我:
「你為什麼走得這麼慢,老師在我後頭?」
「我不知道怎樣幫忙。」我說。
我多麼希望我是個溫柔的女人,在這個時刻,能夠對他說一大串安慰的說話。可惜,我從來不是。
「沒事吧?」他反過來安慰我。
「你是最好的。」我告訴他。
他笑了:「每個女人都認為她所愛的男人是最好的。」
「我不是盲目的。」我說。
「盲目又有什麼不好呢?只要是自己所愛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好的。這種盲目,是多麼的幸福?人若能夠盲目一輩子,也就是矢志不渝了。」
「但你的確是最好的,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卻希望自己能夠盲目一點。盲目地相信自己永遠是最好的,那樣我才可以一直寫下去,一直重復下去,不會想得那麼多。」
「你願意這樣嗎?」我問。
「就是不願意。」他雙手插在褲袋,垂下了頭,悲哀的說:「也許我再不適合寫歌詞了。」
「誰說的?」
「不寫歌詞,人生還有許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頭來,微笑著說。
我苦澀地笑了:「為什麼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過來安慰我呢?」
「因為,你比較沒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頭。
林方文真的長大了。若是從前,今天晚上他會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後面。他更不會堆出一張笑臉來安慰我。他是什麼時候長大了的呢?是在他媽媽死了之後嗎?是的,我現在是他唯一的親人了。一個長大了的林方文,會不會快樂一點?
我知道他捨不得不寫歌詞。在那裡,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為傲的事。要他放棄,他是不甘心的。
「別這樣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麼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輪圓月,在這一刻,不免有點冷漠了。
「為什麼古往今來,幾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頌月光,用月光來談情?」我有點不以為然的說:「天空上還有太陽、星星和雲彩呀!」
「因為只有月亮才有陰晴圓缺。」
「星星也有不閃耀的時候。」
「可是,它的變化沒有月亮那麼多。」
「彩虹更難得呢!」
「你有權不喜歡月光的。」他拿我沒辦法。
「你喜歡嗎?」我問他。
「喜歡。」
「那我也喜歡。」我說。
他搖了搖頭: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說一輩子的盲目也是一種幸福嗎?」
「沒想到你盲目到這個境地。」
「不是徹底的盲目,哪有徹底的幸福?」
「啊,是嗎?」
「我知道為什麼愛情總離不開月光了。」我說。
「為什麼?」
「因為大家都是黃色的。色情呀!」
「我說不是。」
「那為什麼?」
「因為月亮是所有人都無法關掉的一盞燈。它是長明燈。」
「聽說,不久的將來,人類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發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圍繞著地球運轉。」
「死了之後,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點?」
「畢竟是到過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嗎?」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開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麼,以後月亮也會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麼也不能做,還是跟從前的月光一樣。」
「不一樣的。」他說。
「為什麼不一樣?」
「把你射了上去,那麼,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個人的燈。」
「你會把它關掉嗎?」
「是關不掉的。」
從那天晚上開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樣,愛上了天上的月光。每個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樣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經是重疊的嗎?那重疊的一部分是整個月光那麼大,還是像錢幣那麼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沒有再寫歌詞。沒有了他,每個人的歌也還是繼續唱的,只是沒那麼好聽。
有一陣子,他天天躲在家裡畫漫畫。我以為他會改行當漫畫家,可是他沒有。那些漫畫也不可能出版,因為它們全都是沒有對白的。他討厭寫字。
過了一陣子,他常常一個人在下午時分跑去教堂。我以為他要當神父了,原來他只是喜歡躺在長木椅子上,看著教堂裡的彩繪玻璃。他可以在那裡待一個下午。
又過了一陣子,他愛上了電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個月滿的晚上,我們從電影院出來。他對我說:
「童年時,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還以為你會喜歡那個反派的布魯圖呢。」我說。
「為什麼?」
「你就是這麼古怪。」
「我不喜歡他,因為他沒有罐頭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頭菠菜,就變得很厲害了。我本來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後,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個時候,我們為什麼都喜歡大力水手呢?他長得一點也不英俊,幾乎是沒有頭發的,身體的比例也很難看,手臂太粗了。」我說。
「就是因為那罐菠菜。誰不希望任何時候自己身邊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無所不能。」
有哪個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們軟弱無助的時候拯救我們?可是,當我們長大了,我們才沉痛地知道,世上並沒有魔法。
能有一種魔法,讓林方文再寫歌詞嗎?
我們走著的時候,他的魔法出現了。
一輛車子突然停在我們面前,兩個人從車上跳了下來,是葛米兒、威威和莫札特他們一家三口。莫札特長大了很多,它已經不是一團毛茸茸的小東西。現在的它,超過三斤半了。這天晚上,它長長的脖子上綁著金色的絲帶,在威威懷裡,好奇地東張西望。
「很久不見了!」葛米兒興高采烈的拉著我和林方文。
她現在已經紅了很多。人紅了,連帶她那個曾經受盡批評的義大利粉頭也吐氣揚眉,許多少女都模仿她的發型。
「你們去哪裡?為什麼帶著莫札特一起?」我問。
「我現在去拍音樂錄影帶,莫札特也出鏡了。」她深情款款的掃著莫札特的羽毛。
「那麼,它豈不是成了「明星鵝」嗎?」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還會唱歌呢!」威威興奮的說。
「不是說「鵝公喉」嗎?鵝也能唱歌?」我說。
「它不是鵝公,它是鵝女。」威威跟莫札特說:「來,我們唱歌給哥哥姐姐聽。」
莫札特伸長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樂細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頭贊美它。它的頭縮了一下,很幸福的樣子。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莫札特了。
臨走的時候,葛米兒問林方文:
「你還會寫歌詞嗎?」
他大笑:「是寫給莫札特唱的嗎?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寫「刮瓜」——」
「是寫給我唱的。」葛米兒誠懇的說,「很想念你的歌詞。」
林方文只是微笑,沒有回答。
他們走了,我們也沉默了。
從那天晚上開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點不一樣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沒有能力拯救他。那個魔法,在葛米兒手裡。
17
當她的義大利粉頭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兒卻狠心地把它剪掉,變成一條一條短而卷曲的頭發,活像一盤通心粉。她是個偏偏喜歡對著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時候,我很佩服她。我們每一個人,幾乎每天也要為自己打氣,才可以離開家門,面對外面那個充滿挫敗的世界;她卻不需要這樣,她好象天生下來已經滿懷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監制葉和田說,除了林方文的詞,她不唱別的。
「不是我們不用他,是他一個字也不肯改。他寫的那麼古怪,不會流行的。」葉和田說。
「他是最好的。」葛米兒說。
「說不定他已經江郎才盡了,最好的日子,已經過去了。」葉和田冷漠的說。
「不。」葛米兒說,「我能夠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紅。」
本來是:沒有林方文,也就沒有她。他把她從那個遙遠的島嶼召喚回來。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從那個滿心挫敗的世界召喚回來。她是他的知音。既出於報答,也出於欣賞。有誰會懷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終於,林方文拋下了他的佛經、他的漫畫,還有教堂的彩繪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個他最愛的、既令他快樂、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見他重新提起筆桿寫歌詞,看見他再一次拿著我很久以前送給他的那把樂風牌口琴,吹出每一個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點激動。有那麼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宮裡;那是一個最安全的懷抱,他不會再受到任何的傷害。可惜,我的子宮太小了,而他也已經長大了。
這一刻,他的頭枕在我的大腿上。我問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宮裡好嗎?」
他的臉貼住我的肚皮,問:「環境好嗎?」
「不錯的,到現在還沒有人住過。」
「要付租金的嗎?」
「算你便宜一點。」
「地方太小了吧?」
「那麼,你變成袋鼠吧!」我說。
「袋鼠不是更大嗎?」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懷中的袋子裡,你去哪裡,也得帶著我。」
「這樣太恐怖了。」他跳起來說。
「你不願意嗎?」
「夏天太熱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較長。」
「你是怎樣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裡的吧?」
「我寧願住在你的子宮裡。」
「真的?」
「現在就住進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會不會愛上葛米兒?」我問他。
「我為什麼會愛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樂。」我說。
「她不是有威威了嗎?我才不要住進的子宮裡。」他說。
林方文真的願意長留在我身上嗎?有時候,我會寧願我們比現在年老一點。年紀大了,也沒有那麼多的誘惑,那就比較有可能共度一輩子了。這種想法,會不會很傻?竟然願意用青春去換取長相廝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貢市集裡碰到威威。他正在買水果。俊俏可愛的他,很受攤販歡迎。看到我時,他熱情地拉著我,問我為什麼會在那裡出現。我告訴他,我在附近采訪。
「記者的工作好玩嗎?」他問。
「可以認識很多不同的人。」我說。
「有工作真好。」他說。
我差點兒忘記了,他在這裡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兒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電視台錄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現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減肥。」
我陪著他逛市集,他又買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認得他是葛米兒的男朋友,對他很友善。
「懷念斐濟嗎?」我問。
他重重的點了一下頭:「我懷念那裡所有的東西。媽媽做的菜、爸爸的煙斗味,甚至是那個從前常常欺負我的同學。」
「欺負你的人,你也懷念?」
「他是我小學和中學的同學,他常常騙我的錢。」他幸福地回味著,「從前很討厭他,現在卻希望回去再被他騙錢。那裡畢竟是我的故鄉。」
「為什麼不回去看看?」我說。
「米兒太忙了。」他的神情有點落寞。
「她在這裡發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燦爛:「是的,她現在很快樂,她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動了。為了自己所愛的人的快樂,他承受了寂寞,也懷抱著鄉愁。望著他的背影沒入擠擁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沒有犧牲的愛情,算不上愛情。
後來有一天,威威在我的辦公室出現,他變憔悴了。
「我是來跟你道別的。」他說。
「你要去哪裡?」我問。
「回去斐濟。」
「那葛米兒呢?」
「我一個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紅了。
「威威,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沒什麼的,只是我不適應這裡的生活。」
「是真的嗎?」
他低下了頭,良久說不出話來。
「我們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報館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裡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邊,他的心情會好一點。
「是不是太思念故鄉了?」我問。
他搖了搖頭:「我是不捨得她的。可是,我們的世界已經不一樣了。」
葛米兒從一個藉藉無名的女孩子搖身一變,成為一顆明星。一點也沒有改變,是不可能的吧?
「你不是答應過要陪她一起追尋夢想的嗎?」我說。
「我也許想得太簡單了。」悲傷的震顫。
「她知道你要走嗎?」
「我們談過了。」他笑了笑,「我們終於找到時間談一談我們之間的事了。我留在這裡只會妨礙她。」
「是她說的嗎?」
「不。她並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經不需要我了。」
「你還愛她嗎?」
「我當然愛她。」威威說著說著流下了眼淚:「但是,她已經改變了,不再是從前的她。我們在斐濟的時候,生活快樂得多了。」
「你是不是後悔來了這裡?」
「我怎會這樣自私呢?留在斐濟,是埋沒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說。
「我一點也不好。我沒有才能,也不聰明,人又脆弱。」
「但你懂得愛人。」
「我也愛得不好。」他的眼淚簌簌的流下來。
「你什麼時候要走?」
「今天就走。」
「這麼急?」
「米兒今天要工作,我們說好了,她不要來送機。我會哭的,我們從來沒有分開過。」
「要我送你去機場嗎?」
「不,千萬不要。我害怕別離的。」
他又說:「我聽人說,離開了自己的家鄉,會有鄉愁。然而,回去家鄉之後,又會懷念那個自己住過的的城市。這樣的話,總共就有兩次鄉愁了。」
我難過得說不出話來。
「我還有一件事情要告訴你。」威威說。
「什麼事?」
「我——」他紅著眼睛說。
「到底是什麼事?」
「我把莫札特吃了!」
「你吃了莫札特!」我不敢相信。
「你一定覺得我很殘忍吧?」
「你怎捨得吃它?」
「米兒捨不得讓它走,我也捨不得讓它留下。我走了,米兒又沒有時間照顧它。把它吃進肚子裡,那麼,它便可以永遠留在我身上。」威威一邊抹眼淚一邊說。
我不也是曾經想過要把自己心愛的人藏在子宮裡,長留在身上的嗎?愛情,原來是淒美的吞噬。但願我的身體容得下你,永不分離。
我同情莫札特,只是,它的主人也許沒有更好的選擇。它是不應該叫莫札特的,天才橫溢的莫札特,是短命的。
告別的時刻,威威久久地握著我的手。他是捨不得的。我曾經以為,相愛的人是無論如何也不會分開的,也許我錯了。當生活改變了,愛也流逝了。如果他還能夠感受到愛,他是不會走的吧?故鄉是近,已然流逝的愛,卻太遙遠了。
19
「程韻,我剛巧在附近,你有沒有時間出來喝杯咖啡?」我在家裡接到葛米兒打來的電話。
我們在咖啡室見面。架著太陽眼鏡的她,看來有點累。
「威威走了。」她說。
「我知道。臨走的那天,他來找過我。」
「是嗎?」她很關心。
「只是來道別。」
「你知道他吃了莫札特嗎?」
「他說了。」
「他是個野人!」傷心的語調。
「這是他可愛的地方。」我說。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她哭了。
「他覺得不快樂。」我說。
「我以為他會和我分享我的一切。」
「他分享不到。不是想分享便可以分享的。」
誰不渴望分享自己心愛的人的成就和快樂呢?可是,對方的成就和快樂,有時候,卻偏偏變成大家的距離。愈是努力想去分享,愈覺得孤單。
「他走了,我很孤獨。」葛米兒說。
「你會慢慢習慣的,每個人也是這樣。」我忽然想起了她從前說過的話,我問她:「你不是說斐濟有一種魔法可以把心愛的男人留在身邊的嗎?」
「騙你的!如果有的話,便不會有人失戀了。」
沒有失戀者的世界,是不是會比現在美麗一點呢?也許是不會的吧?如果沒有失戀,我們怎會了解愛情,我們又怎會長大?
「你想家嗎?」我問葛米兒。
她點了點頭:「可是,我更喜歡這裡。在這裡,我可以做許多事情。威威本來說過要和我一起追尋夢想的。」
「他會永遠懷念你的。」我說。
葛米兒終於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嗚咽。
一個夢想把這兩個人從那個遙遠的地方送來,營養著他們的愛情;然而,同一個夢想,也把他們分隔了。
威威真的如我所說的,會永遠思念葛米兒嗎?還是,回去斐濟之後,他會娶一個女人,生一窩孩子,或者再養一窩鵝,過著另一種生活?我們總是寧願相信,兩個曾經深愛過的人,分開之後,是仍然有一條繩子連系著的。寂寞或失意的時候,我們會拉緊那條繩子,想念繩子另一端的人,他現在過著怎樣的生活呢?他愛著誰呢?離別之後,他會不會為了使我刮目相看而更加努力?他會思念著我嗎?還是,這一切的一切,只是女人一廂情願?我們總是希望舊情人沒法忘記我們,一輩子受盡思念的折磨。多麼善良的女人,在這個關節眼上,還是殘忍和貪婪的。
「威威真的會永遠懷念我嗎?」葛米兒含著淚問我。
「是的。」我說,「直到你不再懷念他,他仍然不會忘記你。」
我同時也是說給自己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