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虹。」伴隨著一陣咳嗽,一個柔軟中帶著堅韌的聲音從醫院大廳一路喚過來。「小虹,你在哪裡?小虹……」
「媽,我在這兒。」醫院前庭的牆角轉出一抹窈窕身影,個兒不高,也就一百六十公分,鵝蛋臉,小巧的鼻子,十七、八歲模樣,本是青春年華,卻讓兩頰的蒼白破壞了大好朝氣。
洪虹左手握著一條紅繩,上頭綁了顆米老鼠氣球,右手高高地舉起,對著媽媽笑。
「跑出來也不說一聲。」洪母急急地跑到女兒身邊,手上的大衣趕緊披上女兒肩膀。「外頭風大,快穿上外套,小心再犯病。」
洪虹笑出了兩點淺淺梨渦,一顆小虎牙,襯得那張娃娃臉更是天真無邪。
「那邊的便利商店在做促銷,發氣球呢!全部不用錢,所以我來拿一顆。」她說著,給母親順順背。
「媽,反正輪到我檢查還要一段時間,你要不要也去家醫科掛一下號?看你咳嗽快半個月了也沒好。」
「唉呀,我這是老毛病了,回家煎個九層塔蛋吃了就沒事啦!不用看醫生。」洪母最不耐煩吃藥,只信偏方。
「你陪我做檢查是等,去看醫生也是等,與其在候診室前坐著發呆,不如找點事做,去啦!去掛號,你一天到晚跟我講,有病就要看醫生,千萬不能拖,你自己卻不做,人家要生氣嘍!」
又是撒嬌,又是耍賴的,洪虹好辛苦地將母親哄進了醫院,拿健保卡掛號看病去。
洪母一走,洪虹一臉燦笑像春雪見陽,瞬間消融,無影無蹤。
「累死了。」嘟著嘴,她看一眼手上的氣球。「什麼米老鼠嘛!有夠白癡。」手一鬆,氣球隨風飄走。
「找點樂子輕鬆一下。」她轉回牆角,走到一隻綠色的大盆栽旁,蹲下身,朝著盆栽底部掏摸兩下,拿出一包涼煙。
「幸虧沒被人拿走。」
想來滿醫院也就她這個常客有如此雅興,舉凡樹洞、盆栽、開飲機底部……盡皆藏滿香煙、啤酒、蜜餞等對她的身體而言算是違禁品的東西。
洪虹打一出生就因為先天性心臟病而跟醫院結下不解之緣,從小就不能跑、不能跳,連太刺激性的食物都不能吃。
為了她,全家人都成了生機飲食愛好者,嚴格遵守每天九蔬果的規定;並且不准醃的、炸的、烤的、加味精的,可能妨礙身體健康的食物出現在家裡的餐桌上。
可是有什麼用?長到十八歲,洪虹的身體還是一樣破,平均兩個月要住一次醫院,一住大概就是一個月。
醫生說得很明白,遺傳性心臟病,藥物只能控制不繼續惡化,要徹底根治唯有一個方法——換心。
但說得簡單,要做到,也不知要等多久。
當別的孩子都在外頭玩耍的時候,她只能躺在床上養病;當同學拚盡全力去擠名校窄門,向著自己的夢想飛馳時,她只能在家裡接受函授教育。
甭說醫生估計她最多只能活二十年,就算她有命活到三十、四十,念完了學士、碩士、博士,然後呢?以她的破爛身體,她能做什麼?世上沒有一個老闆能接受員工三不五時的因病怠工吧?
她注定成為別人終生的包袱,唯一能做的就是盡量在家人面前裝乖一點,百依百順,少給他們添麻煩,至於私底下嘛……一切隨興。
「人生得意須盡歡……」嘀咕著,她揭開煙盒,倒出一根煙。「既然滿十八了,就要試試煙酒的味道,否則枉來人間走一回。」
這個世界她沒有看過、聽過、嘗試過的東西太多了,既然她注定短命,何不放開手腳,大膽品味人生?就算閉眼,也沒有遺憾。
她從牛仔褲口袋裡摸出打火機,正要點火。
「小妹妹,這是你的氣球嗎?」一個低沉的聲音突然在她背後響起。
洪虹回過頭,看到一個三十多歲的男子,五官俊美細緻,出色得就像臨江攬照的水仙。
看著他像水晶又似夜空深邃的眼眸,她不禁呆了。
美……她知道形容男人不該用「美」這個字,但眼前的男人卻讓她想起電影「王的男人」裡那個叫孔吉的戲子,除了美或媚之外,沒有其他的字眼可以形容他。
可是眼前的男人又比孔吉多了一股靈秀的氣質,似藍天上的白雲,注定要吸引眾人的目光,引起人想要觸摸的慾望。
只是這樣的男人可能出現在真實世界中嗎?為什麼她有一種正透過螢光幕看東西的感覺?情不自禁她伸出手想要確認一下……
「喬紹均,你這個混蛋!」忽然,一名俏女郎滿臉通紅衝過來,扳過男子的臉,兜頭就是一巴掌呼過去。
「有你這種男人嗎?載女朋友上醫院看病,不幫忙開車門、拎包包就算了,車子一停好,就自己往前走,連伸手扶一下感冒的女朋友都懶,我真是看錯你了,我們分手!」
閃電一樣地出場,然後旋風般地離去,酷啊!
洪虹呆滯地看著那個據說叫「喬紹均」的男子,白皙的俊顏上慢慢紅腫、浮現一個巴掌印,真是……唉,這麼漂亮的臉怎麼打得下去?打壞了,不心疼嗎?
喬紹均倒是沒有太大的反應,只是一臉的茫然。
洪虹覺得他有點可憐,低頭看了看手中的香煙、又看看他。「要不要來一根放鬆一下?」
喬紹均又愣了一會兒,才低沉地開口:「女孩子抽煙會生不出小孩喔!」
洪虹翻了個白眼,發現他會挨巴掌是正常的,這麼不會說話的男人,她長到十八歲第一回看到。
「先生,我們才剛見面,你說話一定要這麼直接嗎?」
他低頭想了一下。「但我說的是事實。」
「我知道是事實,但你可以婉轉一點。我請你抽煙是好意,你沒必要一盆冷水潑過來。」
「什麼樣的口吻才叫婉轉?」
「比如說:小姐,抽煙對身體不好,為了你的健康著想,還是少抽一點比較好。」
「意思不是一樣?」
她翻了個白眼,這個男人腦子裡一定少了一根筋,才會木頭木腦的,一副小瓜呆樣。
「或許話的意思是一樣的,但聽進別人耳裡,感覺卻大不相同,就好像……嗯,你會載女朋友來看病,可見是關心她的,那為什麼不替她開車門,扶她走過來?怎麼會把人丟著,自己走自己的?」
說到女朋友,喬紹均不自覺摸一下被打痛的臉,又熱又燙的,從來不曉得那女人手勁這麼大,既然有如此強橫的力氣,難道還不會自己開車門、走路,需要他幫忙?
不解啊!他一肚子問號。
「不管怎麼說抽煙的壞處,只要能讓人聽懂就好,有差別嗎?至於剛才已經和我分手的女友,她自己能開車門、能走路,何必我去多事?」
洪虹眨眨眼看著這張美到不行的臉,再眨眨眼,真的很漂亮啊!但為什麼如此美麗的人腦袋裡裝的儘是一堆稻草?
「喬先生,我真的很好奇,你個性這麼不體貼,是怎麼追到女朋友的?」
「女朋友要追嗎?」
「難道還會自己送上門?」
「是啊!」他點頭。「她們說喜歡我,要當我女朋友,我就有女朋友啦!」
「她們?」洪虹很訝異。「你到底有幾個女朋友?」
喬紹均扳著手指數了半天還是數不清。「應該有十來個吧!」
「你劈腿」她唾棄這個用情不專的男人。
他沉默了片刻。「對不起,請問我有十來個女朋友跟劈腿有什麼關係?再說我也不會劈腿,那個動作對我而言困難度太高。」
恐龍!侏羅紀生物!這時代還有不知道「劈腿」這個詞的人嗎?他真該被放進博物館裡展覽了。
洪虹一陣啼笑皆非。
「所謂劈腿,不是真的去做劈腿的動作,而是指你用情不專,腳踏好幾條船。」
他懂了,但問題是……「難道她們要求我做她們的男朋友,我還能拒絕?」
「你喜歡就接受,不喜歡就拒絕啊!」
「可是她們都說很喜歡我、很崇拜我,沒有我就活不下去。我若拒絕,她們真的死了,我不是成了殺人兇手?」
「天啊,你們那種關係叫男女朋友?叫交往嗎?根本就是偶像跟粉絲間的關係嘛!」
「但我不是偶像,我不會唱歌、也不會演戲;還有,粉絲是什麼?冬粉的一種?」
讓她死了吧!代溝、代溝啊!人家說三歲一代溝,她與他嘛……這中間的溝大概可以媲美馬裡亞納海溝了。
「粉絲是指崇拜者,也就是說你那些女朋友是敬仰你,而非喜歡你。愛情跟崇拜是不同的。」說著,她擺擺手。「還有,跟你說話好累,讓我坐一下先。」
她就近找一張長椅坐下喘口氣。
喬紹均才覺得跟這位小妹妹說話很累呢!一堆莫名其妙的用語……現在的小孩子都這麼說話嗎? 他們的國語到底是怎麼學的?
「你為什麼要說『坐一下先』,你的形容詞和動詞都用錯了。」
這下子洪虹的腦袋真的打結了,半晌,嘀咕道:「你要嘛是古董、要嘛就是白癡,連周星星的招牌話都不知道。」
「不是周星星,是周星馳,我看過他的電影,也很喜歡少林足球。」他很認真地說。「隨便改別人的名字是很不禮貌的。」
她簡直快吐血了。「綽號,你懂不懂?只是一個稱呼,你有必要這麼計較嗎?」
「熟悉的親朋好友之間才會互相取綽號,你認識周星馳嗎?」
「粉絲或媒體都會給偶像取綽號,周傑倫又叫周董,同理可證,稱周星馳為周星星又有什麼不對?」
「古怪的理論。」
「你的腦袋才古怪好不好?」洪虹歪著頭打量他良久。「你明明不老啊!看起來不過三十歲,怎麼比我那個快七十的奶奶還古板?你到底是哪裡冒出來的?」
「我今年三十六,而且我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地方怪。」他被她看得有點不自在,小妹妹年紀輕輕,古靈精怪,讓他應對起來無比吃力。
「還有,我就住在醫院對面那棟大樓裡,是從家裡搭電梯到地下室停車場,然後開車過來的,不是『冒』出來的。」跟她說十分鐘的話,他的壽命會短十年,受不了,他要走了。「小妹妹,這個氣球是你的吧?請抓好,別再讓它飛走了。」
「我不是小妹妹,我十八歲,成年了,我叫洪虹,你可以叫我洪小姐或小虹,就是不准叫小妹妹。」小女孩最忌諱被人叫小了。
看不出來,他以為她不過十四、五歲,原來滿十八了。但就算她十八歲,他都三十六了,叫一聲小妹妹也不為過吧?
小女孩的想法真的很難懂,他也覺得他們之間有代溝了。
洪虹把他遞過來的氣球又撥回去。「這氣球我不要了,送給你。」
呃,他一個大男人要顆米老鼠氣球做什麼?「你不要也不能隨便亂扔啊!亂丟垃圾是不對的。」
「我又沒亂扔,我是把氣球送給你,還有,你要不要去跟你前女友,那位小姐道歉?」她眼角瞄到一抹有些熟悉的身影正從遠處迅速地飆過來。
「道什麼歉?我們已經分手了,她說……」他還沒說完。
「喬紹均,你這個死豬頭,我在停車場等那麼久你也不追過來道歉,我恨死你了,再也不理你了!」啪地,俏女郎又是一巴掌呼上喬紹均另一邊完整無瑕的臉頰,然後轉身走人。
洪虹趴在長椅上笑到肚子好痛,活了十八年,頭一次見到這樣精采的戲,不枉人生走一回啊!
倒是喬紹均一臉無辜。「剛剛不是說過分手了,為什麼又要我去追?」
救命,洪虹快笑死了,這個男人真是天兵,快來個人救救她吧!天啊,她肚子快笑破了。
喬紹均呢……他左臉先挨了一巴掌,腫起來,右臉又挨一巴掌,正慢慢紅腫中,這整張臉發福,還真有幾分像他「前女友」說的,死豬頭一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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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紹均坐在客廳裡,手上拿著一個琴頭——他是一個小提琴製作家,十八歲那年移居芝加哥,後來拜了世界知名的小提琴製作家MATSUDA為師,一直到六年前父親過世,他才為了處理喪事回到台灣。
MATSUDA製作的小提琴可謂當世最佳,米多莉、姜康、塞繆爾·麥歌德……和許多世界知名的交響樂團成員都使用他的作品。
喬紹均身為他的得意弟子,作品自然價值不菲。
但喬紹均的作品並不多,他可以花一個日夜挖出曲線優雅的F孔;花兩個星期雕刻琴頭美麗的螺旋形裝飾線;花一個月,每天上一層漆,使小提琴表面的反光能沿著琴身的形狀連成一圈;但他可能得花三、五年,甚至是十年,去尋找一塊上好的木材,並且等待它適應氣候,再開始切割琴身。
每一把上好的小提琴面世對他而言都是一個契機,所以他的每一個作品都是天價。而在時機不對的時候,他就以修琴為生。
他制琴的條件很多,但修琴就沒有任何規矩了,不管是價值多少的琴,他都用同樣謹慎並且追求完美的態度去維護它們。
這讓他很快在小提琴界建立起良好的名聲,一些好事者還送了他一個響亮的綽號——小提琴王子。
從此他麻煩不斷。
鈴!電話聲響,麻煩來了。
喬紹均皺著眉頭瞪著電話,就是不出手接,電話很快轉到答錄機,然後傳出一個嬌嗔的聲音:「均均,人家好想你喔!找了你一個星期了,你什麼時候有空給人家回個電嘛!愛你的小靈。」
喬紹均無奈地歎了好長一口氣,陳靈上星期不是才甩了他兩巴掌,跟他分手了嗎?那幹麼還照三餐加宵夜地打電話找他?
鈴!電話又響了,老調再彈一次:「紹均,是我,你最愛的小媚啦!今天是人家的生日,朋友給我開了個舞會,你一定要來喔!」
喬紹均用力搖頭,他不喜歡參加舞會,他討厭熱鬧,甚至討厭與人交際,幸好他的工作也不需要他去做那些事;所以他是絕對不會去參加舞會的。
鈴!電話第三次響起。
「小均,我啦!阿鈴,我感冒了,好難受,你有沒有空來接我去看醫生?」
喬紹均沒空,他好不容易等待一塊上好的魚鱗雲杉到最佳情況,正可以做塊一流面板,打算吃完午飯開始動工,怎麼有空去接阿鈴上醫院看病?
當作不知道、當作不知道……他考慮要不要把電話線拔了,好吵,一個早上最少響了十通電話,這讓他怎麼靜心工作?
都是那個「小提琴王子」的綽號害的,讓他被一堆女人當成什麼稀有動物團團圍住,害他脫不了身。
記得洪虹曾問他怎麼有這麼多個女朋友,她以為他想啊?他不知道多希望孤家寡人一個,沒煩沒惱。
可惜每次他一開口拒絕女人的求愛,她們就尋死覓活的,迫不得已,他只好全盤接受了。
他曉得腳踏N條船是不好的行為,但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壓根兒不懂得與人交際,甚至可以說是有一點自閉,根本應付不來這麼一大票女朋友。
他夢想單身、渴望單身,最好是可以一個人躲進地洞裡,任何人都不見……眼角偏偏瞥到那顆綁在沙發把手上軟趴趴的米老鼠氣球。
那是洪虹硬送給他的,不知道她為什麼要送一個大男人米老鼠氣球?他更不明白自己為何要將氣球帶回家?他又不是三歲小孩,還玩那玩意兒。
「女人,你的名字叫怪物。」他對著米老鼠氣球說,實在對女人很沒轍。
當然,怪物中的怪物,她的名字叫洪虹。
她跟他說一些什麼粉絲、劈腿、周星星之類的話,十有八九他都不懂,他真的這麼落伍嗎?還是她太前衛了?
但照她後來自己說的,她已經算正常了,還叫他上MSN看看別人的對話,那些火星文才算前衛。
不過他沒那麼無聊,她的話已經夠讓他腦袋打結,他沒興趣再把自己搞得更糊塗。
鈴!
這是今天第幾通電話了?反正也算不清啦!
電話答錄機裡傳來一個有氣無力的聲音:「小均,我是阿鈴,我的體溫又升高了,現在都三十九度半了,你快來救命啊!」
喬紹均手中的琴頭差點掉下去,重病纏身為什麼要找他?應該打電話去叫救護車才對啊!可惡。
但他還是憤憤地放下了手邊的工作,拿起車鑰匙準備載人看醫生去。
不過……
他是接到了阿鈴,但有一點他很好奇,阿鈴在電話中說自己病得很嚴重,怎麼……他側眼瞄著她描繪精緻的臉龐,一個重感冒快死的女人在去看醫生前還要精心打扮,穿著又露胸又露腿的,這會不會讓病情加重?
附帶說明一件事,自上星期被洪虹提點過後,今天他可是幫阿鈴提了包包,陪阿鈴從停車場走進醫院,還幫忙掛了號,才讓阿鈴自己去候診室等看病。
「阿鈴,你在這裡等,我還有事,先回去了。」
阿鈴很明顯愣了一下。「你不陪我?」
「那要等好久耶!」他指著看診燈說。「我還有工作,沒時間耗在這裡。」
阿鈴的臉瞬間變得通紅。「是我重要還是工作重要?」
這還用問嗎?喬紹均用很理所當然的口吻說:「當然是工作。」
啪!阿鈴賞了他一巴掌。
「混蛋,喬紹均,你這個薄情人,我算是看清你了,我們分手。」話落,哭著跑走。
喬紹均呆呆地摸著他可憐的、最近災難不斷的臉;這年頭難道連說實話也有罪?
「哈哈哈……」一個抑制不住的笑聲在喬紹均背後響起。
很耳熟,喬紹均詫異地回頭。「洪虹——」怪物之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