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洛娜的麻煩誓約 第二章
    「洛德維希、洛德維希、洛德維希!」

    結束了香港演唱會後,緊接著就是澳洲演唱會、溫哥華演唱會、紐約演唱會,歌迷的歡呼一如往常的熱烈,他的心彷彿被打開了一扇窗,感受到從未想過的悸動,他不想承認都不行。

    在台上,他第一次看清台下歌迷的臉,第一次看見他們的表情,第一次聽清楚他們在喊什麼,第一次接收到來自於廣大歌迷的情感,第一次與他們有劇本外的對談。

    他變得不像過去那個公式化的歌手,更不像那個只顧自己愛唱歌,而不顧歌迷反應、感覺的人。

    一開始他是因為愛唱歌才力爭到踏入這一行的時間和機會,而對現在的他來說,與歌迷互動比唱歌更具樂趣。

    「你完全不知道歌迷是以什麼心情來到這裡。」距離香港演唱會已經過了五個月,他的耳邊還是不時出現這句話。

    他想告訴那名趾高氣昂的女子:他知道了,他已經知道歌迷的心情。但是她卻像蒸氣一樣從人間蒸發了。

    這五個月來,沒人查到她的蛛絲馬跡。

    要怪只能怪售票系統,他們應該建立購票人的所有相片檔案;還要順便怪他的官方網站,他們應該要求會員提供相片;還有怪出入口的攝影機,它應該設得更近一點,讓他看清每個進場人員的臉;還有,他們該明令禁止歌迷穿同樣的衣服、做同樣的打扮、化同樣的妝,以免像他這樣要辨識上千人。

    時間過去了半年,她的每句話都還在他的腦海裡迴盪,她的樣子也還很清晰,卻沒人找得到她。

    真是見鬼了!

    那些人到底有沒有拿出全部力氣來找人?如果不是忙著開演唱會,他肯定會找些人來開刀,教他們認真點。

    「歌迷吵起來了,又有歌迷打起來了。」心思飄蕩間,洛德維希看到工作人員緊張的來回奔跑。

    歌迷間自分派繫在暗地裡爭來斗去的事件,時有所聞,但這樣公開爭執,畢竟不多。

    「打起來?」正想在保全人員護送下離開的洛德維希,注意力被這個消息拉走。

    「沒關係,演唱會已經結束,其餘沒你的事了,快從秘密通道走。」負責他安全的工作人員自動就位,要護送洛德維希安全的離開。

    「他們不要緊嗎?」不知為何,洛德維希不想就那樣走。

    「這種事經常發生,你不用在意,快走,以免發生危險。」宣傳和保全人員只想把他帶走。

    「可是歌迷……」洛德維希無論如何就是走不開。

    事實上,這不是第一次,以前辦簽唱會時,總有小小的衝突事件傳來,但他從來沒在意過,活動結束後就坐車離開,才是他該做的事。

    可他現在卻完全不那樣想,好像歌迷是他的兄弟姊妹,他不想看到任何衝突或危險發生。

    「你先走,我們會讓安全人員處理。」總監也這麼說。

    「不行,我要留下來跟歌迷在一起。」洛德維希離開保全人員所圍起來的圈圈。

    「怎麼辦?歌迷們打起來了,場面很亂。」工作人員緊張的進來報告最新動態。

    「叫警察、保安人員介入勸阻。」這是無計之計,總不能放著不管。

    「可是如此一來,明天的報紙不知會怎麼寫了。」

    「這絕對會使洛德維希的聲勢大打折扣,這件事不可以宣揚出去。」

    「可是歌迷會愈打愈厲害,要是鬧出人命……」

    每個單位都有他的顧忌,只有洛德維希認為歌迷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樂手、舞群,隨我上台!」就在個個單位為自己的利益諸多考量時,洛德維希叫喚一聲,樂手和舞群馬上振奮精神。

    「你要做什麼?」總監緊張的上前阻止。

    「改變現狀。」他們有顧慮,他沒有,對現在的他來說,歌迷才是最重要的。

    「你……」

    總監還沒出手攔人,洛德維希已經和舞台夥伴上台去。

    使個暗號,電吉他發出一聲脆響,洛德維希清亮的歌聲像把利刃,劃破吵鬧不堪的現場,一把捉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先是嘹亮的清唱緩和火爆的氣氛,接著是勁歌熱舞將歌迷帶動起來,沒多久,所有歌迷忘了之前的衝突,加入洛德維希的歌聲節奏中,畢竟他們是衝著他而來。

    「洛德維希、洛德維希、洛德維希!」歌迷們熱情無比的呼喚、打拍子、如癡如醉。

    再唱一首和樂融融的歌曲,舞者們下台去帶動簡單的舞步,所有歌迷就勾危搭臂像一家人,爭執和不愉快也都被歌聲化解了。

    「你變得和其他藝人都不一樣了,洛德維希。」直到歌迷們噙著眼淚依依不捨的離開,總監走過來對洛德維希說。

    他們知道經過這場演唱會,他在歌迷心中的地位會更上一層樓,他的臨場應變能力,也會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

    「是嗎?」洛德維希頑皮一笑。

    他知道是誰使他有了這種改變。

    但是,那傢伙到底跑到哪裡去了?為什麼還不跳出來頂著他的鼻子要他做這做那?

    他發現,他竟然想念她訓話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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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畢業考考得如何、甄試有沒有上,孟葳一如過去的寒暑假,每天到孟氏企業上班。

    孟氏企業以傳播媒體藝人經紀起家,早期主要替藝人打造形象、製造聲勢、創造生機,後來愈做愈大,現在已經成為業界龍頭,業務幾乎囊括全台灣的電視台、廣播公司、平面媒體、演藝界和唱片界。

    父母健在時,孟葳就常像野馬一樣在公司裡鑽進鑽出,藝人的真面目她看得很多,演唱會、簽唱會、歌友會,也早就司空見慣,男女藝人之間的曖昧糾纏,更是見怪不怪。

    她的地位和任務與孟挺之不同,孟挺之一直以接班人的身份被栽培,她則是所有人都沒空管的么妹,變成脫韁野馬才算正常,孟挺之認為她乖巧聽話,實在是天大的誤會。

    在這種情況下,裡裡外外的員工都會跟她說說笑笑,而不敢多看孟挺之一眼。

    父母死後,老員工多數求去,新員工更是只認識她,而不認識董事長了。

    所以,說孟葳來上班,實在是太正式的說法。

    她在孟氏從來只是打工性質,偶爾跑跑公文、印印資料、看看報表,沒事就在辦公大樓裡晃來晃去,順便看看有什麼該改進的;再更沒事就到各分部去,看他們怎麼營運;更有空就找人哈啦聊天,吸收新觀念和資訊。

    由此可知,舉凡重要決策、交際應酬全是孟挺之的事,孟葳的任務就是乖乖讀書,因此業界知道孟挺之有個妹妹,卻沒人真的見過她。

    一直以來是這樣沒錯,但是,孟挺之認為是該給妹妹物色對象的時候了,便決定帶她出席以相親為目的的宴會。

    出席宴會當然不能以平常的醜小鴨德性,他早早派經理季佩芸帶她去改頭換面一番。

    孟葳愣愣的跟季佩芸走,隨她到某個分部,讓她們公司的首席美容、美發師在她身上做造型。

    「不是只慶祝我大學畢業而已,哥哥幹嘛這麼大費周章?」孟葳邊看鏡中被上了發卷的自己,邊對季佩芸問。

    認真說起來,季佩芸雖然是孟挺之的手下,但總在大小辦公室中跑跑跳跳的孟葳與她熟得多。

    「大學畢業等於成年人,趁機換個造型也好。」季佩芸回答。

    若知道孟挺之打著不利於孟葳的主意,她絕對是站在孟葳這邊的,比起一板一眼的孟挺之,孟葳與她情同姊妹。

    再說,那個頑固、保守、愛護妹妹的孟挺之,怎麼可能有對孟葳不利的念頭?

    「換造型也不用換這種的吧?我就不信這樣弄起來,不會像個歐巴桑。」又捲頭髮又化妝的,全是老人家的玩意兒。

    「不會啦,我們剛剛都有交代,他們又不是飯碗不要了,怎麼敢把你弄丑?」這就是動用自己人的好處,「對了,你們兄妹要去哪裡吃香喝辣?」

    「不知道耶,哥哥都沒說,只叫我不要隨便亂跑。」孟葳覺得孟挺之今天的行止亂有問題的,但又想不出哪裡有問題。

    「好吧,就等你明天向我報告。」

    「跟哥哥那種古板的人出去,哪有什麼香辣可吃喝?」孟挺之是很疼她啦,但他想的、吃的、喝的、用的、玩的全跟她不一樣,看她的每部分都不順眼,碰面除了碎碎念還是碎碎念。

    「呵呵,那是你專屬的福利,不能說不要。」季佩芸幸災樂禍。

    對季佩芸來說,與孟挺之相處的唯一方法是——敬而遠之。

    「那是我的幸運加幸福!」孟葳大聲反駁。

    批評哥哥是她的權利,可不許別人借去用。

    「好吧,那就請你好好珍惜。」季佩芸繼續說風涼話,暗笑在心裡。

    「你到底有多討厭我哥啊?」孟葳沒好氣的問。

    哥哥是很古板,但還沒到讓人討厭的地步。

    「他是老闆,我是員工,不敢討厭。」再怎麼討厭世不能說實話。季佩芸拿無關緊要的話搪塞。

    一個頑固保守,一個年輕活潑,彼此怎麼看都不順眼,不討厭才怪。

    「怎麼聽都是討厭嘛。」講得這麼清楚還說不討厭,她以為她的耳朵有問題嗎?

    「反正只是老闆與員工,談不上喜歡或討厭。」這樣夠中肯吧?

    「這樣噢。」在孟葳聽來,這句話的意思是:當然很討厭,哪有員工不討厭老闆的道理?不識相的才去談這個。

    既然她不想多談,孟葳當然就不要把話題圍繞在哥哥身上。她討厭哥哥是她的事,她們兩個還是可以當朋友。

    一個下午的時間,孟氏的首席造型師就把孟葳由醜小鴨變成白天鵝,不只替她弄了高雅的髮型,還上了柔美的淡妝,衣服更替她挑了最襯膚色的禮服,連季佩芸看了都驚為天人。

    「嘖,你該早點讓造型師幫你脫胎換骨的。」季佩芸把她從頭打量到腳,又從腳打量到頭,覺得完美無缺、無可挑剔。

    孟葳看著鏡中的自己,也覺得自己美得不可方物,忍不住暗暗揣測「如果洛德維希看到現在的她,會不會心動追求」,瞬間滿臉通紅。

    啊,洛德維希!她光只是想到他,就覺得自己墜入愛河了。

    雖然知道他不可能記得自己,也不可能看上她,她卻還是每天想他千百回。

    如果她變得比任何人都漂亮,他會多看她一眼,並且記住她嗎?會給她私下交談的機會,讓她表明心跡嗎?

    啊,她的臉又熱又燙。

    「自戀也不用這樣吧?居然看著鏡中的自己發呆臉紅。」季佩芸調侃她。

    「才不是那樣。」她的臉更紅了。

    「是想起了某位情郎?」季佩芸調侃。除了洛德維希,還有誰?

    「不理你了。」孟葳羞得無地自容,踩著造型師為她準備的高跟鞋,喀喀喀喀的離開現場。

    「孟家有女初長成,心中早已有情郎……」難得有這麼好的機會,季佩芸繼續消遣她。

    「叫哥哥把你革職!」孟葳威言恫嚇。

    「我好害怕啊。」季佩芸笑著追上去,開車載孟葳回孟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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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以為哥哥是要帶她上什麼頂級加一流的餐館吃飯,才找人把她變漂亮點,誰知竟是這種以相親為主的宴會!

    「范董,這是舍妹孟葳,今年大學畢業,也該是和有為青年交往的年紀了,特地帶來跟大家認識認識。」孟挺之大剌剌的對宴會的主人說。

    上流社會辦宴會不外兩種目的——利益與婚姻,而後者總是以前者為主要考量條件,孟挺之當然不例外。

    哥哥的動機根本不單純!孟葳氣得臉色發白,拎著裙擺就想走,完全不理會孟挺之剛剛千交代萬交代,不准她中途離開。

    孟葳剛想舉步走人,被這種宴會用來號召各家名媛的幾名俊男,已經像看到糖漿的蒼蠅般圍過來。

    「孟小姐是第一次出席宴會吧?歡迎你。」穿著白色禮服的男人自以為彬彬有禮的牽起孟葳的手來親吻。

    孟葳噁心得差點當場吐出來,用金蟬脫殼之術,把怎樣都戴不習慣的手套脫給他,順便把左手的雞尾酒淋到他頭上當見面禮。

    彬彬有禮男尷尬地拎著那只白手套呆愣在那裡,頭髮上有粉紅色的液體不斷流下來,臉色又青又白的變換不定。

    「葳葳。」孟挺之看見她不禮貌的行止,緊張地邊哈腰道歉,邊把她拉開。

    「學校教授沒有教你禮貌嗎?!」她的表現太過分,孟挺之訓斥,「拿出你的氣質和修養,何時何地都要面帶微笑、說謝謝,這裡是上流社會的交際場合,要給別人留下好印象。」

    虧他們還替藝人搞形象,連自己妹妹的形象都有問題,傳出去豈不笑死人?

    「你把我騙到這裡來,還要我和顏悅色?」孟葳氣得連話都說不出。

    哥哥這種作法,就像完全不顧她交往中的戀情,而硬是叫媒體來家裡提親一樣,令人厭惡、痛心。

    她剛剛是用力把怒氣忍下來,才那麼「溫良恭儉讓」,要是她當場爆發,受災戶絕對不只是禮男一個。

    「除了這裡,還有哪裡能找到門當戶對的對象?我是為你的下半輩子著想。」見她不受教,孟挺之也生氣。

    「我不需要任何對象!」她一心喜歡的只有洛德維希。

    「不找對象,難道一輩子都要不切實際地追逐偶像?追逐偶像有什麼用?他永遠不能回應你,你只是在浪費時間。」孟挺之生大氣了。

    「如果你真的為我著想,就該幫我追到洛德維希,而不是騙我到這種地方來!」孟葳終於喊出心裡累積多時的不滿。

    近水樓台先得月,只要簽到他的代理權,她就有天大的好機會,從此不用到處去追逐,更不用兩地相思,哥哥如果真為她好,就該助她一臂之力,而不是怪她白白浪費時間。

    「你已經不是學生了,不准再去追逐那種沒真本事,只會靠臉吃飯、和粉絲廝混,連自己的未來在哪裡都不知道的偶像!」孟挺之指著她,嚴厲的咆哮。

    在孟挺之的觀念裡,藝人是最輕浮、最不負責任、最不檢點、最沒未來的一群,讓妹妹和那類人來往,除了破壞孟氏的名譽外,對未來一點助益都沒有!

    「洛德維希不是只會靠臉吃飯的偶像……我最討厭你!」孟葳大吼一聲,跑出大門。

    「孟葳!」孟挺之只能對她的背影喊,因為要對主人交代而不能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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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討厭、最討厭、最討厭哥哥了!

    孟葳在房間裡發脾氣,把那臉連她自己都驚歎的美妝哭得像古代的潑墨畫,還把那套合身高雅的禮服、飾物丟進垃圾桶。

    「最討厭哥哥了!」孟葳發完脾氣,坐在床上,趴在自己的膝蓋上哭泣,懷中抱著洛德維希的布偶。

    她以為他們兄妹相依為命,他是最疼她、寵她、瞭解她、支持她的人,誰知根本不是那回事,他不斷地要求她體會他的用心良苦,要求她照他安排的路走,卻一點都不考慮她的想法和感覺!

    是啦,她是該為他著想,該謝謝他的用心,珍惜兄妹之情,但他不能強迫她,更不能用這種方式來騙她呀!

    她只要洛德維希一個,才不要任何阿貓阿狗,不管未來如何,就算流落街頭,只要能夠跟他在一起,她就不會有怨言。

    「還有佩芸!說什麼『趁機換個造型也好』,騙人,她一定是跟哥哥串通好的。」孟葳哭得更傷心了。

    季佩芸和她很談得來,孟葳拿她當姊姊看待,不管有什麼心事都會告訴她,結果她居然背叛她、陷害她,太過分了!

    被兩個最親近的人背叛,孟葳覺得很無助、很心寒。

    「洛德維希……」在這種時刻,她唯一想到的只有他,但空虛感不斷襲擊,她只能抱緊自己和懷中的布偶。

    滿房間洛德維希的超大海報、滿桌依照他樣子塑造的玩偶、懷裡還有像他的布偶,但卻沒有半個會伸出手來擁抱孤冷的她,沒半個會對她說話。

    如果他在這裡就好了,她就可將所有委屈向他哭訴,他溫暖的體溫會撫慰她、大大的手會拍她的肩、充滿磁性的嗓音也會說安慰她的話……

    可是,什麼都沒有,他連她的存在都不知道,海報中一成不變的微笑,此刻看來是無情的諷刺。

    她連他的指尖都沒碰過,甚至無從想像他的體溫涼暖,只能空虛的幻想他朝她笑、對她說話、為她打氣。

    假的!全是假的,他根本不在她身邊,根本不會為她打氣!

    可是,她是這麼喜歡他、迷戀他呀。

    第一眼在報紙上看到他,她的靈魂就深深悸動,蠢動著想做些什麼更接近他的事。

    第一次看到他在電視上出現,她的心魂變為之飛舞,叫囂著莫名的激動;第一次參加他的簽唱會,她希望他只看她一個,他的名字只屬於她,字跡只屬於她;第一次參加他的歌友會,她為有這麼多人喜歡他而感到自己的渺小,為他把目光投向別人感到心痛……

    此後漫長的歲月,她密切注意他的動向、毫無遺漏地收集他的消息、用盡力氣收集與他有關的產品……

    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如此,只是發自內心,這麼這麼的喜歡他。

    他才不是哥哥說的那種人,他上進、努力求進步、從未傳出緋聞,宣傳時全力配合、對粉絲友善又溫柔。

    上次她在後台聽到的那些不負責任的話、和那麼兇惡的口吻,一定是因為壓力太大所爆發的負面情緒,絕不是他的本性,更非他的初衷……

    但,那也極有可能是他的真性情——直接、坦率、毫不做作——而全世界的歌迷只有她看到了這一幕……

    想到這裡,孟葳的眼淚停住,小臉像找到全世界最珍貴的寶藏般粲亮起來,然後咧開嘴,興奮的笑了。

    「只有我看到……只屬於我一個人的……只屬於我一個人的秘密!」孟葳抱著洛德維希的布偶,在床上又笑又跳,與一分鐘前的淚眼漣漣相去十萬八千里。

    「太好了,洛德維希!」她終於擁有和其他歌迷不一樣的東西,終於與其他歌迷不同,她興奮得想對天膜拜,與孟挺之的衝突,也被這天大的喜悅沖得不見蹤跡。

    「這是專屬於我的秘密。」孟葳覺得自己充滿希望與勇氣。

    「不管哥哥怎麼反對,我都要力爭到底,我要擁有更多洛德維希的秘密,不,我要去向所有的神祈禱,求它們讓我們墜入愛河。」孟葳抱著洛德維希的布偶又親又吻,心中充塞著滿滿的希望與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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