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養小狼狗,就必須為他找個像樣的窩。芊亞看詠堂的住處還不錯,應有盡有,環境又清幽,就乾脆幫他付房租,就地取材。
不用說,這間十幾坪小公寓的房東就是詠堂,雖然他買得起大房子,但他生性不愛炫耀,交友也不複雜,買大房子對他來說不實用。
兩人談好了細節,對外一致同意以男、女朋友自居,至於對內,芊亞沒包養過男人,詠堂也沒被包養過,所以就不用談了,船到橋頭自然直,等遇到問題再說。
芊亞手上還有許多案子等著開庭,其實沒空玩樂才對,那天也是因為剛結束一件案子,又被老闆激的,所以選擇解放一下。
接下來的一個多禮拜,她幾乎忘了他的存在,只是忙著工作,有好幾次都睡在辦公室裡。
這一天,她收到一束超大束的紫色玫瑰,上面什麼甜言蜜語都沒有,只有知名不具四個大字。她楞了楞,好半晌才悟出這個知名不具先生可能是誰。
她打了電話,詠堂在家。
「你送的?」芊亞劈頭就問。她走到窗前,刷的一聲將百葉窗拉下。
辦公室外有幾十雙眼睛在看,他們都很好奇誰會送花給她,因為縱使她貌比西施,但她的行為、穿著、打扮都過於男性化,很少男人會放手去追這種類型的女人。而且今天她沒開庭,更不會有人送花恭賀她,所以這個送花的男人是誰與其目的就頗讓人玩味了。
「喜歡嗎?」詠堂笑著反問。
「我和那些婆婆媽媽的女人不同,沒什麼喜不喜歡的。今天晚上可以見面嗎?」她的回答沒有一般女人收到花的喜悅。
「妳不問我為什麼送花給妳?」太沒好奇心了!
「為了引起我的注意吧!」畢竟她冷落他太久了。即使是只小狼狗,除非他背著她偷偷出去賣,否則心裡總該牽掛著主人的。
「我今天早上路過花店剛好看到,紫玫瑰很少見,所以才買來送妳的。」詠堂的語調中帶著不滿,她再這麼無情他可要生氣了。是她自己要他待她像個男友的,他送花,她竟然謝都不謝一聲,把他當成什麼了?
當男友當然比當小狼狗容易接受,他私心的也將芊亞當成女友在看待,要求一點響應是可以理解的。
「你想幹麼?我已經問你今天晚上可下可以見面了呀!」男人就是麻煩,所以她一直以來都懶得去經營一段男女關係。
「幾點?」他負氣的下再贅言。
「十點半吧!一起宵夜。」邀他一起晚餐太困難了,通常那個時候她都還沒忙完。
「要我去接妳嗎?」
芊亞考慮了一下,隨即應允,「好。」
即使不願承認,芊亞還是不能不接受他是她一夜情的對象、用錢買來的假男友。兩人維持表面的和諧是必然的,至少行為模式要像對男女朋友。
「十點半我去接妳。」詠堂以這句話做結束。
芊亞無力的掛掉手機,拉開百葉窗,回到座位上。她的小助手商佩琪見狀立即上門探八卦。
「穆小姐,好漂亮的花哦!」她敲門進來,張開雙臂,對那束花做個大的手勢,讚歎出手之大手筆,「誰送的?」她好奇的問。
「男人。」芊亞低頭整理資料,簡單的回道。
「哇!那個男人真大方,要是送給我,我不知道會興奮得幾天睡不著。」
芊亞不予置評。反正她就是缺少女性特質,沒那種浪漫因子。
「他在追妳嗎?」見芊亞沒什麼勁的響應,商佩琪更加積極的提問。
「不是。」芊亞還是愛理不理的。
「穆小姐!」商佩琪上前,手掌撐在辦公桌上,一手闔上她的《六法全書》,表明非要到答案不可。
「男朋友。」芊亞抬眼看她,再奉送三個字。
「什麼時候開始的,我怎麼都不知道?」商佩琪細聲尖叫。
「唉!佩琪,妳都二十二歲了,怎麼還這麼幼稚?難道妳一點都不想為自己的將來努力嗎?再怎麼說妳也是法律系的學生。」
「當助手有什麼不好?要是可以的話,我願意當妳一輩子的助手。」商佩琪嘟著嘴,一臉無所爭的樣子。
「沒大志!」芊亞伸手彈了下她的額頭。對於和自己不同思考模式的人,她只能尊重她的想法了。
突然砰的一聲,辦公室的門被用力推開,從來不敲門的林梁森進來了。
「商小姐,妳沒事做嗎?老是看妳在閒晃,出去,我和穆小姐有事要談。」林梁森臭著一張臉道。
商佩琪聞言背著他做了個鬼臉才退出去。
芊亞蹺起二郎腿,身子向椅背一靠,姑且聽聽他又有什麼要指教的。
「原來妳真的接到花了。」林梁森不經同意,逕自拿起花上的卡片看了一眼,然後哼了一聲,又丟回去。「知名不具?不會是妳送給自己的吧?」
「我才沒那種閒工夫。」她真的很忙,而且沒那麼虛榮。
「這麼說真的有個人在追妳?」林梁森一臉不以為然。
「我不能稱他為追。」她定定的看著他說。
「意思是?」他挑高一邊的眉毛。
「我已經是他的人了,覺得高興就送束花,沒什麼了不起的。」她兩手一攤,覺得他狗嘴裡吐不出象牙來,決定繼續她忙碌的工作。
「哦?看不出來妳也有男人要,這麼說,妳準備結婚嘍?」林梁森兩手抆腰,擺開架式,不準備離開的樣子。
「我沒那麼說?」她埋頭摘錄要點。
「我直接講好了。如果妳真的交了男朋友或是準備結婚,希望不會影響到工作的效率,否則我我肯定饒不過妳。」他口氣強硬。
芊亞停下筆,抬眼瞪他,她實在不明白,他老是暗示要開除她,可是卻對她一副充滿佔有的姿態。不知道這麼做對他有什麼好處,難道可以平衡他荷爾蒙過盛的大男人思想嗎?另一個可能是他被刮習慣了,每天不來讓她刮一刮就覺得渾身不自在吧!
在她的生涯規劃中,本來就計劃自己開一家律師事務所,不過這個計劃至少要在三十歲以後才準備付諸行動,因為她現在還不夠成熟,沒有公信力,而且想找到志同道合的合資人也沒那麼容易,再說資金更是另一個問題。
唯一有自信的大概就是人事吧!她有自信從這家事務所挖走下少人。
呵!如果情況許可,計劃提早實現,這家事務所大概要鬧空城計了。這個思想越來越退步的大沙豬實在很不得人心,早就有很多員工對他不滿了。
唉!越來越懶得理他了,難保她有一天真的會當面向他辭職。
「這束花妳不要了吧,我拿走了。」
林梁森直接伸手拿花,也不等她同意。這種情況有前例可循,而且經常發生,她就曾親眼目睹自己的花出現在他的女秘書桌上。如果不加以阻止,詠堂送的花不知會流落到他哪個地下情婦的手上。
「未經許可擅自拿取別人的東西就是偷,這種當面搶奪的行為稱為盜,你不會不知道吧?」她提出警告。
「什麼?!」林梁森縮回手,不敢置信的瞠大眼。她從來不會拒絕他拿走她的花束,頂多瞪他幾眼而已,這是他第一次碰到她這麼強硬的回絕。
「我男朋友送的花,我自己要留著。」芊亞不容置疑的道。
「穆小姐,這是妳第幾次對我不敬了?身為妳的老闆,拿妳幾朵花還要看妳臉色,有沒有搞錯。」他大發雷霆。
「我的態度和這件事是兩碼子事,我有權利決定如何處置我的花。」她不想激怒他,但他所說的話實在太超過了,哪有人這麼不要臉的。
「好,王氏夫婦那份合解書,如果明天早上以前我沒看見它在我的桌上,妳就等著承擔後果吧。」
「我現在在處理徐先生的案子,下個禮拜一就開庭了。」芊亞提出抗議。王氏夫婦的合解書原訂下個禮拜三才給的,這個「番仔」又藉機無理取鬧了。
「那是妳的問題。」他不改初衷,旋身打開門走了出去。
砰的一聲,辦公室的門被大力關上,帶起一陣強風。但芊亞可不會就此善終,因為她完全沒錯,在情理法上都站得住腳。
她抱起花束,打開門交給商佩琪,高聲說道:「發給妳認識的所有女人。」她是故意對林梁森嗆聲的。
林梁森聞言回頭惡狠狠的瞪著她,氣得差點吐血。
「別忘了為自己留一朵啊,穆小姐。」商佩琪可愛的笑著,抽出一朵紫玫瑰交給她,就像在提醒她,她也是個女人一樣。
「對ㄏㄡ,這是我男朋友送的,理應留一朵。」芊亞接過花,故意裝小女人扭捏的笑著,笑得自己都快起雞皮疙瘩了。
「妳等著瞧,我會讓妳好看的。」林梁森指著她大罵,整個五官因憤怒而扭曲,差點讓人看不出原來的樣子。
芊亞不理他,笑著對商佩琪道:「半個鐘頭後進來幫我的忙,帶著王氏夫婦的合解書。」她又勝利了。
十點半,詠堂準時來接芊亞。她已經將林梁森要的東西趕出來給他了,只不過她的工作也因此延誤,心情實在輕鬆不起來,真想留在事務所加班。
她只是個普通人啊!跟別人一樣只有二十四小時可用,可是她的工作量卻比別人多,衝突也比別人多,實在是太辛苦了。為什麼女人想成功就必須付出比男人更多的心力?
商佩琪約九點半就回去了,留在事務所的只剩芊亞了,詠堂看到她時,她就是一副有氣無力的樣子。
他看著她,她看著他,兩人一時不知該說什麼。過了半晌,他上前主動抱住她,好像在安慰她一樣。
她默默的接受,過了一會兒才開口問:「幹麼表現得好像我失戀了一樣?」她一直以為自己比別人強,連男人都比不上,想不到他卻能看得出來。
「誰叫妳看起來無精打彩的樣子,我現在是妳男朋友嘛!我不照顧妳誰照顧妳?」他溫柔的說。
芊亞推開他,微笑道:「看在你這麼細心的份上,我請你吃我最愛的蚵仔煎,走吧!」
「我的溫柔只值三十五塊哦?」他佯裝不依的努努嘴皮子。
「錢難賺,如果際能撐到我自己開律師事務所,我就請你吃一萬塊的豪華大餐。」她拉著他的手臂往外走,表現她天生的領導權。
這麼說好像對兩人的未來有期待似的,但兩人都知道這只是玩笑話。詠堂沒想過和她過一生,她也沒想過和一個男人可以相處那麼久,至少在此刻是這麼想。
這段期間,芊亞問了他原來從事什麼行業,及為什麼要當公關經理等等問題。
他避重就輕的說自己原本從事創作,但所得不足以餬口,所以他希望能賺個一、兩年皮肉錢,以此高所得為根基,將來才能專心投入寫作。
「原來你喜歡寫作啊!都寫些哪方面的呢?」
「小說。」配合電影發行。
「難怪你賺不到錢了。台灣小說的市場不大,新書排行榜上的作者全都是電視名人。也就是說,你只要懂得打知名度就贏了,勸你找機會和名人鬧點新聞,即使是緋聞也未嘗不可。」
「妳的說法好像那些暢銷書都沒有可看性。」台灣的市場大不大沒關係,他的市場在全世界。
「這我就不知道了,我從來不買暢銷書。」她只買和法律有關的書,她視它為一項投資。
雖然沒看過詠堂的作品,但芊亞還是鼓勵他繼續創作。有理想總比沒有理想來得好,人因夢想而偉大,有理想的人散發出的光芒就是不一樣,像她自己就是一例。
也許男人不追她這種女人,但他們都欣賞她,敬佩她的毅力,女孩子更視她為偶像,愛慕她的比比皆是?商佩琪就曾經公開表示如果自己是同性戀者,一定糾纏她到底。不過她現在就已經決定糾纏她到底,跟隨她的左右,一輩子為她效命了,所以那句話根本是多餘的。
他們先去吃了蚵仔煎,再到超市買了些女性用品,然後回到詠堂的住處。
再次回到「犯罪」現場,芊亞仍然有不真實的感覺。她瞇眼看著那張大床,只覺得既陌生又冰冷,沒有自己在上面打滾過的感覺。
「怎麼了?」詠堂將她的盥洗用具在浴室中擺好,出來便看見她若有所思的模樣,心中不覺一跳。她是不是發現有什麼不對了?
他知道自己喜歡她,不希望她反悔,他希望她正眼看他,而不單純是為了他的身份。
「我不喜歡這張床。」她突然說。
「耶?」
「完全感覺不到我在上面睡過,也許我可以在上面滾兩圈,」她邊說邊脫外套,「這樣上面就會有我的味道了。」應該說,這樣待會兒兩人要是在上面辦事就比較不像一夜情了。她始終對自己的失誤耿耿於懷。
詠堂看著她將外套往旁邊的衣架一掛,接著真的跳上床去滾了兩滾,不禁啞然失笑。他沒想到她這麼……可愛。
用可愛來形容一個身高幾乎與他相當的男人婆實在有點怪異,但這種行為不稱為可愛,什麼行為才叫做可愛呢?
「妳要先洗澡嗎?」他笑著問。
「項詠堂先生,你的笑容有點期待哦,莫非你覺得待會兒會發生什麼事?」芊亞側身躺在床上,一隻手撐著頭,一臉曖昧的問。
「期待與您一起洗鴛鴦浴,女王陛下。」他一手橫在胸前,欠了欠身子,十足臣子的模樣。
「下流!」她斥道,繼而一本正經的開口,「念在你是帥哥一枚,答應你了!」
詠堂的訝異寫在臉上,這時大概任何人都會覺得不可思議吧!
芊亞的反應果然不同於一般女人,沒有矯揉造作、沒有扭捏怕羞,即使彼此還不甚熟悉,即使過去的經驗只是一個模糊的謊言。
不管是因為她沒有羞恥心,還是因為她像男人一樣都是急色鬼,這個結果都是受歡迎的,他期待抱住她美麗的胴體已經很久了。
她跳下床,率先往浴室走去,期間她拉掉領帶,解開髮絲,自在得像在自己家裡一樣。
詠堂不由得證歎的吹了聲口哨,跟著脫掉上衣,擠進不甚寬敞的沐浴間,動手調熱水。
她正在刷牙,好像很習慣在別人面前這麼做似的。他不自覺疑惑的看著她。「妳和妳前男友分手多久了?」
「三年。」芊亞毫不猶豫的告訴他。
「呃……妳經常在外面過夜嗎?」他知道這屬於個人隱私,身為以錢和她交易的公關經理根本無權過問,但他仍忍不住想知道。
「是啊!一個月總有幾次。」
「和男人?」他覺得有股酸意瞬間湧上喉嚨,整個人突然有些怔忡。為什麼他有種喝乾醋的感覺?他們的關係甚至還沒開始呢。
「男人比較多吧!」芊亞吐掉一口泡沫,繼續說:「但大部份都只有我一個人,願意留在事務所加班的人並不多,有些人寧可將工作帶回家做。」
聞言詠堂不禁一陣釋然,原來她是在事務所過夜啊!所以她早上在公司洗手台梳洗的經驗很多,被盯著看也不覺得奇怪。
芊亞漱完口,把位置讓給他,接手放洗澡水的工作。
「你喜歡泡澡?」這次換她提問了。
「嗯,泡澡有益放鬆神經,也能幫助睡眠。」詠堂擠好牙膏,開始刷牙。
「浪費水又沒效率,不予置評。」
然後,他刷他的牙,她開始動手脫衣服。
她改變主意了,因為她不習慣等待,懶得等洗澡水放滿、懶得等他刷好牙加入她,所以她決定自己先洗、自己先睡。反正她也提不起興致和他玩親親,因為白天的公務真的太多,她覺得很累了。
詠堂看不見她在做什麼,水聲又掩蓋了脫衣服的聲音,當他發覺時,她已經將髒衣物往外一扔,跳進浴缸裡開始洗澡。
「喂!妳不等我?」他回頭大叫,嘴角滿是泡泡。
「你太慢了啦,這種服務不值得我給你的價錢哦!」芊亞玩笑的說,將水改成由蓮蓬頭出水,開始沖洗頭髮。
詠堂急急忙忙收起牙刷,隨便漱了漱口,猴急的脫完身上的衣物,跟著跳入浴缸,奪過蓮蓬頭,溫柔的幫她洗頭。
看著她白裡透紅的肌膚因熱水而更顯嫣紅,他心中不覺一蕩,再次為她充滿矛盾的美而讚歎。
在他的書中,她是個脾氣暴躁的男警官,在一次任務中,槍擊了一名罪不至死的小偷,想不到那名小偷有個巫女女友,她為了替男友報仇,對男警官施了魔咒,讓他白天變女人,晚上變男人,弄得生活秩序大亂,班也上不得。
故事當然圍繞在男警官尋求解咒之道,目前他還寫不到四分之一,離完成之日還很遠。
「妳知道我最喜歡妳哪一點嗎?」他輕輕揉著她的髮絲,聲音因升起的情慾而顯得沙啞。
「我想應該不是我的腦袋。」芊亞閉上眼睛,放鬆自己享受他的服務。她喜歡他的手指,好像在撫弄一件完美的樂器一樣,輕柔,而且有節奏感。
「我喜歡妳自信又充滿魄力的樣子,妳是個很特別的女人。」
「我該說什麼?謝謝?」芊亞睜開眼睛,很不以為然的反問。
不管男女,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是特別的吧!即使不特別,也要讓別人印象深刻。
芊亞的特別在於她勇於表現自己,不受人左右,而且她不接受甜言蜜語。所以詠堂說她特別時,她反而有一種諂媚的感覺。
詠堂是個細膩的人,一察覺不對,立刻關心的問:「怎麼了?」
「你不必為了錢而讚美我,我不是那種聽了好話就會飄飄欲仙的人。」
「妳認為我是為了錢?」他沮喪得簡直想大叫。她竟然以為他只是為了錢,如果是為了錢,他大可以唯唯諾諾,她說一句他答一句,幹麼費心和她溝通。
是,他們的關係建立在一紙合約與一疊鈔票上,但那是她的認定,他可不同意這種想法,他是真的對她有興趣才和她在一起的。
芊亞將手搭在他的肩上,很慎重其事的道:「你不用對這件事感到難過,人各有志,我不會因為你為了錢當公關經理而看不起你。」聽起來是在安慰他,但其實牛頭不對馬嘴,就像在他臉上抹了泥巴一樣可笑。
這一刻,詠堂真想直接將錢丟還給她,將真相都跟她說了。但他又怕她一火起來告他詐欺,更重要的是,他怕她從此一去不回頭。
沉默了一會兒,他終於開口,「我知道妳喜歡什麼。」
「什麼?」
「工作。」這點無庸置疑。如果不是喜歡工作,她怎能在不斷超時的工作環境繼續下去呢,正常人早就落跑了。
芊亞點點頭,啞聲笑了,回他一句,「知道我喜歡你什麼嗎?」
「知道。」
「你知道?」她對這點很是好奇。他們沒相處多少時間,他怎會知道她喜歡他哪一點?
「我的眼睛嘛!妳說我的眼睛有魔力。」
「我什麼時候說的?」她有說出這種類似深情的話嗎?
「上次我們一起洗澡的時候嘍!」
詠堂壞壞的笑著,第一次,他在芊亞臉上看到害羞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