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結婚? 第八章
    突然對他人生活方式好奇起來。

    「曉君,你下班以後通常做何消遣?」

    記得有位知名已故作家說他平生最很「消遣」兩字,好似人生沒有其它要事可做,時間多到需要殺死,活得不耐煩。

    此君是誰,已記不起來,我本人倒無這種想法,不是活得不耐煩,只是覺得人生說穿了也「就是這麼回事」,要道盡,三言兩語便可:生與死,悲喜交集。

    消遣還是很必要的。

    「到超市買特價商品。」曉君說。

    「訓練自己當家庭主婦?」不像曉君這等人所做的事,我問得詫異。

    曉君笑說:「才不,但與一堆太太小姐搶特價商品感覺很刺激。」

    我大笑。「不失為調劑身心的好消遣。」

    曉君接著說:「而且不傷身。」

    「除此之外?」總不會天天上超市購物,那太浪費時間。

    「偶爾到酒吧小酌,欣賞時常出沒的俊男美女。」

    我點頭。「有意思,人間眾生相殊為可觀。」

    「楊小姐最近做何消遣?」曉君反問我。

    「打毛線衣。」我說。

    她瞠目。「真不可思議。」

    我眨眨眼。「我也這麼覺得。」

    曉君與我相偕大笑。

    對現代都會女郎來說,打毛線衣簡直是古董級消磨時間的方式。現代人誰興凡事自己動手。機器織出來的衣物物美價廉。

    我們是有一雙手,但這雙手已不用來做瑣碎雜事,這雙手致力於塑出自己想要的面具。我們用面具迎戰生活,回到家,才卸除武裝。

    我常認為這時代的女人是英勇戰士,無時不刻與生活搏鬥。

    曉君拿出一張名片卡給我。「這是我偶爾會去的那家酒吧,還不錯,可以打發時間。」

    「謝謝,我會參考。」我接過,湊近一看,這家酒吧叫作「下班塞車時」。

    下班塞車時,我光顧這家曉君介紹的酒吧。

    我只打算來這麼一次,因為這是曉君的空間。

    我想每個人都渴望為自己保留一個秘密空間可以埋藏情緒,任何如意、不如意的事,皆可在此找到安慰。

    我只是一時好奇,才前來打量,但並不願因此侵佔曉君的隱私。我當我在此是一名萍容。

    在吧檯點了一杯威士忌加冰,想起曉君說這是一家有俊男美女出沒的酒吧,眼神不禁四處飄移起來。

    我慢慢啜飲著酒汁,肩膀突然被拍了下,作賊心虛,我差點從高腳椅上跳起來。回頭一看,果然是一名英俊男人。

    但這男人的面孔有些眼熟,我不禁叫出聲:「小美?!」

    他同我一樣震驚,但他這人向來泰山崩於前尚面不改色。「雙喜臨門,真是你。」戈洵美,我高中同學。

    「當然是我,真意外在此遇見你。」

    他在我身旁椅子坐下。「我同你一樣意外。」

    是該意外沒錯。高中畢業迄今,算一算,足足十年沒見過面,在這麼小的一個島上還能夠老死不相往來,簡直不可思議。

    我招呼酒保。「給這位先生一杯威士忌加冰。」

    他皺眉。「還沒吃晚餐就喝烈酒,不怕胃穿孔?」

    「不怕不怕,胃出血都不怕,人生得意須盡歡。」

    「瘋!」他探頭探腦,像在找什麼人。「你一個人?」

    「誠如你所見。」我笑說。

    他微怔。彷彿我不該這麼逍遙,早應被婚姻綁住。「單身至今?」

    「嘿。」我推他一把。「更不上道。」暗示我銷不出去?

    「少來,楊雙喜忌諱過什麼?我又不是不認識你。」

    也許是遇見老友,我格外開心。「小美,你好不好?」

    「別那麼叫我。」他擰起眉。

    我知道他一向討厭人這麼叫他。但是——「計較什麼?我又不是不認識你。」

    我嘻嘻地道。

    他舉高雙臂。「算了算了,男人不計女人過。」

    我猜他接下來要說: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男人通病!

    「你還沒說呢,這幾年你好不好?」

    「一半好。」

    有一半好已是萬幸。這世上很多人連想得一半好都沒有福分。

    我注意到他光溜溜無飾物的手指。「還是王老五?」

    他舉杯牛飲,看來心情有些郁卒。

    他問:「你們女人是不是就只會關心男人結不結婚?」

    「一般人都是這樣……」等等……他說「你們女人」?看來這男人似乎正為某個小姐大傷腦筋。我嘿嘿笑問:「有美一人,清揚婉兮?」

    他乾笑。「美人沒有,母夜叉倒有一隻。」

    我突然明白了。小美已有了伴——吵架中。「你平常不到這種地方來的吧?」

    今天是來買醉消愁,正巧遇見了我。

    「家教甚嚴。」乾笑變苦笑。

    「妻管嚴?」

    他沒有否認,是默認了?

    「打算結婚嗎?」我問。

    「她想結婚。」他說。

    「你不想?」

    「不——」他責怪地看我一眼。「問那麼多做什麼?」

    「關心你呀。」

    他翻白眼,向酒保說:「給這位小姐一杯雪莉酒。」

    「等等,我不喝雪莉,有誠意的話,威士忌加冰。」想堵我的嘴?

    他掃我一眼。「威士忌太烈,女人別喝太多。」

    我真好奇,一直以為這位同學會一輩子當王老五,如今看來,他竟像是個為情所苦的男人。

    「你以前沒這麼細心啊,是因為有了對象的緣故?」若是,我真要好好認識那位小姐不可,能將戈洵美這號大木頭調教成這樣,實是可敬。

    「休想套我的話。」他瞪我。

    不說,那我自己猜。「她要跟你結婚,而你不肯?」

    他不出聲。

    「為什麼不?如果你愛她的話。」

    他不語。

    我推他。「喂,你也說說話,一個人唱獨腳戲多沒趣。」

    他抬眼。「那麼你告訴我,女人為什麼需要婚姻?」

    看來他為「婚姻」所苦。

    這是個好問題——女人為什麼需要婚姻?

    我思索良久,回答說:「我可以給你很多答案,例如女人偷懶,需要男人負擔她的生活;又例如女人渴望安定,希望男人提供保護……」

    「聽來男人像是冤大頭。」

    我聳肩,「即便如此,女人亦付出了代價。女人的一生將奉獻於家庭、丈夫和孩子,乃至失去自我與自由。」頓了頓,又道︰「但是現在很多女人甘願保有自由,婚姻不再是最重要的人生大事。」

    他皺起眉頭,神情顯得萬分困惑。「但想結婚的女人還是很多,她們又是為了什麼?」

    看來我的泛泛之論滿足不了他,他只想弄清楚為何他的她想要婚姻。

    我笑說:「這問題你也許該親自去請教那位小姐。女人何等複雜,沒有一個女人能夠知道另一個女人心裡究竟在想些什麼?」

    他突然間大笑。「看來我問錯人了。這問題問任何人都可以,就是不該問你。」

    「為什麼?」我好奇地問。我不懂。

    他撐著肘看我。「你也打算不婚,不是?」

    「你在暗示我年紀老大?」

    「豈敢,我們同年。」

    同年,但不同樣年輕,女人向來老得快。

    我說:「一般二十八的男人在事業上已小有基礎,可以準備與愛侶共組家庭,養育兒女。你還算年輕。」

    他說:「一般二十八歲的女人事業上不必有什麼成就,如你所說,她可以把生活重擔轉移到男人身上,唯一一個人生目標就是替這男人生兩個孩子,並且養育他們長大。我們承受的壓力因性別而有不同。」

    「瞧,你(你)觀念多腐舊。」我們同聲。

    「彼此彼此。」我們同病相憐。

    「唉。」我們同歎。「乾杯。」

    杯碰杯,發出清脆響聲。

    「其實,現在的女人並不一定都想當家庭主婦。」我說。

    「她不是。」他說。

    「哦?」

    「她跟你一樣事業心很重,兩年內連升兩級。」

    我低呼!「看不出來你會喜歡這種女強人。」

    「剛認識她時,她小鳥依人,但我隱隱知道她有這份資質。」

    「你不能接受她的轉變?」

    他又瞪我。「我豈是那種心眼之人。」

    我吶吶。「十年沒見面了嘛,我怎麼知道你跟以前還一不一樣。」

    他哼聲。「休小看我。」

    我吐吐舌。「照你這麼說,她應該不是那種很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才對。」這樣的女人會想結婚?

    「詠賢不是,她堅強。」

    「喔,詠賢,好名字。」終於得知女主角的芳名。

    他斜眼看我。「你到底要不要聽?」

    怪了,又不是我逼他說。若不是念及這男人嘴巴緊,難得這麼多話,必是心中有著無法解決的困擾,同學三載,感情又不錯,讓我想幫他個忙,否則才懶得理他。他深吸口氣,續道:「我們已同居三年。」

    「三年!」我怪裡怪氣地道:「戈洵美,你好本事!」照此推算,他不就年紀輕輕便抱得美人歸。

    「共同生活,熟知彼此習性,互相遷就配合……」

    「但是你倦了,而她想要一個結果?」我臆測。

    「不。」他搖頭。

    我好奇不已。「要不,是怎麼回事?」

    「我們感情沒變,長期以來,已習慣對方的存在,就像一對正常的夫妻……」

    這回,我識相的不打斷他,讓他繼續說下去。

    他耙耙頭。「詠賢想結婚,為這段感情下註腳,但我不願,我們為此吵得很凶,我怕盛怒中傷害她,只得閉嘴不說話,等她息怒……」他愈說頭愈低,臉埋進他手裡,聲音愈來愈細。

    「小美、小美……」我輕喚他。「你為何不願?」

    他抬起頭,苦笑道:「我想我是不願意改變。」

    「改變什麼?」

    「不願意改變目前的狀況,因為結婚,往往是愛情之死。」

    我深深震撼住。

    愛情之死……多可怕……

    我想,我已有些能夠瞭解這位同學的心情。

    你愛一個人,希望對方快樂,偏偏對方所要求的是你最不願付諸實現的東西,而你又不是不愛她……

    愛情乃成人間煉獄一場。

    我拍拍他頹喪的肩,他勉強振作起來。

    「再一杯威士忌?」我問。

    「酒鬼。」雖如此說,他也沒拒絕。

    何必太嚴肅?喝點酒解解悶也好。我招來酒保。

    喝酒時,他問:「雙喜臨門,你還記得陸承信嗎?」

    「陸承信?他是誰?我該記得他嗎?」我笑問。一連三個問號在腦中盤旋,就是想不起一個對應的臉孔。

    「你不記得了?」小戈一臉詫異。

    「誰?」

    他瞟我一眼。「算了,既然忘了就算了。」

    「喂,別吊人胃口,」真不道德。

    正想臭罵他一頓,誰知他竟然說:「這個人,你忘了就不必再問,反正我就算告訴了你,你恐怕也記不起來。」

    結果,他還是吊人胃口。

    但是他也沒說錯,沒過幾天,我是又把他說的那名字忘了。

    我的腦子裡記了太多東西,一個不特別重要的人名,要我記住,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這實在不能夠怪我。

    若果為這種事怪我,那我這輩子欠的債,真真三生三世也還不清。

    我不記得小美提到的那個人。

    但我想我永遠不會將眼前這男人忘記。

    小美家中有人等門,先離開了,我多賴了一會兒,離開酒吧時,天色已晚,也沒再塞車。

    我望著酒吧招牌「下班塞車時」,不禁會心一笑。

    誰願意當一尾下班的魚,被困在車水馬龍的死潭水中發臭發悶?想必這老闆亦是性情中人。

    與其困坐車陣中,不如下車到酒吧裡點一杯酒。

    正當舉頭望招牌的同時,一個極性感的聲音出現在耳後。

    「沒想到你會來這裡?」

    我全身寒毛似貓兒般豎起。這聲音、這說話的調調,我印象之深像是前世已認識。

    我不願轉過頭,但要花上好大的勁才能克制自己回頭看。

    彷彿知我心事,男人在身後嘲諷:「怕我醜,破壞幻想?」

    我囁嚅道:「白居易?」

    像說行話一樣,那人道:「相逢何必曾相識。」

    我驚喜萬分我原不知道我會這樣歡欣見到他的出現——現在我知道了!

    我回過頭,對上那張過分狂野的俊臉。

    他有一雙像是隨時隨地都要調侃人的壞眼睛,迷死人。

    「我說過我們會再見面。」

    我從他眼中讀出:「但沒料到會是此時此地吧?」

    他笑彎了眼。「不再有人比你更知道我。」

    我沒那麼好騙。「我不知道你,你是誰?你是什麼人?」

    他開口答我:「康洋,愛你、與你愛的男人。」

    愛情是天生注定好的。什麼人會對什麼人動心,完全是不可抗拒的事,不是在定好的人,約會一百次也還是要分手。

    康洋……是的,我相信我會愛上他。不是昨天就會是今天,不是今天也會是明天。

    而也許,在露台那一夜,我已經心動。

    康洋是「下班塞車時」的老闆。

    我約會的時間全給了他。

    我們有時在酒吧裡一起調酒給來客,有時在打烊後一起酌酒。

    不沾酒時,我們開飛車逐落日,有時也被警察追;有康洋在,犯罪好似也成了一件有趣的事。(這真是不應該,小小懺悔一下。)

    飛車累了,就窩在車裡看海潮,肩靠著肩,分享那種只合宜存在於情人間的親匿。

    我好似從來都沒有這麼年輕過,與他在一起,上山下海,無有不敢去的地方。康洋帶我上翡翠灣玩飛行傘,起初我不敢,但看他飛得那麼好,幾次下來,忍不住也想上場試試。

    康洋是中華飛行運動協會的會員,我在他的指導下,很快就上了手。一開始飛向藍天——完了完了,從此我愛上飛行的滋味,再也不願放棄。上司看我工作心不在焉,頻頻關照。

    我不答不怒不忿不在乎,笑得像花癡,他以為我發病,放我十天長假,勒令收假歸來之時,務必將病情控制住。他還需要我為他賣命。

    我樂得收拾行李,與康洋出海去。

    他太懂得享受。

    我們乘私人遊艇,從基隆港出海,到花東太平洋去貫鯨。

    看見遊艇時,我本以為是租來的,想想不對,他駕駛技術極熟練,對待這船像對待自己的財產似的自在。

    我問:「酒吧生意這麼好,買得起私人遊艇?」這種船,在台灣似乎尚不流行。太招搖。

    他逕是笑,不否認也不承認。

    疑心在看見成群的鯨豚時被我拋得一乾二淨。我抱著他又跳又叫,活像劉姥姥入大觀園,一副老土。

    「喔,雙喜,你真可愛。」他圈摟住我,不住地吻我、吻,直到我忘記了鯨魚、忘記了海洋,眼中只剩下他。

    「康洋,我們永遠留在這裡永遠不要回去。」

    這裡是人間的失樂園,在這個地方,可以不計較誰愛得多,誰愛得少?可以不管未來如何,甚至可以不問彼此的名。我真願意相信愛情在這裡能夠直到永遠。他笑而不答,一雙眼盛著足以將我溺斃的滿滿愛意。

    我閉著眼,趴在他身上,享受著海風與陽光。

    舒服地歎了口氣,我呢喃:「康洋,我已很滿足,我永遠不會忘記你。」

    很多人一輩子連愛是什麼也不知道。曾經深愛過,已經足夠。

    收假回來,我迅速進入平時備戰狀態,一切運作恢復正常,上司直呼「萬幸」。

    「楊小姐,請看這個。」曉君拿著一本雜誌出現,翻開其中一頁。

    我瞥了一眼上頭的俊男美女,笑問:「曉君,你想告訴我什麼?」

    「康洋不只是酒吧的老闆,他是冠亞集團的少東,前不久已和環球金融的千金訂婚,婚期就在下禮拜。」曉君怕傷了我,含蓄地道:「楊小姐,衷心希望你們只是朋友之交。」她近在我身側,我一切活動都瞞不了她。

    「如果我說不是呢?」我與康洋,不單單只是朋友。

    「早日忘了他。」曉君勸我。

    我搖頭。「不可能,回憶太美好,忘記多可惜。」

    曉君急了。「但是他騙你……」

    我道:「他沒騙我。」

    她悲憤有加。「我替你不值啊。」

    我仍是搖頭。「我覺得很值得。」

    「值得?」曉君怪聲道。

    我笑道:「是的,很值得。」我們有過的一切十分美好,在最美麗時結束,是愛情最好的結局。

    我談了一場美麗的戀情,感覺非常滿足。像是找到過一雙合適的鞋,穿它去看電影。雖然這雙鞋壞了、舊了,但美好的回憶依然不褪色。曉君呆住。

    她不懂,我知道。

    但無所謂,這原不關她的事,她有自己的人生要走。

    那麼,後來呢?

    這麼美的一場戀情卻不能有所結果,看在許多人眼中,都深感抱憾。

    我不知道故事是怎麼流傳出去的,每回有人聽到這裡,便來追問我——「後來怎麼樣了?」

    或者更有多事者,不甘心「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硬要替它添上一個結尾,內容大要無非是——

    康公子拋下億萬家產及未婚妻,為追求真愛,與本人私奔結婚,生下一堆娃娃,最後終於得到康家諒解,重回豪門,一家人重此過著幸福怏樂的日子。

    多無趣!我回以冷笑。

    後來怎麼樣了,干卿何事?

    警告諸位別企圖用番茄丟我,否則可有人會找你拚命喔。

    不信?

    好,有膽咱們試試。

    我拔嗓高喊:「陸承信快來人,有人要欺負你親愛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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