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掂了掂手中的肥兔子,重量差不多有著二十餘斤,還真配得上「肥」這個字。肚子再餓,李斯特也做不出茹毛飲血的事,但現在手頭沒有任何工具,怎麼處理這只「肥兔子」呢?最簡單的吃法,當然是把兔子烤著吃,但沒有合適的刀具,光是剝皮去內臟就是件麻煩事。無法可想之下,也只好學一下原始人,回到石器時代好了。森林邊緣有一塊已經風化很嚴重的岩石,李斯特走過去用力的一砸,立刻碎成了數十塊。李斯特很是滿意現在的這把子力氣,真沒想到身為超級宅男的自己,也有成為能夠碎碑裂石之猛男的時候啊。在岩石的碎片中,李斯特挑出了一塊尖銳的片狀石塊,壓著「肥兔子」的肚皮用力一劃,仗著現在手勁大,硬是將「肥兔子」的肚子給剝了開來。既然這即興製作的石刀能夠派上用場,李斯特立刻手腳麻利的三下五除二把「肥兔子」剝光洗淨,只等著生火烤熟了。多年的宅男生涯,使得李斯特的廚房手藝還算不錯,不過巧婦都難為無米之炊,手中沒有任何調料怎麼才能把「肥兔子」弄的好吃一些呢?燒烤最主要的佐料當然是孜然了,雖然李斯特的褲兜裡有一粒孜然的種子,但用來燒烤一隻兔子顯然是不可能。李斯特四下打量了一下,眼睛轉了幾轉,立刻有了主意。森林中有一種大樹,枝葉生得很低,每一片樹頁都很肥大,外形和荷葉差不多。李斯特跑過去扯了幾片,將洗好的「肥兔子」給裹上好幾層,包了個嚴嚴實實。接下來,李斯特又跑到鹽鹼地裡,硬生生的挖出了一大堆泥土,就著泉水合成稀泥,塗抹在包了樹葉的「肥兔子」上,將「肥兔子」整成了一個大泥球。呵呵,叫化雞可是地球上的一道名菜,用製作叫化雞的方法製作一隻叫化兔,味道應該不會差到那裡去吧?再說了,鹽鹼地中所含的鹽份極多,至少能在烘烤叫化兔時帶來一些鹹味,在沒有任何調料的情況下,能夠有這麼一點味道已經算是十分難得了。準備好叫化兔後,李斯特又扯了一大把乾枯的灌木過來,在地上挖了一個土坑,將灌木和裹著叫化兔的泥球一股腦的全塞了進去。為了泡製這道叫化兔,李斯特忙前忙後上跳下躥,而叮噹就在一旁傻呆呆的看著,眼神中滿是疑惑,顯然不明白李斯特在做什麼。準備工作已經做完了,現在也應該由叮噹來完成這最後的一道工序了。李斯特可沒忘記,先前為了對付「肥兔子」的風刃,叮噹可是噴出了一道火球的。既然叮噹會噴火,也就用不著李斯特辛辛苦苦的鑽木取火了。指著土坑中的灌木,李斯特比劃了一個點火的動作,叮噹立刻心領神會,跳到土坑旁「靠!」的一聲大叫,張嘴就噴出了一道火球。叮噹噴出的火球威力不大,用來上陣殺敵遠遠不夠份量,但只是點點火卻還是辦得到,隨著火球轟到土坑之中,那些灌木立刻燃燒起來。火勢漸漸大起來後,看到所有的灌木都已經充分燃燒,李斯特立刻將浮土扒了過去,把土坑掩埋起來。如此猛的火力被埋在了土中,相信只需要十幾分鐘,一隻熱氣騰騰的叫化兔就可以出爐了。看了看站在一旁滿臉好奇的叮噹,李斯特抻手摸了摸它的頭,笑道:「乖乖的等著吧,馬上就有好吃的了。」一聽到「好吃的」的三個字,叮噹立刻吧嘰吧嘰舔了舔嘴唇,兩眼之中就像是能冒出小星星般,十足的一副饞鬼模樣。看著叮噹那肥肥的身段,李斯特心下暗暗嘀咕:這小傢伙,不會是因為太過於好吃,才長的這麼肥吧?等了十餘分鐘後,李斯特用手試了試泥土的溫度,依然是熱的燙手,估計叫化兔應該是已經熟了。更何況,現在李斯特已經餓的前心貼後背,他也不想再等下去了。匆匆忙忙把土坑扒開,顧不上燙手李斯特就把已經烘烤成一片乾枯的泥球捧了出來。小心翼翼敲碎了外層的泥殼,一陣撲鼻的異香立刻飄了出來。叮噹聳了聳小鼻子,歡快的大叫了一聲「靠!」,一個健步躍到李斯特的頭上,仔細仔細的打量起這叫化兔來。因為悶在土中烘烤,再加上油脂的浸潤,原本綠色的樹葉已經變為了褐色,數滴飄香而晶瑩的油脂從葉縫間滲出,讓人一看都忍不住有食指大動的感覺。李斯特將樹葉一片片的剝開,片刻之後一隻浸潤在油脂中的叫化兔就呈現在了他和叮噹的面前。沒有經過火焰的直接燒烤,叫化兔的表皮並沒有呈現出一片金黃的色彩,但經過密封泥球的烘烤,所有的油脂與熱氣全都包裹的嚴嚴實實無法散出,反反覆覆的將叫化兔從裡到外烘了一個亂熟。現在,一整只「肥兔子」連皮帶肉都是一片松弱,油亮亮的看相十足。僅從買相來看,這只叫化兔的製作可說是大為成功!李斯特抻手將「肥兔子」的兩條後腿撕了下來,丟了一隻給叮噹。叮噹伸出兩隻前爪將這條烤好的後腿捧住,小心翼翼的嘗了一口後,立刻雙眼圓睜,然後迫不及待的張開大口,狠狠的連皮帶肉撕咬起來。很顯然,叫化兔的美味徹底勾起了叮噹的食慾。看到叮噹如此風捲殘雲般的吃得痛快,李斯特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拿起另一隻後腿就準備咬下去。就在這時,一個突如其來的聲音在李斯特的耳邊響了起來:「哇,什麼東西這麼香?能不能分一點給我這個可憐的老人家?」***********************************************新書需要大家的點擊、收藏、推薦!點擊下方圖片鏈接,可以直接推薦本書,期待你的!點擊察看圖片鏈接:給《農奴翻身當地主》投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