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獵殺者 正文 第一百一四節 心髒
    李承志的驚恐是有原因的。他相信自己與男子之間的所有事情,絕對沒有第三個人知道。可是現在,軍方居然可以根據自己的描述就拿出對方的照片。這種事情,顯然已經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圍。也就是這一刻,他忽然覺得:自己要求談判,或許根本就是個錯誤。這些手握重權的軍人,他們似乎什麼都很清楚。難道說,聯邦情報局的那些特工人員,真的像王亢老將軍所說的那麼神通廣大?

    世界頭號毒販驚駭的神色,完全落入了對面五名將軍的眼中。幾人迅速地交換了一下眼色後,韋俊再次開口道:“你所說的這個人,他現在哪兒?”“我……我不知道!”說著這句話,李承志神情古怪地搖了搖頭。眼中流露出一種明顯夾雜著釋然般的思索。就好像這個問題帶給他的是一種無法解決的煩惱,又是一種難得的解脫。“不知道?”坐在正中的老將軍眉宇間掠過一絲殺意。“不,不,千萬不要誤會。”李承志連忙慌張地擺了擺手:“我不是那個意思。我的意思是……哎!應該怎麼說呢!我……我……我確實不知道啊!”見此,幾名將軍不由得疑惑地相互看了看。這番話說得實在令人有些摸不著頭腦。可是,根據房間內隱藏的測謊儀器分析的數據來看,李承志說的,應該是實話。

    “我……我真的不知道他在哪兒。我殺了他,可是……

    可是……他卻……不見了……”李承志實在不知道,應該如何用語言把自己想說的話表達出來。他很慌,很亂。兩年了,他實在很想把自己知道的所有東西,全都痛痛快快向其他人好好傾訴。可是,一時間,他實在不知道,究竟應該怎樣開口……

    那個男人,是個魔鬼。這是李承志對他下的定義。海洋,將地球分割成為幾塊互不相連的大陸。從生物繁衍之初,文明就必須受到這種自然的地域限制。作為文明的組成部分之一,宗教的發展,自然也在此列。李承志是一名美籍亞裔人。出生之時,篤信天主的父母就將他送到教堂受洗。雖然不知道基督是否贊成販毒,可是這對李承志所從事的職業絲毫沒有任何影響。他仍然在將以噸為單位毒品出售的時候,同時也在面不改色地虔誠祈禱上帝保佑自己,一定要從那些該死警察的手中再次逃脫。毫無疑問,上帝是仁慈的。作為自己的職業需要,李承志喜歡將所有宗教主神的祈願標志都帶在身上。天主的十字架、釋迦的萬字印、道教的三清符、密宗的各種法器……。這些稀奇古怪的東西,總會在他的身邊占據相當的位置空間。

    販毒本來就是一種相當危險的工作。李承志並不介意自己信奉任何一個神。在他看來,只要信奉對象能夠確保自己平安無事,那麼就算是地獄裡吃人不吐骨頭的魔鬼,也比自己的親娘還親。可惜的是,他這次真的遇到了魔鬼。“我需要幾個童男童女做為祭品。”這是自從認識那個神秘男子後,李承志從其口中聽到重復最多的一句話。而每次聽完後,他總是毫不遲疑地讓自己手下無論如何也要滿足對方的要求。他無法忘記那個在海上的恐怖夜晚,也無法忘記那只盤桓在陰森海面上的巨大章魚。況且,這個不知姓名的男子也說過:他會建立一個宗教。一個有著真正可崇拜真神的教派。

    童男童女?

    祭品?

    這些東西和我有什麼關系?

    那個時候,在李承志看來,花花綠綠的鈔票,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可愛的東西。有錢,可以買到一切。包括人命。更何況,用親生兒女去換取鈔票的無良父母,在這個世界上大有人在。每天兩個孩子,男女各一,年紀不得超過三歲。不論種族、膚色皆可。對於這些孩童的去向,李承志其實非常好奇。但是表面上他卻不得不做出一副毫無興趣的模樣。只不過,那種被他刻意所壓制,渴望知道其中所有內幕的心理,卻在這種看似平淡的時間中,慢慢擴大、膨脹。

    自從與男子認識後,除了用各種手段幫助李承志獲取更多的販毒利潤外,所有的時間,他都呆在那個安排給自己的小房間。據守侯在房間周圍的武裝警衛報告:這間屋子簡直就像是傳說中的凶宅。因為他們總能聽到從那裡面傳來陣陣不知什麼野獸發出的低吼,而那些被索要的孩童,也都只見進去,絲毫不見出來……

    “想知道那些孩子都到哪兒去了嗎?”在一次與李承志共進晚餐的時候,男子忽然問道。望著對方那張充滿善意的

    柔和笑臉,李承志強壓下心頭的恐懼,使勁兒地點了點頭。既然是對方主動提出,斷然沒有在知道所有秘密後,殺人滅口的危險。在黑道上摸爬滾打這麼多年,這個道理他比誰都明白。然而,當他在男子的帶領下,走進這個極其寬敝房間的時候,仍然被充斥於其中的濃厚血腥味道,還有那種無比詭異的氣氛所震驚。一個碩大無比用白色油漆刷成的六芒星圖案,正靜靜地躺在地板的中央。除了幾盞懸掛在天花板上發出慘白光亮的燈泡外,整個房間裡最多的,就是那些濺滿牆壁與地面,早已干涸且變成黑色的凝固血跡。

    祭品,本來就是作為一種必須被消耗的東西。李承志很清楚那些孩子可能早已死亡。但奇怪的是,除了血跡外,在房間的任何角落他都沒有看到人骨或者碎肉之類的拋棄物。看上去,就好像這裡曾經被清理過一遍,將那些令人做嘔的東西全部拖了人們的視線。“這是我的聖殿。確切地說,應該是我用來迎接神所降臨的殿堂。”男子絲毫沒有在意李承志臉上的驚異之色。若無其事地張開雙手微笑道:“你是一個不錯的合伙人。非常誠實。我昨天查過,每一筆交易後屬於我的那份利潤,你都會存在指定的戶頭。一分錢都沒有少過。呵呵!在以往合作的對象當中,你還是第一個這麼做的。所以,我覺得有必要讓你知道一些更多的東西。”李承志使勁兒咽下一口唾液,下意識地點了點頭。“你相信神的存在嗎?”“當然!”回答這話的時候,李承志甚至習慣性地伸手摸了摸口袋裡的天主十字架。“那就好。”男子笑道:“只有虔誠的人,才能真正體會到神的恩澤。也只有那些為神奉獻出一切的信徒,才能獲得神的承認。成為神的代言人。”這番話說的極具誘惑。可是在目前身處的環境下,李承志怎麼都覺得有一種混身發冷的感覺。

    “真理與信念,這是我所信奉的神。作為合伙人,難道你不想一同加入進來獲知神的最高奧義嗎?”“最高奧義?”李承志有些意外:“是什麼?”“如果毒品交易能夠合法化,那麼你一定會成為這個世界上最富有的人。”男子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而是微笑著看了看他:“根據我的計算,你現在擁有的財富,足以無比奢華的過上好幾千年。呵呵!只不過,就算用最新的科技為你替換身體,也不過只能把生命延續一百年左右的時間。這與那些屬於你的鈔票相比,實在太過短暫了吧!”這是實話。越有錢的人就越怕死。李承志就屬於其中特別怕死的那一類。“我能讓你永生。”望著對方充滿疑惑的眼睛,神秘男子淡淡地拋出了在其聽來這無疑於重磅炸彈般句話。“永生?”“永生!”“這不可能!”李承志幾乎是下意識地嚷道:“你是說,我永遠都不會死?這怎麼可能?”“以人力當然無法做到。”男子臉上一直保持著那種陰險的微笑:“神的能力無所不為。永生,對於他們來說,又算得了什麼呢?”這話對於李承志的誘惑實在太大。大得令他根本無法拒絕。“怎麼做才能獲得永生?你所說的神,究竟是誰?”這一刻,上帝與佛祖,還有曾經虔誠信仰的諸神,都被李承志全部拋之九宵雲外。

    “真理與信念,這就是神的啟示。”男子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依然掛著那種可怖的微笑道:“今天的童男童女,你准備好了嗎?”盡管不明白男子究竟想要做什麼,李承志還是摸出電話,讓手下將一對兩歲的孩童送進了房間。六萬聯邦幣。這是用來與出賣孩子孤兒院長交換的籌碼。“不錯的祭品,非常健康。”男子捏了捏被綁男孩的手臂,滿意地點了點頭。隨即,只見他從地上輕輕抱起兩個已經用麻醉劑迷翻的孩子,徑直走向房屋中間的碩大六芒星圖案。“我會讓你看到神的存在。從現在起,你和我一樣,都是神的奴僕。永遠都不能背叛。”這是男子對他所說的話。也是事後李承志記得最清楚,也是最為後悔聽到的一句話。

    一把閃爍著寒光的鋒利匕首,輕輕割開了男子手臂上柔嫩的皮膚。幾滴在燈光下散發出顫人紅色的血液,隨之流淌到地面已經凝固的黑色之上。男子口中發出那一連串莫名其妙的神秘語言,為這種詭異的儀式更添了幾份陰森。所有的一切,看上去就好像是一種根本不應該存在於文明世界的東西。李承志摸出一支香煙,用顫抖的手將其點燃。他只能用這樣的辦法,保持自己必要的鎮靜。隨著從男子手臂滾落血液的逐漸凝固,六芒星圖案的中央也顯出一個完全由氣流構成的圓環。平整的水泥地面似乎在某種無法抗拒的巨大力量下變得扭曲。它們正在以旋渦形狀向地面下陷。在李承志的記憶中,只有地震才能造成這樣的效果。然而令他所驚懼的是,地面並沒有出現想象中的破裂。灰色的地板好像一團巨大的橡皮糖,正在那種肉眼無法觸及的力量下瘋狂旋轉。而旋渦底部原本被燈光所照耀的地方,也在不斷下陷中,變得陰森且黑暗……

    當這一切全部散去後,一只滿面猙獰的怪獸,代替旋渦出現在兩人面前。從其口中伸出的巨大獠牙與散發出惡心臭味兒的涎水,似乎在說明對於食物的無比渴求。

    李承志死死咬住自己的牙齒。只有這樣,他才能略微消除那種由於恐懼而產生的寒冷。否則,上下不斷撞擊的牙齒肯定會在“得得”聲中碎裂成一顆顆堅硬的微粒。從外形上看,這頭怪獸應該是一只狗。只不過,它實在很大。數米高的身軀已經占據了房內的大部分空間。而且……它的腦袋,居然有三個之多。“這就是主宰真理與信念唯一的神——塞伯拉斯。它將賜予我們永遠的生命和無法磨滅的肉體。”“塞……塞伯拉斯?”聽到這裡,李承志急忙問道:

    “這,這不是地獄裡那條三頭犬的名字嗎?”“不錯!”男子微笑道:“但是對於我來說,它就是真神。唯一的神。”說著,他抓起身邊陷入昏迷的男孩,用匕首輕輕挑開其衣服上的鈕扣。將一片柔嫩的肌肉裸露在空氣中。“你,你要干什麼?”雖然多少已經猜到男子接下來的動作,李承志仍然結結巴巴地問著。雖然他自己也曾殺過人,但是對如此幼小的孩子下手,他卻也有些不忍。

    “當然是為了你的永生!”男子輕笑著,將右手搭在男孩的頭部猛一發力。只聽得“卡嚓”一聲脆響,沉睡中的孩子連叫都沒有叫出聲來,便被活活擰斷了脖子。這並不是動作的全部。就在這之後,男子用匕首直接捅穿男孩屍體的胸腔,將左手伸進去來回摸出了一陣。終於從中掏出一件被鮮血包裹的塊狀物體,徑直遞到李承志的面前。“吃了它!”李承志難以置信地望著眼前這團散發著熱氣的血物。用顫抖的雙手慢慢接過。手指的碰觸間,有一種柔軟溫和的感覺。這塊粘稠血腥的肉體,幾秒鍾前還屬於躺在地上死亡的男童。

    現在,卻已經屬於了自己。這是那個孩子的心髒。還在發出輕微的跳動。“快!趁熱吃了它!”不知什麼時候,男子臉上的微笑已經不在。一種近乎冷漠般的殘忍,代替成為了其中的唯一內容物。望著對方手中尚在滴血的匕首,還有男子背後三頭巨犬猙獰的獠牙,李承志沒有任何考慮,直接將手中的心髒塞進了嘴裡。這團肉,不大。僅有一個李子大小。

    而且,很軟、很嫩、很脆口。“第一次吃,有些不習慣。以後吃多了,你會發現,這其實比得上任何美味兒。”說著,男子又將另外一顆心髒遞了過來。地上的男童屍體旁邊,又多了一具同樣被破開胸膛的女孩屍首。李承志想吐。但是他不敢這麼做。他只能盡量將內心那種強烈的嘔吐欲望硬壓下去。他在幻想,自己不過是吃了兩個太過新鮮的水果而已……

    地上兩具幼小屍身散發出的血腥,引起了三頭巨犬的注意。它發出陣陣渴望般的低吼。似乎是在要求,又好像是在盡量克制。

    男子沒有耽誤時間。之見他將兩具屍體分別搬運到六芒星的左右兩側。在圓形圖案的中央,用其自己的血液劃出一個不過巴掌大小的同樣陣列。在一種怪異的能量交合中,一頭體積有如牛犢般大小的馬形怪獸,再次出現在他的眼前。李承志已經麻木。對於剛剛活吞了兩顆心髒的他來說,這些無法理解的生物,多一只與少一只,並沒有什麼分別。只不過,這頭馬形怪獸似乎對於地上的孩童屍首非常感興趣。只見它剛一出現,便迫不及待地沖到女孩屍體前,津津有味地啃嚼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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