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閃了五個,死了一個。」那穿中山裝的男人道。
「又死了一個,好好好好……」買買提一臉憤怒之色。
「不是他們殺死的……」中山裝的男人小心翼翼道。
「誰?」買買提不禁疑惑道。
「王鋒。」
「王鋒……」買買提瞳孔赫然緊縮,一臉慘白,「他為什麼要殺我的人?難道,他抽手了?」買買提的胸腔急劇的起伏著,彷彿呼吸困難一般,王鋒這個名字給了他巨大的精神壓力。
「沒有沒有,他只是偶然路過,被殺的人當他的面用獵槍了。」中山裝連忙道。
「他們不認識?」
「看樣子不認識,據目擊者回憶當是的場景,應該是不認識,甚至於,王鋒還不知道張揚的名字。」
「嗯,那就好。」買買提一臉嚴肅道:「後事處理好,花多少錢都行,別給王鋒留下尾巴,明白嗎?」
「嗯,在知道是王鋒後,我已經安排了,所有的目擊證人都做了工作,C市公安部門也打點,大哥放心。」中山裝的男人點頭道。
「嗯,很好,抓緊追殺,這兩小子有點邪門。」買買提看著地上的屍體,歎息了一聲,要想再找一個小廖這麼忠誠的手下很難了。
「大哥,我有個想法……」中山裝男人吞吞吐吐道。
「你什麼時候也變得這麼嗦了?」買買提皺眉道。
「大哥,我們為什麼不拿蕭怡然和他們的父母威脅他們現身?」中山裝猶豫了一下。終於還是說了。
「你是跟我混地人嗎?」買買提的臉赫然變冷,一雙眼睛緊緊的盯著穿中山裝地男人。
「大哥,我……我……我錯了……」穿中山裝的男人頓時一臉死灰。低頭道。
「首先,我答應過歐陽正明,我不會動蕭遠行的妹妹,蕭遠行已經用他的生命付出了代價,對於蕭遠行來說,他的事情已經結束了,甚至於,我和小七之間的仇恨也結束了。知道為什麼嗎?第一,雖然我兒子是死了,但是。不佔理,他居然狂妄到認為我們買買提家族可以吞併小七的地盤,居然從拉斯維加斯直接跑到小七的地盤砸場子,嗯,他死了,他為他地愚蠢付出了代價,但是,我的眼睛沒有瞎!」買買提壓制著自己的怒火。
「第二,我如果和小七火拚,帶來地後果是災難性的。不是死一個兩個那麼簡單,也不是死一百二百,而是要死成千上萬的人,我兒子是很重要,但是。我的手下的生命同樣重要,他們都是有父母有家庭有兒子,難道,我為了我私慾置數千上萬的下屬生命不顧?何況,無論怎麼樣。我兒子的死亡已經成了鐵的事實。沒有人能夠改變,相對來說。這也是他釀成的苦果,如果我和小七火拚,你認為,歐陽正明會袖手旁觀?歐陽正明一端真正的插手,你認為我們抗得下?有信心是好事,但是,如果信心變成了無知,就會為自己帶來滅頂之災……」
「第三,如果我是一個一無所有地小混混,那麼,我也可以用他們的親人要挾他們,但是,我不是,我的勢力比他們大數千上萬倍,如果我都淪落到要用他們的親人來威脅,我在江湖上的地位會不如幾個小混混,小混混都知道禍不及家人,何況是我!出來混地,誰沒有家人?如果都這樣想,誰還混得下去,這話,以後休要再提!」
「嗯,如果我用他們的家人威脅他們,是不是其他的人也可以用我的家人威脅我們?當然,江湖本就沒有仁義道德可講,關鍵是,現在我們的地位必須要講,如果我們帶頭破壞這種潛規則,受害地反而是我們,畢竟,我們有強大地武力,有雄厚的資金和廣泛地人脈,擁有了這些都還需要用敵人的親屬威脅,那我們的敵人會用更卑鄙的手段打擊我們……嗯,對了,聽說你手下有一些人喜歡談政治,我希望,下次別讓我聽到,記住,我們是黑幫,我們不是政客,我們只是為自己的下屬找一份穩定的工作,如果以後還有談什麼獨立,什麼自由的,一律殺無赦!」
買買提雙眼就像鋒利的刀芒,在中山裝男人臉上一掃而過,重重的哼了一聲拂袖而去,幾個彪悍無比的保鏢也跟隨而去。
中山裝男人低眉順眼送走買買提,當買買提消失在門口後,臉色赫然變得陰沉起來,臉上泛起一絲冷笑。
「大哥,怎麼辦?」
說話的是一個戴著白色帽子,腰裡插著一把小彎刀,嘴唇上一撮八角鬍鬚的中年人,渾身露出一股凶悍之氣。
「還能夠怎麼樣?」中山裝男人沒好氣的道。
「……」八角胡被中山裝男人硬是沖得沒話說。
「買買提如何說我們就如何做,你不會認為我們現在就可以和買買提對抗吧!」這個時候,中山裝男人提到買買提沒有了絲毫尊重,和開始的一臉順從有了天壤之別。
「是,大哥!」八角胡表情有點不服氣。
「鐵木,我們是幹大事情的人,多用點腦子,買買提的勢力我們一直看不透,你也看到了,我們好不容易讓他兒子去那小七的地盤鬧事,結果,他兒子死了,但是,事情和我們預料的不一樣,買買提居然不和小七火拚,而且,他們似乎都認識,互相有著制約一般,如果我們不搞清楚就貿然行事,很可能會為我們帶來滅頂之災,拜託,以後做事多動點腦筋,這年頭,光是打打殺殺沒用的。」中山裝見八角胡一臉不服氣,不禁惱怒道。
「是的……大哥,我明白了……對了,大哥,那王鋒是什麼人?」八角胡岔開話題問道。
「不知道,是一個殺手,不過,他這個殺手很奇怪,從來不藏逸自己的身份,身手也相當好,出道以來沒有敗績,具體的身份家世沒有人知道,不過,買買提交代過我,不要和這個人作對……看來,這個王鋒的身份也不簡單。」中山裝緩緩坐到沙發上沉思道。
「要不要查查他?」
「嗯,小心點,別惹上什麼麻煩。」中山裝男人點了點頭。
張揚這段時間過得很充實,每天晚上練功,白天就幫大媽砍柴挑水,餵豬喂鴨,倒也是樂在其中。
整個村莊的老人都跑來請張揚畫像,也沒有什麼報酬,無非就是提一點花生大米黃豆之類的農產品,張揚也來者不拒,都送給了大媽,大媽的眼睛越發笑得睜不開了,每次張揚來這裡,雖然張揚沒有給她錢,但是,她卻是大大的滿足了虛榮心,因為,張揚會畫畫,會寫字,鄉里四鄰的都會跑來求幾張吉祥的字畫,有老人的也會為自己準備身後的畫像,他們都會送張揚很多東西,這些東西足夠張揚吃吃喝喝而有餘……
劉彪也過得很舒適,每天大媽都會步行到幾公里的村莊外買豬骨頭熬湯給他喝,他的腳恢復得很快,已經能夠幫助大媽幹點輕鬆點的農活了,不過,劉彪雖然是渾身都是力氣,幹農活實在是差勁,往往沒有幫到忙反而還給大媽添亂子,到了後面,大媽已經嚴禁劉彪碰她的農具了。
他們已經來了五天。
「哎……無聊啊……這地方好還是好,就是沒女人,***,低於三十五歲的都沒有,我靠,不知道一些年輕人都跑哪裡去了……」
劉彪坐在屋前曬太陽,嘴裡嗑著瓜子,渾身無力懶洋洋的,這裡沒有電腦,沒有遊戲,沒有電話,甚至於,電視也只能收到幾個台,這讓習慣了城市生活的劉彪渾身就像螞蟻咬一般的難受。
「還能夠去哪裡,這裡除了樹和石頭還是樹和石頭,青壯年留在家裡也沒什麼事情幹,都出去打工了,自然是一些老弱病殘留守在家裡。」
張揚站在劉彪不遠的地方反覆的做著一些動作,他已經習慣了有空的時候就練習這些動作,因為他發現,這些動作可以讓他的肌肉更具有柔韌性和爆發力,現在他的身體已經可以做很多不可思議的動作了。
「那倒是,這鳥地方讓我年頭年尾的呆會發瘋,不過,這地方也不錯,有山有水的樹木茂盛,鳥兒也多,空氣又新鮮,如果一年能夠來這地方住幾天也是一種享受。」劉彪摸了摸鼓起的肚子,又喝了一口大媽的拿手擂茶,這玩意兒越喝越上癮,肚子漲得喝不下了還想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