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靈山派發生內亂,林子福被殺之時,林弘他們也正在趕往小仙城的路上。
「師傅,紫玉樓主在聖門,我們是不是去聖門找她?」
林弘搖了搖頭道:「讓紫玉知道這件事情,跟紫玉溝通都是必須的,但是具體的方式跟方法還是要掌握好的。我們現在這麼貿然去找紫玉,作用並不太大,紫玉搞出這麼一個仙城來,如果說對敵人一點察覺都沒有,估計也不太可能。否則,就真如咱們猜測的那樣,她本身就是背後那隻手……」
「何況紫玉現在在聖門,門主他們都在那裡,咱們還是別去湊那個熱鬧的好。」
莎莎道:「那我們怎麼跟她談,什麼時候談合適?」
「呵……」林弘自信的笑道:「除非必要,這種事情我更喜歡她主動來找我們談,我們先到小仙城暗中查查情況,再想辦法看能不能搞出點什麼事來。」
莎莎跟林雲傑一聽,立刻明白了林弘的意思。
莎莎興奮道:「偷襲,暗算搞破壞,這個我喜歡。」
林雲傑跟林弘的時間在眾徒弟中是最長的,如今又是虛境後期,三人一路隱匿行蹤,很快已經來到小仙城。
在一隊趕往小仙城的車隊中,一輛超級豪華的車裡,林弘正跟莎莎舉杯飲酒。
林雲傑坐在下手邊,這個經過改裝的豪華車裡空間非常大。有了上次的經驗,林弘隨便在小仙城四千里外的一座世俗界城市裡,花巨資搞了一隊世俗界的人馬,請了十幾個先天高手跟上百名手下,改裝了一輛豪華車,跟其他十幾輛巨大的車。
裡邊裝的都是各種物資跟東西,就像是那些超級富豪。要到小仙城內定居一般。
「還以為悄悄潛入會很刺激呢,沒想到這…樣也行。」莎莎喝著酒,佩服的看向自己地男人,至少她想不到這種方法。她根本不清楚。隨便將那種煉器用的成噸使用的金屬拿出去,就可以讓那些人變得那麼聽話。
要什麼就有什麼,雖然用處不是很大,不過卻也很舒服。至少,跟著林弘一起花錢砸人買東西,砸那些所謂的先天高手地時候,感覺很爽。
想到這裡,莎莎又道:「還有啊,下次有機會我們繼續購物。」
購物,這是莎莎剛跟林弘學會的一個新詞彙。雖然買的那些東西用處不是很大。但買東西時候的感覺還怎的很爽。世俗界賣東西跟修真界不一樣,更熱鬧、東西更多、更好玩。
「好啊」林弘笑著喝了口酒,很舒服的靠在那用金色虎皮製作的躺椅上,女人。不喜歡購物的好像還真難找。
林雲傑對這些卻沒有一點感覺,只是感覺很不自在,以前雖然經常跟師傅也在世俗界行走,但卻很少如此近距離接觸世俗界的人。一般他們都是以一種外來者,路過的姿態,但林弘此刻卻是融入其中。
「師傅,我們要潛入小仙城應該是低調小心隱秘才對啊,現在……」林雲傑看了看周圍,苦笑道:「現在這樣,是不是有點太高調了。」
「有句話說地好。低調才是最牛逼地炫耀,這個低調指的是功成名就的人,例如你的古師叔祖,或者紫玉那個級別地。他們的低調,就是最牛逼的炫耀,而我們在世俗界的炫耀,就是最好的掩飾。小仙城的情況我上次跟一個世俗界叫大佛手何坤的人聊了一些。這種情況再正常不過。每天在小仙城內有無數,沒人會去注意這些的。」
「那我們在世俗界這些人中。總是很彆扭,您也說過了。對方在小仙城內肯定有佈置,甚至是那些先天境界的人,我們這樣會不會引起他們注意。」林雲傑說完又強調了一句:「當然,我說的這個容易引起注意被發現,是指我自己,我總感覺不自在。」
此刻三人都已經是世俗界地打扮,林弘是一副暴發戶的樣子,歐陽莎莎則是美嬌娘,樣子更是大不相同。
林雲傑是一副貼身保鏢的樣子,背後還背著一把劍,林雲傑越發的感覺不自在。
「雲傑這樣挺酷的,絕對有高手風範。」莎莎逗笑著。
林雲傑一身傲骨、滿是傲氣,雖然這些年被林弘打磨的好了許多,但人的性格是很難改變地。
「還酷呢,我都想哭了,這麼傻地裝扮,真不知道世俗界的人怎麼喜歡在背後背著一把劍,就算我當初不能煉劍入體,也只是拿在手中就行了,哪像這樣……。」林雲傑說著,用手彈了一下背後背著地這把寶劍。
這把劍在世俗界也算好劍,不過周邊被一些珠寶所修飾,搞得有些不倫不類。
「嗡……」被林雲傑這麼一彈,劍劇烈顫抖,瞬間就要碎裂一般。
好在林雲傑的力道控制的恰恰好,不過就是如此,這把在世俗界中的鋒利寶劍,也已經受損嚴重。
「哈哈……」林雲傑的樣子,讓林弘忍俊不住,最後擺了擺手道:「怎麼跟他們打教導這種事情你就不用擔心了,由我來,作為我身邊的第一保鏢,你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冷酷一些,然後我讓你動手揍誰的時候你就揍誰,不用給任何人臉色也不用理會任何人。」
林雲傑聽林弘這麼說,感覺還行:「如果是這樣的話還簡單一些」。
這幾年下來,小仙城已經成為世俗界的聖地一般,以往在世俗界中也有各種關於修真者的傳說。但修真者於普通人,就如同仙境高手於修真者一般,多數的時候只存在於傳說中。
但在小仙城中,修真者卻是偶爾可見,更何況先天高手在這裡可以突破極限,更有人發現,就算普通人在這裡都可以延年益壽。小仙城周圍的大夫得到何小仙的。醫術冠絕世俗界,更有一些在小仙城培養出來的特殊藥物。
如此一來,小仙城就真的成了仙城,無數人蜂擁而來。
但能在小仙城定居也並不是那麼容易的。除非世俗界各個國家地頂級巨富,又或者是先天高手。普通人根本沒辦法在這裡定居下來,就是如此,從林弘上次來到現在,小仙城又向外發展了兩圈,這種規模這種速度就算是在林弘上一世的高科技時代,也是難以想像的。
但奇跡,就這樣被創造出來,如今小仙城的人數已經達到了六百萬之巨,成為世俗界第一大城市。
更奇妙地是。在這個城市裡沒有任何政府。一切都是逐漸形成的規矩。除了何小仙定制的一些基本規則,一切都很自由,靠本領靠實力說話。
周圍千里之內的城市人數也在疾速膨脹,這一切都以一種世俗界不可想像的速度在發展著。這也使小仙城異常繁榮。
林弘他們這隊人,在小仙城進出,並沒有吸引多少人注意。
在對方的地盤,不論是紫玉樓的人還是那些背後的人,都在此扎根。所以林弘定下來,一進入小仙城,除非必要,千萬不要使用靈識輕易查探周圍的情況。
靈識查探別人的同時,也很容易被對方發現。
「當……當……」進入小仙城,車隊在一旁停了下來。一看起來只有六十歲略微有些駝背地老者敲了敲前面地拉門。
林弘點頭,林雲傑過去將擋住的拉門拉開。
「老闆,已經進城了,現在我們去那裡?」林伯,蘭霞城最大幫會的老大,也是先天巔峰高手。蘭霞城原本只是一個擁有十幾萬人口的城市,因為小仙城地原因。這些年發展成為一個擁有四十多萬人口的中型城市。
林伯控制著蘭霞城最大的黑幫。獲利豐厚,在小城也有了住處。平時現在已經很少親自插手買賣,都是讓門下弟子跟子孫們去做。他自己在小仙城內教育後輩,他就跟林弘上次遇到的大佛手何坤一樣,也認為自己是沒希望突破,所以將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林弘在蘭霞城大肆採購,被他們盯上,結果他成了林弘的管家。其實林伯到現在都想不明白,為什麼林弘會饒他一命,他幫派中一起跟他攔截林弘的三名先天高手,還有其他上百人,在林雲傑一劍之下全部被殺。
但是現在,林伯已經不敢再去想其他的事,從一方黑幫大佬,開始做起管家來。
「小仙城內是不是有一個大佛手何坤」
「仙佛手……何坤」林伯吃驚的看向這位神秘莫測的新老闆:「老闆,大佛手何坤以前還不如小老兒,不過前些年他一舉突破先天境界,而且功力深厚,小仙城一般突破先天的高手都不是他地對手,如今在小仙城內都是有數的高手,現在已被尊稱為仙佛手,是小仙城內最新崛起的一股勢力。」
「哦……仙佛手!呵……」林弘抿了口酒,沒想到自己當初隨手一下,就出了個仙佛手,這個世俗界的一些高手還挺有意思的,就跟自己上一世武俠小說裡的高手一樣。
先別管實力怎麼樣,都有個挺唬人的外號地。
例如自己這位管家林伯,以前地外號可是「橫掃八荒震天槍」。
「幾年沒見,他的名字倒是越來越唬人了,好吧,就去他那。」
林伯實際年齡已經有九十,就算有小仙城他也沒想過自己能突破過,但人老精鬼老靈。在世俗界活了近百歲地老鬼,可跟修真界那些修煉幾百年的不能同日而語。
有些修真者就算修煉千百年,除力量之外,很多東西並不比世俗界的人強太多,尤其是心思方面。修真者多數在閉關參悟修煉,而世俗界的人都是人中精。
「是」林伯說完,轉身指揮車隊繼續行進。
眼睛轉了幾轉,再次確定自己沒輕舉妄動是對的,自己這位老闆竟然跟仙佛手都熟悉,又豈是自己能對付的。而且聽老闆那口氣,恐怕這個仙佛在自己老闆眼裡,也只是……
林伯不由得又想到林雲傑出手的威力,就算仙佛手恐怕也沒那麼強吧。
中間拉門林雲傑再次拉上,其實就是不拉上外邊也聽不到什麼,林弘他們這裡邊都有微型的陣法,不過很隱蔽。就算有人使用靈識查探,也不會發現問題,因為林弘跟歐陽莎莎、林雲傑三人都將實力控制在先天巔峰的狀態。
以林弘的手法跟他們的實力,除非對方是仙境高手,否則絕對不會發現什麼問題的。
「仙佛手…聽起來這麼俗呢,老公,你怎麼還認識這種人?」
林弘笑著將自己上次來小仙城的事情說了一下,包括自己隨手助了一下何坤的事情。
「這樣啊,對了,我還有件事沒弄明白,上次這個林伯帶人要劫殺我們,你怎麼突然想留下他來呢?」
想起當時的情景,林弘道:「這個老東西很聰明,近百歲的人了,用句世俗界的話說,都是成精的老東西了。有他的話,在小仙城這段時間跟世俗界人打交道方便些,還有一個原因是,他那些徒子徒孫叫他林伯,我突然想到,我們應該有個管家,也挺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