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術
唐朝初年,觀察使王即王大人,受皇帝委派,攜帶官銀前往湖南監督某項工程,半路經過長沙,由於天色已晚,便停留在縣令陳公府中休息。陳公見上級領導賞臉住在自己家裡,自然要熱烈歡迎,安排高檔酒宴款待,又命下人收拾好一間大房子,請王即在此休息,欲將官銀另行安放,派兵嚴加把守。
王即此次奉皇命出行,一路上押送官銀格外謹慎,耳聞近幾年長沙出現神偷飛賊,此賊行竊手段高明,至今已有十幾家大戶被盜,官府至今沒有線索破案,丟失金銀足有萬兩之多。因此婉言謝絕了陳公酒宴,只請地方上提供簡單的工作餐,也不喝酒,四菜一湯能充飢就行了,然後親自在房中守著官銀睡覺。
時值酷暑,天氣格外悶熱,到了晚上,王大人躺在床上只覺氣息不暢,輾轉反側而久久不能入眠,直到三更時分,耳聽得房梁之上像是有什麼東西啄擊木頭,發出吱吱咯咯的響聲,聲音非常細微。王大人在夜深人靜時仔細去聽,才得以洞察,他心知是有賊人窺覷官銀,立刻起身呵斥,只聽轟隆一聲,一個東西從房樑上面掉落了下來,頂板裂了個斗大的窟窿,仔細一看原來是隻老鼠,不過此鼠亦有不同,不僅身形碩大,而且可以像人一樣直立而行。
王大人素有膽識,看這情形怪異,就立即從床邊摸到一根棍棒打了過去,倉促之際沒有打中。老鼠見勢不好準備溜之大吉,王大人卻手疾眼快,拿起枕邊隨身的印匣又向老鼠砸去,那巨鼠行動敏捷,竟在間不容髮之際閃身避過,未曾想大印破匣而出,正巧擊中巨鼠的頭部,它應聲倒地,在地上滾了兩圈,令人想不到的是鼠皮居然掉落一旁,底下竟然是一個赤裸裸的男子。
王大人被這觸目驚心的場面嚇得不輕,大聲高呼喚來守備在外的官兵,這男子被大印砸昏了,臥地不起,眾官兵如鷹拿雀,蜂擁而上將此賊人擒住。陳縣令聞訊也趕到一看究竟,這一看不打緊,令他想不到的是,這名披著鼠皮的飛賊,居然是自己熟識的鄉紳余某。
余某也算是此地的大戶人家,家中積蓄頗豐,有地有房,妻妾成群,無論是賑災捐款還是修廟鋪路,余某都出手闊綽,不知為何還會做如此勾當。
等上官到齊了,立刻挑燈審訊余某。起初余某還妄圖抵賴狡辯,但王大人有鐵面之稱,最擅長折獄問案,當場下令對賊人施以大刑,這一用刑餘某熬不住了,只得乖乖地交代緣由,哀求上官手下留情。
原來這幾年,他所持有的錢財全部都是賊贓,行竊不下數十次,而且數額龐大,之所以不被發現能全身而退,全依仗他會使得旁門之法,利用鼠皮作案。這鼠皮的來歷,還要從他來長沙之前說起。
余某自幼家貧,父親因身染寒疾亡故,母親在他十二歲那年破門改嫁,改嫁後他隨母親住到繼父家裡。繼父以開米鋪為生,雖不是有錢人家,但生活也還算過得去,起初繼父對他還算不錯,自從有了自己的骨肉,便對余某越來越差,竟把他視為眼中釘、肉中刺,最後捲了套鋪蓋將他掃地出門。
余某無處投奔,親娘對此也沒有過問,這使得他異常傷心,在集市裡要飯,到處被人欺負。有一天他獨自一人來到河邊,回憶起這些事情,越想越傷心,真打算投河一死了之,恰巧被一路過的道人相救。隨之詢問余某輕生緣由,余某沒有隱瞞,從頭到尾如實講出,道人一笑說道:「銅臭足乃困人,但此等小事何必輕生,只要你拜在我門下,為師傳你些本事,保你今後錦衣玉食富貴無憂。」余某以為自己遇到了仙家,急忙叩頭拜師。
道人將余某帶到其家中,在櫃子裡取出了一個大口袋對余某說:「裡面裝的都是本領,你伸手進去摸一個出來,摸出哪樣我便傳你哪樣。」余某伸進手去,感覺裡面放的都是一卷卷類似於皮囊之物,層層疊疊放在一起,他隨手取出一件,卻是張老鼠皮,他茫然不解,正想詢問究竟。卻聽道人說:「我傳你幾句咒語,你便可鑽進這鼠皮裡,旁人看到你只會認為是隻大老鼠,此後無論何處,都可隨你出入。」道人隨即傳授余某咒語,以符咒頂皮步罡向北斗叩首,默唸咒語二十四遍,向地一滾,身體就裹入鼠皮當中,還有一個皮囊掛在身邊,可以將偷來的財物藏於此處,再念一遍咒語就可將鼠皮解脫,還回人形。余某遇了異人,得了異術,出山後不到幾年,就用此法行竊致富。
王大人暗暗稱奇,又問賊人在此次敗露之前,可曾有失手之事?余某答道:「此術神異莫測,只是在兩年前碰到一個同門,才被對方窺破,其餘均無敗露。」這還是兩年之前,余某見到一名打扮高貴的客商攜帶銀兩頗多,就動了行竊之念,當他披了鼠皮樣正想動手之時,不知道從哪裡跑過來一隻大貓,余某馬上施法脫開鼠皮逃生,哪曾想那隻貓就地一滾就變成了人形,抬腳將余某踩住。原來對方是他的一個同門,但法術道行高深很多,他不用任何皮囊就可隨意變換,他念同門的香火之情,就放掉余某,並告誡余某不要再做類似的事,否則得不了好下場,余某受驚不小,從那時開始一直沒有行竊。
今夜是因為余某打算給捐兩個兒子捐官,需要銀子在朝中作疏通之用,苦於家中銀兩不足,迫於無奈只好鋌而走險,沒想到被飛印打到腦袋,以致敗露現形被官府擒獲。
廢園之怪
清朝咸豐年間,爆發了太平天國農民起義,當時被稱為「洪楊之亂」,因為太平天國的主要領袖是洪秀全和楊秀清。戰亂規模空前,波及了很多省份,死的人實在太多了,除了那些個打仗陣亡的,還有被亂兵山匪屠殺的、死於疫病饑荒的各種情況。據統計,這段時間非正常死亡的人數以億計,整個大清國少說減少了一半人口。
當時有位姓丁名盛的商賈,四十來歲正當壯年。其家原住杭州,祖宅被兵火焚燬,等到亂事平復,他重新在蘇州置了一座廢園,準備攜帶親眷定居下來過日子。
蘇州城的園子最多,全是前朝富戶所留,相傳丁家所買的廢園,也是某巨室的遺宅。早在發匪作亂之前,這處廢園就鬧鬼鬧得很凶,常有怪異之事發生,一直空棄至今,戰亂之時更是死了很多人,加上年久失修,從內到外,都甚是破敗荒廢。
丁盛就是貪圖便宜,才買下來這座廢園。推開園門進去一看,只見天井間屍骸縱橫,被砍下來的頭顱數以百計;那假山竹樹之間,到處都是腐骨爛肉,臭得出奇;後園有個小池塘,積滿了腐爛的落葉,池塘裡的水色呈猩紅,黏膩如膏,看一眼能讓人噁心得三天吃不下飯。丁家既購此園,為了省錢,沒有僱人幹活,全家男女老幼一齊動手,逐步清理修整。
鄰家有位老者,也是亂後重歸故里,他見丁盛舉家遷入廢園,便好心勸告,此園絕不能住,園中之人往往無故失蹤,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亂前已被視為凶宅,連殺人不眨眼的發匪也不敢住。
丁盛歷來膽大,所謂「生死有命,富貴在天」,該死的遇不上鬼怪也得死,不該死的撞見鬼怪也死不了,因此根本不把鄰居的話當回事,等收拾得差不多了,就帶著家人搬進去居住。
丁家搬入廢園,當天沒發生什麼變故,只是夜深人靜之後,池塘裡有怪聲傳出,聽著就像鴨子「嘎嘎」亂叫,聲音淒厲,悚人毛骨。
等到天光放亮,這怪聲就沒了,轉天發現家中蓄養的鴨鵝雞禽,意外少了幾隻。
一連三天,每天夜裡都聽得雞吵鵝叫,聲音顯得極其驚恐,聽得人頭皮子發麻,到早上必然丟失幾隻鴨鵝,家中上下人等無不恐慌,不知這廢園裡藏著什麼鬼怪,紛紛勸說丁盛趕緊搬家。
丁盛把腦袋一搖,訓斥道:「無非是野狸拖雞,值得什麼大驚小怪?」有個僕人戰戰兢兢地說道:「老爺您沒聽鄰舍講嗎,廢園裡常有人無緣無故地失蹤,試想野狸拖得去雞,可拖得去人嗎?」丁盛聞言大怒,對眾人道:「咱們丁家以前是財大氣粗,但因發匪作亂,家財早被劫掠一空,祖宅也遭戰火焚燬,如今只剩下當初逃難時帶的一些錢物。全家這麼多張嘴要吃要喝,加上穿戴用度,日常開銷,到處都是花錢的地方。
能置辦下這座廢園,殊為不易,有了住所,咱們才能安頓下來,再用餘下的錢將本圖利,做些生意謀求生計,豈可輕易更改預算?況且凡是世上凶宅鬼屋,往往作怪於一時,人住得久了,陽氣既能沖壓陰氣,這就叫邪不壓正,咱丁家滿門善男信女,違法的不做,犯歹的不吃,從沒出過男盜女娼的事,我不信鎮不住這座廢園。即使真要轉手變賣,至少也得等到一兩年之後,咱們現在剛買下來就急著要賣,豈不是明告訴別人此園有鬼嗎?哪個吃飽了撐的,願意用重金來買鬼宅?」當夜陰雲密佈,怪聲又起,丁盛壯著膽子,挎上寶劍,提了燈籠循聲找去,一路繞到後園池塘附近,然而他找到東邊,聲音就從西邊響起;他找到北面,聲音又從南面傳來,擾攘多時,未見分曉,三更時分,忽見池塘水面上伸出一隻白森森的大手,露出一尺多長,似乎作勢招人下水。
其時夜色深暗,燈燭忽明忽暗,丁盛站得遠了,也看得不太真切,連忙揉了揉眼睛想要仔細看看,卻見那只白手伸出一丈有餘,竟衝著他抓了過來。丁盛雖然膽大,遇上這種情形也嚇得全身發抖,仗著腿底下利索,掉頭就往回逃,他跑到假山背後,再探頭向後觀瞧,眼前卻是夜霧茫茫,一無所見。他心驚膽戰,匆匆回到房中和衣而臥,想起池塘裡那只怪手,不禁又驚又疑,輾轉難眠。
丁盛躺在床上,翻來覆去難以成眠,正自忐忑不安之際,只聽那怪聲再次傳來,鴨鵝吵嚷之聲,慘厲動人心魄,所有的人都被驚醒了,舉家大駭。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廢園重新恢復了寂靜,僕人四處察看,發現家中養了多年的一隻大白鵝不見了,池塘上漂著幾根鵝毛,推測白鵝是讓水怪攫去吃了。
丁盛想起昨晚經歷,兀自不寒而慄,不得不決定搬出廢園,但全家好幾十口人,行李器具頗多,也不是說搬立刻就能搬的,只撿緊要器物收拾,直忙到天黑還沒完,準備再湊合一夜,天亮就立刻遷走。
不料早上剛要出門,丁盛發現自己五歲的獨生愛子不見了。這小孩聰明乖巧,最得老爺寵愛。少爺這一失蹤,使得全家上下亂成了一鍋粥,眾人在廢園中四處尋找,喉嚨都喊破了,卻沒有半分回應,最後看到池塘水面上浮出一隻小鞋,正是少爺當日所穿。
丁盛見愛子也遭不測,不免悲痛欲絕。丁夫人當場要投水自盡,被丫鬟婆子們捨命拉扯勸阻才沒跳進去。丁盛越想越恨,命人花重金請來蘇州城裡的水龍隊,把池塘裡的水徹底抽空,要看看水下究竟有什麼怪物作祟。
有錢能使鬼推磨,城裡的水龍隊聽得丁老爺有吩咐,當即全伙出動,園中架設水龍不易,便以大桶排水,上百人一齊忙活,日頭出到頭頂的時候,廢園池塘裡的水就快要見底了,只見在殘存的淤泥黑水中,有個白色之物,形狀像是人手,卻比人手大得多了。
水龍隊裡有個壯漢,先前跟隨九帥剿過發匪,湘軍炸開城牆打進天京的時候,他是最先衝進去的團勇之一,歷來膽大包天,不信鬼神,此時有心請賞,便自告奮勇,站出來說:「池塘裡的殘水雖已不深,但要徹底排干抽空,至少還要兩三個時辰,不如讓某下到塘中,將那水怪擒出,交給丁老爺發落。」丁盛一聽,連聲讚好:「如果壯士能生擒此怪,丁家願出十金犒賞。」
那漢子謝過賞,便解開衣服,凸出渾身筋骨,把辮子盤到額頂,口中銜起一柄開了刃的牛耳鋼刀,赤著膀子下到池中。這時池塘裡的淤泥黑水仍然深可沒膝,他剛進水,還沒等站穩立定腳跟,水中那條白森森的怪手就已逐人而至,竟伸出一丈有餘。擱現在講,三尺一米,一丈大約是十尺,確是長得驚人。那漢子沒想到如此厲害,也是準備不足,被嚇得駭然變色,驚呼了一聲,連忙逃避躲閃,可陷在泥濘中動彈不得。怪手愈追愈疾,這一百幾十斤的精壯漢子,被它齊腰捲住,就跟拖雞拽鵝般毫不費力,而且越纏越緊。
幸好池邊有幾個人拿著漁叉,紛紛攢刺下來,怪手被迫縮回水中,眾人乘機將壯漢從池底拽上。那漢子面無人色,好不容易驚魂稍定,說起是適才經過,聲稱那怪手不見身體,但覺其手臂奇長無盡,皮膚滑如海帶,腥臭無比,一旦接近,就使人忍不住張嘴作嘔。
如此一來,眾人再也不敢掉以輕心,用大桶繼續排水,隨著塘水逐漸變淺,那只白糊糊的怪手也漸漸縮短,直到水干見底,就看有個肉柱生於池底石板縫隙間,狀若人手,堅韌非常,刀斧不能損傷,其身生有稀疏的黑毛,表面血筋縷縷,一遇水就開始活動,池底枯骨纍纍,腥穢撞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