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多是卡裡城的一名小混混,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大街上尋找可偷的目標,得手後便去喝酒,再把偷來的錢輸給賭場。
不過這段時間來,朗多已經改行了,傭兵和冒險者越來越多,想偷他們的東西可不容易,而且還面臨著被痛打的危險,所以朗多便做起了嚮導,除了給人帶路之外,還幫著城裡的幾家大酒館和旅店拉客。雖然很累,但掙到手的金幣足以讓他忘掉身體的酸痛。
今天朗多依舊站在城門口,接著他看見了一支冒險隊:「天哪,那兩個妞可真他娘的勾人!」狠狠嚥下差點流出來的口水,朗多滿臉堆笑地迎上前去。
「勇敢的冒險者,歡迎來到卡裡城,我是你們的朋友朗多,也是你們最需要的嚮導,僱傭我吧,一天只要二十枚金幣而已!」這段話朗多已經說過許多次,再順溜不過了。
「二十枚金幣?」冒險者中一位藍壯漢雷鳴般地說話了,帶著一絲譏笑,「你認為你值這麼多錢嗎?」
「親愛的朋友,我能讓你們住進又便宜又好的旅館,帶你們去不摻水的酒館喝酒,當然,我還能帶你們尋找那該死的血魔法師,因為我熟悉這裡的每一寸土地……」雖然藍壯漢的樣子很可怕,朗多還是沒有退縮。
「很好,你被僱傭了。」看到瑞恩習慣性地維護自己口袋裡的金幣,張羽只能感歎巨龍的吝嗇,他掏出一把金幣丟給朗多,說道:「帶我們去最好的旅館,不用為我們省錢,你知道,找到血魔法師之後我們可以得到二十萬。」
「祝你們好運。慷慨的朋友!」一拿到錢,朗多便知道絕對不止二十枚金幣,不由得眉開眼笑,當然,他可不想任何人找到血魔法師,不然以後就沒這麼好賺錢的機會了。
沒過多久。眾人便坐在了卡裡城最好的酒館裡,既然僱主說了不用省錢,朗多便十分愉快地將他們領了過來。他們在這裡每花二十枚金幣,朗多就能領到一枚金幣地好處。這時看到一桌子最貴的酒菜。朗多臉上笑開了花,聽到僱主問起血魔法師的消息,他十分爽快地全都說了出來:「其實我見過那名血魔法師……」
「狗屁!」瑞恩不屑道,現在卡裡城謠言滿天飛,無數人說自己見過血魔法師而又幸運地逃生。^^^^這種話是不能信的。
「嘿嘿……」大話被拆穿,朗多也沒不好意思。訕笑兩聲道:「我是沒有見過,不過呢,我知道有人見過,不過他現在已經死了,我親眼看見的,他身上一半的血都變成了可怕地蟲子,後來一把火燒掉了,太可怕了!」
張羽訝道:「血變成了蟲,這是怎麼回事?」
「是血咒!」邁克爾對桌上的酒菜看都不看一眼,巫妖是不需要吃東西的。
瑞恩一邊大嚼精美地食物。一邊含糊不清地說道:「對。血咒!那些老鼠最擅長的魔法,能把人身上一般地血變成血蟲。這個血魔法師至少也是魔導師級別了。」
威廉露出厭惡的表情道:「邪惡的魔法,我曾經在典籍上讀到過,這種魔法不應該存在!」
「啊!你們知道這種魔法?」朗多正看著桌上的酒菜流口水,聽到三人的話,吃驚地問道,「就連城裡地神士都不知道那些血蟲是怎麼回事呢!就憑這個消息,一定能領到幾千個金幣的賞金!」
「那你就去領吧,不過千萬不要說出是我們說地,不然的話……」瑞恩嘿嘿冷笑,朗多覺得身上一陣冷,這個藍壯漢給他的感覺就是陰冷,讓人禁不住起雞皮疙瘩。^^^^他忙起身不迭地賠笑道:「不會說,一定不會說!各位請吃好,我去去就來!」說完一溜煙出了旅館,到傭兵工會領賞去了。
「邁克爾、瑞恩,你們以前見過血魔法師?」朗多一走,張羽便迫不及待地問道。
瑞恩大大咧咧道:「見過見過……我還幹掉過一個,這些地老鼠也沒什麼神秘的,在絕對力量面前,他們那些奇奇怪怪的血魔法也沒什麼用!瞧,這是血珠。」
瑞恩手上是一顆散著詭異光芒的暗紅色珠子,初一看上去沒什麼特別,但只要把目光停留在上面數秒鐘,就會現珠子裡似乎有一隻狹長的眼睛在陰冷地盯著你。
「這叫血眼,有蠱惑人心的作用,如果實力不夠就會被蠱惑,然後成為血珠的寄體,血珠就會在寄體內慢慢生長,直到將寄體內的血都換掉,到那時候,寄體也就死了,血魔法師就會再度復活,如果不把血珠毀掉地話,血魔法師幾乎就是不死地,因為他們總能找到寄體。****」邁克爾解釋道,接著將手一翻,「我這裡也有幾顆血珠……你們幾個可不要看太久,這些都是血魔導士以上的血珠,看久了你們受不了。」
在邁克爾掌心有五顆血珠,這些珠子明顯比瑞恩手裡那只要大一些,聽到他警告地話,克麗絲和三名戰士忙把目光轉開,他們只不過看了這些血珠一眼便覺得有些輕微的頭暈,知道厲害,雖然以他們的實力,繼續看下去也未必會成為血珠的寄體,但損害肯定是有的。
「還是巫妖財大氣粗,一出手就是五顆血珠啊!」瑞恩貪婪地看著邁克爾掌心的珠子,一副「我很想要」的表情。
「既然血珠是這麼陰邪的東西,你們還留著它幹什麼?」張羽注意到了瑞恩的表情,不由得奇怪起來,難道血珠還是寶貝不成?
「這可是好東西啊!」瑞恩嘿嘿笑道,「對實力不夠的人來說這是要命的玩意兒,但對我們來說,這是比黃金魔核更好的寶貝,不然我會收著它?」
瑞恩對卡特叫道:「小子,把你的手給我。」
「啊?」卡特剛一愣,右手已經被瑞恩抓了過去,接著手臂上一亮,已經被瑞恩用指甲輕易劃開一道口子,血立刻流了出來。
「瑞恩,你想幹……」張羽眉頭一皺,剛想責問,卻看見瑞恩已經把手裡那顆血珠放在卡特的傷口上,暗紅色血光一閃,流出來的血便被血珠全部吸進去,轉瞬間又從血珠裡流出來,從傷口流回卡特身體,而傷口奇跡般地止血了。
「這是怎麼回事?」張羽大奇,又問道:「卡特,你感覺怎麼樣?」
「有點奇怪……好像不是我的血,有些東西在裡面……」卡特皺起眉頭,傷口處籠罩上鬥氣光芒。
瑞恩嘿嘿笑道:「有好處的,小子,血魔法師對血液的控制很有一套,這種血珠是他們的全部精華,你的那點血已經被血珠改造過了,只要你願意,隨時可以把這點血射出去傷人,威力可不比魔法差,而且沒有人想得到。」
張羽訝道:「用自己的血來傷人?有意思,那一顆血珠能改造多少血?」
「很多,如果不怕死,可以用它把全身的血都換過,嘿嘿,到時候無數血箭射出去,同歸於盡……」瑞恩陰笑。
先傷己,再傷人,這就是一門邪門武功啊!
「這只是血珠的其中一個好處。」邁克爾又道,「血珠和魔核一樣,也可以鑲嵌在武器盔甲上,可以吸取敵人的血補充自己的體力,另外……如果是血魔法師,可以利用血珠來增強自己的魔力。所以血魔法師之間經常生互相殘殺的事情,他們都是嗜血如命。」
張羽歎道:「地下城果然不是什麼好地方,不過我還是很好奇,希望這次能找到地下城的入口,我很想去看看呢,聽說地下城有許多奇怪而強大的魔獸,說不定我還能弄到幾頭……」
這時從張羽這一桌人身邊走過去一隊冒險者,他們正好聽到張羽說的話,立刻有人出聲譏笑道:「就憑你們幾個垃圾?」
「嗯!?」瑞恩冷哼一聲,下一刻,他便從凳子上消失,一手將說話那人抓著脖子提了起來,這是一名戰士,裝備很不錯,胸甲上還閃爍著魔法光芒,他比瑞恩還要高出一頭,但現在卻被提在空中,四肢無力垂下,無法動彈。這樣的場景看起來十分震撼,立刻便吸引了酒館裡所有人的目光。
「信不信我捏斷你的脖子,垃圾?」瑞恩輕蔑地問道,此時他站在那群冒險者中間,懾於他的威勢,手中那人的同伴紛紛退開,各自拔出了武器,而他們看向瑞恩的目光中帶著恐懼。
由不得他們不恐懼,被提起來的這名戰士是這支冒險隊的副隊長,一名強大的七級戰士,戰鬥經驗無比豐富,最喜歡做的就是憑借自己的神力將敵人的脖子捏斷,現在卻有人要捏斷他的脖子了。
「你想幹什麼?快放開杜蘭特!」一名女冒險者憤怒地大叫起來,讓人懷疑她和杜蘭特之間有一腿。
「你讓我放開他,那好吧,嘿嘿。」瑞恩冷笑起來,順手將手中的大漢一扔,杜蘭特立刻身不由己地往張羽這邊飛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