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特種兵(起點) 第一卷 人在黑道 第十七章 我的家(下)
    聽到他的聲音,我還不有多快跑多快?轉頭對王志剛道:「王哥,你在這等等王千夫婦,告訴他們我先走了。」說完,不等王志剛有什麼反映,我已經伸手攔了一輛出租,直奔火車站而去,而我在上車之後,沒注意到藍藍的眼睛,漸漸的濕潤了。

    藍藍喃喃的道:「都是你,如果不是你這樣,他怎麼可能看到我就跑呢,我……我……」

    藍藍說的很委屈,老頭也像犯錯的孩子一樣,「藍藍,乖孫女,爺爺不是故意的,只是我真的很喜歡這小子,所以就忍不住想揍揍他,乖藍藍,爺爺保證幫你把他追回來,行嗎?」

    藍藍委屈的看著老頭,認真的道:「你一定要幫我找到他呀。人家都不年輕了,再找不到心上人,我就要孤獨終老拉——」

    我本以為小王夫婦會在我的後邊,可是沒想到我剛到火車站,沒等我去買票呢,就接到了小王的電話。

    「海洋,我幫你買好車票了,你直接來休息大廳找我,我在這等你」

    我驚訝歸驚訝,但還是回答道:「哦,好,我馬上到。」說完,掛了電話,向休息大廳走去。

    小王買了三張臥鋪票。雖然我不習慣坐火車,但是我一直感覺交通事故發生最少的飛機,一點也不安全。所以我寧願坐火車。

    一路無話,當我們回到H市的時候,真的感覺空氣都是那麼新鮮。尤其是我,在生死邊緣走回來,感覺真的是——爽!

    「海洋,你有什麼打算?」小王對我笑道:「要不我把你再帶進去吧?……」

    「暈!」我沒好氣的道:「我好不容易出來,是個自由人了,你還要把我帶進去,我踹死你。」說著,我做了一個要踹他的姿勢。

    就在我跟小王打鬧著,準備分別的時候,夏雨突然指著火車站的另外一個出站口驚訝道:「你們看,那個妹妹跟咱們是一艘船上的,沒想到她也是H市人,而且跟咱們雖然坐的不是一個車廂,可也在一個火車裡,太巧了。」

    由於激動,夏雨的聲音很大,甚至她說的那個同船的人也聽到了。

    我跟小王好奇的轉過臉去,當我看到夏雨所說的那個妹妹的時候,我的表情呆住了。因為那個不是別人,正是藍藍!

    當我看到藍藍的時候,藍藍彷彿也看到了我,興奮的朝我這邊跑來,而我也不關心她是否跑過來,只是在到處的尋找著那個死老頭。

    可是雖然我開了三光,目力驚人,可是我沒有三隻眼,沒看到老頭居然在我身後拍了我一下,「小兔崽子,你再敢跑,你信不信我真打折你的腿?」

    我此時已經沒有心情跟他們分辨什麼了,因為我的心情,早在看到老頭的時候,就已經低到了谷底。

    夏雨也很驚訝,疑惑道:「原來你們認識呀?妹妹,你家也是H市的嗎?」

    夏雨叫的妹妹,當然是藍藍了,藍藍似乎也很開心,挽著夏雨的手臂道:「是呀。原來你也是H市的人呀?難怪你的普通話說的這麼好。咱們東北人的普通話都這麼標準。」

    小王不緊不慢的反駁道:「你還有種族歧視?人家南方人還瞧不起咱們東北人呢。別管是南方人,還是東北人,都是中國人。」

    不愧是警察,說話就是有魄力,我也不搭理老頭,參合道:「我也覺得咱們黑龍江的普通話說的標準,但是你們不想想,人家其他地方的人,最起碼會說兩種語言,方言、普通話,你們行嗎?——」

    我們四人無聊的討論著語言,而老頭則是黑著臉站在一旁。因為我真的沒地方住,所以小王幫我聯繫了一個房子。這個房子就在小王家的樓下。

    小王剛結婚兩個月,而他所買的也是新樓。可是在H市的老樓還是比較多的,通常老人家都不喜歡住新樓,而喜歡住自己的老房子,所以兒女在給父母買了新樓之後,老人總是把新樓出租出去,或是賣掉,再把錢給兒女攢起來。

    H市的房租不是很貴,一般情況下一年的租金都是9600左右,因為每月800元,是大眾價格(在國內,所有的貨幣都是人民幣,以後就不表了)。但是我要租的這個房子是豪華裝修。所以價格簡直是貴的離譜,居然要我14000一年。但是在後來我跟房主的討價還價之後,才訂下來我只住九個月,房租是一萬。畢竟我在九個月之後,要去當兵。

    我現在雖然可以算是一個百富翁,把美金都換成了人民幣,而且加上船上梭哈贏的錢,現在足足有一百一十多萬了,可是我真不清楚,我要錢到底有什麼用?

    我是一個對物質要求很高的人,我感覺,人生在世區區幾十年。除去幼兒時代不懂事,加上老年時代的癡呆,還有睡覺、喝醉時候什麼都不知道,人生在世清醒的時候,區區十幾年,不好好的享受,真對不起我自己。

    所以在我搬進新家的時候,我花了兩萬塊錢買了一張絕對舒服的要人命的大床,還有各種家庭影院設備等等。我的消費足足花滿了十萬塊錢才算停止。

    我回來的時候,就給9521打去了電話,告訴了他我已經回到H市的消息,順便我將老媽接了回來,可是老媽堅持回深圳老家,所以我只能將我所剩的一百萬塊錢,全部給了老媽,不管我活的怎麼樣,不管我是否某一天被砍死在街頭,起碼老媽不會過苦日子了。

    送走了老媽所坐的火車,我打車回到我的「家」。因為我還是第一次有家。

    以前在道上混的時候,所住的地方簡直就是狗窩。大家晚上抽煙、喝酒,玩麻古等等,各種味道攙雜著那麼點的空間,真的簡直讓人反胃。而我現在這個家,室內面積就足足有140多平米。三室兩衛一廳。

    我租的這個房子,以前的床、櫃子等東西,我統統都沒要,全部東西都買的新的。而搬家確實很辛苦。我跟小王還有夏雨,足足倒騰了三、四天,才將所有基本用的上的東西,都買回了家。

    廚房內的東西我也買全了,雖然我不會作飯,但是我感覺看一個家是否像家,就要看廚房。

    PS:本來今天是多的,但是今天是5點班,剛下班。本想把稿子存在電話裡去單位的。可是忘記存了~嘿嘿。SHORRY

    剛下班,繼續碼字,今天不休息了,明天還是白班……夠敬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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