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決定要振作,決定要開開心心的投入新感情裡,用最快的速度忘掉范姜頤那個爛人。而最理想的對象就是她的初戀情人。
從初戀汪洋到最近結束戀情的范姜頤,她共有過五段戀情。以她非常受到男士愛慕的情況來說,只有過這麼五段感情,她算是真的很挑了。
戀愛會使人美麗,而失戀會使人成長,尤其是那種被甩的失戀。
只有自己深深痛過,才能體會別人的痛,於是難得的自我反省。像何曼儂這樣的天之驕女,戀情來得向來輕易,她從來不必擔心沒有好男人來追,通常比較煩惱的問題是:該選哪一個?
而她的眼光一向很好,交往過的對象都是品性很好的人,所以當她每次對一段戀情感到索然無味而提出分手時,通常對方在努力挽留不成後,都會很有風度的放她走,從未發生過什麼可怕的情殺、報復等社會事件。
她很少去回憶那些被她甩過的男人,倒是會常想起汪洋。當她聽著情歌,聽著那些如泣如訴的療傷類歌曲,總會被勾起一些傷春悲秋的情緒,忍不住想起生命中那些屬於遺憾的往事,有點甜,有點苦的。但那只能是往事,而不能是才發生不久的事!當她腦中一直浮現那日在法國餐廳的「新人笑」情景,克制不了不斷不斷的以回放方式來折磨著自己的心時,她覺得她快逼瘋自己了!
不能聽情歌!不能追懷往事!不要去看媒體對愛情的歌頌!所有一切都變得如此可憎,所有的畫面都匯聚成為法國餐廳那一幕,全世界都在為著他們的新戀情祝福!
他們是白馬王子與灰姑娘的最經典!而她是那最可悲的串場龍套,最稱職的演著富家千金陪襯角色;她的出現就是為了讓王子瞭解灰姑娘的美好。她是配角,她是配角,她是……
不!不不不!不可以再這樣下去了!
她必須振作!為了那個爛人折磨自己不值得!
她必須做一些什麼事來轉移這樣自苦的心情,再雞毛蒜皮的事也沒關係,范姜頤一點也不值得她再去浪費一顆腦細胞或眼淚!
她今天就做了一些事——
她打電話給那些曾經被她甩掉過的舊戀人,是敘舊,是問候,也是道歉。當她對失戀的痛苦感受得這麼深時,才自省起自己對過去戀人的無情,也許也曾經教別人這麼痛不欲生過,一如她現在所承受到的。
或許是晚了些,但是她仍想做一些什麼來彌補一下。
他們都很詫異居然會接到她的來電,有些驚喜,也有些防備。他們有的已經結婚;沒結婚的,在感情上也都有了著落,她這樣突然來電難免會教人有些困擾。但是後來都談得很愉快,許多尷尬的情緒都給化掉了,像個老朋友一般的談著中性的話題,還提著也許可以去當他們婚禮的伴娘、與他們夫妻吃個便飯什麼的……
這樣很好,很好。至少讓她知道她並沒有太過傷害過他們,傷害到他們無法再投人另一段真正適合他們的感情。她感到很安心,也從他們身上得到力量,相信自己也能很快走出來,現在這樣的苦澀將不會太久。既然她不是范姜頤的真愛,那麼,范姜頤肯定也不是她的真愛,這世上會有一個真正屬於她的男人的,而且還會是一個超優的好男人,是范姜頤這個花花公子一點也比不上的那種好男人!
汪洋就是比范姜頤好上千萬倍的那一個。
「我們不能試著交往嗎?既然林欣藍壓根兒不把你當一回事,我們之間難道不可能嗎?」她問著。
相逢半個月以來,他們常常出來吃飯,由於他的工作繁忙,一天幾乎有十二個小時以上綁在醫院,不太能走遠,她也就逐漸養成習慣,沒事就往他服務的醫院附近跑,時間允許的話,會一同吃個便飯、喝個下午茶什麼的。
今天也是相同情形,她找他出來吃午飯。外頭天色陰暗,看來就要下大雨了,明明早上還是大晴天呀。
她必須給自己找個事做,不給自己胡思亂想的機會,如果她一直窩在家裡,就一定會那麼做。而汪洋,是目前唯一能帶給她安心感覺的人,他能讓她起伏不定的情緒冷靜下來。而他說過了,隨時歡迎她來找他,任何時候。所以,找他,是她最近常做的活動。
他們最常碰面的地方是醫院附近,而那間使她遭受各種劫難的「仙客來」茶館,則是第二個去處。對此她也不是沒有過疑慮的,實在是怕了那個天兵似的小妹妹,想說再多去幾次,自己焉有命在?
可是,她還是去了。那兒是汪洋一票朋友聚集的地方,那裡有她高中的校友(雖然不太友善,對她依稀有著什麼誤解),還有林欣藍。重要的是,她不想讓自己空閒下來。
她跟他談了這兩天與前幾任戀人通電話的事,然後對他做著這樣的提議——要他考慮兩人再談一次戀情的可能性。
就算,就算是為著同病相憐的原因也好。
她需要一份新感情,而他也是,冷淡的林欣藍從來就不太搭理他,何不放棄那些把感情棄若敝屣的無情人,也放過自己?
讓想愛的人,可以彼此相愛;不願愛的人,就別浪費別人的真心,這樣不是很好?
汪洋神色如常,溫柔的看著她,沒說話。這時外頭下起了大雨,豆大的雨珠啪啦啦的打在玻璃上,街上的行人為這突來的變天而紛紛走避,悠閒的景致一下子化為倉惶,而他的眼神是唯一恆然的溫潤。
「這不是療傷的好方法。」他終於道。
「你是怕當替代品?」她搖頭保證:「我不是為了賭氣,我也不是遺忘不了他,我是真的想與你交往,就算……就算是為了當年的遺憾吧!我不問你為什麼離開我,可是我在意那樣的遺憾,現在我們都成年了,也成熟了,也許會有不同的結局,這是你欠我的。如果你一點也不想的話,我不勉強,也不會再跟你見面了,現在我一點也不需要由一個曾經甩掉我的男人來陪伴我的失意,不喜歡我就別靠近我。」
「曼儂……」他看著她,斟酌著怎麼說才好。「我從來就沒有不喜歡你。」
「好與不好,給我答案。」就別說應酬話了。
他抿著唇,還是沒開口。
這麼為難嗎?與她交往是這麼教他為難的事嗎?她何曼儂的身價幾時糟糕至此?「我明白了。」她抓起皮包,想以最快的速度離開這裡。
「曼儂!」他更快的蓋住她手,「好的,我們試試。都依你。」
「可憐我嗎?不必——」她覺得自尊心被狠狠敲痛。
「我們重新再來過,讓我再度追求你吧。」不理會她的氣話,他起身走到她面前,溫柔的說道:「雖然不應該這麼快,不應當這般趁虛而入,我原想等你心情平復一些再說的,可是如果你現在已經準備好了,那我們就交往吧。」
她看著他,毫不遲疑的抓住他伸向她的手,緊緊抓住,像溺水已久的人終於抓住一塊浮木。
她抓住了,抓住了,再也不放!
她要完成她的初戀,她要自己的生命寫下一個完美的結局,這汪洋,是她最初的,也將是最後的一份愛戀!
她決定了!
********
「雨還在下,我去停車場幫你將車開過來,你在這裡等一下,嗯?」他們用完了午餐走出餐廳時,雨勢雖然不大,但是淋了也是會成為落湯雞的,她可沒這嗜好,而汪洋當然也不會讓她淋雨。他接過她的車鑰匙,冒雨往停車場的方向快步跑去。
她抬頭看著烏茫茫的天空,心情空空的,沒什麼太大的感觸,就要開始一段新戀情了,她覺得這樣很好,很快的,她會變得快樂,每天光想著如何打扮自己、想著如何營造浪漫氣氛、想著新情人,就可以消磨掉一整天,她的心再也不會這樣空洞得可怕,無所事事的可怕,有事可忙,她就不會再縱容自己這樣憔悴下去,憔悴得面目可憐又可憎。
「總裁,請稍候,車子馬上開過來。」
寂靜的騎樓裡,除了雨聲外,突然傳來一些人聲。還是有些耳熟的聲音……不該因為好奇而轉頭的,不該的,那麼她就不會因為這樣無聊的好奇心而對上了那一雙同時也顯得詫異的眼眸——范姜頤!
他在這裡!他怎麼會在這裡……她腦中飛快的想了下,很快的想起他在這附近有一處六星級招待所,專門用來招待重要且注重隱私的大客戶,裡面設備與服務之完善,據說連最豪華的大飯店也想來觀摩學習。他這招待所不輕易招待人的,看來他最近又爭取到一筆大生意了……不過,這也已經不關她的事了!哼。
她很快轉開頭,裝作沒看到他,裝作剛才的四目相對只是假象,事實上她一直都在看雨,沒看到他。可是有人就是這麼厚臉皮,這麼的不識相!
姜頤走近她。
不肯讓他太近,她退了兩步,寧願被雨淋到也不想聞到他的氣息。
「等人?」他當然看得出來她肢體語言所顯現出的意思,沒有太接近,讓兩人隔著一點距離。
對她來說,這還是太近了,不管是一公尺,還是一百公尺,只要看得到他,都是種教她難以忍受的近。她甚至不想呼吸,不想與他共享周圍的空氣!
她壓抑著狂奔而去的衝動,全力以赴的克制著,沒力氣回答他的問候,也沒必要響應他,這個甩掉她的男人怎麼有這個臉出現在她面前,還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
問候什麼?閒扯什麼?想表現出成熟人的風範嗎?想給全天下情變的男女做出優良表率嗎?不、必、了!她沒空陪他玩「舊情人也可以變好朋友」的戲碼。
「要不要我送你一程?」他一徑的好風度,不若以前的傲氣高揚,以前他可不看女人臉色的。
可能是他心虛吧!又或者是……被他的「真命天女」給訓練出好脾氣了,對女人懂得輕憐細哄了。
「你要氣到什麼時候?我們總會有很多見面的場合,你想讓別人看笑話嗎?」他口氣溫和的提醒她。
她深吸一口氣,雙眼一瞇,側著臉看他。
「您哪位?請不要胡亂裝熟好嗎?我不認識你。」
他濃眉一緊,沒料到她居然會這麼回答。他知道她是有些大小姐脾氣的,不過交往半年多以來,她對他一向是溫順多情的,刻意討好都來不及,哪有時間發小脾氣?有時就算有一點小爭執,也是她很快退讓,撒撒嬌就沒事了。他還沒真正領受過她的脾氣呢。
就連分手那天,直到他走,她都還處在不可置信的震驚中,沒來得及發揮女性的各項絕活,例如一哭,二鬧、三上吊什麼的。
所以說,看到她這樣的冷臉,還是他的第一次。
「總裁。」車子來了,助理從車子裡撐了一把大黑傘出來迎接他。
雨一直下,沒有停止的跡象。
同時,汪洋也將她的車開過來了,就停在他車子的後方。不待汪洋走出來喚她,她就要衝過去,再也不管會不會被雨淋到這樣的小事——一隻大掌猛地抓住她!
她一個顛躓,險險跌入他懷中,幸而沒有,她及時站穩了。
「放開!」她掙扎,不想讓他碰她,就算是禮貌扶著她手肘也不行。
可惜范姜頤從來就不是個聽話的乖寶寶,她說放,他可不見得會乖乖照辦。伸手接過助理手中的雨傘遮在她頭上後,扶著她往她車子的方向走去,一點也不問她意見,即使他做著的是極為體貼的動作。
大黑傘幾乎全遮在她身上,所以她一點雨水也沒淋到,只有皮鞋微微給雨水潤浸了些,其它完全安好。相較之下,范姜頤就狼狽多了,昂貴的意大利手工西裝有一半是濕的,貴公子的氣勢當下也垮去一半,雖然仍是好看得罪惡……不看了!直到發現自己居然在看他,她立即恨恨的收回眼光,就著他為她打開的車門,很快的坐進去。
車內與車外,汪洋與范姜頤,從一小方洞開的車門互相對望了一眼。
汪洋微笑對他點頭,而范姜頤面無表情,關上車門,轉身走開。
*******
身為范姜頤的機要秘書,王攸貞不得不習慣這位上司偶爾的公私不分。比如說:把女朋友放在身邊就近照顧。先前有何曼儂,現在有徐微蓮,她們都被范姜頤安排在身邊——同時也在她身邊。
不管她觀感如何,喜不喜歡,一切反正是定局,沒她置喙的餘地。身邊的「特別秘書助理」從千金小姐何曼儂換成了平凡出身的徐微蓮,對她來說一樣麻煩。
喀哧喀哧喀哧——
「王小姐,我這份文件打好了!」喀哧!順道將一把蝦味先塞入嘴裡。食物的碎屑從她的指縫中滑下,在計算機鍵盤上鋪了一層白。
王秘書的面皮微繃了下,有禮而冷淡的道:「謝謝,接下來請你打這一份。」她隨手從成山的文件中抽出一份不太重要的文件給她有事忙。目前總經理正在裡頭與特助們忙著審查檢閱一份重要的合作契約,不能分心被打擾,所以她就算再忙,也必須幫著注意他的新女友。
這位徐小姐來公司上班已經有半個月了,除了初來幾天的侷促客氣之外,後來很快的適應環境。所謂的適應,就是每天像在郊遊似的帶一大袋零食到公司吃,邊工作邊吃零食是她享受人生的方式。
在她看來,生活習慣實在有點糟,不過看在情人眼底既然是「率真可愛」的表徵,那她這個為人下屬兼局外人的,又有什麼話好說?
「什麼時候要?我需要馬上打好嗎?」
徐微蓮跑到茶水間的冰箱裡拿出兩瓶飲料,一瓶「碰」地放到王秘書桌上,並沒有發現是放在王秘書正在整理的重要文件上,水漬很快印在文件上頭,王秘書就算飛快搶救也來不及。
「呀!快擦一擦!對不起!」徐微蓮吐吐舌頭,趕緊拉起衣服下擺在文件上擦擦抹抹,平整的紙張當下不僅多了一圈水漬,還成了一張皺紋紙。
「好了!」徐微蓮鬆了一大口氣,拿到王秘書眼前邀功:「這樣範姜頤應該不會發現吧?」
王秘書淡瞥她一眼,將文件接過,開口道:「快中午了,你要不要先到餐廳裡幫總經理還有你自己包個飯上來?」
「呀!對哦!十一點半了,我得快去包便當!這樣就可以先選到好菜色了。王秘書,你要不要我也幫你包一個?包準會給你包個又大又便宜的回來!我這幾天已經跟餐廳的老張打好關係了,他每次都會便宜我五塊喔!」
「不用了,謝謝。」王秘書婉拒。
「你怎麼都不要呀!我都沒看你吃過東西耶,你會不會是在減肥呀?你很瘦耶,不要減啦,這樣下去你一定會瘦到死掉耶。」
「多謝關心。」王秘書手上捏著那份被毀的重要文件,只想快快打發她走,自己才能迅速重做出這份中午就要用上的文件。「還不快去?」
喔!王秘書這張臉真的很威嚴、很嚇人耶!虧她長得這麼漂亮說……「我馬上就走,立刻走啦!」抱頭鼠竄。
微不可聞的歎了口氣,王秘書連伸手揉揉自己發疼額角的時間也沒有,瞥了眼時鐘,只剩十五分鐘。得快一些。
運指如飛,很快做完,裝訂完成後,她還有一點時間,抽出方才徐微蓮打好的文件看著,不一會便皺起眉頭——錯字連篇,居然有注音!英文部份更是沒一個單字打對,還有金額上的零,不是多一個就是少一個……這份也要重打,幸好不是重要的公文,可以擱一擱。
「王秘書,文件都準備好了嗎?」她的上司從他的辦公室走出來,後頭跟著兩個特助,腳步一點也沒停,要她跟著定,他們必須上去開午餐會報了。
「好了。」抱起準備完善的文件,她迅速而俐落的跟上。
直到進入電梯,范姜頤都在與下屬談著合約問題,眼睛只在文件與特肋之間轉動,一點也沒分神旁閃。王秘書特意注意了下,發現上司是真的沒注意到他的小女友並不在辦公室。他是真的太忙了,還是……退燒了?
突然,她覺得徐微蓮有點可憐。
不,也許應該說,當上他女友的人都很可憐。
那麼反過來說,被他甩掉,其實也稱不上是件太壞的事囉?
********
「喂!你這人很糟耶!」號稱「春天高中話劇社七朵花」的其中六朵花們,從來沒想過她們有一天會與討厭的大校花同桌喝茶吃點心。
「我怎樣糟了?」懶懶坐在「仙客來」裡,她感到很放鬆,因為今天那個冒失的小妹上課去了,不在。真是普天同慶的好消息。
撇掉那個小妹妹不提,這「仙客來」真的是一個舒服的地方。人少,就是第一個舒服。又因為店開在偏僻的地方,又還沒打開知名度,所以客人不多;目前為止,除了她這個意外闖入的客人之外,所有的來客都是店主的老朋友,簡直成了私人的聚會所。當她厭倦都市的擁塞時,這裡有她要的清靜。
附近住家沒幾戶,花草樹木倒是很多,能有這樣純天然的景致可看,真是心曠神怡最重要的是,這兒有林欣藍,這兒是她與所有志同道合的話劇社朋友排戲的地方。這麼多年來,她們對戲劇的熱情依然在,即使身處台灣這樣的文化沙漠,無法得到各界的奧援,她們還是堅持著這份熱情。
何曼儂這一輩子沒有欣賞過什麼女性,而林欣藍是唯一的特例。當年她甫上高中時,在校慶時無意中觀看了一出由林欣藍自編自導自演的戲,戲碼是什麼她早忘了,她只為著她的好歌喉而深深驚艷不已。
人人都在讚頌她在戲劇上的才華,不過何曼儂念念不忘的卻是林欣藍唱的那首歌。那首由她自己填詞譜曲、且自彈自唱的歌,再加上那柔雅低沉的嗓音,沒去當歌星還真是可惜了……為著一種幾近於崇拜的情緒,她那時跑了話劇社好幾次,可不知為何,話劇社的人全都給她臉色看,也不讓她見到林欣藍,還嗆聲要她別那麼囂張,連連打回她欲加入話劇社的申請書,叫她死了這條心。
努力了一個月,挫敗連連,她只好打消入社的念頭,後來因為太多追求者圍在她身邊,她忙得再沒心思去想林欣藍,從此也就忘了這件事了。
在她漸漸想起高中生活的種種之後,也就不意外這六朵花對她十數年如一日的充滿敵意了。但是,為什麼呢?當年沒機會細問,現在她就很想搞清楚了。既然她們今天又是一副想電她的樣子,那就來弄個明白吧!
「你還好意思問?!」六朵花之一扠腰瞪著她。「你現在又想搶欣藍的男朋友了!你怎麼這麼愛搶別人的男人呀!」
「停!我幾時搶過林欣藍的男人了?!」何曼儂覺得這個指控冤死人了。「我從沒去搶過她的男人!現在我是正試著與汪洋交往沒錯,可是先別說我跟汪洋算是舊情重燃了,在我還沒出現在這裡之前,他們就不算在交往了不是嗎?我怎麼看都是汪洋在一頭熱,欣藍根本對他沒興趣呀。這哪裡算得上搶了?」
「人家正在曖昧期,你進來瞎攪和些什麼?你沒看見汪洋的朋友與我們這一大票人都在努力敲邊鼓嗎?結果你一出現,又終結了欣藍好不容易浮現的紅鸞星動。」
「我……」要申辯。
被打斷——「對呀!以前扼殺了一次,現在又一次。真不知道欣藍前輩子是欠了你什麼。」
「做人要有道義,你不可以再這樣了啦!欣藍又不像你這麼濫情,隨隨便便就陷入情海,她很挑的!好不容易有汪洋這樣一個好男人能入她的眼,成為她的朋友,那代表只要你不來橫刀奪愛的話,不出三五年,他們一定會擦出火花,進而結婚的。」
「對呀對呀!你就退出嘛!反正你對男人又不挑,出去勾勾手指就有一堆男人讓你選。可是能讓欣藍看上眼的,十幾年來就汪洋一個耶。搞不好錯過這一個,她就終生不談情了。」
「說來說去,欣藍對感情這麼退縮,都要怪你!是你搶走周勤,才害得欣藍從此不再談情的!」
「對!就是你!」六根氣憤的右手食指同時指著何曼儂的鼻尖。
「等等!等等等——」她叫。
「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當然有!」她氣得站起來,學著也以雙手插腰的方式給自己壯聲勢。
「你想說什麼?」
「我不接受你們隨便給我安個罪名就抹黑定案!」
「我們哪有抹黑?!」
「哪沒有?!」
「我們說的都是事實,一點也沒有杜撰!」
「還說沒有杜撰?那你們說,誰是周勤?」
「誰是周勤?!你……你、你——」
「哼!你們也答不出來了吧!果然是唬我的。」哼哼,被她抓包了喔。
這女人,這女人……居然忘掉了!居然忘掉了那個話劇社第一才子!居然忘了那個為了她神魂顛倒到特意為她寫了一齣戲的男人?!
不會吧?!那件事在當年很轟動耶!
「你不知道周勤?」不知何時回來的林欣藍,站在她身後問著。
何曼儂連忙回過頭,有些驚喜的看著她。林欣藍一直對她很冷淡的,難得今天她願意與她說話。真好!
「我不認得他,真的有這個人嗎?他很重要嗎?」
林欣藍看著她好一會,不知該怎麼回答,心裡有很多感觸,無以名狀,最後竟是笑了出來。
荒謬。
她相信何曼儂的話,何曼儂沒有必要說謊,她是真的不知道周勤這個人的,周勤這名字、這個人,從來沒在她眼裡心底留下一丁點記憶。
就算……那個名叫周勤的人,曾經一廂情願的迷戀她到幾乎發狂的地步。
毫無意義的自作多情。
真是荒謬。
連帶的荒謬了她的人生,這十幾年來的生活。
就只為了,一個從來沒記住他們過、甚至從來不曾介入過他們世界的女子。
林欣藍一直在笑,笑到連何曼儂都替她感到擔心——「你……」
林欣藍搖搖頭,知道她們的擔憂,可是仍是笑了好久才有辦法說話。她對著何曼儂道:「謝謝你來,真的謝謝。」她說得誠摯,不若平常的冷若冰霜、字若冰珠。
「呃……」一頭霧水,可是這個情況下,她也只能這麼回答:「不客氣。」
到底,一切是怎麼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