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四十歲以後,我才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我為什麼不堅持對的而去盲從錯的?我可不可以不這樣做呢?我周圍的很多人對我的這一點都提出了看法,說我不能堅持自己的意見,別人說什麼,是什麼。
錯的就應該改,對的就應該堅持,這是常理,小孩都懂。
在過了很長的一段不開心的日子之後,我終於盼來了一線曙光——華書記要調走了。這對我,是個大喜訊!如果我說華書記走,我不願意,那肯定是假的。他不愛看我,當然也不能使我愛看他。
在歡送會上,別人給他敬酒、勸酒,說著送別的話。我坐在那裡想他可走了!他總算走了!
等到他們給華書記敬酒敬得差不多了,我不去敬,也不好看,我也想與他冰釋前嫌。我之所以想與他解開矛盾,還有一層原因,就是我的妹妹伊水在他去的那個單位上班,是團委幹事,正歸他管,我不想讓他對我的怨恨帶給我的妹妹。
我鼓了鼓勇氣,雖然我還是怕他在機關人員全在的場合給我難堪,但我必須走向他,向他說明我要表達的話。
「華書記,你要走了,我有一句話要對你說。如果我以前有什麼做得不妥的地方,不對的地方,做錯的地方,請你多多海涵!」
華書記從機關人員向他敬酒開始,就是點頭喝酒(實際上是水)。我說了上述的話後,他也像先前,點頭,喝「酒」。沒等我撤下來,下一波的人又上來勸酒了。
華書記到了那個單位,竟與伊水特別投緣,對她特別的好,這倒出乎我的意料。
伊水有一定的文采,在單位的演講中,獲得過一等獎,而且,據他們單位的人說,她是他們單位裡最有氣質、最漂亮的女孩。我不知道是不是這些因素使華書記對妹妹特別的好,只要他對妹妹不像對我那樣就行。
妹妹已經二十五歲了,團委幹事也幹不長,她在我們那兒又是大齡青年。她的心氣很高,不想把自己困在那個小地方,想往外走,想去北京,但是家裡又沒有錢,她就想了辦法。
她先向華書記說她想出去學習。
華書記說「你學理髮吧,單位裡也需要這樣一個人。」
她說「我沒有錢,單位能不能給我出錢?」
華書記說「動錢的事,我得和廠長說說。要等,等到廠長高興時再說。
華書記真把這事給辦成了,廠長答應給借了五千塊錢。
這些錢,伊水並沒有全拿走,而是幫家裡還了很大一筆債,她只拿了一小部分去了北京。她並沒有學理髮,而是自己找了個外語學院,學外語去了。
她一走,就抱定不回來了。
單位的領導到我們家裡催了幾次,要這筆錢。伊水要媽媽一定要還上這筆錢,我們家的條件當時也確實還不上。後來單位的領導急眼了,華書記從中幫了忙,結果妹妹卻一去不回了,錢錢見不著,人人見不著。有人給定案了,說妹妹是詐騙,騙取了領導的信任,騙了單位的錢。單位裡來了一幫人,到我們家,很壯觀,有頭頭,也財務人員,把妹妹,把爸爸,把我媽,痛貶了一頓,說我們家裡人是騙子。
媽媽東借西借,把那五千塊錢終於給還上了。
媽媽給伊水打電話說「書,你先念著。只要你想念,我就供你!我賣血去,也得供你!」
伊水想我能讓媽媽賣血去供我唸書嗎?得了,這書我也別念了。
伊水念了一個月就退了下來。
我和伊水常談起這件事,她說覺得特對不起華書記和廠長,因為他們確實是想幫她,但是她確實不想回到家裡那個小地方了。家裡那麼困難,她實在是沒路子,才想的向單位借錢。
伊水從家裡出來,在我們當地是一條新聞,說啥難聽的都有,比如,什麼一個女孩家呀,上外邊能幹啥好事?等等。在家裡,連她最好的朋友也在傳著那樣的謠言。
伊水說「在外面就得扛!扛住了,就挺過來的;扛不住,就完了。」
她扛住了,在家裡面的人看來,也算成功了,她在北京站穩了腳跟,買了房,也有了一個書店。
那個時候和現在的情況還不一樣,沒有那麼多的選擇。
我和伊水等於都做了對不住華書記的事,這次碰到了他,他像忘記了以前的事,問我「伊依,你上不上我們貯木場?」
顧主席的話得到了證實。
我說「顧主席剛給我安排了工作,我不好再動。」
「材料處的領導對你怎麼樣?」
「挺好的。」
「如果不好,你就來我們單位!」
「挺好的。」
不記仇,不記怨,人和人的關係是可以改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