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心中都有難忘的事,特別是有一件事使我非常難忘。
那是我三年級的事了。有一次,老師把數學試卷發下來,要我們帶回家給家長簽名。我一看試卷,驚呆了,才七十五分。我心想:「糟了,要是讓爸爸知道了,準會被罵,如果不讓爸爸看,爸爸沒簽名,老師一定會發現的。怎麼辦呢……對了,乾脆自己簽個名算了,或許老師還發現不了。」於是,我回到家裡,一聲不吭,怕露馬腳。爸爸回來了,問:「志穎,考試成績出來了嗎?」這時,我慌了手腳,可馬上又鎮靜下來,若無其事地說:「還沒呢!」爸爸沒有再追問。好不容易才過了爸爸這一關,勉強靜下心,做起作業來,竟然把簽名的事忘得一乾二淨。
第二天,我來到學校才發現試卷沒簽名。可學校沒有隱蔽的地方,到處都有同學。我眼珠「咕碌」一轉,又生一計:廁所這時可能沒人,那兒是最安全的地方,我跑進廁所,嘿!正合我意——沒有一個人。我立刻拿出*鋼筆,趴在廁所的窗台上,寫了起來。想要摹仿我爸爸的字確實不易,又有點草,再說我才讀三年級,摹仿能力不強。我先在草稿紙上寫了寫,最後認為差不多了,就在試卷上簽名。回到教室,我打開卷子一看,哈哈!真是「急中生字」啊!跟爸爸的筆跡差不了多少,老師一定看不出來。心裡頓時輕鬆多了。在交試卷時,老師看了一下,競看不出來。
兩三天過去了,爸爸見我的試卷沒發,就找到我的老師,一問才知道已經發了試卷,我自己簽名。
回到家,爸爸沒有罵我,給我講了許多道理。每當回憶起這件事,我就會羞愧得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