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普通的男生,除了有時考試考100分能使我驕傲,幾乎沒有什麼事會使我驕傲。但是有一件在別人眼中沒什麼了不起的一件事卻使我驕傲了。
暑假中的一天,媽媽買了一些田螺給我吃。它們有著比蝸牛的殼還硬的殼,是黑鐵色的。我剛吃的時候可出了笑話。我把田螺扔到嘴裡,可是它的殼硬邦邦的,怎麼也吃不到肉。我就用手指挖,可是手指太粗,跟本伸不進去。我就用牙籤,可牙籤雖然能把肉弄出來,可是殼裡面有很多肉被浪費了。我又吃了幾個,我想:「我以前看別人吃螺的時候,別人都能很快就把田螺肉吃到嘴裡,可我怎麼不行?」
於是,我仔細地觀察了田螺的樣子。我發現它的殼呈螺旋形,所以我認為它的肉也是呈螺旋形的,如果肉是螺旋形的只要轉一轉,肉就能從殼裡出來。
我右手撬住田螺,左手朝順時針方向旋轉了幾下,螺肉果然出來了。
這個發現在別人眼裡並不算什麼,可在我眼裡,它使我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