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我們班的教室裡,我和小明發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至今我還記憶猶新。
小明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同桌,就因為他得了三好學生,我嫉妒他。有一天,陳興聯同學生病了,不來學校,*叫我幫陳興聯抄好詞好句好段。我抄著抄著,小明碰了我一下胳肘,墨水染黑了本子,小明只是微笑地說:「我不是故意的。」可是看著他笑的樣子,心想:得了三好學生,有什麼了不起。於是我想報復他。故意碰了一下小明,墨水滴到他的衣服上。「你這是故意的!」小明氣得臉都紅了。又用腳很很地踢我的小腳肚,我的小腳肚腫了。我向小明的臉猛打,小明連退好幾步,頭撞到桌角上,起了一個大胞,小明又把我按倒在地上打我。這時,*走進來,說:「你們為什麼打架。」「他先打我。」我和小明異口同聲地說,老師說:「小陸,你不記得你沒有筆的時候,小明借筆給你用嗎?」我低聲說:「記得。」老師又說:「小明,你難道不記得小陸借本子給你了嗎?」小明慚愧地說:「記得。」*說:「你們應該握手言和。」這樣,我和小明和好了。
從這一事中,我懂得了一個道理:同學之間應該友好相處,打架只會破壞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