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女朋友?
「你認出他來了?」夏雪還以為林芷韻想起來了,書迷們還喜歡看:。
林芷韻點了點頭,心中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樣,酸甜苦辣鹹全部湧上了心頭。怎麼會是他呢?林芷韻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當初自己要三千塊把自己賣給他,而他卻給了自己四千多,不但沒要了自己,還勸自己別再去那種地方!
他是個好人啊,怎麼可能去強爆自己呢?自己送上門的都不要,反而要回過頭強爆?林芷韻疑惑了,不是搞錯了就是這個人頭腦有毛病!
「那天……那樣我的,是這個人麼?」林芷韻以為這裡的認人程序和電影裡面演的一樣,先找來幾個和案子無關的人出來擾亂視線。
「是的,有什麼問題麼?」陳飛剛才就敏感的察覺到,似乎林芷韻認識楊明!這樣一來,或許會對楊明有利!
林芷韻搖了搖頭,忽然,她想起來了夏雪曾經跟自己說的話,楊明是被人陷害的!當時自己很悲憤,根本沒在意夏雪說什麼,現在回憶一下,林芷韻才想起來!
原來如此!林芷韻點了點頭,這時候,她看著楊明的眼神也變得順眼起來!就是說嘛,他明明是個好人!
本來,在沒見到楊明之前,林芷韻無數次的詛咒這個男人,給自己帶來終身不可磨滅的痛苦回憶。但她見到楊明之後,也不覺得怎麼痛苦了,反而替楊明擔心起來了!聽說他還是個學生,因為這件事兒,他如果被判了刑,將來可怎麼辦啊!
「陳隊長,我想……我想……問一下……」林芷韻咬了咬牙,終於問出了自己心中所想的:「楊明,他能不被判刑麼?」
「你說什麼?不被判刑?」夏雪一愣,有些莫名其妙:「林芷韻,你在說什麼呢?」
「我是說……你們能把他給放了麼?」林芷韻小聲說道。
「林芷韻,如果你放棄的話,現在還來得及,在沒有走司法程序之前,這是你的權利。」陳飛看著林芷韻說道:「但是你為什麼要這麼做?」陳飛雖然也想楊明沒有事兒,但是他作為一名刑偵隊長,必須本著對受害人負責的態度。
「我……我……是他女朋友!」林芷韻猶豫了半天,最終憋出這麼一句話來!她不想把自己賣身的事兒說出來,那實在是太丟人了。
「這個理由就夠了!也就是說,之前你不知道和你發生關係的就是你的男朋友,這一切都是誤會?」陳飛問道。
林芷韻堅決的點了點頭。
「好吧,夏雪,帶她回去,改一下口供,然後就可以把楊明放了。」陳飛歎了口氣說道。早知道如此,之前就應該讓林芷韻和楊明見個面了。
陳飛雖然知道林芷韻那個理由比較牽強,但是受害人都這麼決定了,自己還那麼多事兒幹什麼!而且陳飛從林芷韻的表情可以看出,她之前和楊明肯定認識,沒準兒是互相愛慕的那種,想到這裡,陳飛也就釋然了。
「那個……還有一件事兒,那個當作證據的床單,能不能給我啊?」林芷韻有些不好意思地對陳飛說道。
陳飛一愣,就呵呵笑著明白了過來:「好的,一會兒讓夏雪給你拿吧!」
夏雪也笑著點了點頭,她也明白,女孩子對自己的第一次都是比較看重的,而那個床單上的血跡,是女人第一次的證明。
走出警察局的大門,林芷韻只覺得一身輕鬆,一掃這幾天的陰霾,最終,她決定還是不見楊明瞭。雖然她可以用這件事兒來接近楊明,但是她不是這種邀功請賞的人。
而且,她覺得,這本來就是楊明應該得到的。他花了錢了,所以他根本不欠自己什麼了。即使林芷韻對楊明有些好感,她也不想因為這件事兒來讓楊明對自己負什麼責任。她覺得自己是個出去賣過的女孩兒,已經不是什麼正經人了,根本配不上楊明。
「我女朋友?」楊明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自己什麼時候冒出來個女朋友了?就算有女朋友也是陳夢妍啊!難道她是蘇雅?更不可能了,楊明回憶了一下那個女孩子的樣子,雖然當時喝多了記不太清楚,但是絕對不是蘇雅,除非蘇雅整容了!
出了看守所的大門,楊明依然不明所以,看來這個問題只能找機會問問陳隊長了。
楊明沒想到自己在看守所裡待了一天就出來了,走的時候,暴三立有點兒捨不得,他真正將楊明當成了好兄弟了。楊明只得答應他,等他出來以後,保持聯繫。
像暴三立這樣的人,楊明並不反感,曾幾何時,自己也和他們一樣,敲詐勒索打架鬥毆,就差殺人放火了。
楊明深信,每個人出來混,都有自己的理由,都有一段辛酸。如果有其他的選擇,他們也就不會走這條危險的路了。
有的人為了發洩,有的人為了吃飯。當然,還有些小屁孩覺得出來混很威風那就另當別論了。
來看守所,楊明是坐著警車來的,現在出了看守所,只有自己坐大巴了。但是關鍵問題是楊明身上根本就沒有錢!
沒辦法,楊明只能徒步往市區走,看守所在市郊,連搭便車的可能性都沒有。正當楊明抱怨的時候,一輛警車停在了揚名的身旁。
警車的玻璃搖了下來,陳飛從裡面伸出頭來:「上來吧楊明!我送你回去!」
「陳隊長?」楊明驚訝之餘,不禁深深地感動,自己和陳隊長無親無故的,陳隊長居然這麼器重自己!
「趕快上來吧,送你回去之後我還得回局裡!知道沒人來接你,我特意趕過來的!」陳飛笑道。
「謝謝你,陳隊長!」楊明點了點頭,跨上了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