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上班前,她迫不及待要把成功的喜訊告訴柳青,可是柳青卻不在營銷部,一個下午也沒有見到,她想大概柳青在談業務,就沒有打她的手機。實在按捺不住,就躲在洗手間裡把這個消息先向媽媽匯報了。
「只要五百元錢……走路五分鐘,對,是新房子,水電自理。老人的房子,很可靠,是柳青介紹的。」媽媽問得很仔細,聽到是租一個老人的房子,才放心下來,為女兒租到這麼合適的住處高興起來,又一一叮囑她要小心居住,不要弄髒了牆壁,不要弄污了廚房,不要弄壞的設備,出門睡前記得關好門窗。放下電話,不知道為什麼,媽媽心裡還是隱隱有點兒不安。
如霜合上手機,也輕輕抒一口氣,她隱瞞了是與男孩子合租的事實。還是第一次對媽媽有所隱瞞,她找不出說服自己的理由,媽媽知道了一定會擔心的。不過為什麼呢?心裡就是覺得那個起初滿臉不耐煩,後來突然變得有點兒失魂落魄的男孩,好像是可靠的。
再給家裡撥過去,那邊卻又佔線了,她歎口氣把手機裝回黑裙的口袋,回去辦公室。坐在電腦前,想起跟男孩說好明天簽合同,這個週末就可以搬過去,可是這會兒,心裡又有些茫然,不應該這麼衝動,怎麼可以和一個男生朝夕同處一室,這不附合自己從小到大的家教和堅持啊。
忽然之間被什麼擊中了一般,心狠狠跳了一下,是的,她忽然明白了,那鐵門打開,本來要逃走的她,看到了男孩子隨隨便便穿在身上的藍襯衫,她就被蠱了一般,恍恍惚惚地聽他說:「我是劉麗芳的孫子,這房子二室一廳,不過只租一間,衛生間廚房合用。」看她沒有什麼太熱情的回應,男孩子又說:「因為是合租,所以包水電五百塊。我叫葉鏗然,你呢?」他的語氣非常堅定,彷彿已經篤定她會同意一般。
事實上她就真的點點頭,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手機號,也記下了男孩子的名字:葉鏗然。她當然知道,在永遇樂中也可以找到他的名字。
大學四年,不是沒有過追求她,和讓她動過心的男生,奇怪的最後都淡淡的無疾而終,有一個高高大大叫黃海的男孩,曾把她約到校園的湖邊,請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她只是說了一句我們還小。那男孩子後來轉學離開這座城市,去了北京,臨走前給她留了一封長長的信,裡面有一句話讓她許多年都記憶猶新:你的眼睛,始終看著我看不到的一個地方,你的心裡,似乎住著一個我不認識的人,別人都無法進入你的視線,無法住進你的心。
這一刻,她頓悟,十六歲的那個有著美麗晚霞的傍晚,讓一個穿藍衣的人住進了她的心裡,雖然她對他可以說是一無所知,唯一的線索是他藍色的襯衫和黑色的短髮。所以一切擁有這兩個條件的男孩都可以讓她動心,這個推理的結論,讓她有點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