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末夏初,也不記得是什麼具體日子。
今天是見老大的日子,聽說老大很年輕,還是今年才接手的。
「李哥……」我幾步追上了前面的矮子,盡量讓自己的微笑更加柔和些,「來,抽根煙!」
「叫我石頭吧,會裡兄弟就不見外了。」面前矮胖的青年比我所見過的老實人還憨厚點——起碼外觀上我認為他更適合做小飯館裡的師傅。
我,無名小卒,或者說,只是某些人眼裡吃飽了沒事幹的所謂新新人類。
為了讓自己那突發奇想的小說能有個更直觀的生活體驗,我「毅然」選擇加入隔壁街區的那夥人,也去瀟灑一次,看看這「打、砸、偷、搶」的日子到底有多刺激。
為此,我不惜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下。
首先,就是把我那副眼鏡給扔了,換了隱型的,不過這段時間某知名品牌「隱型眼鏡清洗液」鬧出的風波讓自己戴著有點不塌實。
然後,鍛煉了幾天的眼神和表情。聽說大凡出來混的人,腦子可以笨點,但表面氣勢可必須夠,用專業術語來講,就是要學會「用眼睛殺人」,很明顯,自己以前眼鏡帶多了,目光聚焦效果太差,估計注定只有當小弟的份,真是情何以堪啊。
說實在話,我還真擔心今天的事兒。因為我的直屬上司李小兵要帶我去見老大了,好像……好像叫什麼林熙明。
某些題材的電視電影也看了不少,估計這個林老大也該是個厲害的人物,這夥人一說起他們的老大就個個肅然起敬。
「楞什麼,走這邊!」石頭拍了下我的腰。
我覺得腿肚子有點哆嗦,總覺得自己是羊入虎口了。
其實挺後悔當初這個打算的,我寫什麼不好,偏偏打算寫混混!?其實我該寫種馬文的,這樣的話,估計為寫作尋找素材的生活體驗就會更豐富些……
……
……
會面的地方是另一個平民會成員的家,很舊,一走進去就一股子陳年老襪子的發酵味,傢俱髒得都可以刮下一層泥,角落裡的拖鞋有一支沒一雙的。
看樣子陽氣很盛啊,是個不錯的地方!這個環境已經讓我醞釀出了點混混的味道了。
「老大,伯倫希爾來了,這小子還行,挺講義氣的!」
石頭在為我貼金了。所謂的講義氣,不過是這幾天為套近乎,半夜的吃喝消費都是我掏的錢。
為了打入敵人內部,這點犧牲我是懂的——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抽煙嗎?」
對面躺在床上的少年只是瞥了我一眼,就繼續去看電視。
他就是老大!?面前的林熙明和我想中差了十萬八千里。
年紀,最多十七八歲。寬鬆的牛仔服,小號運動鞋,瓜子臉,大眼睛,外加小鼻子小嘴的,一頭略微零散的頭髮比我的長多了,幾乎快要到肩。好像現在都流行男的留長髮了,聽說叫什麼「中性氣質」。
聲音,很輕,很柔,也很細,就好像青春期發育前的大男孩。該死,又不知不覺地去想以前學的專業了。
好漂亮的老大!我腦子裡莫名其妙出現這樣一句評語。罪過,幸虧沒說出來,不然會被打死的。我看到了房間裡還坐著其他幾個平民會的成員。
我發現林熙明手裡玩著一把小匕首。我就弄不明白這鋒利的小刀怎麼就如此靈活地在他幾根細指間撥來弄去的。要換做我,我願意那是支筆。
「老大,您叫我伯倫就行了……老大抽我的!」
我趕緊回過了神,掏出了這幾日讓這群小混混都爭搶的高檔香煙。很貴的,六十多塊一包,平時我都只抽十塊的。
「伯倫希爾……伯倫……」林熙明停住了手上的動作,握著小刀,好像在想事情。
我的乖老大,難道你也聽說過這個名字的由來。我很想聲明一下,我只是喜歡這個名字而已,真的……
「聽起來很有文化啊!」林熙明終於沒有做什麼實質性的評價,不過就這一句,我都快化了。
真娘的感動啊,原來我也是文化人!以前我都把自己當流氓的,所以立志寫篇混混文章來自我陶冶挖掘下這方面的潛質。
不過想想也不對,好像社會上也有個說法——最卑鄙無恥讀書人。希望林熙明不是沖這一句來「表揚」我的假名。
「滿十六了嗎?」林熙明例行公事一樣問著,我遞上的香煙他似乎很滿意。
「回老大,我弟弟今年二十六了……」我笑得特別真誠,因為我相信老大絕對也是個聰明人。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會如此放鬆,我直覺判斷林熙明並不會對我的戲謔回答生氣,因為他給我的感覺很陰柔,深不見底,但並非讓我害怕。
而且,我的年紀應該比他大十歲,他不會如此小氣計較我這個「老人家」吧?
「為什麼出來混?」果然,林熙明沒有任何不悅,只是悠然吐著煙圈。
我突然發現自己很喜歡看一個人吸煙,有種自己都陶醉神往的感覺。為什麼,我也說不上來,反正我父母最反感我吸煙,更別說評價我吸煙的摸樣了。
「自由。」
半秒的時間裡,我琢磨了好多單詞,最後還是激昂地選擇了一個比較瀟灑的詞彙字。聽說混江湖的都把這個描繪得特別浪漫豪氣。
反正我再怎麼大膽,也不會給他說我想掙點稿費或是體驗生活……
林熙明看著我了,那如黑色清泉的眼睛靜靜地盯著我。我覺得自己臉上的肉在跳,但絕不是在笑。
「以後你就跟石頭了……」林熙明笑了。
他笑得真好看。我也笑了。
其實我想跟你混的。這句話我忍了,因為石頭在拉我的袖子。
……
……
「老大年紀不大,但已經在道上闖了很多年了。」
我和石頭蹲在樓梯間裡抽煙。我想我現在應該是接受他的入會洗腦階段了。
「是啊是啊,老大英明神武,英姿颯爽,所謂英雄出少年……我伯倫從今以後一定跟石頭哥和老大學習!」
不經意間,我習慣性的調侃就出來了。我知道我用錯了詞,不過身邊的矮胖子也未必能全懂,他只是在笑。
「我警告你,老大不喜歡其他人接近他的私人生活,除了他專門請大家吃飯。」石頭的表情很嚴肅,「還有,你剛才用什麼眼神看老大的?」
「崇拜!」想都沒想,我就丟了這句。
「你真會說話,剛才老大出門前偷偷給我說你是有文化的人,我還不信……」石頭又伸出了兩根手指,「你那煙再給我一根。」
罵我!絕對的罵我!我想反駁,但我沒勇氣,我憑直覺相信假如我把心裡想的說出來的話,林熙明聽到估計不會說什麼,但這矮胖子絕對會打我。
「石頭哥,就最後幾根了……」我苦著臉,希望他能理解我現在的痛苦。
「真是的,以後我還要教你手藝呢!」石頭二話不說,搶了我最後的那半包血汗。
手藝?哦,其實小時候我偷父母擱在床頭衣櫃頂上的糖盒也挺有經驗的……
……
……
接下來的幾天,我算是瞭解了平民會的許多「規矩」,在拍胸膛發誓遵守的同時,我也覺得奇怪,因為林熙明所制定的規矩和我想像的小混混生活行為相差太多了。
不過有一點我倒是一點不意外,就是必須孝敬自家的老人。
至於不准強姦女人的規矩,我更沒話說了,拿槍逼著我我都不會做的。這年頭,像我這樣俊的有為青年,走夜路要真碰上個單身漂亮女人,還說不准誰強姦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