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x年x月x日,報紙上的一則新聞引起了短暫的爭議熱潮。
一個被新近開採的古墓中,墓裡的棺材早已破損,由棺材的好壞判定,死者的身份曾經顯赫一時,但棺內沒有發現什麼值錢的陪葬品,可能早已被好幾撥盜墓賊洗劫過了。
有盜墓賊並不奇怪,奇怪的是棺材裡竟有兩具屍骨,經鑒定都是生於一千多前的年輕男性,不知為何以極端曖昧的姿勢相互糾纏在一起。
他們可能是主僕,可能是兄弟,也可能是一對知己,甚至可能生前是一對死敵。專家們想了很多方法也不能將它們完全分開,事實上也沒有把它們分開的必要。專家們更關心的,是如何考證這兩個人的身份,並由這兩人的生平研究當時的歷史和社會現象。
報紙和電視上都給出了大副照片,一時間引起許多人的無數種聯想。還原專家還以最新科技模擬了那兩名男子的面貌,竟然兩個都是以現代眼光看也能在標準以上的花樣美男。
可是報道登出以後不久,那兩具屍骨竟然離奇失蹤,當地警局馬上立案調查,查到最後卻不了了之。
一時熱點就此消失無蹤,等到過了一段時間照例變作舊聞,又過了一年半載之後,幾乎沒有人能想起曾經有過這麼一個報道了。
遙遠的另一個城市,公墓裡最好的墓地最近剛被人買下,它的價格極其昂貴,佔據著山頂的位置。
買主是一個年輕地男人,身材和面貌都算得上十分出色。比較特殊的是手臂上有一條異常漂亮的紋身,只要在夏天見過他地人,都會對那個紋身盯著看上好幾眼.,電腦站更新最快.他心情好的時候會對人解釋,「這是個有點怪地胎記。不是紋身。」
他買下墓地後不久就用上了它,獨自捧著一個骨灰盒找到公墓辦理相關手續的管理員,在填寫表單的時候,他在死者與自己的關係那一欄寫了「父親」,並提供了完整的證明文件。管理員看著對方「父親」地照片。再看看眼前這個年輕人,不得不承認他們長得有點像,只不過那個「父親」的照片看起來實在太年輕,而且似乎有一點眼熟。
面對他疑惑的表情,年輕人非常溫和的笑著解釋,「這是他二十多歲時的照片。他死得早,我還沒出生他就去世了。我小時候沒有錢買這麼好的墓地,他就暫時葬在別的地方,現在條件允許了。我才把他移到好一些的墓地來。」
也很年輕的管理員趕緊點點頭,對眼前這個幾乎同齡地男人充滿同情與敬佩,很快捷的幫對方辦好了手續。
辦完手續的當天下午。那個年輕人就站立在山頂注視著自己「父親」地墓碑了。墓碑上那張照片確實很英俊,他卻不怎麼尊敬的笑著摸了摸照片上那張臉。
「那個……你們都被我燒成灰了。不好意思。不燒成灰就沒法這樣埋在一起,還會被放在博物館裡任人隨便看……說不定還要四處展覽、周遊全國。甚至有可能周遊世界。你們不想地吧?只要安安靜靜就好?嗯,我知道地,所以就這麼處理了。」
他說著話拿出另一張照片,皺眉看了看,忍不住使勁搖頭,「這張模擬得不好,所以很抱歉,沒有用你的。不過你也別生氣,你們地骨灰不是在一起嗎,用任何方法都不能分開了,這樣夠了吧?」
說完這一段話,他把手裡那張照片收進褲兜,又從褲兜裡翻出了一樣東西,看了好久好久才長歎一口氣,「你說,我怎麼處理你好呢?毀不掉,燒不壞,碾不碎……你這個害死人的東西。算了,還是我暫時收著吧,不能讓你落在壞人的手裡,你遲早有天會把我也害死的,唉。」
那個東西不住的閃著光,在太陽下尤其耀眼,仿似活物般吸引年輕人的注意。
「好了,我不會為你動心的,前世裡那兩個倒霉蛋給足我教訓了!你就算能開出花來,我也不會吞掉你,你死心吧!」
年輕人惡狠狠地對那顆美麗的珠子咆哮,臉上的表情厭惡中帶著無奈,「你要是再不乖,我就把你埋到地底下去,讓你跟泥巴蚯蚓作伴。」
那顆珠子似乎真的能聽懂人話,竟然慢慢隱去了渾身的光華,年輕人這才滿意的點點頭,「嗯,那我就暫時不扔掉你。」
收好了那顆珠子,年輕人最後對著墓碑上的照片很認真地說「別的事我都不介意,只有一點對你們兩個很不滿。你們搞這個胎記幹嘛啊,我自己知道我怎麼回事就好,你們非要給我搞個紋身一樣的東西!我連一分正經工作都找不到,人家以為我黑社會哦,怎麼解釋都沒用!」
他一邊說一邊拉開袖子,怒視自己手臂上那個形狀和色彩都堪稱藝術品的「紋身胎記」,簡單的花紋勾勒出兩根纏繞在一起的籐蔓,每根枝條都絲絲相扣,尾部更是完全連成了一體。
「媽的,看久了還真覺得**,你們很過分耶!這麼赤裸裸的交尾……」
他正說得高興,頭頂突然掠過一道閃電,原本晴朗的天空略過一片黑乎乎的雲朵,馬上就有夏天的雷陣雨要到來。
「哇……好了好了,我不說了。還跟我玩天打雷劈,不是這麼邪吧!我承認,我有你們的記憶……長得也跟你們兩個有點像,我都認你們做爹了啊!還不夠嗎?」
又是一道驚雷響起,他只好趕緊閉上自己的嘴,快步跑向山下有屋簷的地方,先找到一個能夠躲雨的地方再說。
那個為他辦理過手續的管理員正在值班,遠遠看見他手忙腳亂的跑下山,還主動撐了一把傘向上跑來。
看著對方努力跑來的身影,被感動到不行的年輕人也有點下意識的敏感——這傢伙真是個好人啊!但是……可能……難道……莫非……對方是在表示「那種」好感?
因為從小就帶著不屬於自己的記憶,他一向對「那種愛情」敬而遠之,二十多年來從未破功,也永遠都不想破功!總的來說,他是對「愛情」這種東西本身敬而遠之,不歡迎任何將來可能會傷到自己或者被自己所傷的人來接近!
但是……可能……難道……莫非……他真的對這個正在傻乎乎跑來的傢伙很有好感。
唉,到底怎麼辦呢?他在二十五歲的這一年、這一天,終於遭遇到平生最大的難題。
(終)